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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来源:意榕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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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符号………………………………………………………………………2

2.1 术语 ………………………………………………………………………2 2.2 符号 ………………………………………………………………………3 3 基本规定…………………………………………………………………………6

3.1 种类划分 …………………………………………………………………6 3.2 基本要求 …………………………………………………………………6 3.3 安全等级和安全系数 ……………………………………………………6 4 材料、构配件……………………………………………………………………8 5 荷载………………………………………………………………………………9

5.1 荷载的分类及标准值…………………………………………………….9 5.2 荷载组合…………………………………………………………………10 6 设计………………………………………………………………………………13

6.1 一般规定…………………………………………………………………13 6.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15 6.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22 7 结构分析和试验…………………………………………………………………24 7.1 一般规定…………………………………………………………………24 7.2 节点分析与试验…………………………………………………………24 7.3 架体分析与试验…………………………………………………………24 8 构造要求…………………………………………………………………………26

8.1 一般规定…………………………………………………………………26 8.2 作业脚手架………………………………………………………………26 8.3 支承架……………………………………………………………………27 9 搭设与拆除………………………………………………………………………28 10 质量控制…………………………………………………………………………29 11 安全管理…………………………………………………………………………30 附录A 计算用表 …………………………………………………………………31 附录B 脚手架用索具、吊具………………………………………………………34 附录C 脚手架力学性能试验 ……………………………………………………35

C.1 一般规定…………………………………………………………………35 C.2 构配件力学性能试验……………………………………………………35 C.3 架体结构力学性能试验…………………………………………………36 本规范用词说明 ……………………………………………………………………38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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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统一建筑施工脚手架设计、施工、使用及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用金属类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

1.0.3 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用金属类脚手架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1.0.4 建筑施工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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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脚手架

由杆件、构配件通过安全连接,构成具有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和承受荷载功能的临时结构架。 2.1.2 作业脚手架

由立杆或门架与构配件组成,立于地面或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为建筑施工提供安全防护和作业平台的架体。 2.1.3 支承架

可承受建筑结构和各种施工荷载,为建筑施工提供支承和作业平台的架体。 2.1.4 全封闭脚手架

采用密目安全网或钢丝网等材料将外侧立面全部封闭的作业脚手架。 2.1.5 半封闭脚手架

采用密目安全网或钢丝网等材料将外侧立面封闭,且封闭面积为30%~70%的作业脚手架。 2.1.6 敞开式脚手架

沿架体外侧立面无封闭遮挡的作业脚手架。 2.1.7 综合安全系数

脚手架结构或主要构配件总的安全系数。 2.1.8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设计规定的几何参数公称值,或根据实测结果经统计概率分布确定的某一分位值。

2.1.9 架体构造

脚手架各杆件和结构单元的组成方法、结构形式和相互安全连接方式的总称。

2.1.10 脚手架结构试验

通过施加荷载的检验方法评定脚手架结构或主要构配件力学性能的试验。 2.1.11 脚手架原型试验

对实际使用的脚手架典型单元样本所进行的结构性能试验。 2.1.12 设计计算模型

反映脚手架结构或主要结构件在荷载作用下的效应,说明各变量相互关联关系的计算简图与计算公式。

2.1.12 能够真实反映脚手架或主要结构件力学特征和受力条件,用于脚手架或主要结构件在荷载作用下效应分析的计算简图或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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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符号

2.2.1 荷载、荷载效应

Fg——钢丝绳钢丝破断拉力总和;

Fwf——风荷载作用在架体上产生的水平力标准值;

Fwm——风荷载作用在竖向栏杆围挡(模板)上产生的水平力标准值; Gkj——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杆件、构配件、架上物品等自重标准值; gk1——按底平面均匀分布的架体自重标准值; gk2——按底平面均匀分布的架体上物品自重标准值;

MMMGSK——永久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总和; ——施工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总和;

MK——受弯杆件弯矩标准值;

QSKMS——受弯杆件弯矩设计值; MWS——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WK——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总和;

MWq——风荷载作用下的倾覆力矩标准值;

N1——立杆(门架)在风荷载作用下的最大附加轴力标准值;

Nd——荷载设计值;

NNJGK——结构件及附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支承架除施工荷载以外的可变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JQKNK——立杆(门架)的轴向力标准值;

Nl——风荷载及其他作用对连墙件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

Nlw——风荷载对连墙件杆件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

N0——连墙件约束作业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

Nr——荷载的标准值;

NS——立杆(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

NNSGKSQK——除结构件和附件外的永久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设计值;

Nv——连墙件与作业脚手架、连墙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

P——脚手架立杆(门架)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 R——作用于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的荷载设计值; Rc——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的承载力设计值;

Rd——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的抗力设计值;

R——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的抗力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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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dst——脚手架的倾覆力矩设计值; Sd.stb——脚手架的抗倾覆力矩设计值;

Rs——脚手架原型试验或构配件力学性能试验承载力极限值; Sfcu——试件强度标准差;

wk——风荷载标准值;

wkf——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架体风荷载标准值; wkm——竖向栏杆围挡(模板)风荷载标准值; w0——基本风压值;

——应力值;

w——由风荷载产生的应力值。

vmax——永久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的最大变形值;

2.2.2 材料、构件物理性能和抗力

F——钢丝绳允许拉力值;

g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cu.i——试件的强度实测值; fcu.min——试件的最小强度值; fd——材料强度的设计值;

fk——材料强度的标准值; fmcu——试件的强度平均值;

v——变形的规定限值。

2.2.3 几何参数

A——毛截面面积;

AC——净截面面积; Ad——立杆底座底面积;

An——挡风面积; Aw——迎风面积; ad——几何参数的设计值;

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a——几何参数的附加量值; B——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横向宽度; H——架体高度;

H1——连墙件竖向间距;

Hm——竖向栏杆围挡(模板)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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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立杆步距;

L——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长度;

L1——连墙件水平间距; la——立杆纵向间距;

lj——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杆件、构配件、架上物品至倾覆原点的水平距

离;

n——计算单元跨数或试件组数;

