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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7、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10、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1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建立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2、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记录卡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考核的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

5、生产经营单位对其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牢固。 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8、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业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中介服务活动,为委托方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并对做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9、《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10、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每少培训一人处以五百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

河北省《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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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变动、主要负责人变更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控制企业管理职能或者控制资金的一方应当对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月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人月实际收入的15%(×)应是10% 4、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包括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死亡的,死亡者家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不必向其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必须支付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7、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行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不适用本规定。(×)适用本规定 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可以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10、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1、产权的接收方或者破产清算组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文件签订之日起(三日内) 协议或文件报当地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煤矿企业的协议同时报同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备案),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同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煤矿和从业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6、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7、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查、检验、检测,严格记录,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应急救援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8、煤矿企业工伤保险补偿和死亡赔偿金的总额不得低于(20万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也要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

一、判断题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承担 3.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不由本单位负责。 (×)仍由 4.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必须保证安全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5. 生产经营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不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放使用。 (×)应当

7.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8. 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才能发现为安全隐患,从而为后续改整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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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10.不同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提出了不同的PDCA运行模式。(×)相同 二、选择题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B)

2.在系统,设备、设施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破坏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称为故障—安全设计 ( D)

3. 不属于常用的减少事故的安全技术是消除危险源 (A)

4. 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是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

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B)

6.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A)

7. 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或监督性定量检测属于专业安全检查 (C)

8. 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B)

9.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0学时 ( D)

10.下列做法违反了《安全生产法》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防护用品(C) 一、选择题

1.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2.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3.从事故预防的原理来看,危险源是可控制的。 4. 3E原则:工程技术对策、教育对策、法制对策

5.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有:动力原则、能级原则、激励原则

6.人本原理是一切管理活动都是以人为本展开的,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 7.预防原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预防为主,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8.对于事故的管理与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相应对策。 9. 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的功能。

10.事故致因理论有:事故频发倾向理论,海因里希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系统安全理论 二、判断题

1. 事故隐患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 职业安全卫生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的统称

3. 系统安全理论在事故致因方面改变了人们只注重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忽略硬件故障在事故致因中的作用的传统观念。

4. 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中,作为举例给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和有毒物质等共有142种物质生产场所和贮存区的临界量。

5.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R=f(F,C)

6.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

7.运用强制原理,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原则。

8.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

1.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不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适用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职工代表具备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权利,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不具备 - 3 -

5.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

7.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不计入 8.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不必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应当 9.一般事故,县级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0.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对事故单位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1.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D)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D)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B)

4.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B)

5.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负责调查的,上级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A)

6.职工代表不具备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权利,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 (C) 7.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A)

8.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C) 10.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A)

《职业卫生》

1、企业中存在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主要是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于设备,扩散于环境,作用于接触人群。

2、外照射防护的方法有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3种 3、在生产过程中,病毒侵入人体的门户主要是呼吸道 4、用人单位要求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要“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

5、为便于操作,通风橱上可设有开启的操作小门,为防止通风橱内机械设备的扰动,化学反应或热源的热压,室内横向气流的干扰等原因而引起的有害物出,必须对通风橱实行排气,使橱内形成负压状态

6、过滤式呼吸器一般用天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很高,且空气中的含氧量不少于18%的场所

7、红外辐射防护的重点是对眼睛的保护,严禁裸眼直视强光源, 8、耳塞用金属或塑料做成外壳,在边缘上衬柔软的材料,增加密闭性,可减低噪声10-20dB。 9、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20日 有毒气体中毒者不能做人工呼吸

10、高压触电事故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抢救者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

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11、烧伤急救时应注意避免助长火势的动作,如快跑 12、事故处理的原则“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3、事故程序和报警各级组织系统要求确定现场24小时通告,确定24小时与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14、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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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负责调查。 15、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

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

16、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5个级别

17、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现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2.高毒作业场所不需要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应当设置 3.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门备案 (√)

4. 用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确保劳动者安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知识。 (×) 有关管理人员

5.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者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 (√) 6.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岗位津贴。(√) 7.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承担 8.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五)高毒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线的;(√) 9.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

1.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2.(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符合前两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3.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4. (一)未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6.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7.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8.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

9.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安排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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