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个人工作体会
**县法律援助中心于**年8月份成立,为县司法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直到20**年我上任之时,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跟其他兄弟县市一样,仍然处于探讨时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体会能够借鉴,一切几乎需要从零开始。加上由于我县农人比重大且大多文化低,县域经济滞后,群众生活条件差,交通便利外来人员多,多数群众不知道法律,更不明白如何利用法律去爱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的法律援助工作,就成为一项拾遗补缺、可有可无的工作。
上任伊始,我第一面对的是如何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中心人员的思想熟悉。我通过集中学习,使大伙儿终于熟悉到,只要增加一份社会责任,法律援助工作是能够解决大问题的;只要咱们用真心换真情、用有为换有位,通过一件件成功的案例、一滴滴辛勤的汗水,在百姓心中铸起“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丰碑,就必然能够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声威。
上任第一年,我登山涉水、走乡串村地把法律援助材料和典型援助案件,向社会向农人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了普遍宣传。通过近半年时刻的尽力,终于让本地的老百姓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必然的熟悉。由此,许多人材开始明白找法律援助中心来帮忙他们解决各类纠纷。
XX年9月,一个双手拄着拐杖的中年残疾人走进我的办公室。经询问得知他叫张某,曾是陕西省府谷县某电石厂的一个临时工,在做工时因受命去维修横车道上出故障的缆绳而掉下去受伤,头部严峻受伤、胸部骨折已成残疾,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且病情尚未稳固。由此引发妻子绝情出走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无着落处处漂流。他本人多次向雇主索赔,却只在被迫协议的情形下取得少量医疗费。张某讲的声泪俱下、痛不欲生。我被张某
的不幸遭遇深深感动后,当即受理了那个案件,并及时赶到电石厂了解情形。可是雇主以已经协议解决为由,拒再也不出一分钱。我找那时在场的工人取证,可有的已另谋前途不知去向,留下的那么可怕厂方作对而拒绝作证,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我和同事上苛岚、去榆林、到太原,走访了十多个单位,寻访了三十多个知情人,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时刻,才最终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把雇主电石厂告上法庭。通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路,当张某拿着取得补偿的裁决书时,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当张某通过我的大力帮忙,通过强制执行手腕拿到四万二千多元的补偿费时,更是兴奋得满县城宣传法律援助的益处。
两年多来,我一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50多件,其中类似上述疑难案件8件。
保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非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我通过工作实践发觉,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爱惜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同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能够专门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于是,两年多来,我充分发挥在公证处工作期间练就的调解本领,共居间主持调解解决纠纷并制作调解协议书18份,而且大体上都取得了履行。只有1件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被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审理,因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裁决维持。
两年多来,我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8000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5000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3000份;解答咨询200多人次,其中在街头解答20多人次,上门解答30多人次;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70份,其中上门代书20份;调解各类民事、经济纠纷17件,其中上门调解8件;上门回访20多次。
通过艰苦的尽力博得百姓的一个好口碑,是我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最大动力。为此,199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的我,XX年离开为之奋斗了五年,已经因成绩突出被省厅授予文明公证处的**县公证处后,便主动请缨,舍弃经济收入优厚的社会律师工作,承担起振兴
**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大体职能,按期完成构筑**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的重任。
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我几乎天天早上都是第一个到县司法大楼上班的人,同时又几乎天天晚上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大楼的人。由于我几乎天天的工作时刻都超过十个小时,而且双休日从来都是正常上班,因此常常受到妻子的怨怪。坐在办公室上班期间,又往往是一方眼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另一方面法律咨询热线响个不断。
由于我县地处晋陕蒙三角交壤处,矿产资源较为丰硕,加上持续五座功能各异的跨黄河大桥提供了超级便利的交通条件,因此往来中转的人多,外来务工的人多,由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补偿案、厂矿雇员受伤补偿案及婚姻家庭纠纷问题比较突出。我中心与此有关的案件占到所有案件的八成。若是政府没有部门、没有人来妥帖解决问题的话,一方面阻碍**社会治平稳固,阻碍县政府的形象,而且外来人员也会有观点。因此,踊跃从事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正能够专门好地利用我的专业知识;为这批需要帮忙的群众提供效劳,也能引导广大群众依照法律手腕去解决问题。
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子后,我和同事坚决按法定程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忙,并减免收取法律效劳费。我还结合**实际,建议实行周六、周日假日值班并回访当事人等一系列制度,以最大限度的方便于群众、效劳于群众。每一个来访者来到法援中心,我都会亲自给他们递上一杯茶水;他们反映情形时,我会认真倾听,耐心引导,踊跃帮忙他们依照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工作中我深深感到,我帮忙群众打官司、提供法律效劳的整个进程中,群众都对我超级尊重,超级明白得。很多群众在我帮他们打完官司后,回家乡之前都来跟我道一声别。这使我在受感动、受鼓舞之余,进一步熟悉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坚决了为法律援助工作奋斗的信心。
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切社区方便群众,我在前后促成县妇联、工会、残联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后,又促成城关街道办成立了“社区法律援助站”,专门为城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和家庭困难者答疑解惑。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效劳所、各社团和街道办为基础的**县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增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进展。
目前,我为之尽力的法律援助工作,不但取得了困难群众专门是贫、弱、病、残者的认可和欢迎,而且正愈来愈受到全县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好评。
两年多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使我积存了必然的工作体会和好的工作方式,同时也取得了必然的成绩,但跟社会的需求和群众的愿望相较,我的工作差距还较大。我决心在尔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总结工作体会,以取得更大的成绩。尤其要在帮忙同事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让中心充分行使好对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谐、治理和监督职能,并探讨制定出一套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和程序。这正是我目前最大的工作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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