W——受弯杆件截面模量;

——长细比。

2.2.4 计算系数

kc——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 KS——钢丝绳安全系数;

Φ——档风系数;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钢丝绳破断拉力换算系数;

——综合安全系数;

m——材料抗力分项系数;

’rm——材料强度附加系数;

n——荷载分项系数;

u——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综合安全系数; 0——结构重要性系数;

S——风荷载体型系数;

stw——按多榀桁架确定的风荷载体型系数;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弯矩折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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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种类划分

3.1.1 脚手架根据其用途和使用功能可划分为作业脚手架、支承架两大类。 3.1.2 作业脚手架应根据搭设材料、搭设方法和节点连接方式划分种类,包括以各类脚手架材料和节点连接方式搭设的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等。

3.1.3 支承架应根据搭设材料、节点连接方式和用途划分种类,包括以各类脚手架材料和节点连接方式搭设的结构安装支承架、混凝土浇筑施工模板支承架等。

3.2 基本要求

3.2.1 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和维护,应使脚手架在使用期内以规定的可靠性且经济的方式满足其功能要求。 3.2.2 脚手架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 能承受在搭设和使用期内的设计荷载; 2 结构稳固,不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3 满足使用要求,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4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性能应保持稳定,不得因施工荷载反复作用而使结构性能发生改变。

3.2.3 在脚手架设计时,应辨识危险源并制定预案;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预防危险的侵害。

3.2.4 搭设脚手架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拆装方便,连接可靠,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且可重复使用。

3.2.5 脚手架应是稳定结构体系,架体的构造应满足设计计算模型基本假定条件的要求。

3.3 安全等级和安全系数

3.3.1 脚手架结构设计时,应根据脚手架种类、搭设高度、荷载及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脚手架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3.1 脚手架的安全等级 落地作业 脚手架 搭设 高度 (m) 荷载 (KN) 悬挑脚手架 搭设 高度 (m) 升降脚手架 爬升 高度 (m) 满堂脚手架 搭设 高度 (m) 搭设 高度 (m) 支承架 破坏 荷载 (KN) 后果 安全 等级 荷载 (KN) 荷载 (KN) 荷载 (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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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0 — ≤150 — ≤20 — ≤8 ≤10KN/㎡ 或≤15KN/m >10KN/㎡ 或>15KN/m 严重 Ⅱ >40 — >20 — >150 — >20 — >8 很严重 Ⅰ 3.3.2 在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抗力设计值确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安全系数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umm (3.3.2-1)

强度:β≥1.5 (3.3.2-2) 稳定、倾覆:β≥2.0 (3.3.2-3)

式中:——综合安全系数;

u——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综合安全系数;

m——材料抗力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的规定取值。

'——材料强度附加系数;强度取1.03;稳定、倾覆取1.37;新型脚手m架

稳定取1.5。

2 当采用新型脚手架体系且无使用经验时,其综合安全系数应满足下式要求:

稳定:β≥2.2 (3.3.2-4)

3 应将β以抗力调整系数的形式计入专业规范的相应计算公式中。

3.3.3 脚手架结构重要性系数o,可按表3.3.3的规定取值。

表3.3.3 脚手架结构重要性系数o

结构重要性系数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安全等级 Ⅰ 1.1

Ⅱ 1.0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1.0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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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材料、构配件

4.0.1 脚手架所用材料、构配件的物理力学性能、技术参数,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确定。

4.0.2 新型脚手架构配件的强度、刚度等物理力学性能,应根据有关的试验标准经试验和结构分析确定。

4.0.3 脚手架结构的几何参数a可按正常搭设情况下架体结构几何尺寸的实测平均值确定。

4.0.4 脚手架构配件的几何参数标准值,可按正常生产情况下几何尺寸的实测平均值确定;或可以几何尺寸的实测数据为基础,运用概率统计的方法确定。 4.0.5 材料、构配件几何参数的标准值,也可采用设计规定的公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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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荷载

5.1 荷载的分类及标准值

5.1.1 作用于脚手架的荷载应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5.1.2 脚手架的永久荷载应包含下列内容:

1 脚手架结构件自重;

2 脚手架上脚手板、安全网、栏杆等附件的自重;

3 支承架上的模板支承体系自重、建筑结构件及堆放物的自重; 4 其他可按永久荷载计算的荷载。 5.1.3 脚手架的可变荷载应包含下列内容:

1 施工荷载;

2 模板支承架上混凝土振捣、混凝土倾倒等作用; 3 其他可按可变荷载计算的荷载; 4 风荷载。

5.1.4 脚手架永久荷载标准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材料和构配件的自重为其荷载标准值;

2 应按材料、构配件和机具等产品通用的理论重量及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取其荷载标准值;

3 采取有代表性的抽样实测,应以其平均值加上2倍的均方差作为其荷载标准值。

5.1.5 脚手架可变荷载标准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取值,且不应低于表5.1.5-1的规定。

表5.1.5-1 作业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 序号 1 2 脚手架用途 结构 装修 施工荷载标准值(kN/㎡) 3.0 2.0 注:斜梯施工荷载标准值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应低于2.0 kN/㎡。

2 作业脚手架上同时存在2个及以上操作层作业时,在同一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5.0 kN/㎡;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同一跨距内各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6 .0kN/㎡。

3 支承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取值,且不应低于表5.1.5-2的规定。

表5.1.5-2 支承架施工荷载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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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混凝土结构 模板支承架 钢结构施工 支承架 一般 布料机上料 轻钢结构、轻钢空间网架结构 重钢结构 其 它 施工荷载标准值(kN/㎡) 2.0 4.0 2.0 3.0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小于2.0 4 支承架上移动的设备、机具等物体应按其自重计算可变荷载标准值。 5.1.6 架体上振动、冲击物体的可变荷载设计值,应按物体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取值,动力系数取值为1.2~1.5。

5.1.7 作用于脚手架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kZSwo (5.1.7)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

wo——基本风压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规定取重现期n=10对应的风压值;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采用;

S——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表5.1.7的规定取用。

表5.1.7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s 背靠建筑物的状况 全封闭、半封闭脚手架 敞开式脚手架 注:1 Φ为挡风系数,Φ=1.2全封闭墙 1.0Φ 敞开、框架和开洞墙 1.3Φ stw AnAw,其中:An为挡风面积,Aw为迎风面积。 2 当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时,宜取Φ=0.8,s最大值宜取1.0。 3 stw为按多榀桁架确定的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计算。

5.2 荷载组合

5.2.1 脚手架设计时,根据正常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在脚手架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取各自最不利的荷载组合进行设计。

5.2.2 对于脚手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进行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脚手架荷载的基本组合应按表5.2.2-1的规定采用:

表5.2.2-1 作业脚手架荷载的基本组合 计算项目 .

