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铁 路 总 公 司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6 第二章 基本要求………………………………………… 8 第三章 客车车辆管理……………………………………11
客车配属………………………………………………11 客车转属………………………………………………12 客车借用………………………………………………13 客车代管………………………………………………14 客车报废………………………………………………14 路用车…………………………………………………16 国际联运客车…………………………………………18 专运客车………………………………………………19 自备客车………………………………………………19 地方客车………………………………………………20 第四章 运用检修…………………………………………21
日常检修………………………………………………21 专项检修………………………………………………22 客车整修………………………………………………23 客车辅(A1)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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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客整备………………………………………………24 第五章 质量管理…………………………………………26
质量标准………………………………………………26 质量监督………………………………………………26 质量分析………………………………………………27 质量追溯………………………………………………27 第六章 客车运用…………………………………………29
列车编组………………………………………………29 列车运行………………………………………………31 车辆摘挂………………………………………………37 客车加挂………………………………………………39 客车回送………………………………………………40 客车试运行……………………………………………41 客车存放………………………………………………42 客车添乘………………………………………………42 第七章 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45
库列检…………………………………………………45 客列检…………………………………………………47 车辆乘务组……………………………………………52 第八章 行车设备故障管理………………………………58
应急处置………………………………………………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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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故障调查处理……………………………………59 第九章 客车安全监控……………………………………61
地面动态检查…………………………………………61 车载监测………………………………………………62 第十章 客车防火与防冻…………………………………64
客车防火………………………………………………64 客车防冻………………………………………………68 第十一章 爱车工作与备品管理…………………………70
爱车工作………………………………………………70 备品管理………………………………………………72 第十二章 基础管理………………………………………73
工作制度………………………………………………73 标准化管理……………………………………………76 信息化管理……………………………………………76 职工培训………………………………………………77 第十三章 附则………………………………………… 79 附件1 术语解释 ……………………………………… 80 附件2 客车运用限度表(备注:
车轮踏面剥离测量方法)…………………………………83 附件3 列车干线绝缘测试值表…………………………88 附件4 客车检修周期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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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91 附件6 库列检折返检修作业范围………………………105 附件7 运用客车专项检修、项目、
周期及要求…………………………………………………106 附件8 客车整修项目及要求……………………………116 附件9 客车辅(A1)修质量标准………………………119 客车辅(A1)修限度表…………………………122 附件10 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
专项检修标准…………………………………………… 123 附件11 制动机试验…………………………………… 130
附件11-1单车试验……………………………………130 附件11-2列车试验……………………………………136
附件12 铁路机车车辆工厂、车辆段、客整所、 跨局客列检、检修车间简称代码……………………… 138 附件13 全路发电车应急补油点设置表……………… 147 附件14 全路应急吸污点设置表……………………… 148 附件15 客车标记速度规定…………………………… 149 附件16 客车配属年报………………………………… 150 附件17 客车报废年报………………………………… 153 附件18 客车报废表…………………………………… 154 附件18-1 客车报废记录单………………………………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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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2 客车报废核准表………………………………156 附件18-3 客车报废汇总统计表…………………………157
附件19 车辆维修记录簿(车统-81)……………………158 附件20 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 159 附件21 乘务员签到簿(车统-8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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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CL109-201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铁路客车是铁路旅客运输的重要运载工具,运用维修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维修质量直接关系到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供良好设备,保证行车安全,为旅客运输服务,是铁路客车运用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为规范铁路客车运用维修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 铁路客车是指采用机车牵引、可灵活编组,用于运载、服务旅客的铁路车辆(包括编挂在旅客列车中的餐车、行李车、邮政车)以及按客车管理的行包车、发电车、轨道检查车、各种试验车等其他用途车。
第3条 客车所属的铁路局、车辆段是客车运用安全、质量的责任主体。客车运用维修工作应贯彻养修并重、状态监测、预防为主的方针,持续强化运用基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实现“管理规范、作业标准、队伍专业、装备先进、质量达标、安全高效”的客车运用工作目标。
第4条 生产力布局合理、检修设施完备是保证运用客车检修作业和安全质量的首要前提,动态检查技术是提高客车检修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的重要手段,车载检测监控技术是智能诊断客车运行故障、监督落实作业标准的有效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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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各铁路运输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建设。
第5条 铁路新线建设及既有线改造时,要根据本规程规定的设置原则及相关要求,同步做好客车运用维修场所及配套的检修设施和必要的客运整备设施、动态检查系统、信息化系统和生产生活条件的设计建设。
第6条 本规程是国家铁路(含股改上市公司)客车和进入国铁线路运营的地方、合资等铁路和路外企业的客车运用维修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其他在国铁线路运行的客车,应执行本规程的质量安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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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7条 客车运用维修工作包括客车车辆管理、运用维修管理及运用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8条 客车车辆管理包括国铁客车的配属、转属、借用和报废等管理工作,地方客车、邮政车、自备客车的代管和属地管理工作,以及客车运用、检修、备用状态的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含股改上市公司)所属的客车称为国铁客车;合资及地方铁路公司所属的客车称为地方客车;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的用于运送邮件、包裹的客车称为邮政车;其他企业和部队等单位所属的客车称为自备客车。
国铁客车实行固定配属管理。国铁客车中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管理车号的路用客车称为国铁路用车,由铁路局自行管理车号的路用客车称为局管路用车,总公司专运机构配属的客车称为专运客车,承担跨国运营任务的客车称为国际联运客车。
第9条 客车实行定期检修和运用维修。定期检修实行以走行公里为主、时间周期为辅的计划预防修制度,在客车检修工厂和车辆段实施;运用维修实行以计划预防修和状态预防修并重的检修制度,由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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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客车定期检修按照《客车检修周期表》(见附件4)执行。
第10条 运用客车在客车技术整备所(以下简称客整所)实施日常检修、专项检修、客车整修、客车辅(A1)修和临客整备、专项检查整治等工作,统称为运用检修,执行相应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11条 客车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以下简称TVDS)是解决高站台客列检检查作业盲区,缓解客整所地沟检修能力制约,优化劳动组织的必备手段。铁路局应按照总公司的统一布局方案进行路网监测点建设,并结合本局实际,在充分利用路网监测点资源基础上完善本局监测点布局。
TVDS轨边设备设置地点距客列检或库列检所在地车站原则上不低于40km。路网监测点TVDS轨边设备设置地点需满足对所有进路跨局旅客列车及通过联络线绕行跨局旅客列车进行动态检查的要求。
第12条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以下简称THDS)须对客车轴温进行检测和热轴预报;在客车车辆段设置复示终端,利用车辆运行品质轨边动态监测系统(以下简称TPDS)、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以下简称TADS)的报警信息,对客车进行重点检查;货车故障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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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检测系统(以下简称TFDS)不得屏蔽旅客列车探测。
第13条 在旅客列车上须设置集中式轴温报警装置,按规定设置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以下简称KLW)、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TCDS)、在线绝缘检测装置,发电车及25T客车还须设置烟火报警装置等车载安全监控装置。
第14条 客车运用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台帐记录,开展职工培训,推行标准化创建活动,促进客车运用工作在基础管理、设备设施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全面达标。
第15条 客运枢纽车站,始发及终到旅客列车较多的车站,地理位置特殊的车站须设置客整所。客整所及跨局客列检的设置及撤销须经总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批准;新线建设时,原则上在相隔500km~800km的车站设置客列检。跨局客列检的设置地点见《铁路机车车辆工厂、车辆段、客整所、跨局客列检、检修车间简称代码》(见附件12)。铁路局管内客列检的设置,由铁路局批准并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
第16条 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的劳动组织及人员配备,由铁路局结合动态检查设备配备情况,按照 “以列定组、以辆定人”的原则查定,并按规定配备预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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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客车车辆管理
客车配属
第17条 总公司运输局应根据列车运行图、旅客列车编组表、季节性运输需求、维修生产需求、客车技术构造类别,以及集中管理、维修方便的原则做好客车配属管理工作。
第18条 根据技术状态和用途不同,配属客车分为运用车、检修车、备用车。运用车系指所有编挂在列车上使用的客车。检修车系指处于检修状态(包括回送期间)的客车,检修车占配属车的比例为检修率,按规定春运时平均不超过1%、暑运时平均不超过5%、平时平均不超过7%。备用车包括临修备用车和高峰备用车;临修备用车系指为处理故障而替换使用的客车,按每个客整所配属的所有具体车种车型各备用1辆计算定量,临修备用率(以段为单位)平时不超过配属车总数4%,春运时不超过0.5%。高峰备用车系指在客运高峰时段根据客流需求增加使用的客车。
第19条 在国铁线路上运营(不含一次性过轨)的客车车号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配发,具有唯一性,客车须按规定安装电子标签。新造客车出厂前,由制造工厂通过铁路客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KMIS)向总公司运输局申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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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车号,并填报客车技术卡片。
第20条 国铁客车的购置建议计划由铁路局及国铁路用车产权单位于每年8月底前提报,由总公司统一审核、安排。
铁路局申请新造客车购置时,应根据既有客车配属情况和运行图编组需求,在充分考虑检修车、临修备用车和高峰备用车的前提下,提报各车种、车型的购置数量。在考虑临修备用车时,应按照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充分考虑效率、效益,以客整所为单位,综合考虑车种、车型、供电制式、供风型式、车钩型式、风挡型式等通用因素,同时车辆段统筹考虑TCDS主机车、播音车、无障碍设施车、工程师车、首尾车等特殊功能车辆的备用量。
第21条 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配发车号的客车技术条件,须经总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批准。
客车转属
第22条 客车跨局间转属由总公司根据铁路局申请或全路运输需求统一安排,局管内转属由铁路局办理。
第23条 客车转属时,转出段应负责整备,转出的客车必须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见附件-5)。转入段应派人到转出段接车并办理车辆技术交接,客车交接时,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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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发电机、蓄电池、电扇、柴油发电机组、电气连接线等电气设备、消防器材、电气化厨房设备及移动备品应随车交接。本年度内厂修到期的客车原则上不得转属,确需转属时,厂修费用由双方依据总公司财务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客车借用
第24条 客车跨局间借用由总公司批准,局管内借用由铁路局批准。
第25条 接到客车借用命令后,借出单位应整备车辆并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借用单位应派人到借出单位接车并办理车辆技术状态交接。客车借用期间的技术履历信息由借用单位负责维护。
第26条 客车借用时,双方应明确借用时间,临时借用时,借出单位应保证借用客车在借用期间厂、段修不过期;若长期借用,车辆的定期检修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客车借用期间,借用客车及随车车辆乘务人员由借用单位按照本属管理,承担运用安全及管理责任。跨局间客车借用以及随车车辆乘务人员相关费用的清算标准,按总公司财务结算有关规定执行,清算时间以调度命令为准。
第27条 客车借用结束时,借用单位应整备车辆,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借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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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办理交接。
第28条 铁路局与合资及地方铁路之间的客车借用,需签订借用协议,并履行客车借用相关规定;铁路局借出客车时须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铁路局与地方铁路之间的客车借用费用按借用协议办理。
客车代管
第29条 按照就近管理的原则,邮政车和非铁路局配属的国铁客车,经总公司批准后指定铁路局代管(实行代管的铁路局、车辆段简称代管局、代管段),进入国铁线路运营的地方客车由铁路局受产权单位委托进行代管,有特殊用途的自备客车也应实行代管。
第30条 客车代管前,铁路局应与产权单位签订代管协议。客车代管期间,代管局(段)承担客车运用安全及管理责任。国铁路用车、地方客车产权单位变更时,由新产权单位通过代管局向总公司运输局报备。邮政车在地方邮政中心管理局间变更管理关系前,接手管理的地方邮政中心管理局应与新代管局签订代管协议,并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代管变更申请。
客车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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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条 国铁客车报废须经总公司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1.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的客车;
2.提完折旧且接近厂修到期、状态较差的客车; 3.车体外墙、顶板需全部分解,并须更换铁立柱达2/3的客车;
4.需要更换中梁的客车;
5.中侧梁垂直弯曲超过200mm或横向弯曲超过100mm的客车;
6.车底架扭曲,其倾斜度在车底架1m以内超过70mm或全部车底架超过300mm的客车;
7.破损严重,无修复价值的客车。
第32条 局管路用车的报废由铁路局批准,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
第33条 地方客车、自备客车、邮政车报废后,产权单位应通过代管局或实行属地管理的铁路局(简称属管局)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凡符合报废条件而未办理报废的地方客车、邮政车、自备客车不得进入国铁线路运行。
第34条 铁路局须于每年2月底前以局文上报本年度国铁客车报废计划建议,由总公司统一审核、批准。临时调整计划的,应于8月底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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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条 客车报废手续:
1.国铁客车报废时,由配属段(车在工厂时由配属段委托工厂;事故车由事故发生地的铁路局)组织鉴定,符合报废条件时,填写《客车报废记录单》(车统-10,见附件18-1),须附照片显示破损部位,报客车配属或代管局。超过设计使用寿命,须强制报废的客车,可不组织鉴定。
2.铁路局拟报废的客车经总公司运输局牵头组织初审合格后,由铁路局填写《客车报废核准表》(见附件18-2)和《客车报废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8-3)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总公司运输局,总公司核准并加盖核准章后,一份返回,同时下发核准电报,取消客车配属。
3.铁路局接到总公司核准电报后,通知原申请单位。原申请段(厂)接到通知后,应抹消路徽、车号等标记,并在报废车两侧用油漆写上核准报废的命令号及日期。自核准之日起取消配属,并在2个月内解体完毕。
第 36 条 客车配属、转属、借用、代管、报废时,铁路局、车辆段(厂)均须按照KMIS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在KMIS中进行操作。
路用车
第37条 国铁路用车可跨局运行,配属在铁路局、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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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院或专业运输公司等单位。国铁路用车按用途分为公务、试验、维修、检测车等,可编挂在旅客列车中使用。
