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院消毒产品采购、验收制度

医院消毒产品采购、验收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医院消毒产品采购、验收制度

消毒产品指消毒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

一、医院所用消毒产品必须根据临床需要由分管领导、医院采购部门(设备科、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医院应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三、按消毒产品索证制度索取相关证件。

四、消毒产品管理部门应建立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严禁采购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或者淘汰的产品。质量验收包括以下项目。

(一)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 (二)查验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三)产品包装有无破损,标识不清等;产品大、中、小包装上均应标注实际生产厂址和卫生许可证号;产品包装信息与相关证件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五、医院库存保管部门应专人负责,并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单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签字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进货来源。

六、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存放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20cm,距墙壁25cmo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至使用科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