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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工会“送温暖”帮扶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

宜学院工发〔2011〕35号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 “送温暖”帮扶制度

为做好“送温暖”帮扶工作,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定期调查了解教职工困难情况的制度。在平常通过各二级工会,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调查了解教职工困难情况的基础上,每半年对学校教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地调查了解。

二、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凡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都要建立档案。档案内容要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困难的具体情况。已建立档案的在困难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及时将变化情况记入档案。

三、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首问人要跟踪解决困难的全过程,直到困难解决完毕。校工会和专职副是“送温暖”帮扶的第一和第二责任人。、副和校工会办公室人员中第一个接待的(或接到反映情况的要求、信件、电话的)为首问责任人,对反映的情况要立即登记,并在

二十四小时内汇报、联系、反映。工会能研究解决的由工会专职副负责提交工会班子领导研究解决;需要工会和其他单位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由工会专职副负责联系、协调;需学校及其他部门研究解决的由工会专职副负责汇报、反映,积极、主动地争取解决。研究的情况、结果由首问责任人或专职副负责向教职工本人反馈意见。不能解决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建立生病住院慰问制度。凡是教职工生病住院,二级工会都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关心、慰问。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的,由二级工会向校工会汇报。校工会给予200元慰问金(特殊情况可另外购买慰问品),由校工会看望慰问。也可委托二级工会或有关单位部门看望慰问。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五、建立特殊困难帮扶制度

1、帮扶措施:主要有借款、资助两种方式。 2、受助条件:

教职工(配偶、子女)出现特别严重疾病或严重伤残,造成医治和生活极度困难的;

教职工(配偶)下岗、去世,造成子女上大学学费极度困难的;

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教职工生活极度困难的。 3、帮扶金额

借款:金额5000元至10000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可一次性归还,也可分期归还。到期不归还,从到期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在工资中扣借款总额的10%作为还款,扣完为止。

资助:根据困难情况,由本人填写《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

请单》(见附件1),交二级工会调查核实困难情况,给予500-10000元的特殊困难补助。同一个特殊困难补助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 。

4、审批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

二级工会调查核实困难情况;

借款和资助金额不足5000元的由校工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借款和资助金额超过5000元及以上的的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5、借款和资助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六、建立丧葬慰问制度

1、教职工本人去世的,由慰问人员填写《教职工去世慰问登记表》(见附件2),由校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亲属,给予500元慰问金(另送花圈一个),并由亲属代表在慰问登记表上签字。特殊情况也可委托二级工会或有关单位部门看望慰问。

2、教职工配偶、子女、本人父母去世的由校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及亲属,由慰问人员填写《教职工家属去世慰问登记表》(见附件3),给予500元的慰问金(另送花圈一个),由教职工本人在慰问登记表上签字。特殊情况也可委托二级工会或有关单位部门看望慰问。

3、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七、建立春节“送温暖”制度 1、“送温暖”对象:

老干部遗属;孤寡老人;重病病人;特殊困难教职工;劳模;90岁高龄。

2、“送温暖”形式:看望慰问并送一些生活必需品。 3、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八、劳模慰问

严格按照和省市要求进行慰问。慰问经费按和省市规定办理。

九、建立教职工体检制度

每两年组织一次教职工体检。在职教职工的体检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教职工的体检费申请学校补助解决。

十、建立春节慰问全体教职工制度

每年春节校工会将根据学校要求慰问全校教职工。在职教职工的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经费申请学校补助解决。

本制度所称教职工包括在编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以学校人事处认定的为准)。

附件:1. 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教职工去世慰问登记表

3.教职工家属去世慰问登记表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1年11月28日 主题词: 送温暖 帮扶 制度

抄 报: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宜宾学院。 抄 送: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宜宾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

(印

15份,网发)

附件1、

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年 龄 所在二级工会 性别 共同生活 家庭成员 家庭收入情况 困难形成原因 二级工会调查 核实的困难情况 校工会意见

附件2、

教职工去世慰问登记表

逝世教职工姓名 逝世教职工所在单位部门 慰问金额 慰问人 领款人 校工会审批意见

附件3、

教职工家属去世慰问登记表

教职工姓名、所在单位部门 教职工与逝世人的关系 慰问金额 慰问人 领款人 校工会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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