第38条 国铁路用车上安装的专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车辆通用设备的维修保养由配属或代管段负责,其他由双方协商明确。
第39条 由运营客车(作为旅客运输使用的客车)转为局管路用车须由铁路局于每年2月底前以局文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申请,申请须说明改造车源、改造费用落实情况、使用单位、用途等信息,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改造。经总公司核准报废的客车严禁改为局管路用车使用。临时调整转局管路用车计划的,应于8月底前上报。
局管路用车由铁路局自行编排车号,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不纳入客车配属统计,除本规程明文规定的条款外,局管路用车由铁路局制定管理办法自行管理。局管路用车按用途分为工程宿营车、救援车等,编号规则为:“某局”“用途”“三位车号”,例如:京局 救援 001。
第40条 运营客车改造为局管路用车的技术方案及局管路用车的后续加改方案由铁路局车辆主管部门审查,改造及定期检修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使用单位是局管路用车的安全责任主体,负责局管路用车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对路用客车进行加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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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条 国铁路用车附挂旅客列车时,标记速度、技术条件等须满足旅客列车编组要求,使用单位须安排专(兼)职车辆乘务人员,并经配属或代管局车辆部门技术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局管路用车不得附挂旅客列车,原则上不得跨局运行,执行救援、施工等其他特殊任务需跨局运行时,以总公司调度命令或电报为准。
国际联运客车
第42条 国际联运客车的运用维修保养工作,除按本规程有关规定办理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对港联运客车参照执行。
1.凡编入国际铁路联运的客车,必须符合关于国际铁路联运各规章规定中对联运客车的相关要求。
2.外国所属联运客车入境时,指定由入境局负责技术交接与检查。途经局及折返局应认真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编制记录,保证行车安全。
3. 联运过轨到国外的国内客车,应有专人进行维修保养,其宽轨转向架(包括发电机及传动装置)的维修保养及准轨转向架换下后停用期间的管理,由换装站所在地铁路局负责。车体和准轨转向架的维修保养由配属局负责。
4.客列检对通过国际列车按规定做技术检查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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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运客车
第43条 专运客车由总公司专运机构负责运用维修保养。沿途客列检和相关客整所应根据上级通知的要求进行检修。
自备客车
第44条 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配发车号的自备客车由所在地铁路局进行属地管理。每年组织对自备客车进行年审,年审时须逐辆核对产权、车种、车型、车号、定期检修实施情况,铁路客车技术状态,出具年审报告,作为过轨技术检查依据。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自备客车年审情况报总公司运输局。
第45条 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配发车号的自备客车定期检修须在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施修,随车工作人员须经属管局组织的车辆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第46条 从非国铁线路进入国铁线路运行的自备客车(含产权单位自行编号的客车)须进行过轨技术检查,由车辆段负责。属管局须指定客车车辆段(简称属管段)与产权单位签订过轨技术检查协议。协议包括:过轨客车车种、车型、车号,协议有效期限,检查技术要求,运行安全保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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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过轨检查费用等事项。
第47条 签订过轨运输检查协议时,属管段须核对自备客车产权单位须的《过轨自备客车年审报告》和《过轨运输证》。
第48条 自备客车进行过轨技术检查时,由产权单位向过轨所在地车辆段以书面形式提出过轨技术检查申请,填写《铁路客车过轨技术检查申请表》,提供过轨运输检查协议及随车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所在地车辆段审核后,组织对过轨自备客车实施过轨技术检查。过轨技术检查时须对过轨车辆技术状态和制动机性能进行检查试验,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需填发《铁路客车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明书》一式三份。两份交自备客车产权单位作为客车过轨技术检查合格的凭证,一份车辆段留存作为清算过轨检查费用依据。
地方客车
第49条 实行代管的地方客车,须经代管局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并执行总公司规定的修程、修制,落实总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标准、办法和措施。产权单位对实行代管的地方客车自主进行运用检修及担当车辆乘务时,须经代管局安全质量评估。各铁路局不得购置或租借未执行总公司技术政策的地方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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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运用检修
日常检修
第50条 跨局旅客列车每运行一个往返(含套跑交路)、管内旅客列车每运行4000km须安排入库实施日常检修。本属列车日常检修的库内技术作业时间应满足甩挂作业、例行检查和专项检修时间,一般情况下,在客整所所在地车站图定到开时间间隔不少于7 h,不满足时,须加强日常运输组织、采取备用车底替换、加强检修作业组织等措施,确保安全质量。本属客车入库实施日常检修和专项检修后,须符合《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第51条 单程运行距离在2000km及以上的旅客列车,折返铁路局原则上应安排入库进行折返检修作业,技术作业时间应满足甩挂作业、例行检查和故障处理时间,一般情况下,在折返车站图定到开时间间隔不少于4 h;如无法安排入库检修或时间不足时,折返局须采用动态检查技术进行补充作业,承担入库折返检修作业的安全质量责任。
第52条 折返检修按《库列检折返检修作业范围》(附件6)执行,检修后符合《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中相关部位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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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条 运用维修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扩大在列车或车列中修理车辆故障的范围,减少摘车临修。摘车临修故障处理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第54条 客车实施摘车临修须按规定填写《车辆检修通知单》(车统-23),由质检部门负责摘车临修客车的质量验收并开具《车辆修竣通知单》。
专项检修
第55条 对日常检修无法全部施修到位,且经检修后在一定时间内不易发生故障的部位、部件,按照故障周期规律,实行定期专项检修(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见附件-7)。经专项检修的部位或部件须保证一个专项检修周期不发生责任事故。各铁路局应不断总结专项检修实施经验,针对客车运用的故障情况,积极探索实施附件-7范围外的专项检修项目,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增加检修项目、优化检修周期及质量标准的建议。
第56条 车辆段应按照《运用客车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见附件-7)的基本要求,根据相关规章和管理文件,参照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编制并执行专项检修作业指导书。
第57条 临客编组整修时,对车列检修项目全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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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单车检修项目逐项核对检修周期,对超期的项目一并组织实施。
新编挂客车检修作业时,应对超期的单车检修项目及车列检修项目一并实施。
短期停运的列车恢复开行前,对车列检修项目,未超期的可不再组织实施。
第58条 专项检修须纳入生产计划管理,要根据检修项目的劳动强度及作业时间合理编制专项检修计划,并落实到日班作业计划,明确车次、车号、作业股道、项目、作业班组等。单车检修项目按辆组织实施,建立专项检修“一车一档”台账,并录入KMIS;车列检修项目按列或分段组织实施,建立专项检修“一列一档”台账。
客车整修
第59条 运用客车每年须进行两次集中整修,春运后实施春季整修,暑运后实施秋季整修。整修时除对上部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外,还应结合季节性特点,按照《客车整修项目及要求》(见附件-8)进行防暑、防寒等有针对性的重点整治;对临时安排的专项普查、专项整治项目在整修中一并组织实施,对已经实施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整改。
第60条 铁路局应制定整修工作方案,明确计划、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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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及质量标准。整修结束后,由铁路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车辆段应成立整修领导小组,组织、安排、落实整修的各项工作。
客车辅(A1)修
第61条 客车辅(A1)修系对轮对和制动装置进行的专项检修。对轮对尺寸进行检测,核对TPDS轮对冲击当量,按限度规定对车轮踏面进行修形;对104分配阀等配件实施换件修;对非密封式制动缸、自动间隙调整器、远心集尘器、锥形塞门等配件进行分解检修;对制动机、电子防滑器等进行单车试验。经辅(A1)修后车辆符合《客车辅(A1)修标准》(见附件-9)。
临客整备
第62条 临时旅客列车开行前须进行技术整备,并按规定实施专项检修,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第63条 春运期间开行的临客车底,须按照客车整修中分钩检查要求以及秋季整修中防寒整备要求对春运临客车底进行整修。借出时,由借出局负责整修,并与借用局办理质量交接;春运临客车底转场前,由转出局进行技术整备,并与转入局办理质量交接;归还时,由借用局进行技术整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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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借出局办理质量交接。经整修、整备的春运临客,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第64条 暑运期间开行的临客车底,须按照客车整修中春季整修要求进行整修,经整修后的临客,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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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质量管理
质量标准
第65条 客车运用检修各项作业须分别达到以下质量标准和要求:
1.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2.运用客车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 3.客车整修项目及要求; 4.客车辅(A1)修质量标准。
质量监督
第66条 车辆段每半年、铁路局每年应对各客整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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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客车辅(A1)修质量对规、专项检修质量对规和标准化发电车对规;春、秋整结束后,总公司运输局安排在重点地区对列车整修质量进行检查鉴定,铁路局应安排逐列车进行检查鉴定;车辆段每月应逐列进行运用客车质量鉴定。对规检查及质量鉴定标准按总公司运输局颁布的文件执行。
第67条 车辆段应设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由车辆段直接管理。负责运用客车月度质量鉴定和客车辅(A1)修、摘车临修及重要专项检修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负责编组临客、旅游、专特运客车整备质量验收。根据车辆段统一安排参加客车整修质量鉴定和专项检修、客车辅(A1)修、标准化发电车对规工作。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并做出质量分析与评价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质量分析
第68条 车辆段要建立客车运用检修故障库,库列检、客列检和车辆乘务组检修作业人员实际处理的重点故障均应纳入故障库。故障库登记内容应包括故障填报单位、故障来源、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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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来源应涵盖工作者自检发现、车辆乘务组交接、其他单位反馈,及质量鉴定、对规对标、动态监测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各类故障。
第69条 铁路局、车辆段应根据客车运用检修故障库的信息,针对存在的关键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客车质量整治工作,不断完善专项检修项目、检修工艺和岗位作业指导书,并及时逐级上报有关情况。
质量追溯
第70条 客车购置、改造以及进行维修时,配属局应在相关协议中明确对方的安全质量保证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使用问题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时,车辆配属局(段)应要求造修单位或生产厂家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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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列车编组
第71条 旅客列车按照列车运行图中公布的列车编组表实行固定编组,满足列车编组表中车种、定员、供风型式、供电制式,以及播音车、无障碍设施车等编挂要求。临时旅客列车的编组按总公司、铁路局调度命令办理,应于列车始发前48小时编组完毕,并逐辆实施技术整备。客车最大编组不得超过20辆。
第72条 旅客列车首尾两端须编挂装有KLW装置的客车,首尾客车应配置外端门。集中供电空调旅客列车须编挂装有TCDS主机的客车,25T型客车还须编挂工程师车,达不到上述条件要求时,由铁路局制定安全措施,跨局运行时
客车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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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报总公司批准。
第73条 客车标记速度分为100km/h、120km/h、140km/h、160km/h四个等级,客车编组时须满足运行图规定的列车最高运行速度要求,标记速度不同的客车混编时,应按最低标记速度掌握。
第74条 旅客列车编组中车辆供风状态必须一致,密封风挡不得与橡胶风挡或铁风挡连挂,必须连挂时由配属铁路局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京、进沪、进穗集中供电旅客列车须编挂电气化厨房餐车,其他集中供电旅客列车也应编挂电气化厨房餐车。
第75条 DC600V机车供电旅客列车,应编有具备供电请求功能的客车,首尾车辆应配备与机车连接的电力连接线、通信连接线。具有互备供电(邻车供电)功能的DC600V客车,应连续编挂。
第76条 编有DC600V发电车的旅客列车,采用机车供电时,发电车须挂于列车尾部且断开与列车电力干线的连接。
第77条 集中供电空调列车供电制式必须一致。全列空调列车额定负载总和不得超过发电车额定输出功率,通过电力连接线的电流量不得大于电力连接线额定容量,电力干线容量不同的客车混编时,应按电力干线容量从发电车起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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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到小排列编挂。
第78条 非空调旅客列车编组中,硬座车每3辆中编挂1辆茶炉车,硬卧车每4辆中编挂1辆茶炉车;子车连续编挂不得超过2辆,首尾以1辆为限。
第79条 客车编组后,车钩钩提杆、车钩下锁销需加装防跳装置,折角塞门手把需加装开口销(以下简称“三捆绑”)。
第80条 同一辆客车的电气综合控制柜PLC显示屏、轴温报警装置、烟火报警装置全列联网使用时,顺位号设定须相同,原则上编号与客运车厢号一致。当发生加挂时,在最大顺位号后逐个增加;发生减编时,可出现空号,不需进行重新调整。
第81条 采用密接式车钩的列车,首尾车钩必须是15号车钩或托梁式车钩,并须随车备有中间体过渡车钩、托梁式车钩;托梁式车钩未安装车钩托梁不得上线运行。
第82条 执行检测、试验任务的国铁路用车,具备本车独立供电条件的,一律自供电;原则上应编挂在列车尾部,供风状态与列车一致,且不影响列车供电的,可编挂在机次。
第83条 下列车辆禁止编入旅客列车: 1.货车;
2.超过定期检修期限的客车车辆(经车辆部门鉴定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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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客车除外);
3.曾经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或曾编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列车内,以及在自然灾害中损坏,未经检查确认可以运行的。
列车运行
第84条 旅客列车不准编挂制动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当制动机发生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1辆,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
第85条 旅客列车运行中,须开启列车尾部的KLW主机,首端的KLW主机不得开机。开通使用客列尾装置的旅客列车,尾部加挂客车不得超过2辆;因检修、回送需要,尾部加挂客车确需超过2辆时,只能加挂在管内旅客列车上,由铁路局制定办法。
第86条 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因车辆故障需要摘车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积极准备替换客车,保持原编组结构。
第87条 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对客车热轴的处理: 1.车辆乘务员得到轴温报警装置、TCDS报警及THDS预报强热的信息时,须立即查看报警轴温数据,并迅速赶到报警车厢观察轴温变化。
2.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达到外温加60℃、但未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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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时,应通知机车乘务员至就近前方站停车;当显示轴温持续上升达到90℃时,应通知机车乘务员立即采用常用制动停车。
3. 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用便携式测温仪检查全车轴箱温度,当轴箱温度达到90℃或超过外温加60℃时必须摘车;低于上述温度时,可继续监控运行,但轴温超过外温加45℃时,终到后由库列检进行开盖检查,不入库作业的由客列检负责,无客列检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
第88条 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发生客车空气弹簧故障时须限速运行,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0km/h。
第89条 当120km/h速度等级及编组小于8辆的140km/h、160km/h速度等级旅客列车有制动关门车时,车辆乘务员须计算列车换算闸瓦压力,给司机开具制动效能证明书,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进行限速。