荷载的基本组合 .

水平杆强度;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支承桁架及固定吊拉杆强度 立杆稳定承载力;升降脚手架竖向主框架及附墙支座强度、稳定承载力;悬挑脚手架悬挑支承结构强度、稳定承载力; 连墙件强度、稳定承载力 满堂脚手架整体稳定 立杆地基承载力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永久荷载+0.9(施工荷载+风荷载) 风荷载+N0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风荷载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注:1 N0为连墙件约束架体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

2 室外搭设的满堂脚手架在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时,应组合风荷载。

2 支承架荷载的基本组合应按表5.2.2-2的规定采用。

表5.2.2-2 支承架荷载的基本组合 计算项目 水平杆强度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组合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 立杆稳定承载力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组合 荷载的基本组合 永久荷载+0.7施工荷载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永久荷载+0.7施工荷载+0.6风荷载 永久荷载+可变荷载 永久荷载+0.9(施工荷载+风荷载) 支承架整体稳定 立杆地基承载力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风荷载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风荷载 注:1 表中的“+”仅表示各项荷载参与组合,而不表示代数相加; 2 模板支承架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可不组合风荷载。

5.2.3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标准组合进行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脚手架荷载的标准组合应按表5.2.3-1采用。

表5.2.3-1 作业脚手架荷载标准组合 计算项目 水平杆挠度 悬挑脚手架水平型钢悬挑梁挠度 荷载标准组合 永久荷载 永久荷载 2 承重支架荷载的标准组合应按表5.2.3-2采用。

表5.2.3-2 支承架荷载标准组合 计算项目 荷载标准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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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杆挠度 永久荷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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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脚手架设计应采用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6.1.2 脚手架结构的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脚手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结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连接节点产生滑移而失效,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2)整个脚手架结构或其一部分失去平衡; 3)脚手架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4)脚手架结构整体或局部杆件丧失稳定。 5)地基丧失承载能力。

2 当脚手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2)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6.1.3 脚手架设计应按正常搭设和正常使用情况进行,可不考虑短暂、偶然、地震设计状况;应对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

6.1.4 在脚手架设计时,应首先对脚手架结构进行受力分析,明确荷载传递路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最不利杆件或构配件作为计算单元。计算单元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择受力最大的杆件、构配件;

2 选择跨距、间距增大部位的杆件、构配件; 3 选择架体构造变化处或薄弱处的杆件、构配件;

4 当脚手架上有集中荷载作用时,尚应计算集中荷载作用范围内受力最大的杆件、构配件。

6.1.5 脚手架设计时,基本变量的设计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荷载设计值Nd可按下式确定:

NdrnNr (6.1.5-1)

式中:Nd——荷载设计值; Nr——荷载标准值; rn——荷载分项系数。

2 材料强度设计值fd可按下式确定:

ffdk (6.1.5-2)

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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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fd——材料强度设计值; fk——材料强度标准值;

rm——材料抗力分项系数,按国家现行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

规范》GB50018的规定取值。

3 几何参数设计值ad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几何参数的标准值ak;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影响时,几何参数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adaka (6.1.5-3)

式中:ad——几何参数设计值; ak——几何参数标准值; a——几何参数附加量值。

4 结构抗力设计值Rd可按下式确定:

'RdRfkrmrm,ad =Rfku,ad (6.1.5-4)

式中:Rd——架体结构或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架体结构或构件抗力函数。

6.1.6 脚手架结构件强度应按构件净截面计算;稳定性和变形应按构件毛截面计算。

6.1.7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等技术参数,应根据下列规定采用:

1 型钢、钢构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采用。 2 焊接钢管、冷弯成型的厚度小于6mm的钢构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采用。

3 不应采用考虑钢材冷加工效应的强度设计值,也不应采用钢材的塑性强度值。

6.1.8 高大支承架采用非承插式接长立杆时,其立杆稳定承载允许应力值应乘以0.85折减系数。

6.1.9 荷载的分项系数取值应符合表6.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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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9 荷载分项系数 脚手架种类 验算项目 稳定承载力、强度 作业脚手架 型钢悬挑梁挠度 地基承载力 水平杆挠度 满堂脚手架、支承架 整体稳定 有利 不利 可变荷载稳定承载力、强度 支承架 地基承载力 水平杆挠度 控制组合 永久荷载控制组给 1.0 1.0 荷载分项系数 永久荷载 1.2 1.0 1.0 0.9 1.35 1.2 1.4 1.35 1.0 0 有利 不利 可变荷载 1.4 1.0 0 0 1.4 6.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6.2.1 脚手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r0Nd≤Rd (6.2.1-1)

式中:r0——结构重要性系数,按本标准第3.3.3条的规定采用;

Nd——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的荷载设计值; Rd——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的抗力设计值。

2 脚手架整体稳定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r0Sddst≤Sdstb (6.2.1-2)

式中:Sddst——脚手架的倾覆力矩设计值;

Sdstb——脚手架的抗倾覆力矩设计值。

3 地基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可采用分项系数法进行设计,地基承载力值应取特征值,应按下式计算:

