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如图所示:
使用要求:
1.校样中校对引线不可交叉。初、二、三校样中的校对引线,要从行间画出。
2.校样上改正的字符要书写清楚。校改外文,要用印刷体。
3.校对校样,应根据校次分别采用红、纯蓝、绿三种不同色笔(墨水笔或圆珠笔)书写校对符号。
4.著译者改动校样所用的颜色,要与校样上已使用的颜色有所区别,但不可用铅笔。
注:摘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ZB1-81)。校对符号只用于校样的校对过程,书稿 加工修改时请勿使用,以保持稿面清楚、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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