第90条 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如遇自动制动机故障,车辆乘务员在接到机车乘务员的防溜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列车乘务人员拧紧全列人力制动机,开车前由列车长组织列车乘务人员松开全列人力制动机,并经车辆乘务员下车检查确认,撤除防护号志后方可开车。
第91条 双管供风旅客列车应由双管供风机车牵引,运行途中因机车供风系统故障或用单管供风机车救援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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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需改为单管供风时:
1.双管改单管(以下简称双改单)作业应在站内进行,在区间发生故障需改单管供风时,应限速120km/h运行至前方站内进行。
2.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接到双改单或单管供风机车牵引双管供风列车救援申请后,应立即通知机车、车辆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在发布的调度命令中应注明双管改单管供风,调度命令由车站值班员分别转交车辆乘务员和列车长。有客列检的车站,车站应同时通知客列检。
3. 客列检人员(无客列检时,由车辆乘务员)根据调度命令将编组客车风管路改为单管供风状态。
4.跨局运行时,改为单管供风后,由机车乘务员经车站值班员转报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通知机车、车辆调度员。同时铁路局列车、机车、车辆调度员应立即上报总公司列车、机车、车辆调度员。由总公司机车、车辆调度员下发调度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列车后续交路按单管供风办理,直至终到站。
5.双改单列车运行至终到站后,接续开行其他车次时,可维持单管供风至接续列车终到站。终到入库后,由库列检(不入库检修的列车由客列检,无客列检作业的由车辆乘务员)恢复双管供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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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条 装用真空集便装置的旅客列车因故改为单管供风或装用集便装置的客车编挂在单管供风列车中,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期间,客运乘务人员应将全列厕所锁闭。运行途中因使用厕所造成临时停车时,车辆乘务员应通知列车长暂时锁闭部分厕所,并通知机车乘务员立即充风,列车缓解后尽快开车。
第93条 空调列车因供电故障采用单路供电后,空调机组及电采暖装置须半载运行,当车内温度无法满足需要时,应在就近车站更换机车或故障车辆。
第94条 发电车本属出库前应加满燃油,在折返站由所在地铁路局根据列车担当铁路局的要求做好补油工作,双方应签订补油协议。各铁路局应根据总公司运输局统一安排设置应急补油点(见附件13《全路发电车应急补油点设置表》),根据需要做好应急补油工作。
列车因故不能正点运行,燃油不能维持运行到终到站时,车辆乘务员会同列车长在列车到达应急补油点前4 h,拍发请求补油电报,并适当减载。
第95条 采用机车供电的旅客列车,若供电请求联锁失效,在确认车列具备受电条件后,由车辆乘务员通知机车乘务员进行强制供电。采用内燃机车供电的旅客列车须在终到后、摘解机车前,对全列客车进行逐辆卸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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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条 旅客列车运行途中,严禁关闭各类安全监控装置。客运乘务人员应按规定使用电器设备,发现轴温报警装置、烟火报警装置等安全监控装置报警时,要立即通知车辆乘务员。
第97条 旅客列车运行途中,由客运乘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使用照明装置。
第98条 发电车供电旅客列车始发应提前1小时供电并开启空调预冷、预热;机车供电旅客列车应在始发前1小时连挂机车,始发前50分钟供电并开启空调预冷、预热。
空调客车的空调温控器应设定为:冬季18~20℃,夏季24~28℃。当环境温度低于18℃时,严禁开启空调设备制冷。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须开启电伴热装置。旅客列车运行途中,通风机不得停用;因供电装置故障或长时间停留时,车辆乘务员可酌情减少用电负荷。使用空调机组空气预热器时,停用时须先关闭空气预热器,5min后方能关闭通风。
第99条 运用发电车在库内及折返站停留期间,作业完毕后,发电车乘务员须停机断电并锁闭门窗后,方可离开;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时,发电车乘务员不得离岗,不得使用非三角锁锁闭或反锁与车厢连接端端门。同一发电车各柴油发电机组须均衡使用,运转工时差不得超过1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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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条 执行检测、试验任务的国铁路用车,运用管理责任由使用单位承担,检修质量责任由检修单位承担;上线运行前由配属局或代管局进行技术整备,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运用期间,由所在地铁路局安排日常检修及整备作业。
第101条 不在国铁线路运营的非国铁客车(含进出口客车)因制造、检修等原因一次性通过国铁线路的运行称为一次性过轨。新造或检修后出厂时,由造修单位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过轨技术检查申请;检修到期回厂时,由产权单位通过过轨所在地铁路局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后与过轨所在地车辆段签订过轨运输检查协议,由所在地车辆段进行过轨技术检查。
车辆摘挂
第102条 在库内对车列进行摘挂作业时,车辆的摘挂、软管的摘结及吊挂由调车人员负责,电气连接线及密封风挡的摘结由库列检人员负责,外属列车由车辆乘务员负责。备用车未连接的总风软管,由库列检人员负责吊挂。
第103条 旅客列车机车与第一辆客车的连挂、摘解: 1.车钩的连挂,由机车乘务组负责;单班单司机值乘的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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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单班单司机值乘的机车交路,跨局旅客列车由总公司在调图文件中予以公布,管内旅客列车由铁路局在调图文件中予以公布。
2.车钩摘解、软管摘结,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的列车,车钩、软管摘解由机车乘务员(单班单司机值乘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软管连结由车辆乘务员负责。
3.电气连接线摘结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连结时应确认39/43芯通讯线插针状态,保证供电请求信号正常发出。由电力机车供电的客车,作业人员在确认电力机车降弓后,才可进行电气连接线摘结。
4. “三捆绑”、列车尾部软管防尘堵的安装及软管的吊起(以下简称软管吊起)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
5. 由机车供电的旅客列车连挂机车时,由客列检人员、机车乘务员、车辆乘务员办理供电钥匙或供电柴油机启动钥匙交接手续,并进行签认;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与机车乘务员办理交接。
6. 由机车供电的旅客列车摘解机车时,由客列检人员、机车乘务员办理供电钥匙或供电柴油机启动钥匙交接手续,并进行签认;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与机车乘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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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交接。
第104条 旅客列车在途中摘挂车辆时,车辆的摘挂、软管摘结及折角塞门的开闭,由调车作业人员负责;密封风挡及电气连接线的摘结由车辆乘务员负责;“三捆绑”等其他作业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的由本列车辆乘务员负责,必要时打开车门,以便于调车作业。装有密接式车钩的客车车辆摘挂时,过渡车钩的安装和拆卸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
第105条 中间体过渡车钩只准许在站内或段内(厂内)调车时使用,不得在区间内使用(因车辆故障、事故等特殊原因确需区间调车时除外);一次连挂不得超过4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第106条 客车禁止通过驼峰,调车时禁止溜放。
客车加挂
第107条 加挂、换挂客车由请令单位保证符合编组条件和《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加挂在外属旅客列车运营时,加挂车应派车辆乘务员。
第108条 临时换挂、加挂客车时,铁路局客运调度员应于列车出发前6小时通知车辆调度员,由库列检、客列检按规定检修车辆。中途站加挂客车时,由客列检将调度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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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交车辆乘务员,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站值班员转交车辆乘务员。
第109条 空调列车加挂外属客车(国铁路用车、图定回转车除外)时,只允许编挂在尾部,原则上不供电。如有特殊需要时,始发站加挂的客车可以由双方签定协议,安排供电;中途加挂的客车一律不许供电。
第110条 双管供风客车加挂在单管供风列车中,须改为单管供风状态。单管供风客车加挂在双管供风列车时,只允许编挂在列车尾部,但加挂区段有换向时禁止加挂。
第111条 加挂1辆非空调客车时,只允许加挂母车;加挂2辆及以上时须满足列车子母车编组要求。
第112条 加挂车随车车辆乘务员负责对加挂客车的连结状态、折角塞门、“三捆绑”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并确认加挂车制动、缓解良好。
客车回送
第113条 客车回送一般是指因造修、转属、借用等原因,在造修单位与客整所之间以及客整所与客整所之间进行的空客车取送。客车回送需派车辆押运人员,其他情况是否派人押运由各铁路局自定。客车回送时,可随车附挂一辆本车供电客车供车辆押运人员使用,所属车辆段要做好押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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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生活保障,相关铁路局提供必要的煤、水、燃油补给。
第114条 客车回送时,应优先考虑成组回送或附挂旅客列车回送。需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应按照重点放行、最近径路、最短时间的原则安排回送计划。
第115条 客车成组回送时,辆数不得超过20辆。装用密接式车钩的客车回送时,原则上应附挂旅客列车;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应挂于尾部,但不得超过10辆,其后编挂的其他车辆不得超过1辆。装用15号车钩的客车编挂在货物列车中回送时,应挂于列车中后部,辆数不得超过20辆。军用及其他对编挂位置有特殊要求的客车按有关规定办理。装用的17号(16号)车钩的货车不得与客车直接连挂;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以外的货车连挂时,不得与货车有人力制动机端连挂;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人力制动机端连挂时,平车、平集共用车的人力制动机不得使用,处于非工作状态。
第116条 回送客车受电源等条件限制,轴温报警装置、电子防滑器不能开机使用时,押运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巡视检查。回送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前,应将客车工作风缸、副风缸的余风排净,装有空气弹簧的客车必须改为单管供风方式,保证空气弹簧供风。编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回送客车的三捆绑工作由押运人员负责;编挂旅客列车回送时,回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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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间的三捆绑由车辆押运人员负责。
第117条 凡发生事故或故障后的客车,回送前须经所在地车辆段鉴定,提出回送要求,由所在地铁路局制定回送方案,并组织实施。报废客车需回送时,比照办理。
客车试运行
第118条 由机车供电的新造客车成组上线运行前,须进行通电带载,按标记速度进行试运行,25T型客车试运行里程不少于1000 km,25G型客车试运行里程不少于500 km。其他情况需要试运行时,由各铁路局自定。
第119条 试运行前,配属段必须对客车进行全面检查,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试运行时,配属段必须安排人员值乘,客车安全监控装置必须开机使用。
客车存放
第120条 备用客车、待入厂段修客车及摘车实施运用检修的客车应在客整所内存放,由车辆段负责管理;客整所存车能力不足时,可将不常用客车及待修客车安排在外存放,铁路局应制定管理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溜职责。
第121条 存放的客车须断开蓄电池电源,备用客车挂用前,应安排整备,须符合《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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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添乘
第122条 建立全路车辆系统客车联网检查制度。由各铁路局、车辆段有关人员凭《客车联网检查证》对运行在本局(段)管内的外属旅客列车车辆乘务员“两纪”、路风及乘务管理、列车质量进行检查。
《客车联网检查证》由总公司运输局填发,铁路局车辆处按照车辆部门联网检查需要,于每年3月1日前办理客车联网检查证申报及发放手续。持证人员须及时完成检查任务,定期上报检查报告。
单位 照片 姓名 职务 检查区间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 凭证在公寓或招待所食宿。 5. 工作调动时应立即由填发单位收回此证。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6. 本添乘证只作添乘检查指导的证件,不作乘车编号: 凭证。 填发单位(公章) 使用范围: 1. 检查指导客车车辆乘务人员“两纪”、路风及乘务管理、列车质量。 2. 检查人员检查时应主动出示联网检查证,尽量减少对车辆乘务员值乘的干扰。 3. 凭证使用铁路电话,发电报及车递文件。 客车联网检查证
第123条 除日常添乘检查外,对新图增开、延长运行区段或调整运行径路的跨局旅客列车,既有车次更换车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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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列车,新线开通后首趟运行的旅客列车,担当车辆段均须安排技术人员进行首趟添乘。
第124条 车辆部门添乘人员对本属客车进行检查时,应持有总公司或铁路局填发的客车添乘证。客车添乘证的填发范围如下:
1.铁路局车辆处处长、副处长、总工程师,客车科全体人员;车辆处有添乘检查任务的干部。
2.车辆段段长、运用(安全)副段长、技术、质检(安全)科科长、客车运用(安全)专职,客车运用车间主任、副主任及乘务指导;车辆段有添乘检查任务的干部。
3. 已办理客车联网检查证人员不再办理客车添乘证。
单位 照片 姓名 职务 乘车区间 有效期 20 年 月 日自至 使用范围: 1.检查指导客车运用技术工作。 2.乘车区间只限本局管内,出局时只限本局担当的列车。 3.凭证使用铁路电话,发电报及车递文件。 4.凭证在公寓或招待所食宿。 5.工作调动时应立即由填发单位收回此证。 6.本添乘证只作添乘检查指导的证件,不作乘车凭填发单位(公章) 证。 填发日期 20 年 月 日 编号: 客车添乘证
第125条 除列车工作人员执行正常工作外,下列人员出示证件后,允许登乘发电车,进入发电车时必须登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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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进出发电车时间、姓名、单位、目的。无关人员一律不得登乘发电车。
1.各级主管领导。
2.车辆部门派出的添乘检查人员。 3.行车安全监察人员。 4.消防监督检查人员。 5. 客运、路风监察人员。 6.财务收入稽查人员。
7.发电车或柴油发电机组经检修后,由车辆段领导批准的检修、测试人员。
第七章 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
库列检
第126条 库列检负责本、外属入库旅客列车的日常检修和加油、供电、吸污等工作;对本属旅客列车负责专项检修、临客整备、客车整修及客车辅(A1)修等工作,负责新造及厂、段修客车的接送和技术状态、备品的交接,负责回送、借用客车的整修、交接工作。
第127条 库列检对检修后的本属旅客列车,须保证在下次本属入库检修前不发生责任行车设备故障;对外属旅客列车实施折返检修,对经检查的项目承担返程安全责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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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乘务人员交修的故障须积极处理,保证返程不发生责任行车设备故障。
第128条 客整所是客车运用维修保养的重要基地,应设置相应的整备线(库)、存车线、临修线(库)、站场照明、列车供电、车辆排污、污水处理、风水电路、配件材料存放、消防设施及运输通道等生产设施。
整备线(库)、存车线及相应的检修地沟、外接(地面)电源、上水、吸污设施等须满足本、外属客车检修整备需要。因客整所能力不足,需将运用车底送外站停留时,停留场所应设置外接(地面)电源,并根据需要设置吸污设施。
第129条 客整所须配备起重、运输、换轮、充电、试风、车顶作业等检修设施和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通信装备等。检修设备及工装应满足客车检修需要。客车不落轮数控镟床的设置数量和位置须满足运用客车轮对临修及踏面定期修形的需要。
第130条 客整所应配备TCDS、KLW、轴温检测、绝缘监测等车载检测数据地面分析系统和TPDS、TADS、TVDS、微控试风等动态检测数据分析系统。
第131条 客整所应设置办公室、值班室、待检室、待班室、学习室、材料室、食堂、浴室、洗手间等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客运保洁、客运看车和餐料商品、卧具备品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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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用房。设置的乘务员休息场所,须满足本、外属车辆乘务人员食宿需求。
第132条 库列检作业时,应使用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器按照《列车制动机试验方法》(见附件11-2)的要求,对旅客列车制动机进行全部试验、列车总风管漏泄试验及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
第133条 采用盘型制动装置的旅客列车应按以下规定实施地沟检查作业:
1.本属跨局旅客列车每次入库;
2.单程运行距离超过2000km的外属旅客列车每次入库;
3.管内旅客列车每运行不超过4000km。
第134条 旅客列车整备作业时,原则上应使用外接电源或地面电源供电,车辆用电负载不得超过电源容量,供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
旅客列车在库内无地面电源和外接电源供电时,须采取限电措施,防止蓄电池亏电。DC600V供电客车当全列DC110V蓄电池电压低于92V时,须切断所有负载。
地面电源须符合中点接地要求,配备DC600V干线绝缘检测装置的列车出库前,库列检须根据检测数据出具绝缘检测记录交车辆乘务员;途中出现供电故障时,车辆乘务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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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检测报告妥善处理。
第135条 对柴油发电机组使用年限超过18年的发电车,车辆段每月要对该发电车所担当的列车进行一次持续30分钟的满载供电试验。
客列检
第136条 客列检是确保旅客列车安全运行的重要部门,承担始发、通过、终到旅客列车技术作业,及对站折、通过旅客列车进行重点技术检查,排除危及行车安全故障等工作。
第137条 客列检应设置值班室、待检室、待班室、食堂、浴室、洗手间、工具和材料备品库等生产、生活设施,并配备列车尾部风压记录装置、列车预确报设备终端、便携式轴温检测仪、对讲机、电脑及办公网络、传真机、录音电话、照相机、TCDS服务器及传输设备等。
第138条 在设置客列检的车站,按以下原则对通过列车安排客列检作业:
1. 更换机车或更换机车乘务组时;
2. 列车每运行500km~800km时(直达特快除外); 3. 对临时开行的旅客列车站停时间在8分钟及以上的。 4. 旅客列车发生临时摘、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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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条 每次调图时,跨局旅客列车由担当铁路局提出客列检作业需求建议,与途经铁路局协商后确定客列检作业站,同时在调图文件中公布。