P≤fa

式中:P——脚手架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6.2.2 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r0R≤RC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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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R——作用于杆件连接节点的荷载设计值;

RC——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6.2.2-1、表

6.2.2-2的规定取用。

表6.2.2-1 脚手架立杆与水平杆连接节点承载力设计值 承载力设计值 节点类型 抗扭刚度(kN.m/rad) 水平向抗拉(压) (kN) 8.0 — — 40 根据试验确定 竖向抗破坏 (kN) 单扣件 8.0 抗滑移(kN) 8.0 12.0 — — — 扣件 碗扣 盘扣 键槽 其他 35 25 20 60 双扣件 12.0 25 40 80 6.2.2-2 脚手架立杆承插连接节点承载力设计值 节点受力形式 承受压力节点 承受拉力节点 承受拉(压)节点 承载力设计值(kN) 大于相同立杆抗压强度85% 20kN 40kN 6.2.3 作业脚手架受弯杆件的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r0Ms≤fd (6.2.3-1) WMs1.2MGSK1.4MQSK (6.2.3-2)

式中: Ms——受弯杆件弯矩设计值; W——受弯杆件截面模量; fd——受弯杆件抗弯强度设计值;

M MGSKQSK——作业脚手架受弯杆件由永久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总和;

——作业脚手架受弯杆件由施工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总和。

6.2.4 作业脚手架立杆(门架)稳定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0Ns≤fd (6.2.4-1) A组合风荷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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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Ns0w≤fd (6.2.4-2) A式中:NS——作业脚手架立杆(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长细比按本标准附录A第

A.0.2条的规定取用;

——立杆(门架)长细比; A——立杆(门架)的毛截面面积;

w——作业脚手架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应力值,应按式(6.2.4-5)

计算;

fd——立杆(门架)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1 作业脚手架立杆(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应取较大值:

不组合风荷载时:

NS1.2NJGK1.4NSQK (6.2.4-3)

组合风荷载时:

NS1.2NJGK0.91.4NSQK (6.2.4-4)

式中:NJGK——作业脚手架结构件及附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合; NSQK——作业层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2 作业脚手架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应力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wMws (6.2.4-5) WMws0.91.4MWK (6.2.4-6) MWK0.05wklaH12 (6.2.4-7)

式中:Mws——作业脚手脚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wk——作业脚手架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W——作业脚手架立杆截面模量,门架取主立杆截面模量;

la——立杆(门架)纵距;

H1——作业脚手架连墙件竖向间距;

——作业脚手架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折减系数,应按表6.2.4取用。 表6.2.4 不同种类作业脚手架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折减系数 连墙件形式 .

扣件式 碗扣式 盘扣式 门式 .

二步 0.7 0.7 0.7 0.4 三步 0.5 0.5 0.5 0.25 6.2.5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杆件的强度及稳定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强度:

稳定:

Nl≤0.85fd (6.2.5-1) AcNl≤0.85fd (6.2.5-2) ANlNlwN0 (6.2.5-3) Nlw1.4wkL1H1 (6.2.5-4)

式中:——连墙件应力值;

Ac——连墙件杆件的净截面面积; A——连墙件杆件的毛截面面积;

Nl——风荷载及其他作用对连墙件杆件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 Nlk——风荷载对连墙件杆件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

——连墙件杆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连墙件杆件长细比λ按本标准附录

A第A.0.2条的规定取用;

L1——连墙件水平间距; H1——连墙件竖向间距;

N0——连墙件约束作业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单排作

业脚手架取2kN,双排作业脚手架取3kN。

6.2.6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与架体、连墙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接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Nl≤Nv (6.2.6)

式中:Nv——连墙件与作业脚手架、连墙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

力设计值,应根据相应规范规定计算。

6.2.7 支承架受弯杆件的强度应按本标准式(6.2.3-1)计算,但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应取较大值: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组合:

MS1.2MGSK1.4MQSK (6.2.7-1)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

MS1.35MGSK0.71.4MQSK (6.2.7-2)

.

.

式中:MS——支承架受弯杆件弯矩设计值;

MMQSKQSK——支承架受弯杆件由永久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总和; ——支承架受弯杆件由施工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总和。

6.2.8 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的立杆(门架)稳定承载力应按本标准式(6.2.4-1)、(6.2.4-2)计算;但轴向力设计值和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应力值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门架)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应取较大值: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组合:

NS1.2NJGKNSGK1.4NSQKNJQK (6.2.8-NS1.2NJGKNSGK1.40.9NSQKNJQKN1 (6.2.8-2)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

1)

NS1.35NJGKNSGK1.40.7NSQKNJQK0.6N1(6.2.8-3)

注:1 当为模板支承架时,式(6.2.8-2)、(6.2.8-3)中无N1项,只有室外搭设其他支承

架或满堂脚手架时才存在N1项。

2 当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计N1项: 1)按规定设置了连墙件或采取了其它防倾覆措施;

2)基本风压值w0≤0.3kN/㎡,架高H≤8m,高宽比不大于2.0。操作层上竖向封闭栏

杆或模板高度小于1.0m。

式中: NS——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立杆(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

NJGK——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结构和附件的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

和;

NSGK——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除结构件和附件外的永久荷载产生的轴向

力标准值总和;

——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除施工荷载、风荷载以外的可变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NSQKNJQKN1——立杆(门架)风荷载作用的最大附加轴向力标准值,应按式

(6.2.11)计算。

2 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应力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wMWS (6.2.8-4) WMWS0.91.4MWK (6.2.8-5)

.

.

