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
我酒店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方式为:非独立核算:上级主管部门为:XXXXXXX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XXXXXXXXXXXXXXXXXXX。经营面积为:XXX平方米,共有客房XXX间,XXX个床位。其中双床房XX间。大床XX间。经营场地已通过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及房屋安全鉴定。我酒店设有专用洁净的布草间,另安装旅客住宿电脑登记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电子防盗门锁、保险柜等防范设施设备,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我酒店拟从事酒店住宿服务,特向贵局申请经营旅业项目。呈请贵局给予批准为感!
此
致!
申请单位:X X X X X X X X X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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