第140条 各铁路局应根据生产力布局调整情况、客列检作业量及机车交路的变化情况等,及时提出跨局客列检布局调整建议,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后实施。
第141条 客列检作业按以下原则设置防护号志: 1. 进行机车摘挂作业时,只在机次非站台侧设置红色信号旗(灯);
2. 技术检查作业时,执行安全防护信号对插对撤制度,红色信号旗(灯)应对角设置,机次一位客车插设在前端非站台侧,尾部最后一位客车插设在后端站台侧;
3. 列车换向时,以列车出发方向为准,设置红色信号旗(灯)。
第142条 客列检作业要求:
1.列车进站时,客列检检车员要提前准备,采用蹲式接车,对车轮踏面是否损伤做出判断,及时发现焦糊、呛鼻等异味车辆,观察车底走行部及悬吊件是否发生配件脱落、车下各箱盖是否开启等情况。
2. 列车出发时,客列检检车员要蹲式送车,观察折角塞门是否关闭,防护号志是否撤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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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车停靠低站台时,一般采用两侧平行检查方式进行技术检查作业;停靠高站台时,采用非站台侧单侧跨轨检查方式进行技术检查作业。
第143条 对始发旅客列车,按照本规程“车辆摘挂”有关规定作业;按规定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第144条 对终到旅客列车按照本规程“车辆摘挂”有关规定作业。
第145条 通过旅客列车技术检查作业范围: 1. 在列车尾部与车辆乘务员进行车辆技术状态交接; 2. 执行本规程《车辆摘挂》有关规定;
3. 车钩、软管、风挡及各电气连接线的连接状态; 4. 车轮有无缺损、踏面剥离、擦伤及局部凹入超限情况; 5. 摇枕悬吊装置、基础制动装置、车下各箱体等配件有无折损、脱落、变形;
6. 车辆有无车体倾斜超限、弹簧压死、走行部零部件与车体顶抗磨碰;
7. 钢弹簧有无折损,空气弹簧有无破损、漏泄。 8. 处理TVDS、THDS和车辆乘务员预报的故障; 9. 按规定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第146条 站折旅客列车技术检查作业范围: 1.负责处理TVDS、THDS和车辆乘务员预报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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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库列检折返检修作业范围进行技术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制动机试验,承担库列检折返检修责任。旅客列车停靠高站台时,可不对转向架和悬吊件等被站台遮挡部位进行检查,但须采用TVDS动态检查进行补充作业;对确因车辆结构限制(如双层客车)无法实施跨轨作业的,也须采用TVDS动态检查进行补充作业。
第147条 通过旅客列车不摘车修范围:
1.标记速度120km/h及以下客车、装有209HS转向架的客车轴箱弹簧折损时更换,支承圈折损在确认无其他相关故障时,可一次运行到终点站更换。其他客车轴箱弹簧折损可一次运行到终点站更换。
2. 处理基础制动故障。 3. 处理空气制动故障。 4. 更换钩舌,调整钩差。
5. 更换处理牵引拉杆故障(25T型客车除外)。 6. 处理配件丢失、脱落或损坏故障。
第148条 属客列检不摘车修范围的故障,未做处理或摘车处理为客列检责任;经客列检处理的故障,属于不摘车修范围的,应保证安全运行到终到站;属于检查范围的保证安全运行到下一个客列检作业站。故障车辆是否摘车由客列检确认并负责,车辆乘务员应服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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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条 客列检检车员工作时必须在左上臂佩带臂章。式样如图所示。
注:底料为紫红色呢料,黄色丝线绣字、码边。
车辆乘务组
第150条 车辆乘务组是确保旅客列车运行安全的最后防线,是对外展示车辆部门形象的窗口,负责列车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控、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置和职责范围内的技术作业。各单位应按照强化值乘的原则,积极推行库乘分离,逐步取消车辆乘务人员的包修范围。
第151条 旅客列车车辆乘务工作原则上实行包乘制。车辆包乘组由车辆乘务长和车辆乘务员、发电车乘务员组成,统称为车辆乘务人员,配备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152条 车辆乘务人员工作中要统一着装且保持整洁,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要落实首问首诉负责制,及时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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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回答旅客问询,不能准确答复时,应引导至客运乘务人员进行处理。当班车辆乘务人员应在左上臂规范佩戴臂章(式样如图所示),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以及路风规定。跨局旅客列车在外局要接受当地铁路局的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注:底料为紫红色呢料,黄色丝线绣字、码边。 第153条 车辆包乘组作业要求: 一、出乘前
1.车辆包乘组在出乘前应到值班室报到,接受酒精测试,听取命令指示,在列车出库前按技术作业过程对列车干线绝缘、DC110V母线电压、车下各箱门锁闭情况、发电车油量、水位、机油油位及柴油发电机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对车下油箱管系各阀状态进行确认,对火灾报警器报警功能进行试验,核对并签认车统-181记录(含抄记三乘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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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故障的处理情况。
二、值乘中
1.在列车始发前,按照本规程“车辆摘挂”有关规定作业;负责尾部标志灯的设置,建立客列尾连接。按规定参加列车制动机试验。
2.运行中,车辆乘务员每3小时左右对全列车厢进行一次巡视,巡视重点是列车运行状态、电气系统工作状态及“两炉一灶”, 空调列车始发后的第一次巡视、接班后的第一次巡视及终到前最后一次巡视,车辆乘务员须打开控制柜,对电源柜主接线排处,主接触器进出线接线处,主空气开关进出线接线处温升状态等进行检查。
3.巡视间隔期间,车辆乘务员应在固定地点值乘,值乘位置原则上为首尾车乘务室(不得长时间固定占用),编挂工程师车的须在工程师室值乘。
4.在无客列检作业站车辆乘务员须下车瞭望,观察车辆有无冒烟、倾斜等异状,对途中巡视时发现的重点故障进行确认、处理;有客列检作业站还需与客列检办理列车车辆技术状态交接。
5.机车换挂、列车换向时按照本规程“车辆摘挂”有关规定作业,解除、建立客列尾连接。列车换向时负责列车尾部标志灯的摘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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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列车发生紧急制动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联系机车乘务员,了解停车原因,必要时下车对车轮踏面、车钩连接等技术状态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后,通知机车乘务员开车,开车后加强运行状态监控。
7. 客列尾装置发生故障时,确认为机车CIR故障的应就近更换机车,确认为KLW主机故障需要更换的,应在站停时进行。KLW故障运行期间,车辆乘务员根据机车乘务员通知按有关规定核对风压。
8. 发电车乘务员应在监控室值乘,非巡视需要离开监控室时,不得超过10分钟。每间隔30~60分钟,进入发电车机房、冷却间进行一次巡视检查,每间隔1小时填写一次《发电车运用记录》。
9.发电车乘务员途中换班原则上应在站停时办理交接,接班乘务员负责对站台侧发电车的电力连接器的连接状态及温升,对柴油机排烟有无异常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非高站台车站还须对下油箱剩余油量进行确认。
10. 值乘中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汇报时,车辆乘务长凭臂章发铁路电报。非经主管部门准许,任何人不得撤换、中止车辆乘务员的工作。
三、终到后
1. 列车终到后,车辆乘务员应解除客列尾连接,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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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车辆摘挂”有关规定作业,摘除列车尾部标志灯。发电车供电旅客列车终到停车10分钟后,还须进行卸载、断电、停机。
2.无客列检作业的站折列车,车辆包乘组利用本务机车
进行列车制动机全部试验。同时,按照因列车牵引、超员超载、异物击打等可能造成故障的部位必须重点检查的原则,按客列检对通过列车技术检查范围进行作业,对途中出现异常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处理TVDS、THDS预报的故障(含热轴故障)。
3.对入库折返的旅客列车车辆包乘组随车入库到库列检值班室进行签到,接受酒精测试,办理车统-181故障交接;车底出库前,车辆包乘组到值班室报到,接受酒精测试,听取传达有关事项。按本属出库作业范围对列车进行技术检查,并核对车统181故障处理情况,随车出库。
4. 本属终到后,车辆乘务组随车入库并向值班员汇报列车运行状态,接受酒精测试,交接《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重点故障须将途中发现及处置情况向库列检工长当面交接。
第154条 利用巡检系统对车辆乘务人员作业质量进行监控。在旅客列车重要部位设置巡检标签,车辆乘务人员须配备便携式巡检仪,由巡检仪对车辆乘务人员的巡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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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记录。发电车须单独设置巡检系统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第155条 车辆乘务员在摘挂机车、站折作业及进入车辆限界内检查处理车辆故障时须设置防护号志,其他作业原则上不设置防护号志。防护号志白天为红色信号旗,夜间为红色信号灯。
1.进行机车摘挂作业时,在机次第一辆客车非站台侧设置。
2.进行站折作业由一人负责时,防护号志设置在后续作业(始发或调车)机车连挂端一位客车前端站台侧;由两人负责时,设置在终到机次一位客车前端非站台侧和尾部最后一位客车后端站台侧。
3.处理车辆故障时,在故障车辆站台侧设置(区间设置在故障车辆运行方向左侧),并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GSM-R手持终端)通知车站值班员或机车乘务员。
第156条 旅客列车应设置车辆备品室,用于放置行车备品、应急配件及工具、随车材料、技术资料、台账等。
行车备品包括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及响墩、火炬、短路铜线、信号旗(灯)等防护用品,使用G网通讯时须配备GSM-R手持终端。
采用密接式车钩的旅客列车还须放置车钩换装小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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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采用DC600V供电的旅客列车,还须放置DC600V/DC110V便携式电源,并根据情况放置DC600V/AC380V移动式电源。
第八章 行车设备故障管理
应急处置
第157条 铁路局、车辆段应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制定铁路客车行车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故障信息报告流程、应急处置方案。旅客列车发生行车设备故障及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设备故障时,应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第158条 车辆段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旅客列车车辆故障应急处理手册,定期组织车辆乘务人员、客列检检车员开展客车故障应急处理培训和实作演练。
第159条 旅客列车途中发生行车设备故障时,车辆乘务员应积极处理,接受故障发生地所在铁路局(简称发生局)的指挥。行车组织在车站由车站值班员、在区间由机车乘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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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负责指挥。
第160条 对行车设备故障进行处理时,应坚持确保安全、减少对行车秩序影响的原则,根据故障实际采取摘车、限速、现车修复、非功能恢复性处置等方法,尽快恢复列车运行。
第161条 客车车辆设备故障现场应急处置和运行条件的确认由客列检负责,无客列检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车辆乘务员对车辆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后,要与前方作业站的客列检人员进行交接;客列检对车辆故障应急处置后,要与车辆乘务员进行交接。
第162条 发生客车行车设备故障后,担当铁路局车辆处要根据情况,做好管内各专业间、跨局车辆处间协调和沟通;担当车辆乘务工作的车辆段要根据情况,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并跟踪处置结果。
客车故障调查处理
第163条 客车行车设备故障管理由总公司车辆主管部门负责。总公司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客车行车设备故障管理办法,铁路局负责建立健全客车故障管理制度,车辆处负责组织客车故障的调查处理。
第164条 客车行车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原则上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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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车辆处负责,发生局配合;客车故障途中摘车时,由发生局车辆处负责调查处理,担当局配合;客车途经及终到的铁路局应做好协助调查及处理工作。故障涉及车辆以外部门(单位)时,由发生局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调查。
第165条 客车行车设备故障责任判定基本原则: 1. 未按总公司规定制定或自行发布的文电,违反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导致客车故障,定发文电部门(单位)责任。
2.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制造、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客车故障,定制造、检修单位责任;未采用行政许可、强制认证的产品,或采购不合格、不达标的产品,造成客车故障时,定采购、采用单位责任。
3. 未按规定参加客车故障调查、不配合调查、调查中推诿扯皮、隐瞒故障原因或不配合故障抢修、人为延长复救时间的,除按造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外,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
4. 租(借)用其他单位的客车发生责任故障的,按本属客车同等对待。
5.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客车故障和经公安部门查明因人为破坏造成的客车故障,列非责任;但应采取防范措施而未采取的,定相关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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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故障调查单位未按照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参加分析的,不得定其责任。
第166条 铁路局、车辆段应加强客车行车设备故障分析,对倾向性、关键性、前瞻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落实防范措施,杜绝或减少客车惯性故障发生。
第九章 客车安全监控
地面动态检查
第167条 对客车实施地面动态检查是适应客车运用条件变化,实现超前防范,关口前移,确保客车运行绝对安全的必要手段。地面动态检查系统包括TVDS、THDS、TPDS和TADS等,是客车运用维修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168条 客车安装电子标签是利用地面动态检查信息,实现故障车辆车号预报跟踪、联网评判的基本条件,是实现客车检修运用状态统计和位置追踪,以及对客车进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169条 车辆段应设置TPDS和TADS复示终端,及时掌握分析本属运用客车的报警信息和检测信息,指导库列检对轮对、轴承故障进行预防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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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条 安装TVDS的客列检或库列检,应设置TVDS动态检车室,对旅客列车实施动态检查,检查发现的故障信息须通过客列检或库列检复示终端进行预报,由现场人员进行确认、处理。旅客列车经TVDS实施动态检查的部位,客列检可不再实施人工目视检查;外属旅客列车经TVDS动态检查后,库列检可不再安排进入检修地沟进行车辆底部目视检查。
第171条 THDS故障预报程序:
1. 铁路局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站红外线值班员(调度员)负责运行旅客列车的轴温监测,发生强、激热或抱闸报警时,经波形分析排除THDS误报后,立即将热轴信息或抱闸信息预报列车调度员;
2.列车调度员接到客车强热或抱闸信息预报后,须立即通知机车乘务员,机车乘务员立即通知车辆乘务员。
3. 列车调度员接到客车激热或抱闸信息预报后,须立即通知机车乘务员和车站值班员,机车乘务员要采用常用制动立即停车并通知车辆乘务员,由车辆乘务员对THDS预报的激热轴承或抱闸车辆进行确认处理,处理情况由机车乘务员反馈列车调度员。
车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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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条 客列尾装置的检修和使用要求由电务部门与车辆部门共同制定,日常检修和运用管理由车辆部门负责。KLW实施入库例行检查、月度检测、年度检修,铁路局、车辆段应建立管理制度,配齐管理及检修人员,配备检修设备设施。
第173条 车辆段应安排人员对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CDS)的报警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发生报警时按规定处置。利用地面专家系统对监控信息进行分析,提前发现早期故障。
第174条 车载集中式轴温报警器应全列联网使用。库列检值班室应配备客车轴温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判断异常的,由值班员通知库列检进行重点检查,库列检要向值班员反馈检查结果。
第175条 装有烟火报警装置的旅客列车在供电期间,严禁关闭烟火报警装置主机。25T型等具备联网条件的客车必须联网使用,并能通过TCDS系统进行实时监控。烟火报警装置报警时,列车乘务人员必须快速赶到报警车辆,并对发生的火情采取扑救措施。
第176条 在线绝缘检测装置包含:DC600V单车绝缘检测装置、DC600V车列绝缘检测装置、DC110V车列漏电检测装置、AC380V单车漏电检测装置及DC48V漏电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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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实时监测列车漏电情况,漏电值超限时进行报警或保护。
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在线绝缘检测系统报警、保护或显示绝缘故障信息时,车辆乘务员应查明原因,进行应急处置;列车入库时,库列检要对故障进行彻底处理。
第十章 客车防火与防冻
客车防火
第177条 铁路局应定期组织检查客车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车辆段要加强燃煤锅炉、茶炉、餐车炉灶(两炉一灶),电器设备及发电车等防火关键部位的检修。
第178条 客车车厢内须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维修期限为1年,水型灭火器为3年。灭火器应由专业维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张贴维修标志,并在灭火器筒体上涂打到期时间。
灭火器配置标准:
1. 硬座、硬卧、软卧、软座车每辆(双层客车每层)应配备2具2L水型灭火器和2具2kgABC干粉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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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挂具采用套筒结构,套筒下边缘距地面高度1400mm,个别车厢安装在旅客座席上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餐车应配备4L水型灭火器4具。灭火器设置在一、二位端各两具;后厨没有直通餐厅门的餐车,可以在后厨内安设2具。