MWKlawkh210 (6.2.8-6)

式中:w——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应力值;

MWS——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W——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立杆截面模量,门架取主立杆截面模量;

MWK——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立杆(门架)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wk——按单榀桁架计算的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风荷载标准值;

对于门架取0.6,——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折减系数,

其他取1.0;

la、h——立杆纵距、立杆步距。

6.2.9 风荷载作用在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上的水平力,可采用简化方法进行整体侧向力计算(图6.2.9)。可取支承架的一排横向(或纵向,根据风向选取),立杆作为计算单元,作用于计算单元架体和栏杆围挡(模板)上的水平力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FwflaHwkf (6.2.9-1) FwmlaHmwkm (6.2.9-2)

式中:Fwf、Fwm——风荷载作用在架体、竖向栏杆围挡(模板)上产生的水平

力标准值;

la——立杆纵距;

H、Hm——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高度、竖向栏杆围挡(模板)高度;

wkf——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架体的风荷载标准值,应以多榀桁架体

型系数sw按式(5.1.7)计算。

wkm——竖向栏杆围挡(模板)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式(5.1.7)计

算。栏杆围挡s宜取1.0;模板s应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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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图6.2.9 风荷载作用示意图

(a)风荷载整体作用;(b)计算单元风荷载作用

6.2.10 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在水平风荷载作用下,计算单元产生的倾覆力矩可

按下式计算:

1MwqHFwfFwm (6.2.10)

2式中:Mwq——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计算单元在风荷载作用下的倾覆力矩标准值。

6.2.11 在风荷载作用下,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计算单元立杆产生的附加轴力可按线性分布确定,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最大附加轴力(图6.2.11):

图6.2.11 风荷载作用立杆附加轴力分布示意图

N1M6nwq (6.2.11)

n1n2B式中:N1——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立杆(门架)在风荷载作用下的最大附加轴力

标准值;

n——计算单元跨数;

B——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横向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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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 在水平风荷载的作用下,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整体稳定应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1 当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的架体及其之上物品的自重按底平面均匀分布时,架体的整体稳定应满足下式条件:

gk1gk2≥03MwqB2L (6.2.12-1)

2 当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的架体及其之上物品的自重按底平面不均匀分布时,架体的整体稳定应满足下式条件:

Gb≥kjjj1n01.56Mwq (6.2.12-2)

式中:gk1、gk2——按底平面均匀分布的架体自重标准值,架上物品自重标准值;

L——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长度;

Gkj——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杆件、构配件、架上物品等自重标准值;bj——支承架或满堂脚手架杆件、构配件、架上物品等至倾覆原点

的水平距离。

6.2.13 脚手架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PNK≤fa (6.2.13) Ad式中:P——脚手架立杆(门架)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

NK——作用于脚手架立杆(门架)的轴向力标准值; Ad——立杆底座底面积;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本标准第6.2.14条规定确定。

6.2.14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荷载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在脚手架地基验算时,应结合地基土的类别、状态等因素对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修正,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下式计算:

fakcfak (6.2.10)

式中: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c——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按有关规范规定确定。

6.2.15 脚手架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根据荷载标准值按允许应力法进行设计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6.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6.3.1 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符合下式要求:

vmax≤v (6.3.1)

式中:vmax——永久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脚手架结构或构配件的最大变形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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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计算;

v——变形的规定限值,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6.3.2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荷载的标准组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受弯杆件弯矩作用的标准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MKMGSK (6.3.2-1)

式中:MK——受弯杆件弯矩标准值;

MGSK——永久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总和。

2 作业脚手架立杆(门架)荷载作用的标准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NKNJGK (6.3.2-2)

式中:Nk——作业脚手架立杆(门架)的轴向力标准值;

NJGK——作业脚手架结构件及附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3 支承架立杆(门架)荷载作用的标准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NKNJGKNSGK (6.3.2-3)

式中:NK——支承架立杆(门架)的轴向力标准值;

NNJGKSGK——支承架结构件及附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支承架除结构件和附件外的永久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

和。

6.3.3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材料性能的分项系数rm,除各专业规范有专门规定外,应取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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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结构分析和试验

7.1 一般规定

7.1.1 脚手架的设计计算模型应在结构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设计计算所采用的技术参数应有试验或工程实践依据。

新型脚手架应在原型试验的基础上建立设计计算模型,并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设计计算参数。

7.1.2 脚手架的结构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荷载作用效应的分析;包括脚手架结构、结构件及节点的荷载作用效应分析;

2 抗力分析:包括脚手架结构抗力、节点抗力的分析。

7.1.3 脚手架的结构分析可采用模拟计算、模型试验和原型试验等方法进行。当采用试验方法确定脚手架结构和节点的抗力时,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7.1.4 脚手架试验结果的分析评估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应将试验单元架体的性能和失效模式与理论预测值进行对比验证,当二者结果存在过大差异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补充试验或调整理论预测值。

2 可根据已取得的试验数据按照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 3 试验的评估结果应仅对同条件架体有效。

7.2 节点分析与试验

7.2.1 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允许承载力应以试验结果为依据确定。在对节点及节点连接件试验时,应充分考虑节点在工作状态下所承受荷载的性质。 7.2.2 在进行节点承载力分析时,应充分考虑架体结构可能存在的弹性变形对节点承载力的影响,必要时应通过试验或理论分析进行修正。

7.3 架体分析与试验

7.3.1 脚手架结构分析所采用的基本假定和计算模型,应能够真实反应脚手架的实际结构和构造,可仅考虑架体结构处于线弹性状态。 7.3.2 脚手架结构分析应考虑下列因素:

1 架体结构类型及用途;

2 材料和构配件性能、规格、几何缺陷、力学缺陷; 3 受力特点及传力路径;

4 节点和杆端约束,杆件或构件连接方式; 5 架体的构造形式;

6架体结构应具备空间几何不变条件。

7.3.3 在进行脚手架结构分析时,可通过适当的换算系数考虑试验条件与实际使用条件的不同。换算系数η应通过试验或根据经验分析来确定,主要因素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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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尺寸效应、时间效应、试件的边界条件、环境条件、施工工艺条件、试验加载条件等。

7.3.5 按试验结果确定脚手架结构抗力设计值及确定或验证计算方法时,应考虑试验数量和精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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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构造要求

8.1 一般规定

8.1.1 脚手架应具有完整的组架方法和构造体系,应能满足各种复杂施工工况的需求,并应保证架体牢固、稳定及传力路径清晰合理。

8.1.2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应满足其强度和刚度要求,应确保架体杆件连接的安全可靠。

