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以总包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为准。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所示 贵州省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厂房1#厂房、2#厂房、宿舍及办公综合楼所有砖墙砌体,注(红酸汤周边外墙、油辣椒周边外墙、综合楼全部砌体部分及女儿墙冲层砖砌体)。全部工作内容,甲方负责所用材料,注(砖、沙、水泥、塔吊)这几项材料。乙方负责所有装卸材料的工具及(砖吊篮、灰盘、灰桶、铝合金线方条凡是砖工所用工具都由乙方自备)其中包括内脚手架和铺设竹跳板及绑扎和拆除及材料堆码。
三、合同价款与调整方法
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人工包辅材、包小型机具(塔吊、合灰机、砂浆料斗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将贵州省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厂房1#厂房、2#厂房、宿舍及办公综合楼砌体项目和内外抹灰及女儿墙、冲层砌体及内脚手架搭设、拆除等全部工作内容承包给乙方。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体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按现行的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执行验收;完工后以中级验收的要求进行收方计量。注:(抹灰必须垂直平整,塔尺掉线,阴阳角垂直平整,外墙将表面压光) 3、合同单价
(1)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设计图纸和变更按展开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含超高费等。 (2)按施工图示实际面积单价为页岩砖墙 元/m³空心混凝土砖为 元/m³
内抹灰为 元/㎡,外抹灰为 元/㎡。此单价为综合包干价格。包含
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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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费,人工费、辅助费(钉铁丝网、窗框除线条包括所有外墙线子砌筑、抹灰、嵌缝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保险费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单次经济费用在贰仟元内的乙方自行负责。
(4)计时工如发生时单价为50元/工日,由项目经理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 的2%。
(5)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承包价不再调整。 (6)以上单价均为优质工程单价,如政府质量有关部分验收属乙方原因结构工程验收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按本合同总价款下浮10%。
四、工作内容:
a.测量放线(甲方施工员放出每层测量基准线及控制标高点,其余轴线及标高引测门、窗洞口及预留或预埋管件等等由乙方完成)拆除的脚手架及所有材料,必须做到人走场清,材料的节约,落地灰的利用,半砖二寸砖的利用都要完善,未完善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五、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工程款支付条件
1、所有施工人员每天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分两次签到考勤。考勤表由甲方保存并报总包方一份。
2、每名工人须与甲方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由总包方监督执行。
3、每次工程付款由分包方依据考勤表和劳务用工协议编制工人工资表,工资表上由总承包方、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分包方班组长签字、工人本人签字并按上指印方可对照身份证予以领取工资。
以上三条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缺一不可。只由当完成工人工资发放,且无任何争议下,才能结算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扣除已发放的工人工资与甲方代乙方交纳的所有主管部应征收的或罚款等剩余部分支付给承包人)。
4、每个月按实际进度完成情况支付70%,屋顶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劳务费协议价款的10%,累计支付至80%。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外脚手架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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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后支付该单位工程价款的10%,累计支付90%。五方主体参建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工程价款的10%。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工程正常施工结束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如中途发生纠纷、工人未施工完毕中途退场或被甲方或总包方以及分包班组辞退,甲方将按照上述条件,技工按日薪每日 80 元、普工(无技术壮工)按日薪每日 50 元核发工资,工资核发完成后,该劳务协议即告终止。该班组与甲方、本工程项目部及总包无任何关系。
六、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宿舍、食堂(餐费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即项目现场指挥):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500元/天。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资质证书、技术人员证书,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5、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6、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
7、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由责任方承担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8、乙方提供施工人员施工的材料如(砂浆、水泥)等其它辅材都必须用完后才能下班。每天完工后机具及材料都要清理干净。工人所用工具应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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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10、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起码满一周生活费)。
11、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八、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按甲方现场合理编制的工期组织计划施工,按甲方计划材料进出场,每次周转材料进场须甲方人员签字确认数量,最后甲方统计总量。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按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5000-10000元/天罚款。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优质工程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合同单价结算按优质工程标准定价,按市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结构优质标准;工程质量以资料或主体结构工程最终验收标准而定。本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劳务费的合同单价按10%下浮。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2~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理。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2000元的罚款。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关于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要求,随时接受甲方有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影响。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6、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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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签必须与项目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九、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除已完工程量不再结算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利。
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第一次打架罚款5000元,第二次打架罚款10000元或退场,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
4、结构内的收尾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及每次拆架卸下的钢管、扣件、跳板、等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码整齐。否则视具体情况罚款100元-2000元。
6、每次混凝土浇筑前或每层周转材料转运后,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7、模板封模前应将其内的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无杂物。否则每次罚款100-1000元。
8、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技术问题,乙方除及时按技术规范处理外,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罚款100-5000元。
9、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0、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隐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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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屡教不改,并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还须承 担全部损失;
5、严重违反施工图纸、变更洽商、国家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造成重大 质量问题或者质量安全隐患的,除解除劳务合同外,还须承担全部工料损失; 6、施工、技术力量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
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二、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供起诉。 十三、其他规定
1、乙方上岗前要接受施工质量、安全教育,熟悉所施工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严格遵守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2、乙方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
3、严厉打击偷盗行为、恶意损坏项目财物行为,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禁止酒后上岗作业。
5、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和55周岁以上人员、高血压、心脏病、精神分裂等不符合建筑法要求的职工上岗作业。
6、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或带钉子、易滑的鞋上岗作业。
7、乙方要按期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任务,如因施工进度造成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坚持对工人进行班前安全、质量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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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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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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