3. 发电车应配备4L水型灭火器8具,工作间2具,机仓室6具,25kg推车式ABC干粉或(35L水型)灭火器1具,防毒面具2具,灭火毯两块。
4. 行李、邮政车各配备4具4L水型灭火器,行李车配备35L推车式水型灭火器1具,灭火器应固定在工作间内。
第179条 空调客车车厢内应配置消防锤,并标注“消防专用”标识。消防锤安装要求为:车厢乘务员室设1个,座车客室设4个,卧车大走廊设2个,餐车客室设4个,双层座车下层客室设4个,双层卧车下层大走廊设2个。
第180条 客车的车体接地线、设备接地保护线须可靠连接。客车严禁临时配线,确需改造的,须经车辆主管部门批准。
第181条 熔断器、断路器容量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其他替代品或短接。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凡发生断路器自动分闸、熔断器熔断时,应首先确认该支路无短路后,方可复位或更换。
第182条 对客车车体与车外相通孔洞及车内墙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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隙使用阻燃介质实施可靠封堵。对车辆上部因管系通过各间壁、墙板、顶板开孔,以及所有间壁、顶板、墙板缺损导致防寒材及木结构露出的部位,均要使用镀锌铁板或阻燃贴面板实施可靠封堵。列车入库检修时,要对客车通过台各压条是否齐全以及密封状态进行检查。发电车MTU183柴油机增压器及排气支管等高温部件必须进行隔热防护,高压油管须使用双层高压油管。
第183条 发电车必须建立防火制度,并加强日常检查,防火制度必须覆盖下列重点:
1. 旅客列车电气绝缘达到要求才能供电。
2. 发电车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放置杂物,棉纱须存放在指定容器内,严禁乱丢乱放物品。
3. 发电车内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或通过机房。
4. 发电车须安装烟火报警装置、配齐各类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
5. 发电车值乘人员不得离岗,并按规定巡视检查,检查机组管路、排烟,机房内温度,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6. 发电车各门、车下燃油箱须加锁。燃油箱及其他各部不得有积油和油垢。
第184条 严禁在配电间堆放物品。配电箱、配电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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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箱(柜)、电采暖装置等设备上部及附近不得堆放或搭挂物品。所有配电间(室)及箱、柜的门须关闭,外门应锁闭良好。
第185条 客运部门要加强禁烟宣传,对吸烟区要加强防火巡检。列车乘务人员发现旅客在非吸烟区吸烟时,要及时劝阻。
第186条 客运部门负责对餐车炉灶台面、墙壁、抽油烟机、排烟罩、烟道的表面可见部位油垢进行清理。车辆部门负责清除餐车排风扇、车顶表面及烟筒帽等不可见、需拆卸部位的油垢。
第187条 燃煤锅炉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由车辆段在库内进行点火试验,循环良好后,与客运段办理交接。原则上点火交接工作应于车底上线12小时前进行。未办理交接的客车,客运部门严禁焚火使用。
独立采暖装置客车的焚火工作,由客运部门担当,在采暖前须组织焚火人员学习,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独立工作。客车焚火人员负责看管燃煤锅炉室和茶炉室,室内应保持清洁,禁止存放物品、晾挂衣物。燃煤锅炉焚火前必须检查锅炉水位,严禁缺水焚火,炉灰要及时熄灭和清理。
第188条 旅客列车在库内停留时,未灭火的燃煤锅炉、燃煤茶炉、餐车炉灶须由使用部门派人看管,看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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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定时巡视,做好防火、防干烧、防冻车工作。客车由运用状态转为检修或备用状态时,使用部门应将燃煤锅炉、燃煤茶炉、餐车炉灶彻底熄火。停留车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取暖。备用客车存放时应锁闭车门、车窗,断开蓄电池电源。
第189条 客整所、存车场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防火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正确使用消防栓、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制定各型客车火灾破拆灭火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客车防冻
第190条 客车与机车或与列车试验器、单车试验器连接风管时,应先开放机车折角塞门或风管路塞门排水。在列车尾部安装压力表时,应先开放车辆折角塞门排水。空气压缩机储风缸须定时排水。每月应排除运用列车首尾各三辆客车风缸内的积水,必要时摘开软管,分解清洗远心集尘器,更换分配阀。冬季各铁路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排水频次。
第191条 采暖期内,客车由运用状态转为检修或备用状态时,须及时排净给水装置水箱及管系、采暖锅炉及散热管系、温水箱、电蒸饭箱、电开水器和污物箱等设备内的积水、污物。客车因故在运行途中摘车时,须派人看火或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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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排污。出入厂、段的检修车要认真办理交接,防止冻车。
第192条 车辆乘务员值乘时,须经常检查压力表压力,及时发现和处理列车制动主管、总风管结冰、堵塞及压力异常等故障。同时,对各种报警器状态进行确认。
第193条 发电车应根据外温变化及时调整使用相应标号的燃油,冬季按规定使用防冻液。定期检测冷却液PH值(6-8)及冰点值(符合运行环境要求),不符合标准时需更换。
第194条 运用发电车在库内或折返站须保证机房温度不低于10℃。柴油发电机组原则上不得在机房温度低于10℃时启动。
第195条 冬季时,空调列车停留期间,外温低于0℃时需使用外接电源或发电车供电预热,保证车厢内温度,防止冻车。
第196条 入冬前须对备用客车彻底排水、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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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爱车工作与备品管理
爱车工作
第197条 铁路局要加强爱车工作。建立旅客列车上部设备设施出入库交接和客车备品丢失、损坏清算办法;加强爱车工作监督检查;建立爱车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由车辆处组织召开车辆、客运等部门参加的爱车工作会议。
第198条 应按规定使用、整备和维护客车设备、备品。列车乘务人员应向旅客进行爱车宣传,发现不正确使用或损坏设备行为时,要立即制止和纠正。列车在库内进行客运整备作业时,车辆段要负起监管责任,发现违规现象时,要予以制止。
第199条 旅客列车车底停留期间,车上由客运部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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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规定看守。除检修试验需要外,严禁使用空调、电风扇、电开水炉、电冰箱、电气化厨房和照明等电器设备。
第200条 在客车内装卸、搬运物品时应避免刮碰车辆设备,严禁使用拖、拉、滑、拽等方式挪动物品,避免地板布划伤和破损。严禁敲击、冲撞车体、车门及车内设施。
第201条 客车保洁时,须使用中性清洗剂,严禁使用酸、碱洗刷车辆;严禁使用损伤车体及设备表面的工具进行清洁;严禁用水冲刷地板、墙板及电器装置。车顶作业人员严禁踩踏、碰撞空调机组外罩及各类天线。旅客列车停运及运用客车摘下时,须由客运部门对车厢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第202条 装用集便装置和塞拉门的旅客列车,客运部门须加强塞拉门滑道和厕所便器内异物的清理。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旅客爱护和正确使用集便装置,不得向便盆内丢弃杂物。
第203条 空调客车AC220V交流插座仅限于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电动剃须刀、移动充电器及列车办公通讯设备的充电,禁止插入多功能插线板,客运部门要加强宣传及监督。
第204条 除总公司已经批准的加装改造项目外,凡涉及行车安全、车型车种改变、车体结构或平面布置发生变化、用电负荷(风量)增加的改造项目,配属铁路局须报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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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按总公司批复意见执行;对涉及影响旅客服务功能的改造项目由配属铁路局报总公司备案;其他改造项目由铁路局车辆处批准。在客车上安装宣传及列车广告,须经铁路局客运、车辆主管部门同意,严禁乱钉、乱贴、乱挂。
第205条 餐车电气化厨房设备操作人员,须经相应设备使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须按照设备操作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安全使用厨房设备;灶台上不得堆(存)放其他导磁体,随时保持干燥、清洁;须使用与电磁灶配套的锅具。
备品管理
第206条 新造、厂修客车的移动备品由车辆段向客运段办理一次性交接,客运段负责保管、使用。移动备品是指电气化厨房锅具、冰箱隔板、蒸饭箱托盘、抽油烟机格栅及接油盘、沥水格栅、垃圾桶等。客车调拨、转属、借用时,移动备品应随车配备,由客运部门向车辆段一次性交接。
第207条 对摘下的故障发电车,须安排发电车乘务员看守,由就近车辆段提供替换发电车并担当乘务工作;对摘下的其他故障客车,由车辆乘务员与所在站客列检办理备品交接手续,无客列检时由列车长和车辆乘务长与车站办理备品交接手续,必要时由列车长派人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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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基础管理
工作制度
第208条 客车运用部门应建立以下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1. 生产例会制度。
每月初,由主管段长主持召开月度生产会议,各相关部门、车间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总结分析上月安全质量和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布置当月重点工作。
2. 月度质量鉴定制度。
质检部门每月应组织质量检查员对全部运用客车进行一次全面质量鉴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月度生产会议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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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期质量鉴定制度。
定期开展客车辅(A1)修质量对规、专项检修质量对规、标准化发电车评比,在春季、秋季客车整修后应对运用列车质量进行全面鉴定,并按运用列车质量鉴定条件进行等级评价。
4. 事故及责任设备故障分析制度。
凡发生事故或责任设备故障,车辆处、车辆段必须立即组织分析会,相关部门、车间、班组和责任人参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措施,并提出考核意见。
5. 《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管理制度。 车辆乘务员应将列车运行情况和发现的车辆故障如实准确地填记在《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上,列车入库后交值班员。值班员应将汇报的故障另册登记,并通知相关班组安排检修;作业班组处理故障后应向值班员报告,并在《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上签字确认;出乘的车辆乘务员在列车出库前应对故障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检,在《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上签字确认,经值班员复核盖章后取回。运用副段长每月抽查、车间干部每天检查《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情况并签字。
6. 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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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人身和用电安全,应结合实际制定并执行有关安全防范制度。包括发电车供断电制度、作业安全防护制度、动用电气焊防护制度,外接电源使用制度,登高作业防护制度、作业人员手机管理制度等。
第209条 客车运用部门应编制并执行下列工作计划: 1. 库列检、客列检日工作计划。
编制库列检和客列检日工作计划时,应以列车运行图为依据,包括作业线路、作业时间和作业班组的安排,并应注明有关作业重点和要求。库列检日工作计划还应包括库检各班组当日的主要工作内容,对辅(A1)修、专项检修、客车整修、临客整备、专项整治(普查)、摘车临修、重点故障处理以及客车编组甩挂等作业进行安排。
2. 客车甩挂计划。
客车甩挂计划应提前安排,减少因轮对故障、转向架运行品质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临时甩车。车辆编挂前须确认车辆技术状态符合要求。
3. 专项检修计划
对轮对、空调三机及控制柜、DC600V电源装置、集便装置、电开水器、塞拉门等客车重要零部件开展定周期、定范围、定标准的专项检修工作,制定检修计划,计划落实情况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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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客车整修计划
认真开展客车季节性整修,铁路局要专题部署、车辆段要细化安排,制定整修计划、明确整修重点及检查验收标准,成立组织机构、资金保障到位。
5. 辅(A1)修计划。
车辆段以客车检修周期规定为依据编制辅(A1)修计划,均衡安排生产,减少对车辆使用的影响。
标准化管理
第210条 客车运用系统标准化创建活动以制定标准、执行标准、检查考评、持续改进为基本流程。通过标准化“库、站、乘”的评比表彰,促进客车运用系统在基础管理、设备设施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全面达标,实现“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
第211条 铁路局每年组织一次标准化库、站、乘评比,根据评定结果命名局级标准化,对符合条件的报总公司运输局申请总公司级标准化评定。
第212条 总公司运输局对各局上报的标准化单位组织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命名总公司级标准化。对已取得总公司级标准化称号的,由铁路局每两年组织复核一次,达到要求的报总公司运输局申请评定,达不到要求的报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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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建议取消命名。
信息化管理
第213条 KMIS是对客车基本信息及生产过程管理的必备手段,是客车管理实现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对加强客车运用维修管理工作至关重要。铁路局、车辆段须配备符合总公司统一规范的KMIS;对所属客车自行管理(未委托铁路局代管)但需进入国铁线路运营的合资及地方铁路公司也须配备。
第214条 KMIS遵循技术卡片、技术履历信息在总公司、铁路局、车辆段三级共享原则,数据具有唯一性。各铁路局、车辆段可根据本局、本段管理实际和个性化管理需求,在总公司总体规划的框架下,自行构建扩展局、段级KMIS的功能。
第215条 车辆调度部门、技术部门、客整所、客列检按规定进行KMIS基础运用数据录入或维护,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准确。
职工培训
第216条 按照定员标准配齐客车运用岗位人员,重视职工素质培养,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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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教育培训。从事铁路客车运用维修工作的客车检车员(含车辆乘务员和车电员)、发电车乘务员、车辆钳工、车辆电工等一线生产人员须定期开展安全及技术业务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217条 新职、转岗、晋升人员(简称“三新”人员)须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要求,进行任职资格培训,并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第218条 车辆段须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车辆部门安全规程》及消防、路风的有关内容,每年定期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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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附则
第219条 各铁路局应结合本局实际,制定《铁路客车运用维修细则》。
第220条 由合资及地方铁路公司自行管理的客车,经国铁线路运营的,须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221条 本规程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222条 本规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
部《关于发布<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6]27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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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术语解释
1.配属客车:是指车号由铁路总公司统一管理,资产划归铁路局的铁路客车。配属客车外端墙上应涂有配属局、配属段标志,并在车辆段固定资产台账上登记。
2.代管客车:是指车号由铁路总公司统一管理,资产不归铁路局所有,由铁路局代为管理的铁路客车。目前代管的客车有:合资及地方铁路客车,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的邮政车,由专业运输公司负责资产管理的行李车,铁科院等单位所属用于检测、试验的国铁路用车等。
3.路用客车:是指不参与旅客运输,专门用于铁路检测、试验、救援、施工宿营等用途的客车。
4.过轨技术检查:企业自备客车进入国铁线路运行前,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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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运用人员对其进行的技术状态检查。
5.一次性过轨:是指非国铁客车因新造、检修、回送等原因一次性通过国铁线路运行的过程。
6.列车预确报设备终端:是指能够提前显示列车到达的时间和停靠站台(股道)的信息化终端设备。
7.车辆乘务组:是对乘务车间或运用车间乘务工作组织的统称。
8.车辆包乘组:旅客列车原则上实行包乘制,对固定担当同一组旅客列车车底的车辆乘务工作,并共同承担一次往返任务的车辆乘务人员,称为一个车辆包乘组。
9.非功能恢复性处置: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对发生的故障采取的临时处置措施,包括关门排风、临时捆绑、配件拆除、应急短连等。
10.TCDS: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简称TCDS。TCDS是通过车载系统对客车轴温信息、制动系统状态等运行安全关键部位进行实时检测和诊断的系统。
11.TVDS:客车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简称TVDS。TVDS是利用高速摄像、计算机快速处理技术,对运行客车转向架、钩缓装置、车下悬吊装置等客车车体底部及侧下部安全关键部位进行图像动态采集的系统。
12.TPDS:车辆运行品质轨边动态监测系统,简称TP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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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DS是利用设在铁路正线上的测力平台,在线诊断轮对踏面缺陷、车轮失圆、车辆超偏载等运行状态不良的系统。
13.轮对冲击当量:冲击当量是TPDS根据监测的轮轨冲击力、轮重、速度等因素,综合评价各类踏面损伤严重程度的量化指标。
14.TADS: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简称TADS。TADS是采用轨边声学探测及计算机诊断技术,采集运行车辆滚动轴承的振动声音信号,通过数据分析,判断无热轴轴承内圈、外圈、滚子故障的系统。