8.1.3 脚手架所用杆件、节点连接件等材料、构配件应能配套使用,应能满足各种工况下架体搭设的组架方法和构造要求。

8.2 作业脚手架

8.2.1 作业脚手架的宽度不应小于0.8m,也不宜大于1.2m。作业层高度不应小于1.7m,也不宜大于2.0m。

8.2.2 作业脚手架必须按设计和构造要求设置连墙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压力和拉力的构造,并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

2 连墙点应均匀分布,当架体搭设高度在40m及以下时,每点覆盖面积不得大于36㎡;当架体搭设高度超过40m时,每点覆盖面积不得大于27㎡;

3 连墙点竖向间距不得超过3步,连墙点之上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超过2步;

4 在架体的转角处或开口型作业脚手架端部,必须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且不应大于4.0m。

8.2.3 在作业脚手架的外侧立面上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或斜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转角处、端部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 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全外侧立面上应连续设置。 8.2.4 作业脚手架底层立杆上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8.2.5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应与建筑结构固定牢固,底层立杆应与悬挑支承结构可靠连接,应在底层立杆上设置纵向扫地杆。 8.2.6 升降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桁架或刚架结构,杆件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应设有防倾、防坠、同步升降和超载、失载控制装置,防倾、防坠装置应安全可靠。

3 在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均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每个附墙支座应能承担该机位的所有荷载;在使用工况时,竖向主框架应固定在附墙支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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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作业脚手架搭设距地面高度超过40m时,应采取抵抗上翻风作用的措施。

8.3 支承架

8.3.1 支承架的立杆间距不宜大于1.5m,步距不应大于2.0m。

8.3.2 支承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0,当架体高宽比大于3.0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8.3.3 支承架的水平杆必须按步纵横向通长满布设置,不得缺失。应在立杆底部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8.3.4 支承架剪刀撑或斜杆的布置宜均匀对称、连续,倾角宜在45°~60°之间,竖向剪刀撑或斜杆间隔不应大于6跨;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超过6跨;水平剪刀撑或斜杆间隔不应大于4步。

8.3.5 高大支承架的搭设,除应符合一般支承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杆间距不应大于1.2m,步距不应大于1.8m;

2 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间隔不大于6m应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或竖向斜杆;

3 沿架体高度方向间隔不大于4m设置一道连续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杆,并应在架体顶部设置;

4 宜在架体周边、内部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 8.3.6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支承架可不设剪刀撑或斜杆: 1 搭设高度在5m以下,架体高宽比小于2.0;

2 支承架上部荷载均匀分布,永久荷载标准值小于5kN/㎡或8kN/m,且无集中水平荷载;

3 地基均匀坚实;

4 立杆与水平杆连接节点抗扭刚度达到20kN.m/rad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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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搭设与拆除

9.0.1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材料、构配件质量应进行检验,并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0.2 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应按顺序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剪刀撑、斜杆、连墙件等加固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或拆除,严禁滞后安装或先行拆除。

2 架体的安装应符合构造要求,每搭设完一步架体后,应按规定校正杆件的位置;

3 拆除作业应分层、分段,按由上至下、由外至内顺序拆除。

9.0.3 在建筑结构上搭设脚手架时,应对建筑结构进行验算。当在多层楼板上连续搭设支承架时,应分析多层楼板间荷载传递对支承架、建筑结构的影响,上下层支承架的立杆宜对准设置。

9.0.4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对高度超过40mm的作业脚手架、高大支承架和特殊构造的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监测。 9.0.5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对脚手架结构进行预压试验:

1 承受重荷载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 2 需了解杆件内力、架体结构变形分布时; 3 跨空、悬挑等特殊支承架结构; 4 地基为不良的地质条件时; 5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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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质量控制

10.0.1 脚手架所用材料、构配件的品种、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等质量特征,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应与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相符。

材料、构配件的现场检验可采用外观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其品种、规格应抽检1%~3%;

2 安全锁扣、防坠装置等保证安全的重要构件全数检验; 3 经修复处理的材料、构配件抽检比例应增加一倍。

10.0.2 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材料、构配件应制定维修检验标准,每使用一个安装拆除周期后,应进行检验、分类、维修保养。

10.0.3 脚手架搭设的施工质量应在施工过程中、阶段使用前、搭设完工后按单位工程或施工段分批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脚手架每搭设2个楼层高度、高支承架每搭设4m高度、一般支承架不大于500㎡面积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样检验数量应不少于5%;

2 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作业应对防倾、防坠、同步升降控制等安全装置应全数检验;

3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结构、升降脚手架的主要承力结构应全数检验。 10.0.4 脚手架搭设质量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验收文件齐全有效;

2 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经检验合格;

3 场地满足承载力要求;搭设在建筑结构上的架体经对建筑结构验算满足承载力要求或采取了加固措施;

4 架体的构造符合专业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要求; 5 架体的加固件齐全,位置正确,连接固定可靠; 6 测试和检验项目经测试或检验合格; 7 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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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安全管理

11.0.1 脚手架的搭拆作业应由专业操作工担任,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凡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不得上架操作。

11.0.2 脚手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条件使用,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11.0.3 严禁将支承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

11.0.4 雷雨天气、六级及以上强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雪、雾天气应停止脚手架的搭拆作业;雨、雪、霜后上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11.0.5 脚手架结构的主要承力杆件、加固件,在施工期间不宜拆除;如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应有相应可靠的加固措施,并应在施工后立即恢复。

11.0.6 作业脚手架外侧和支承架作业层栏杆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其它措施封闭防护。密目式安全网应为阻燃产品,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 11.0.7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11.0.8 搭拆脚手架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11.0.9 支承架在施加荷载的过程中,架体下严禁有人。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当出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停止架上作业,并应由专业人员组织检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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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计算用表

