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损坏公物赔偿办法
床架损坏丢失每件赔偿50—500元
二、床屉损坏丢失 每个赔偿50—100元
三、床垫损坏丢失每个赔偿20—50元
四、书桌损坏丢失每张赔偿50—100元
五、方凳损坏丢失每个赔偿20—50元
六、门及门框损坏每扇赔偿50—200元
七、门锁损坏每个赔偿100元
八、钥匙损坏丢失每把赔偿10元
九、窗扇损坏丢失每扇赔偿40—80元
十、窗帘损坏丢失每幅赔偿20—60元
十一、灯管损坏丢失每个赔偿10元
十二、灯起动器损坏丢失每个赔偿5元
十三、灯架损坏丢失每个赔偿40元
十四、电扇损坏丢失每个赔偿150—300元
十五、电话损坏丢失每个赔偿80—100元
十六、玻璃损坏每片赔偿5—30元
十七、储物柜损坏丢失每个赔偿70—560元
十八、电插座损坏丢失每个赔偿20元
十九、网线损坏丢失每个赔偿20元
二十、电话线损坏丢失每个赔偿20元
二十一、水龙头损坏丢失每个赔偿40元
二十二、大便器损坏每个赔偿60元
二十三、水表损坏每个赔偿50--80元
二十四、个人使用的室内物品本人负责保管,公用物品集体负责保管,损坏由责任者赔偿,查不清责任者,由全体成员负责赔偿。
二十五、上述条款提到的“损坏”是指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非自然损坏,赔偿
数额由学院学生处和综合管理部等有关部门根据损坏程度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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