15.THDS: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简称THDS。THDS是利用轨边红外线探头,对通过车辆每个轴承温度实施检测,并将检测信息实时上传、集中报警的系统。
16.客列尾装置:车辆部门所称的客列尾装置是指客车首尾车辆安装的客列尾主机及风管、电源插座、车顶天线、馈线等相关附属装置的统称,简称KLW。
17.电气连接线:是对客车车端的各种电器连接装置的统称,包含AC380V电力连接线、DC600V电力连接线、DC110V电力连接线、DC48V电力连接线、播音连接线、通讯连接线、AC380V互备连接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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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客车运用限度表
部位序号限度 名称 原型 闭锁位置时不 钩舌与钩腕内大于 全开位置时不 大于 钩舌销与钩耳孔或钩舌销孔间超过时换套、镶套或更换1 隙 7 钩舌销 2 3 6 超过时焊修磨平 250 135 运用 备注 车钩缓冲装置 1 侧面距离 2 3 4 钩提杆与提杆座凹槽间隙 钩体磨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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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身厚度 5 钩尾框磨耗 其他 车钩中心高度6 (空气弹簧充最低 气状态) 7 8 密接式车钩两车钩连接间隙 两连接车钩中心高度之差 密接式车钩缓冲器的内半筒相9 对外壳后端面的伸出量不得超过 车10 车体倾斜 体 最高 6 6 890 密接式车钩:850~ 830 910mmmm; ≤5 75 从外表面观察到有弹性 35 胶泥溢出滴落时,应立即更换。 50 0~11 摇枕与构架横梁前后间隙之和 10 202型转向架 转向架同一转向架左右旁承游间之和12 (非全旁承支重客车) 13 轴箱顶部与构架间隙不小于 最高运行速度轴身打痕、碰 120km/h 14 伤、磨伤及弹最高运行速度伤深度 140km/h 2~ 6 30 <2.5 限度内将锐角消除继续使用,到限时更换车轴 <2 转臂定位除外 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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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运行速度 160km/h 15 轮辋厚度 16 轮缘厚度 长 轮缘缺损(内17 侧) 宽 10 磨平坦,凹痕深度不超过1mm 18 轮缘垂直磨耗高度 19 踏面圆周磨耗深度 ≤15 不得有锋芒 ≤8 ≤踏面擦伤及局踏面20 损伤 踏面剥1处 离长度 10mm的剥离尖端部分 ≤30 测量时,两端宽度不足外属出库 部凹入≤深度 运行途中 1.5 (1)沿圆周方向测量。 ≤1 本属出库 0.5 65 32 ≥25 ≥23 轮缘产生辗堆时须消除; 30 轻微掉皮可用砂轮打磨,但不得影响顶部线形。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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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损 踏面缺2处 位距离 缺损部位长度 外侧至缺损部相对车轮轮缘 150≤≥5 150 ≤20 21 轮对外侧辗宽 同一转向架任意车轮直径差
≤5 ≤10 ≤20
周方向测量 空响区域。 超过时旋修或换轮 ≤120km/h 长度不超过350mm;指缺损后的轮辋宽加轮两剥离外边缘相距小于状剥离,其最宽处不足75mm时,每处长不得超过20mm,连续剥离(5)外属出库及途中不(4)剥离前期未脱落部对内侧距离,再加相对车含空响区域,本属出库含轮轮缘厚度之总和;沿圆不计算在内;(2)长条20mm者,不计;(3)分,客列检不计算在内。120 km/h<v≤160km/h ·86·
同一车辆任意车轮直径差 23 轴箱定位橡胶堆转角 ≤40 45° SW-QD160制动盘磨耗24 制动盘磨耗 整体厚度 110 96 量<5mm 距内和外边缘 制动盘摩擦盘25 面热裂纹 距内或外边缘 <10mm < 23 26 TPDS报警当量 < 22 27 闸片厚度 摩擦面距边缘 ≥30mm 28 闸片裂纹 不得30 5 测量最薄部分厚度 空气弹簧客车 非空气弹簧客车 <65 ≥10mm <95 制动装置其余部位 有 3~ 29 闸片与制动盘两侧间隙之和 5 测量最薄部分厚度(不含30 闸瓦厚度 45 10 钢背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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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同一制动梁两端闸瓦厚度之差 自动间隙调整 20 190 190 制动缸活塞行32 程 ST1-600型闸190 调器 33 闸瓦托各部磨耗 34 制动夹钳装置各圆销磨耗 制动夹钳装置各圆销与衬套配35 合间隙 36 各圆销与孔组装间隙不超过 各圆销及制动梁端轴与孔的组37 装间隙 38 各圆销、衬套磨耗 端轴 39 制动梁磨耗 其他 3 2 3 1 4 3 0.5~1 3 ±10 4 2 190器 ±15 非铸钢品过限时更换 标记速度160km/h客车 标记速度160km/h客车 磨耗超过原直径1/4时40 圆开尾销磨耗 1/4 更换 剩余厚度少于1.5mm时41 扁开尾销磨耗 1.5 更换 42 压力表指针压力差( kPa) 43 各垂下品与轨面距离不小于 ±20 与标准压力表校对 50 电器装置100mm,闸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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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销25mm 备注:
1.限度表内所规定的数字均为允许限度。
2.限度表内的限度,系按名义尺寸计算,不包括公差。 3.未注尺寸单位为毫米。
4.备注栏内未加说明者,可修理至限度要求以内,但配件磨耗超过限度加修时,应焊修至原型尺寸。
5.测量车轮踏面剥离长度时,沿车轮圆周方向测量其最长处的尺寸即为踏面剥离长度。 测量时规定如下:
两边宽度不足10mm的剥离尖端部分不计算在内; 长条状剥离其最宽处不足20mm的亦不计算;
剥离一处时长度不得超过30mm,剥离两处时,每处长度不得超过20mm; 剥离前期未脱落部分可不计算在内。 具体测量方法如图F10-1至图F10-7所示: 测量长度测量长度测量长度测量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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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宽处不足20mm宽度10mm宽度10mm测量长度 图 F10图F10——31 踏面剥离示意图
图F10-2踏面剥离示意图
axa a为剥离前期,测量剥离时列检按x尺寸计算 图F10-3踏面剥离示意图
02 弯曲剥离最宽处不超过20mm者按长条剥离办法,不计算长度。图F10-4 踏面剥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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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a 在弯曲的内部有剥离前期的疲劳裂纹时,列检不计算长度,段修时按长度a计算。
图F10-5踏面剥离示意图
a 按一块计算 图F10-6踏面剥离示意图
ba b小于10mm按一块计算 图F10-7踏面剥离示意图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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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干线绝缘测试值表
单位:兆欧
DC600V及 线别 DC600V/AC380V兼容供电 类别 运用列车 线地湿度 线间 间 线间 间 4 3.88 3.76 3.64 3.52 3.4 3.28 3.16 3.04 2.92 2.8 2.68 2.56 2 1.94 1.88 1.82 1.76 1.7 1.64 1.58 1.52 1.46 1.4 1.34 1.28 2 1.94 1.88 1.81 1.75 1.68 1.62 1.55 1.49 1.42 1.36 1.29 1.23 运用单车 线地线间 间 1 0.97 0.94 0.91 0.88 0.85 0.82 0.79 0.76 0.72 0.69 0.66 0.63 4 3.88 3.76 3.64 3.52 3.4 3.28 3.16 3.04 2.92 2.8 2.68 2.56 运用列车 线地线间 间 2 1.94 1.88 1.82 1.76 1.7 1.64 1.58 1.52 1.46 1.4 1.34 1.28 运用单车 线地AC380V供电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2 1.95 1.9 1.84 1.78 1.72 1.67 1.61 1.56 1.5 1.44 1.39 1.33 ≥1 0.98 0.95 0.92 0.89 0.86 0.84 0.81 0.78 0.75 0.72 0.7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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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1.28 1.22 1.16 1.11 1.05 1 0.94 0.88 0.83 0.77 0.72 0.66 0.6 0.64 0.61 0.58 0.56 0.53 0.5 0.47 0.44 0.42 0.39 0.36 0.33 0.3 2.44 2.32 2.2 2.08 1.96 1.84 1.72 1.6 1.48 1.36 1.24 1.12 1 1.22 1.16 1.1 1.04 0.98 0.92 0.86 0.8 0.74 0.68 0.62 0.56 0.5 1.16 1.1 1.03 0.97 0.9 0.84 0.77 0.71 0.64 0.58 0.51 0.45 0.38 0.6 0.57 0.54 0.51 0.47 0.44 0.41 0.38 0.35 0.32 0.29 0.26 0.22 2.44 2.32 2.2 2.08 1.96 1.84 1.72 1.6 1.48 1.36 1.24 1.12 1 1.22 1.16 1.1 1.04 0.98 0.92 0.86 0.8 0.74 0.68 0.62 0.56 0.5 ≥85% 兆欧表等级 1000V 500V 备注:运用客车DC110V、DC48V绝缘检测按下列要求执行:
1.安装DC110V车列漏电检测装置的运用客车,车列绝缘以漏电检测装置无报警为合格;
2.安装DC48V漏电检测装置的运用客车,车列绝缘以无单车漏电检测装置报警为合格; 3.未安装DC48V漏电检测装置的运用客车,需进行DC48V绝缘测试时,使用搭灯法进行检测:用48V8W灯泡测试时正负极对地以灯泡钨丝不红为准(漏电流应不大于30mA)雨天和寒冷地区冬季入整备库房时,以灯泡不亮为准(漏电流应不大于6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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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客车检修周期表
大厂修 A4修周期A3修周期 A2修周期A1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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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厂修) (大段修) (小段修) (辅修) 运行(60±6)万km或距上次运行(480±24)运行(240±24)运行(120±12)A2修以上修程万km或距上次A4万km或距新造或万km或距上次2年,不常用客修:常用客车8年,大厂修:常用客车A2修2年,不车为2.5年。新不常用客车可延8年,不常用客车常用客车为2.5造后首次A2修长到10年。 可延长到10年。 年。 走行周期允许为(60±10)万km。
运行(30±3)万km或距上次A1修以上修程1年。 备注:
1.走行公里和时间周期以先到者为准,A1修时间周期计算到日, 其余计算到月。
2.不常用客车是指年均走行不足10万km的客车。
3.国际联运客车及局管路用车、封存客车的检修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5
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库列检通过施行日常检修和专项检修,须保证上线客车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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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各铁路局可根据本标准进行细化。
客车出库质量标准中的裂纹、裂损、折损均指在正常检查方式下,肉眼可视裂纹、裂损、折损;客车出库质量标准中未明确的设备设施应保证配件齐全,技术状态良好。
一、轮对
1.轮轴各部不得有裂纹,轮毂无松动现象,各部尺寸符合规定限度。
2.制动盘盘毂、盘座、半盘连接部无裂纹,散热筋(片)无贯穿裂纹,制动盘摩擦面无明显偏磨,制动盘磨耗及摩擦面热裂纹不超限,制动盘、螺栓、销套无松动,螺栓开口销无折损、丢失。
二、转向架
3.构架、摇枕、弹簧托梁及各安装座(含车体上与转向架配件相连的安装座)无裂纹、变形,摇枕吊及吊轴、横向控制杆、抗侧滚扭杆、牵引拉杆(横向拉杆)、牵引销、上下心盘、轴箱导柱、定位转臂及夹紧箍、各安全吊无裂纹,摇枕弹簧及轴箱弹簧无裂损。
4. 导柱弹性定位套无脱落、窜出;轴箱定位节点、牵引拉杆橡胶节点、横向挡等橡胶件无破损和脱胶;橡胶堆定位器不开胶,无裂纹,缺口方向符合规定;抗侧滚扭杆关节轴承及橡胶保护套无脱出、裂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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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摇枕挡、旁承、横向挡间隙不超限;转向架各部安装螺栓无松动,防松铁丝捆绑良好;心盘垫板无破损窜出,摇枕挡磨耗板无脱落。
6.空气弹簧高度测量块无缺失,橡胶囊与金属板的粘接面无脱离,橡胶囊及橡胶堆表面裂纹不超限、胶囊帘线不外露。
7.高度调整阀及调整杆安装牢固、无裂损、变形,调整杆护套完好;差压阀安装牢固、无裂损; 防过充安全钢丝绳、圆销、开口销无折损;AM96型转向架空气弹簧排风装置排风良好,钢索、操纵杠杆、弹簧、开口销等无折损。
8.各油压减振器配件无缺失、安装牢固,无漏油、折损。 三、基础制动装置
9.盘形制动单元的杠杆和悬吊装置无裂纹,各杠杆转动灵活;各圆销、开口销无丢失、折损或磨耗到限,各圆销与套配合间隙不过限,销套不窜出。闸片厚度不超限,缓解时闸片离开制动盘或闸片无压力。
10.踏面制动(含踏面清扫器)制动梁及吊、闸瓦托吊、各拉杆及杠杆无裂纹;杆件与托不抗劲,各托架安装牢固、无裂纹;缓解簧安装牢固、无裂损;闸瓦及托磨耗不过限;各圆销、开口销无丢失、折损,各圆销与套配合间隙不过限,销套不窜出、裂损;闸瓦托防翻装置、闸瓦托吊销防脱挡齐全良好。
11.制动缸活塞行程符合规定,自动间隙调整器、ST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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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闸调器作用良好,缓解时闸瓦不紧靠车轮,闸瓦不偏磨;各垂下品距轨面符合规定。
12.手制动机作用良好,链条处于松弛状态;各磨耗部(含转向架、钩缓等各部)磨耗板齐全,润滑良好。
四、空气制动装置及总风装置
13.列车制动机试验符合规定。制动、缓解作用良好,制动管系泄漏不超限,单元制动缸、制动缓解显示器及防滑排风阀无漏泄;总风管系贯通良好,漏泄不超限。
14.管系各管卡无松动、丢失;各阀、塞门、风缸配件无缺失、安装牢固、位置正确、作用良好;软管无鼓泡,安装无松动,连接状态良好,防尘堵悬挂牢固、防尘堵链垂下后不超过垂下品距轨面限度规定;折角塞门手把开口销无折损、丢失;制动缓解指示器清洁,显示正确,无裂损;风表不过期;紧急制动阀铅封齐全。
15.单元制动缸及座无裂损,定位销轴定位良好,防尘套无破损,金属软管无松动、抗磨、破损。
16.集成电空制动机箱、气路控制箱箱体及安装座无破损、松动,箱门关闭良好。
17.客列尾例行检查试验良好,主机安装牢固,管路无漏泄,胶管无龟裂、老化,专用DC48V电源插座无松动、破损,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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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车钩缓冲装置
18.15号车钩缓冲装置车钩、尾框、托板、摆块及吊、冲击座、从板及座无裂纹,缓冲器无裂损;托板螺栓、钩尾销横穿螺栓无松动,防松铁线安装良好;钩舌销无折断,螺母安装良好,开口销无折损;缓冲器无上翘,钩提杆落槽、不冲击下锁销连杆;下锁销及钩提杆按规定捆绑;车列首尾车钩三态作用良好,车钩高度符合规定;相连车钩钩差不过限。
19.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安装座、缓冲器壳体、钩体无裂纹和永久变形;各部螺栓无松动、丢失;两车钩连接间隙及缓冲器的内半筒相对外壳后端面的伸出量不超限;解钩手柄定位良好、无变形。
六、车体及车顶设备
20.车辆定检不过期;车端登车扶梯及防攀盒安装牢固,盒门锁闭良好;车体倾斜不超限;车底架各梁无裂纹,墙、顶板无破损。
21.风挡弹簧、阻尼装置安装牢固、无折损;折棚式风挡拉杆组成松紧适度、连接牢固,篷布无裂损,车内折棚挂绳(簧)齐全,渡板无翘起;铁风挡折棚无弯曲、裂损和开焊;橡胶风挡胶囊裂损不超过100mm。
22.脚蹬安装牢固,无腐蚀破损;手把杆无破损、丢失、松动;各裙板锁闭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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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车底架各悬吊装置(含电器设备箱体悬吊)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无裂纹、防松螺母无松动;车下各箱体(含电器设备箱体)外观无破损、箱门锁闭良好;油箱、水箱、污物箱无漏泄。
24.各注水管、排水管及导管、排便桶安装牢固,无缺失;排水管朝向正确,避开轴箱、台车、轮对及基础制动装置;各类排水管、制动管、缓解阀拉杆等部件与车体间孔路封堵可靠,防寒材不外露。
25.车顶不漏雨;车顶设备安装牢固,车顶天线、车顶活盖、通风器、废排风帽、消音器帽等无缺失,固定螺栓无脱落、松动现象。
七、车内设备
26. 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锤;灭火器检修不过期,压力符合规定,铅封完好。墙板、地板、顶板完整无孔洞,通过台、厕所、洗面间、小走廊地板及墙板各压条齐全、间隙孔洞封堵良好。
27.各折页门、拉门、翻板及簧、锁、门止及碰头配件齐全,作用良好;塞拉门作用良好,各锁开关正常,翻转脚蹬安装牢固、作用正常;自动内端门手动、电动控制位转换功能良好,作用灵活,防挤压功能良好。
28.活动车窗配件齐全,升降、锁闭作用良好;门窗玻璃安装牢固、无破损;外嵌拉铆结构车窗窗框无破损、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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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座席、卧铺及吊带、扶手、扶梯、茶桌、行李架、衣帽钩安装无松动;座席及卧铺面布无破损;车内身高标志牌、座号牌、铺号牌、残疾人专用座席标牌齐全、清晰,位置符合规定;车内地板及地板布无影响行走的塌陷、鼓泡现象。
30.给水管系及阀不漏水、不堵塞,作用良好;洗面盆、洗手盆、便器安装牢固、裂损不影响使用;水位表(液位仪)显示准确,检修不过期。
31.采暖装置配件齐全,作用良好。温度表、水位表指示准确;管系各阀、塞门、接箍、弯头无漏水、冻结。燃煤温水锅炉、茶炉及餐车炉灶作用良好,烟筒及防火隔热装置完整。
32.集便装置作用良好,便器冲水均匀、无外喷。 八、车下电气装置
33. 测试列车干线绝缘符合规定;车端电气连接器各插头、插座外观无变形、破损,标记清晰、正确;连接线护套无损伤,密封垫无破损;各连接器连接牢固;首尾安装尾部标志灯的车辆DC48V侧灯插座导通良好。
34. 各分线盒、配线槽、配线管安装牢固;各传感器(包括制动供风系统压力传感器、车体及转向架加速度传感器、防滑器速度传感器、轴温传感器、蓄电池温度检测传感器)、排风阀安装牢固,配线无破损,各引线套管连接良好、无抗磨;轴端接地装置、车体接地线安装牢固,螺栓无松动、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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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轴端发电机各部配件齐全,作用良好;大小皮带轮安装无松动、裂纹,螺栓无折损,悬吊装置配件齐全,无裂纹,吊销与销孔间隙符合规定、润滑状态良好;皮带安装松紧适度,不磨底槽;整流元件表面无烧痕,导线无脱焊。
36.蓄电池无松动、漏液,电解液面符合规定;接续线牢固,无硫化,导电良好;电解液比重及电压符合规定,熔断器容量符合规定,定检标记清晰;排水、排气通畅;单块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DC110V蓄电池组放电电压不低于92V。
九、车上电气装置:
37.电气综合控制柜、电源柜、空调控制柜、照明配电柜(盘)、厨房电器控制柜等电器控制柜门锁状态良好、关闭严密;触摸屏及指示灯正常,各开关、按钮操作灵活、接触良好;各传感器、热继电器、PLC、触摸屏、在线绝缘检测装置的设定值符合规定、作用可靠;各电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元件安装牢固、作用良好;接线端子无松动、脱焊、烧损,测温胶贴齐全、无变色;各配线无外露、绝缘良好;各熔断器容量符合规定。
38.充电机、逆变器输出电压、频率正常;充电机、逆变器与电气综合控制柜通信正常,触摸屏上显示正常信息代码;电气综合控制柜的车下电源箱指示灯显示为绿色。
39.通电后控制柜电源转换及空调控制电气动作及指示正常,各项功能符合要求;各功能单元工作电流正常;DC600V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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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电流不超过100mA,AC380V单车漏电电流不超过150 mA;首尾车DC600V干线在线绝缘监测装置CF卡完好,触摸屏无故障或错误显示,任一路干线对地电压不得低于130V。