A.0.1 常用材料、构配件、人员的自重,可按表A.0.1取用。

表A.0.1 常用材料、构配件、人员的自重 名称 冲压钢脚手板 竹串片脚手板 木脚手板 竹笆脚手板 栏杆、冲压钢板档脚板 栏杆、竹串片脚手板档板 栏杆、木脚手板挡板 密目安全网 扣件:直角扣件 旋转扣件 对接扣件 人 灰浆车、砖车 N kN/m3 单位 kN/m kN/m kN/m kN/m kN/m kN/m kN/m kN/m 22222自重 0.30 0.35 0.35 0.10 0.16 0.17 0.17 0.01 13.2 备注 — — — — — — — 2000目/100cm2 N/个 14.6 18.4 800~850 2.04~2.50 — — — A.0.2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φ可根据钢材的牌号按表A.0.2-1、表A.0.2-2取用。

表A.0.2-1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Q235钢) λ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

0 1 2 3 4 5 6 7 8 9 1.000 0.997 0.995 0.992 0.989 0.987 0.984 0.981 0.979 0.976 0.974 0.971 0.968 0.966 0.963 0.960 0.958 0.955 0.952 0.949 0.947 0.944 0.941 0.938 0.936 0.933 0.930 0.927 0.924 0.921 0.918 0.915 0.912 0.909 0.906 0.903 0.899 0.896 0.893 0.889 0.886 0.882 0.879 0.875 0.872 0.868 0.864 0.861 0.858 0.855 0.852 0.849 0.846 0.843 0.839 0.836 0.832 0.829 0.825 0.822 0.818 0.814 0.810 0.806 0.802 0.797 0.793 0.789 0.784 0.779 0.775 0.770 0.765 0.760 0.755 0.750 0.744 0.739 0.733 0.728 0.722 0.716 0.710 0.704 0.698 0.692 0.686 0.680 0.673 0.667 0.661 0.654 0.648 0.641 0.634 0.626 0.618 0.611 0.603 0.595 0.588 0.580 0.573 0.566 0.558 0.551 0.544 0.537 0.530 0.523 0.516 0.509 0.502 0.496 0.489 0.483 0.476 0.470 0.464 0.458 0.452 0.446 0.440 0.434 0.428 0.423 0.417 0.412 0.406 0.401 .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0.396 0.391 0.386 0.381 0.376 0.371 0.367 0.362 0.357 0.353 0.349 0.344 0.340 0.336 0.332 0.328 0.324 0.320 0.316 0.312 0.308 0.305 0.301 0.298 0.294 0.291 0.287 0.284 0.281 0.277 0.274 0.271 0.268 0.265 0.262 0.259 0.256 0.253 0.251 0.248 0.245 0.243 0.240 0.237 0.235 0.232 0.230 0.227 0.225 0.223 0.220 0.218 0.216 0.214 0.211 0.209 0.207 0.205 0.203 0.201 0.199 0.197 0.195 0.193 0.191 0.189 0.188 0.186 0.184 0.182 0.180 0.179 0.177 0.175 0.174 0.172 0.171 0.169 0.167 0.166 0.164 0.163 0.161 0.160 0.159 0.157 0.156 0.154 0.153 0.152 0.150 0.149 0.148 0.146 0.145 0.144 0.143 0.141 0.140 0.139 0.138 0.137 0.136 0.135 0.133 0.132 0.131 0.130 0.129 0.128 0.127 0.126 0.125 0.124 0.123 0.122 0.121 0.120 0.119 0.118 0.117 — — — — — — — — — 表A.0.2-2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Q345钢) λ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

0 1 2 3 4 5 6 7 8 9 1.000 0.997 0.994 0.991 0.988 0.985 0.982 0.979 0.976 0.973 0.971 0.968 0.965 0.962 0.959 0.956 0.952 0.949 0.946 0.943 0.940 0.937 0.934 0.930 0.927 0.924 0.920 0.917 0.913 0.909 0.906 0.902 0.898 0.894 0.890 0.886 0.882 0.878 0.874 0.870 0.867 0.864 0.860 0.857 0.853 0.849 0.845 0.841 0.837 0.833 0.829 0.824 0.819 0.815 0.810 0.805 0.800 0.794 0.789 0.783 0.777 0.771 0.765 0.759 0.752 0.746 0.739 0.732 0.725 0.718 0.710 0.703 0.695 0.688 0.680 0.672 0.664 0.656 0.648 0.640 0.632 0.623 0.615 0.607 0.599 0.591 0.583 0.574 0.566 0.558 0.550 0.542 0.535 0.527 0.519 0.512 0.504 0.497 0.489 0.482 0.475 0.467 0.460 0.452 0.445 0.438 0.431 0.424 0.418 0.411 0.405 0.398 0.392 0.386 0.380 0.375 0.369 0.363 0.358 0.352 0.347 0.342 0.337 0.332 0.327 0.322 0.318 0.313 0.309 0.304 0.300 0.296 0.292 0.288 0.284 0.280 0.276 0.272 0.269 0.265 0.261 0.258 0.255 0.251 0.248 0.245 0.242 0.238 0.235 0.232 0.229 0.227 0.224 0.221 0.218 0.216 0.213 0.210 0.208 0.205 0.203 0.201 0.198 0.196 0.194 0.191 0.189 0.187 0.185 0.183 0.181 0.179 0.177 0.175 0.173 0.171 0.169 0.167 0.165 0.163 0.162 0.160 0.158 0.157 0.155 0.153 0.152 0.150 0.149 0.147 .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0.146 0.144 0.143 0.141 0.140 0.138 0.137 0.136 0.134 0.133 0.132 0.130 0.129 0.128 0.127 0.126 0.124 0.123 0.122 0.121 0.120 0.119 0.118 0.116 0.115 0.114 0.113 0.112 0.111 0.110 0.109 0.108 0.107 0.106 0.106 0.105 0.104 0.103 0.101 0.101 0.100 0.099 0.098 0.098 0.097 0.096 0.095 0.094 0.094 0.093 0.092 0.091 0.091 0.090 0.089 0.088 0.088 0.087 0.086 0.086 0.085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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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脚手架用索具、吊具