40.空调装置各部配件齐全、作用良好、安装牢固;蒸发器网、回风网清洁;机组空气预热器安装牢固,无烧损;根据外温通电试验检查相应功能,系统功能作用须良好,各电机运转正常无异声。
41.电加热器安装牢固、作用良好,防护罩与墙板间无异物,与加热板(管)不密贴;温水箱、伴热装置工作正常;电开水器出水阀无松动、漏水,加热及保护功能正常。
42. 照明灯具配件齐全,型式统一,照明正常。旅客信息显示系统车厢显示屏显示正确;48V应急电源整流、充电、应急输出功能正常。顺位号调节器作用良好。厕显开关配件齐全,安装牢固,作用良好。隔离变压器、电铃、排气扇、电动水泵、插座、播音呼唤公共系统等装置作用良好。
43.电气化厨房电蒸饭箱排水阀和排气阀开闭正常(自动排气阀开启压力不大于0.05MPa),管件连接处无渗漏;通电后,设备工作正常。电炸锅、排油烟机通电后,控制面板按键控制作用良好,设备工作正常。电磁灶控制旋钮档位控制灵活,工作正常,进、出风口通畅,通风管道清洁,空气通过冷却盘无阻碍,风扇、冷却盘安装牢固。保鲜加热柜箱门开关灵活,通电工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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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电冰箱配件齐全、无泄漏,箱体及门无破损、密封良好,换热器及滤网清洁;配套逆变装置电源输出可靠,通电后冰箱工作正常。
44.影视系统电视画面清晰、频道正常、安装可靠;影视控制器功能正常,表面清洁。播音系统电源开关处于工作位,音量开关工作正常。
45.电子防滑器主机与电气综合控制柜的PLC、行车安全监测装置的车厢级主机通信正确、可靠;电气综合控制柜触摸屏上防滑器的信息显示应为正常信息代码;与塞拉门联锁信号(<5km/h)作用良好。
46.轴温报警器、记录仪轴位显示准确,轴温及外温显示功能正常,声光报警可靠;同侧静态轴温温差<5℃;报警器车厢顺位号、记录仪时钟、记录时间间隔设置正确;记录仪通信功能正常;报警器与电气综合控制柜中的PLC通信正常,在电气综合控制柜触摸屏上无“故障”信息显示。
47.烟火报警器主机声光报警功能良好,电源开关处于工作位,与电气综合控制柜中的PLC通信正常,在电气综合控制柜触摸屏上无“故障”信息显示。
48. 行车安全监测装置:车厢级电气设备监控网络网关、代理节点各指示灯显示正常;电气综合控制柜触摸屏显示本车电气设备信息正常,车厢顺位号与实际编组相符;列车级电气设备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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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网络主控站触摸屏显示正常,无离线车辆及故障信息。列车级主机显示的列车编组数,车厢顺位号应与实际编组相符,防滑器、制动、转向架的“报警/故障”报告内容不得出现黄色标志。
十、本车供电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
49.柴油机组各部配件齐全,状态良好,安装牢固,机体清洁;燃油、润滑油管系、阀门畅通,无漏油、漏气;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作用良好。
50.高压油泵、增压器、停车电磁阀、启动电机、调速电机、充电电机安装牢固、转动平稳、接线无松动、作用可靠;各油压、油温、缸温、转速、断带保护等传感器安装可靠;机组运转及供电正常,无异声,油温、油压、缸温、转速符合规定。
51.发电机绝缘符合规定,机温正常,励磁器元器件齐全,性能良好,输出导线压接牢固无烧损,绝缘护套无破损,包扎良好,接插件接触可靠。
52. 共用底架无裂损、移位;减振器无老化;联轴器传动平稳无异声。冷却风扇传动机构无裂纹、变形;冷却风扇运转正常,无异常;换热器及管阀件安装牢固,无渗漏;换热器无脏堵。
53.油箱无腐蚀、漏泄;注入口,通气孔,检查孔,油阀配件齐全,无渗漏;液位显示正确、清晰;液位控制器作用良好;油箱、及悬吊装置无裂纹,螺栓无松动;油箱注油口按规定加锁。
54.启动蓄电池配件齐全,作用良好;壳体及封口无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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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液密度、液面高度符合规定,电池容量及电压符合规定。
55. 配电柜内外清洁,安装牢固,各柜门、锁、销作用良好,图纸齐全、清晰、粘贴牢固无破损。各元器件齐全牢固,动作正确灵活;导线排列整齐,接线牢固,绝缘层无破损,接线无松动、变色、烧损、脱焊;各仪表、指示灯齐全,显示正确,仪表校验不过期;机组报警、保护系统工作正常。
十一、发电车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
56.机组各部配件齐全,状态良好,安装牢固,机体清洁;润滑油液位符合规定。管系、阀门畅通,无漏油、漏水、漏气;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水滤清器应清洁,作用良好。
57.高压油泵、PT泵、调速器、增压器、停车电磁阀作用良好;各油压、油温、水温、转速等传感器安装可靠,传递正确;机组运转及供电正常,无异声,油温、油压、水温、转速符合规定。共用底架无裂损、变位;减振器无老化;
58.发电机绝缘符合规定,机温正常;励磁装置元器件齐全,性能良好,接插件接触可靠;输出导线压接牢固、无烧损,绝缘护套无破损,包扎良好;固定螺栓紧固;表面油漆不变色;接地线应符合要求。联轴器传动平稳无异声。
59.冷却风机座无裂纹、变形;冷却风机自动、手动运转正常;换热器及管阀件安装牢固,无渗漏;换热器、过滤网无脏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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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油箱、水箱无腐蚀、漏泄;注入口,通气孔,检查孔,油阀、吸气阀、呼气阀、水管路及阀配件齐全,无渗漏;液位显示正确、清晰,液位控制器作用良好。膨胀水箱冷却水位在1/2以上,冬季时按规定加注防冻液。油箱燃油油位符合规定,油箱注油口须加锁。
61.充电装置配件齐全,作用良好。蓄电池配件齐全,作用良好;壳体及封口无裂纹,电解液密度、液面高度符合规定,电池容量及电压符合规定。48V转换24V装置作用良好。
62. 控制屏内外清洁,安装牢固,各柜门、锁、销作用良好,图纸齐全、清晰、粘贴牢固无破损。各元器件齐全牢固,动作正确灵活;导线排列整齐,接线牢固,绝缘层无破损,接线无松动、变色、烧损、脱焊;各仪表、指示灯齐全,显示正确,仪表校验不过期;DC48V直流系统无漏电;柴油机组调速系统作用良好,机组报警、保护系统工作正常。
十二、青藏客车相关装置:
63.各车间防雷接地连接线连接良好,接地续流器作用良好,接地线配件齐全,接地阻值小于4Ω。
64. 供氧系统车端供风管路漏泄不超标,快速接头连接软管、快速插座、截断塞门状态良好;连接软管中不得有水;快速插座不用时,须关闭阀门并加堵。
65. 供氧系统空压机和储气罐悬挂装置无裂纹、开焊,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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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全,无锈蚀、松动,外表无损坏变形。空压机减振垫无破损、倾斜、移位现象;空压机导风筒和进风口无变形破损、无异物堵塞;空气滤清器、油过滤器无堵塞,冷却器表面清洁;各部及接头密封良好,无泄漏;储风罐内无积液;安全阀、自动及手动排水阀作用良好。
66. 制氧机控制显示器、空压机文本显示器、海拔高度仪内部参数设置符合规定,各按键作用良好,通电试验无故障显示,无报警,作用良好。电控系统网络通讯良好,与空调装置电气联锁控制正常;节流阀、减压阀手动操作灵活,无故障。 压力表指示灵活准确,无故障。
67. 污水箱无泄漏、变形,外包装无破损;悬吊装置无裂纹、开焊,螺栓齐全,无锈蚀、松动,外表无损坏变形;各检修门及锁具作用良好;污水排净。
68. PLC控制柜内车窗伴热处于开启位,中空玻璃内无结雾、结霜现象。紧急逃生窗手把外观良好无异状。
69. 发电车DC600V整流供电装置作用良好;隔离变压器安装牢固,吊架无裂纹,接线紧固,作用良好。应急启动装置作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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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库列检折返检修作业范围
库列检实施折返检修时,须按下述范围进行技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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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THDS、TVDS预报的故障;处理车辆乘务员交修的“车统-181”故障;
2.进行列车制动机全部试验、列车总风管漏泄试验及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
3.按照对列车牵引可能造成故障的部位、装载旅客或货物可能造成故障的部位、运行途中异物击打可能造成故障的部位必须重点检查的原则,对列车进行重点检查:
⑴检查车端连接处互钩差、三捆绑及各电气连接线及座、软管、风挡连接状态;
⑵检查车轮缺损,踏面剥离、擦伤及局部凹入; ⑶检查转向架、钩缓装置、制动装置、车下各箱体等配件丢失、脱落、裂损及异物撞击导致的变形等故障。
备注:标准中的缺损、裂损均指在正常检查方式下,肉眼可视缺损、裂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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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1.测量轮轴(含制动盘)各部尺寸及损伤符合运用限度要求。 锤击车轮踏面无异音。对反馈运行中有异音、异振的轮对,检查车轮有无失圆。 逐列 3.检查制动盘与盘毂连接部、半盘连接部无裂损、松动,制动盘摩擦面不允许有厚度方向的贯通裂纹,制动盘散热筋(片)不得有贯通裂纹,固定螺栓无松动。 4.对鉴定发现不符合运用限度和异常的轮对安排旋修、更换,对不符合辅(A1)修限度的轮对纳入跟踪。 1.清除转向架污垢、锈垢,满足检查、测量和油润工作需要。 2.检查构架、摇枕、弹簧托梁、轴箱定位装置及各部安装座、吊座无裂纹、变形,2 转向架 深度检查 月度 检查摇枕吊、摇枕吊轴、牵引拉杆、横向拉杆、抗侧滚扭杆及吊杆、横向控制杆、逐列 基础制动装置及各安全托(吊)无松动、裂损、开焊。 3.检查各圆销、开口销磨耗及销套配合间隙符合要求,销套不窜出。 4.轴箱定位装置、牵引拉杆、横向拉杆、横向控制杆和横向缓冲器(横向挡)等处的橡胶部件无破损、脱胶、窜出,裂纹不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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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2.检查轮轴各部无裂纹,轮缘顶部不得形成锋芒,制动盘的两个摩擦面应均匀磨耗, 1 轮对鉴定 月度
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5.检查抗侧滚扭杆吊杆关节轴承是否窜出、关节轴承转动灵活。 6.防松标记须清晰,标记不清时须重新涂打。有移位、松动现象时,按照规定扭矩进行紧固或更换螺母和螺栓。 7.测量横向缓冲器(横向挡)与构架纵向梁挡板间隙(AM96型转向架为牵引销与横向止档间隙)、制动装置各垂下品与轨面距离符合运用限度要求。 8.磨耗部位给油。 9.对经测量接近到限的故障或需要进一步确认的故障纳入重点故障跟踪计划。 分解检查,清扫给油,钩舌、钩舌销、钩锁铁、钩舌推铁、钩腔牵引台和冲击台外备注 3 首尾车钩 月分解检查 度 逐列 观检查无裂损。给油组装后测量钩高、前开档、全开及闭锁位尺寸,检查钩锁铁导向角搭接量,试验车钩三态,须作用良好。车钩中心线标记准确、清晰。 1.拉动解钩手柄,检查解钩风缸动作是否正常。 2.分解解钩风缸手柄安装螺母及开口销,取出解钩风缸手柄、钩舌,检查钩腔、钩舌无裂损。 逐列 3.对钩腔、钩舌、钩头凸锥体进行清扫、给油。 4.安装钩舌,连接解钩风缸手柄;拉动解钩手柄,进行开锁试验两次。 5.测量:钩头凸锥体距轨面高度为880±30mm;缓冲器的内半筒相对外壳后端面的伸出量不超过35mm。 4 密接钩 半分钩检查 年 5 制动系统 月逐列 1.分别打开首尾各3辆车各风缸排水塞门,彻底排水。如第3辆有积水,继续对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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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排水除尘 周期 度 实施 要求 车风缸进行排水,至无积水车辆为止。 2.分解首尾车远心集尘器,远心集尘器内有水或灰尘较多时,应继续分解邻车远心集尘器。 3.冬季排水除尘的频次和要求由各局自定。 1.车内作业人员适当用力推窗框四角,车外作业人员检查车窗不得有松动、外移。 备注 6 拉铆式车窗 检查 季度 逐列 发现车窗松动、外移时,按照规定工艺要求进行分解落地检修,并采取加固措施。 2.检查拉铆车窗铆钉(螺钉)有无松脱、缺失、腐蚀,发现异常时重新进行加固。 1.检查铁风挡扁簧无折损,安装牢固;折棚风挡车端阻尼装置安装无松动。检查防 攀盒安装牢固,无腐蚀破洞、开焊,盒盖铰链搭扣给油。 2.检查水箱盖板、锅炉和茶炉顶盖、通风器、烟囱帽、防雨檐、顺号插无丢失破损、7 登顶检查 季度 逐列 安装牢固。 3.检查空调机组各盖板、软风道防护罩及排水管安装牢固,螺栓、铆钉齐全无松动。各类天线安装牢固。 4.检查发电车车顶冷却风机防雨百叶挡板、消音器防雨帽、检修用防滑板等车顶配件齐全、固定良好。 1.检查炉体及管系、阀门无漏泄、松动、变形;液位显示清晰。检查各接线端子无 8 电开水器 季度 逐辆 热损、老化、松脱,线号标志齐全;各接地线牢固可靠,线径、线色符合规定;各开关、熔断器容量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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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2.清除电开水器加热管、加热腔的水垢。 3.测量加热管绝缘符合要求。 4.通电试验状态指示灯指示正确,高低水位保护、防干烧保护、自动补水等功能作用良好。 1.检查门板无严重变形,手动推拉灵活;门扇胶条无撕裂、破损;玻璃安装牢固; 气路系统无漏泄、堵塞。 2.电源箱、控制箱内各元器件安装牢固,配线无老化、热损,引线护套良好,各接线端子紧固,线号清晰正确。接地线齐全可靠。指示灯、蜂鸣器显示正确,门控制单元没有故障信号(闪烁信号)。冬季采暖期间检查电伴热装置绝缘良好,工作正常。 备注 9 塞拉门 季度 逐辆 3.对电源箱、控制箱各部清扫除尘;打开空气过滤减压阀下部排水阀排水;对立罩板内、门下滑道及腔内烟头等杂物进行清理。 4.各磨耗部、活动部位给油润滑。 5.测试:对内、外操作装置功能、紧急解锁装置功能、防挤压功能、翻转脚蹬功能、隔离锁功能进行检查测试;检查测试门装置各控制开关(98%、100%、防挤压、压力波、脚蹬位置开关等)安装牢固,位置正确,作用良好;测试 5Km/h自动关门功能良好。 10 集便器 季逐辆 1.检查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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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度 实施 要求 1.1清洗便盆及喷嘴,检查排泄阀、冲便阀无破损、泄漏。清洗气、水过滤器滤网,滤网破损时更换。清洁MONOGRAM气缸表面,并涂凡士林。 1.2检查各空气管路、水管路安装牢固,管系无老化、变形、龟裂、泄漏;检查水增压器、过滤调压阀、主过滤器作用良好;调整过滤调压阀压力值符合规定;检查真空发生器、摆门止回阀作用良好;调整设定真空开关设定值符合规定。 1.3检查污物箱无漏泄,外包防护层无破损;各球阀开启、关闭正常,球阀、管系无漏泄;吊装螺栓配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污物箱液位开关作用不良时清洗或检修。 1.4检查集便控制箱各指示灯显示正确,无喷射器超时、污物箱80%液位和100%液位报警;冬季采暖期间检查电伴热装置绝缘良好,工作正常,伴热指示灯显示正确。 2.功能试验 2.1接通水源、风源和电源, 调整空气压力符合规定。 2.2真空发生器工作正常,无喷射延时现象。检查系统真空度符合标准。 2.3系统功能测试:按压冲洗按钮,进行1-2次冲洗循环,冲水须均匀,空气阀工作正常,排泄阀开启、关闭正常,冲洗循环状态良好。 在客运部门按照厨房设备操作使用说明做好日常油垢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车辆部门备注 11 电气化厨房 设备 季度 逐辆 对厨房设备实施专项检修,并负责对需拆卸方可清除的部分进行清理。 1.电磁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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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1.1炉体安装牢固,面板无裂纹,密封良好(密封胶垫老化时更新,更新时应涂打密封胶)。控制箱电路图齐全,清洁、密封良好;电气元件安装牢固,配线排列整齐并绑扎良好,无破损、过热、老化;接线端子压接可靠,线号清晰,无热损变色。 1.2清洁滤尘网。 1.3通电试验,电磁灶无异音,锅灶匹配良好;档位控制器转动、接触良好;散热风扇无异音。 2.电炸锅 2.1炉体安装牢固。控制箱电路图齐全,清洁、密封良好;配线排列整齐并绑扎良好,无破损、过热、老化;接线端子压接可靠,线号清晰,无热损变色;插头插接良好,护套齐全;限温器设定值正确。 2.2加入清水至最高液位下,调整温控器至90℃,通电试验。指示灯发光正常;调温器动作可靠;感温探头作用良好。 3.电蒸饭箱 3.1门把手无空转、断裂;门框胶条无缺失、老化破损;各阀、管系无松动、漏泄。 3.2控制箱电路图齐全,清洁、密封良好;电气元件安装牢固,配线排列整齐并绑扎良好,无破损、过热、老化;接线端子压接可靠,线号清晰,无热损变色;各熔断器座无烧损松动,熔断器容量正确;接地线状态良好;定时器调整范围正确,显示正常,功能键动作正常,各开关(按钮)接线良好,开关防水护套无破损;DC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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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变换模块无变色、膨胀。 要求 备注 3.3清洁水箱(加热腔)、过滤器、水位探针。 3.4通电试验,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作用良好,定时控制、超温保护、缺水保护、自动补水、保温等功能正常,发光指示灯工作指示正常。 4.抽油烟机 4.1插头接触良好;防油护套、护线管状态良好;电机扇叶外观无变形;电机接线无破损、过热、老化。灯罩无裂损,灯座安装牢固;控制盒密封良好。 4.2通电试验,电机启动平稳、无异音、无偏磨,接触器工作无噪声,照明功能正常。 5.电冰箱 5.1各门开闭灵活,胶条齐全;蒸发器盘管,托铁无松动;指示标牌、电路图齐全;控制柜内零部件安装牢固,配线线号清晰,绝缘层无烧损,引线口有护套,接地线可靠,线槽完整,各部接线紧固,各保险容量正确。 5.2清洁蒸发器、冷凝器,翅片大面积变形时进行梳理处理。 5.3通电试验,电机启动平稳,无异音、无偏磨,机组制冷运转后各部无漏泄,蒸发器须均匀结霜,压缩机回气管须结露,工作电流正常,温控器作用良好。 12 DC600V 季车下电源 度 逐辆 1.检查裙板及电源箱门各部配件齐全,安装牢固;车下电源箱箱体、吊架及螺栓无松动、破损、开焊、裂纹;电源箱定检标记清晰,密封胶条无破损,引线套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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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良好,外观无破损;接地保护线齐全、安装牢固。 2.检查箱内接线紧固,无烧损、松动;各断路器、接触器触头无卡死、粘连;电容组件无漏液、烧损;隔离变压器无烧损、变形、短路痕迹;各熔断器容量正确,无烧损。 3.清扫散热器;对电源箱内外部、各板卡表面进行清理、除尘;对车体裙板及车下电源箱体各活动部给油。 4.输入DC110V电源,确认散热风机工作正常。 5.通电检查,电气综合控制柜显示各项功能正常,无故障代码。 1.检查电池箱底部无腐蚀破损,外观检查吊架无裂纹,螺栓、箱门手把、搭扣、插销、防脱挡等配件齐全、安装牢固,定检标牌齐全、清晰、正确。对各活动部给油润滑。 2.对电池外壳进行清洁检查,无裂损、漏液,消除极耳氧化物。检查各接线柱及接备注 每13 蓄电池 两个月 逐辆 线端子,无松动、反极、氧化、电蚀,安装牢固。电解液液面高度符合要求。电池箱保险齐全,容量正确。 3.测量电池空载及负载电压(整车空载电压不低于额定值,负载电压DC48V蓄电池组不低于42V、DC110V蓄电池组不低于92V),低于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补充电或更换措施。 14 DC600V 季逐列 1.首尾车车端电气连接装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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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1.1车端39芯转43芯通信线插头内的密封胶垫更新;插针无松脱、烧损、电蚀;各插针间、插针与插头壳间绝缘良好。 1.2车端电气连接器及座外观无破损,安装牢固、开闭灵活。连接器插头、插针无扭曲、变形、烧损,插拔良好,绝缘护套完整固定良好。连接器及座各密封部件密封性能良好。 2.功能试验(接通DC110V电源): 2.1断开全列Q12、Q18和供电请求钥匙开关,测试8#-9#、31#-32#间的贯通电阻不大于2Ω。 2.2合上首尾车或工程师车(播音车)的Q12,测试首尾车两侧通信连接器座31#-32#间有DC110V输出(其中31为+,32为-),断开Q12时无DC110V输出。 2.3合上首尾车或工程师车(播音车)的Q18,测试首尾车两侧通信连接器座8#-32#间有DC110V输出(其中8为+,32为-),断开Q18时无DC110V输出。 2.4合上首尾车或工程师车(播音车)的Q18,同时接通“供电请求”钥匙,逐辆确认综合电气控制柜内KM3吸合,断开Q18或“供电请求”钥匙,KM3释放。 1.静态检查: 备注 供电请求和 度 车端电气连接装置 15 电气控制柜 每月 逐辆 1.1柜内各配件、代号、标记及图纸齐全;面板上指示灯、触摸屏、转换开关等指示正确、安装牢固;箱内接线紧固,无烧损、松动,接线端子无过热变色,感温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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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贴齐全无变色;各断路器、接触器触头无卡死、粘连;热继电器、延时继电器、漏电报警器、在线绝缘检测装置等电气元件安装牢固、保护参数设置正确;各熔断器容量正确,无烧损。1.2清理柜内及配线、元件灰尘,清洁滤尘网;对柜门合页给油。 