B.0.1脚手架所使用的索具、吊具钢丝绳的种类、规格应根据用途选择,应满足钢丝绳承载能力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要求。

B.0.2 脚手架所用提升设备的额定起重力宜大于提升物体重力的1.2~1.35倍。

B.0.3 吊具、钢丝绳绑扎点处的环形吊筋安全系数应取KS=5。 B.0.4 钢丝绳、索具的安全系数KS取值,应符合表B.0.4的规定。

表B.0.4 钢丝绳安全系数KS值表 钢丝绳用途 缆风绳 机动起重设备 手动起重设备 用作吊索无弯曲时 用于升降脚手架 安全系数KS 3.5 5~6 4.5 6~7 12 钢丝绳用途 物料平台承重绳 悬挑脚手架 安全保护绳 用作吊索受弯曲时 用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升降机 安全系数KS 10 6 7~9 8~10 14 B.0.5 钢丝绳的允许拉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gFgKs (B.0.5)

式中:Fg——钢丝绳允许拉力值;

KS——钢丝绳安全系数,按表B.0.4取用; Fg——钢丝绳的钢丝破断拉力总和;

——钢丝绳破断拉力换算系数,应按表B.0.5取值。

表B.0.5 钢丝绳破断力换算系数 钢丝绳结构 6×19 6×37 6×61 换算系数 0.85 0.82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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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脚手架力学性能试验

C.1 一般规定

C.1.1 脚手架的架体和构配件力学性能试验,应在试验前制订试验方案,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所用材料及构配件、试验设备、试验实施方法、试验结果的分析及采用等内容。

为制订试验方案,可预先进行定性分析,确定试验样本的可能临界承载力和相应极限状态标志。

C.1.2 脚手架原型试验样本的结构、构造及所用材料、构配件应与实际架体相同。

C.1.3 脚手架的架体和构配件力学性能试验的加荷性质应与其工作状态时所承受荷载的性质相同。

C.1.4 以脚手架原型试验或构配件力学性能试验的结果确定脚手架或构配件的抗力设计值时,应符合下式要求:

Rd≤

RS (C.1.4)

式中:Rd——脚手架或构配件的抗力设计值;

Rs——脚手架原型试验或构配件力学性能试验承载力极限值; ——综合安全系数。

C.2 构配件力学性能试验

C.2.1 脚手架所用材料、构配件应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力学性能试验,试验的样本应在同批次材料、构配件中随机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有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时,应按标准规定的试件组数取样; 2 试件的组数不应少于3组。

C.2.2 脚手架立杆与水平杆连接节点应进行下列力学性能试验:

1 抗破坏承载力试验:在节点连接件两侧竖向压力作用下,检测节点连接件的抗破坏极限承载力。

2 抗滑移承载力试验:在可使节点连接件产生位移值的竖向压力作用下,检测节点连接件产生规定允许位移值时的承载力;当节点连接件与立杆为一体时,可不做此项实验。

3 水平杆轴向拉(压)承载力试验:在节点两侧水平杆轴向拉(压)力或可使水平杆与连接件脱离作用力的作用下,检测节点连接件的拉(压)极限承载力。

4 扭转刚度试验:在节点两侧水平杆上的扭矩作用下,检测节点连接件的极限扭转刚度。

C.2.3 脚手架对接杆件连接节点应进行下列力学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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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抗拉力作用节点抗拉承载力试验:节点连接件在连接杆件轴向拉力作用下,检测节点连接件的抗拉极限承载力。

2 抗压力作用连接节点抗压承载力试验:节点连接件在连接杆件轴向压力作用下,检测节点连接件的抗压极限承载力;并与同质钢管抗压极限承载力值进行比对。

3 抗拉(压)力作用节点抗拉(压)承载力的试验:节点连接件在连接杆件轴向拉力和压力的反复作用下,检测节点连接件的最大承载力。

C.2.4 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材料、构配件的强度标准值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样本的组数小于10组时,以样本中的最小值作为该材料、构配件的强度标准值:

fkfcu.min (C.2.5-1)

式中:fk——材料、构配件的强度标准值;

fcu.min——该批样本中测试试件的最小强度值。

2 当样本的组数在10组及以上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材料、构配件强度标准值:

fkfmcu1.645Sfcu (C.2.5-2)

fmcunfi1ncu.in (C.2.5-3)

Sfcu2ffcu.imcui1n1 (C.2.5-4)

式中:fmcu——所检测批试件强度平均值;

Sfcu——所检测批试件强度标准差;

n——试件组数;

fcu.i——试件强度实测值。

C.3 架体结构力学性能试验

C.3.1 脚手架原型试验宜采用立杆中心传力的方式传递荷载;当采用千斤顶加载时,宜在试验单元架体顶部设置三级分配梁。

C.3.2 作业脚手架原型试验单元架体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架体的高度不应少于6步;纵向长度不应少于3跨;

2 立杆间距、步距、连墙件间距、剪刀撑或斜杆应根据试验方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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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 支承架原型试验可选取支承架典型结构单元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杆间距、步距、高宽比、剪刀撑或斜杆应根据试验方案设置; 2 高支承架试验架体的高度宜超过10m。

C.3.4 在进行脚手架原型试验时,应逐级加荷,每级荷载宜为架体极限承载力的1/10,每级荷载持荷时间不少于5min;当加荷至临界荷载的前两级荷载时,应减半加荷。每级荷载加荷速率宜为20kN/min~40kN/min。

C.3.5 脚手架原型试验应以架体失去承载能力的前一级荷载作为脚手架的极限承载力。

C.3.6 脚手架结构力学性能试验的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1 试验目的;

2 试验方案,试验设备、设施的描述; 3 试件的选取、试件的几何参数和物理参数; 4 试验单元架体结构;

5 加荷方法,随各级加荷架体变形过程描述,架体破坏的特征和形态; 6 试验结果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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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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