2.供电选择功能、漏电保护功能、触摸屏显示电源参数检查: 2.1试验自动、手动供电及供电转换功能。 2.2进行漏电功能测试。 2.3触摸屏各电气参数显示准确。 3.空调试验: 空调装置在自动位和试验位运行状态正常、启动顺序正确,各电机电流正常。 4.应急供电试验: 4.1通电检查充电模块、整流模块、直流转换模块输出电流电压正常。 4.2接通应急供电的轴报器、电子防滑器、应急灯、集便器、烟火报警器、播音设备(播音车)等设备,通过电源选择开关,切断主电源,所有应急设备须全部能正常供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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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1.TCDS主机: 要求 备注 1.1检查主机箱标识清晰,板卡齐全无松动,接线端子压接可靠,PE线连接可靠;各天线状态良好,无屏蔽和弯曲;主机内部参数设置正确,板卡指示灯显示为正常工作状态。 1.2对列车级主机的GPS、GPRS、WLAN功能进行检测(通过检测仪或TCDS监控软件),确认良好。 2.行车安全监控系统: 2.1车厢和列车级主机接线正确牢固,导线无破损老化。列车级主机显示内容正确,16 列车网络 月度 逐列 无故障信息。列车级主机与电气设备监控系统主机通信正确、可靠。 2.2I、II路行车网络总线贯通,试验传输性能良好。检查确认车厢级主机箱防滑器、制动监测诊断子系统、车体/转向架监测诊断子系统各传感器及传输网络的工作状态正常。 3.列车电气监控系统: 3.1检查车厢级电气设备监控网络:网关、代理节点及连接件配件齐全,端子及接线正确、牢固。通电检查,各指示灯状态正常。电气综合控制柜触摸屏显示本车电气设备信息正常,车厢顺位号与实际编组一致。 3.2检查列车级电气设备监控网络:网关、无线数据传输装置、触摸屏、CF卡、电源模块、开关连接件配件齐全,端子及接线正确、牢固。天线作用良好,无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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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通电检查,各指示灯状态正常。主控站或电气综合控制柜触摸屏显示各车电气设备信息正常,数据下载功能正常。检测I、II路行车网络总线贯通,100Ω网络终端电阻安装可靠。 3.3检查本车网络中的各设备通讯正常,显示正常代码;调阅检查邻车各电气设备运行状态,确认列车网络通讯正常。确认本车厢综合柜内代理接点、安全记录仪电源及通讯指示正常。 3.4模拟本车逆变器故障,进行邻车互备供电试验,互备功能正常,相序正确。 4.轴报装置:车端通信连接器状态良好,通电后确认整列车联网状态良好。测试声光报警功能。 5.烟火报警装置:烟火报警器与电气综合控制柜中的PLC通信正常,在电气综合控制柜触摸屏上无“故障”信息显示。依次查询火警信息、本车火警历史记录、在线车厢火警历史记录,进行联网、查询功能测试。结合客车春秋季整修,每年对探头进行一次现车测试。 备注 按17 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 运转工时 包括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KTA19-G2型柴油机、MTU12V183TA12型柴油机等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质量标准见附件9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专项检修标逐辆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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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要求 1. 清扫发电机外部;清扫整流箱、控制箱内外,检查箱体各部配件齐全,作用良好。 2. 检查发电机时摘下皮带,用力旋转发电机皮带轮,监听电机内部应无扫膛和杂后轴承有异音的进行更换或补油。 松动。 4. 检查发电机悬吊装置配件齐全,无裂纹、变形;吊销与销孔间隙不得大于2mm,备注 客车E1修:可结合辅修、秋季音,转子无轴向移动,皮带轮应无裂损,配件齐全,各部螺栓紧固;对发电机的前、(A1)3检查轴端皮带轮无松动,轴端皮带轮及连结轴、连结筒无裂损,压盖紧固螺栓无整修实施 18 J型发电机 年度 逐辆 吊销磨耗不得超过1mm;调整手轮与丝杠作用灵活,调整杠杆支托与发电机机体磨耗深度超过5mm时在二者间加垫。整流箱悬吊装置安装牢固,吊架与车体连接处腐蚀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检测发电机绝缘符合规定,电机引出线连接可靠、防雨布完整。 6.检查整流箱内三相桥整流元件应无短路和断路。检查控制箱仪表及各元件无烧损、过热等异状,接线良好,仪表定检不过期,显示正确。整流箱、控制箱各接线端子应连接紧固,散热器与整流元件的接触须良好,无松动。整流元件表面无烧痕,导线无脱焊,熔断器规格、型号符合规定。 7. 各活动部给油润滑。 8.辅(A1)修日期标记涂打位置:发电机涂打在接线盖上方;整流箱涂打箱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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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周期 实施 侧。 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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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客车整修要求
1.空气制动装置和总风系统检查:对气路控制箱要开盖清扫、检查,并清理滤尘网;对普通制动缸装用的J型自动间隙调整器,要进行功能检测和漏泄试验,保证作用良好和漏泄量不超标;对集便装置、塞拉门等用风设施逐个进行动作试验,检查漏泄情况,消除故障。
2.客车绝缘检查:逐辆进行干线电气绝缘和通讯干线通路测试;检查电力连接线及座、通信连接线及座,密封胶圈密封、防水作用良好,电缆接线端子、插针、插孔无缩针、缩孔、松动、锈蚀、变色、灼痕、烧损;检查分线盒中主干线接线端子状态;全数检查、紧固控制柜内Ⅰ、Ⅱ路电源主断路器、主接触器、空调各电机、空气预热器、客室电暖器、电开水器、应急电源等关键电气部件的接线端子,测温贴片符合要求。春季整修对空调客车须检测空调机组压缩机、通风机、冷凝风机的运行电流和热态绝缘;秋季整修检测空调机组车顶空气预热器及客室电暖器热态绝缘。
3.空调机组整修:
春季整修时,空调机组开盖清扫蒸发器、冷凝器及各滤网,检查蒸发器、冷凝器翅片状态,检查制冷管系有无制冷剂漏泄迹象;检查通风机、冷凝风机、压缩机接线及分线盒密封性能;检查航空插针、插孔是否牢固、良好,并实施高位悬挂,检查进线口密封情况,必要时采用胶泥封堵,杜绝进水隐患;检查机组各密封胶条、胶泥密封性能。
秋季整修时,彻底清扫空调回风网,空调机组开盖清扫蒸发器及滤尘网、车顶空气预热器;对有关采暖控制的开关器件、保护器件、接线端子状态进行检查、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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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后,空调机组各盖板及软风道罩板须安装牢固。
4.电暖器整修:秋季整修时,电暖器须开盖进行彻底清扫,检查接线端子无松动,加热板(管)状态良好、无热损,温度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暖气罩安装紧固、不得与加热板(管)接触。电暖器应通电检查超温保护器,确保其作用良好。
5.防暑设备安装:结合春季整修对运行到华东、华中、华南、西南的客车,在5月1日前,其他客车在6月1日前完成客车电扇、单元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启用日期由铁路局自定。
6.非密接式车钩分解检查:各铁路局在春季或秋季整修时,安排一次对运用客车车钩的逐辆分解检查,检查钩腔、钩舌、钩舌销、钩锁铁、钩舌推铁有无裂纹,磨耗是否过限;对磨耗部进行给油保养;车钩配件组装良好后,重点测量钩体前开挡高度尺寸,对于超过83mm的,要检查钩锁铁导向角与钩腔导向挡的搭载量;逐个试验“三态”作用,测量车钩高度。
7.车体密封性防寒整备要求(秋季整修):车窗关闭后与窗框接触须严密,不得有间隙;玻璃须嵌入密封胶条槽内,接口处不得有间隙;防风胶条、防雨胶条完整齐全。侧门和端门无腐蚀、破损、变形,车门关闭后与门框密贴;防风压铁、防风胶皮安装牢固,防风胶皮与翻板面密贴无缝隙;翻板四周密封条须完整,翻板落下后与支撑面局部间隙最大处不大于5mm。铁风挡防风胶皮与风挡框接触须严密,胶皮完整无破损,安装螺钉无缺失;橡胶风挡无破损,裂纹长度不超过100mm,密封良好;折棚风挡整体无破损、变形,风挡橡胶密封条完整无缺失。普通客车客室内通风器手轮齐全,调节作用良好;空调客车通风口装置齐全,调节作用良好。
8.燃煤锅炉采暖装置防寒整备要求:秋季整修时,对水暖管系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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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除垢,检查锅炉、水箱、水泵、水位表、温度计、管系、水阀等配件齐全、作用良好、无漏泄;焚火试验各部循环状态良好。锅炉室和煤箱的门、插销及门锁(门滑)齐全、作用良好;锅炉间地板与墙板结合处无缝隙,防火隔热材填充完好、无破损;锅炉、茶炉、炉灶烟筒及烟筒帽完整良好、安装牢固,隔热套内隔热材充填良好,烟筒须伸出车顶外部15~40mm,烟筒与车顶间须有效隔离,车顶防寒材须封闭良好、不得外露。锅炉集尘帽卡及座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无锈蚀断裂。
锅炉间张贴锅炉操作规程,对锅炉炉体、温水箱、膨胀水箱、补水箱及厕所、洗面间可见部分散热暖管补刷防锈漆,各阀手把、注水口涂打油漆颜色标记如下:
(1)冷水阀—白色
(2)冷水排水阀—半白半兰 (3)温水阀—黄色
(4)温水排水阀—半黄半兰 (5)冷水加温阀—半白半红 (6)锅炉注水口—红色 (7)水箱注水口—白色
9. 高寒客车防寒要求:秋季整修时,顶棚内水箱、各水管系、污物箱、发电车下油箱等各部位的防寒材包扎良好,损坏时修复。
10. 电伴热及电热温水装置整修要求:秋季整修时,检查电伴热装置安装牢固,各部配件齐全;静态检查电伴热(塞拉门、集便器、管路)漏电保护器各接线端子安装紧固、无松动烧损,压接良好,线号清晰,配线无短路、断路、烧损、老化现象,绝缘良好,接地保护可靠。通电试验温升正常,无异状。电热温水箱及控制装置配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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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良好,接地可靠无松动。通电后各工况作用良好,指示灯指示准确,排水温升适宜。
11.发电车防寒整备要求:秋季整修时,须检查发电车车下油箱及燃油管路防寒材包裹情况,对缺损部位进行补装;对下油箱燃油加热装置燃油管路滤网分解清洗,调试温度设定并进行动态试验;分解清洗燃油泵前燃油滤网;冷却间和机房百叶窗调整手柄作用良好,百叶调整可靠。
12.车辆备品检查要求:春、秋季整修验收时,应对随车行车备品、消防备品、工具、材料、台账、技术资料配备情况及状态一并验收。车辆备品应账物相符、状态良好;需检定的工具、备品及配件不得过期使用;防护旗(灯)应清洁,作用良好;LED尾灯灯珠不亮不得超过3个。
附件9
客车辅(A1)修质量标准
项目 部位 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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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轮对轴箱装置 部位 轮对 质量要求 1.检查踏面、轮辋、轴身等各部状态,测量轮径、轮缘垂直磨耗高度、轮缘厚度、踏面擦伤、剥离、局凹尺寸及圆周磨耗深度等,各部尺寸不符合限度表中辅(A1)修限度要求时进行轮对踏面修形。 2.查阅辅(A1)修前1个月TPDS探测数据,冲击当量不符合限度表中辅辅(A1)修限度要求时进行轮对修形。 3.轴箱清除外部尘垢,各部无裂纹、甩油,螺栓无松动。有甩油或状态异常者开盖检查,前轴承保持架、内圈及其他零件的可见部分不得有裂损、松动和异状,无缺油、混砂、混水、油脂变质和金属粉末。开盖时橡胶密封圈全数更换。组装后密封良好,螺栓无松动。 4.对轴端接地装置进行检修:接地体、车体接地线及保护电阻线连接牢固,有断线时更换,电阻线任意一端断股3根及以上整根更新。轴箱盖目测无裂纹。螺栓无锈蚀、松动,配件齐全。 轴箱 制动装置 分配阀 5.104分配阀更换为合格品,F8分配阀进行状态检修;安装牢固、标记清晰、不过期; 6.对分配阀中间体进行外观检查,裂纹者更换;对各空气室及气路进行吹尘,中间体内的滤尘器须分解检查、清扫。 7.检查压力表状态,检定标记须在有效期内。压力表等级须为1.5级,量程为0~1000kPa。压力表检修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检修规程,经校对合格的压力表须贴检定标签并加铅封。 8.制动软管、总风软管无鼓泡,安装角度正确、无松动。 9.锥形折角塞门和截断塞门须分解检查,清扫给油,各部状态及作用须良好;球形折角塞门和截断塞门作用良好者可不分解,不良者更换为合格品。分解清扫远心集尘器、过滤器及其滤网,阀体、止尘伞状态须良好,胶垫、螺栓及螺母更换新品。对气路控制箱进行除尘,分解清扫过滤器及其滤网。 10.检查管卡、吊架无松动。检查各塞门、单向阀、制动缓解指示器、金属软管等作用不良者更换。检查高度调整阀、空重车阀、差压阀安装牢固,配件无缺损。电空制动装置进行外观检查,各部配件须齐全。 11.各风缸排除积水,排水塞门须作用良好。 12.以600kPa风压吹扫除尘,组装后对空气管路系统进行漏泄检查,各部无漏泄。 压力表 空气管系 基础制动装置 制动缸 13. 检查基础制动装置及各安全托(吊)无松动、裂损、开焊,各圆销、开口销磨耗及销套配合间隙符合要求,销套不窜出。 14.手制动机清除尘垢,分解蜗轮盒,并油润保养。 15.非密封式制动缸须分解检查,清洗给油;活塞压板、皮碗无裂纹、破损、变形、变质,弹簧无折损。 16.密封式制动缸作用良好者可不分解,防尘套须作用良好,不良者更换。 17.单元制动缸配件齐全,安装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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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整部位 自动间隙调器和ST1-600型闸调器 有1/2扣以上的调整量。 质量要求 18.自动间隙调整器应分解检查、检修,确保作用良好,并清扫给油,调整螺丝须留19.ST1-600型闸调器应清除外露部分尘垢,并进行外观检查;螺杆、护管、闸调器体、控制杆等无弯曲、变形,连接部位配件齐全,紧固件无松动,圆销、开口销磨耗不过限,螺杆工作长度不得少于100mm。 电子防滑器 20. 测量速度传感器与齿轮顶径向间隙须符合规定:TFX1型(铁科院产品)为1.0±0.2mm;MGS2型(KNORR产品)为0.9±0.5mm;SWKP AS 20C型(SAB WABCO产品)为1.5±0.5mm,HTFH-ST(和利时浩通产品)为2.0±0.5mm。 21.检查压力开关、排风阀、速度传感器等各部配件齐全、安装牢固,各处接线紧固。车下线管、接线盒须完整,断裂或严重腐蚀时更换新品。主机内部及接线排处清洁,接插件插接牢固。 试验要求 22.按《客车制动机单车试验方法》进行制动机试验。 23.按《电子防滑器静态试验方法》进行防滑器试验。 24.制动机试验时,校对制动压力表、总风压力表与单车试验器压力表压力差小于±10kPa。 25.制动机试验时,单元制动缸制动、缓解作用良好,活塞杆复位无卡滞现象。制动时闸片、闸瓦分别压紧制动盘、车轮;缓解时,闸片对制动盘、闸瓦对车轮无压力。间隙调整器作用良好。 油润保养 各磨耗部 26.对各磨耗部,进行油润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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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涂打部位 在规定位置 质量要求 27.非密封式制动缸活塞杆须按附图涂打标记。A=30mm,B=175mm。 标记 打检修标记 28.检修完毕后,在二、三位端墙定检标记A1栏内涂打检修标记,标记示意图如下: 修程 A1 A2 A3 A4 注:A1—A4、年、月、日、单位是40号大宋字,字周边留30mm。行间距为50mm;外框线宽3mm,内框线2mm。 时 间 15-03-19 检修单位 长 A B 75mm 212mm 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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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青藏客车 部位 1.车端制氧用供风金属橡胶软管总成 质量要求 青藏客车实施A1级检修时,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修。 软管连接牢固,无漏泄;进行排水作业,作业完成后进行气路贯通试验。若发现有冰堵现象,必须及时将制氧连接软管及截门的冰堵清除,做到气路贯通。 2. 废水收集系统 2.1清理管路过滤器,内部须无水垢、杂质;压缩空气和排水管路须安装牢固,无泄漏;污水箱防寒层须无缺钉、翘起,吊装螺栓须无松动;80%液位和100%箱满信号显示、报警正常,100%箱满信号显示时系统关闭;清洁污水箱内污水暂存箱通气阀。 2.2电伴热试验:冬季时,闭合电伴热器开关,加热指示灯亮,试验伴热漏电保护功能良好。 3.制氧系统 3.1空压机组成:各零部件安装牢固,管路无漏泄、磨碰,各阀体工作正常;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工作正常;清洗冷却器,损坏时更换;空气过滤器、安全阀、压力维持阀、减振器、箱体加热器、润滑油加热器、传动联轴器、油气粗分离桶状态良好。主电机检查、主机清洗并检查各零部件,不良者更新;检修后进行运转试验,在额定电压下,连续运转30min须正常;运转时无异音、异振,电机壳体接地线状态良好。 3.2空气罐组成:安装螺栓、吊带、排水器吊带、吊装槽钢安装牢固;罐体、自动排水器与空气罐连接处无漏泄;接线盒、保温盒接线无松动,防护盒牢固,电缆保护软管无破损。 3.3制氧机机械组成:管路气密良好,各阀体工作正常;一、二、三级过滤器及富氧收集排水器排水阀排水良好;电加热器工作正常。 3.4制氧机电控组成:柜内接线正确,牢固。控制器、传感器、显示器、仪表、电磁阀及电器元件功能正常。 3.5供风供氧管路:检查整体供气管路无泄漏。保温材完整无脱落。 3.6配电柜及控制柜: 3.6.1配电柜内外部清洁。柜门门锁、销、搭扣安装牢固,作用良好;柜内各标示牌、仪表、电器、按钮、开关、指示灯、接线排配件齐全,状态良好;接线牢固,无破损、变色;各元件整定值符合规定;接地线连接牢固;电气原理图正确、齐全、清晰,粘贴、安装紧固。 3.6.2通电检查,各部工作须良好,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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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辅(A1)修限度表
顺号 1 2 3 4 5 6 7 8 9 项 目 名 称 轴身打痕、碰伤、磨伤及弹伤深度 轮辋厚度 轮缘厚度 轮缘缺损长度(内侧) 轮缘缺损宽度(内侧) 轮缘垂直磨耗 踏面圆周磨耗深度 踏面擦伤深度 踏面局部凹入深度 修形后 ≤2mm >25mm >23mm 0 0 0 0 0 0 A1 ≤2mm >26mm >23mm 0 0 0 ≤3 0 ≤0.5mm 一处≤15mm 两处≤10mm 备 注 限度内将锐角消除继续使用,到限时更换车轮轴。 — — 轻微掉皮可用砂轮打磨,但不影响顶部线型。打磨平坦,凹痕深度不超过1mm。 辅(A1)修时有锋芒、垂直磨耗现象镟修。 — — — 10 车轮踏面剥离长度 0 辅(A1)修时不允许有空响区域 指缺损之后轮辋宽加轮对内侧距离,再加11 车轮踏面缺损 12 轮对外侧辗宽 13 14 同一车轮相互垂直的直径差 同一轮对相对车轮的直径差 0 0 ≤0.5mm ≤1mm 0 ≤3mm — ≤2mm 相对车轮轮缘厚度之总和。从缺损部内侧边缘起测量不得小1505mm 超过时旋修或换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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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同一转向架任意车轮直径差 同一车辆任意车轮直径差 20mm ≤10mm 16 ≤40mm ≤20mm ≤10mm ≤40mm <18且17及以上≤120km/h 120km/h<v≤160km/h — — 17 TPDS报警当量 — 18 压力表指针压力差( kPa) — 报警不超过3次(辅(A1)修前1个月数据) <17(辅(A1)修前1个月数据) ±10 非空气弹簧客车 空气弹簧客车 与标准压力表校对 附件10 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专项检修标准
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专项检修含B、C级保养。 A级保养:属日常作业范围,在每趟入库时实施;
B级保养:康明斯(KTA)机组及MTU183型机组每运行250h时实施;
C级保养:康明斯(KTA)机组每运行1500±250h,MTU183型机组每运行1100±100h,小功率风冷机组每运行550±50h或间隔上次C级保养以上修程达到1年时实施。
一、A级保养检修标准 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检修内容:
1.1清洁机组外部。检查柴油机组、蓄电池箱、油箱悬吊装置各部配件齐全,螺栓安装紧固,吊耳无裂纹,各部焊缝无裂纹。检查柴油发电机组检查门安装牢固,配件齐全,锁具作用良好。
1.2检查断带保护装置外罩无破损,保护开关良好,皮带无老化、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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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机油无混燃油现象;确认燃油,机油液位符合规定;燃油管路无破损、渗漏;冷却风扇叶片、风筒无变形、破损;进、排气管无变形、裂损;消音器安装牢固。
1.3清洁蓄电池箱内外部,检查配件齐全无破损。检查蓄电池安装紧固,接线无松动、断线;24V蓄电池电压空载时不低于24V,启动过程中不低于18V。
1.4检查控制箱箱体无破损,安装牢固;各元器件安装牢固;接线无松动、变色、烧损、脱焊。
1.5检查油箱配件齐全,无腐蚀;可视液位镜显示正确;管路阀门开启位置正确;系统各部无渗漏。下油箱注油口加装滤网并锁闭。
动态试验:
1.6启机试验,车上、下启动均正常。充电机、停机电磁阀、调速电机工作正常。
1.7机组运转试验,无异声、异振、异常温升,排烟正常;油压表、油温表、缸温表指针应处于绿色扇形区,转速表指示正常;电压、电流、频率表显示正常。
2.KTA19-G2型柴油机 2.1清洁机组外部。
2.2检查机组各部,配件齐全,安装牢固,状态良好。检查各管系、阀门畅通,无漏油、漏水、漏气;进气阻力指示器显示正常;排油堵、阀无渗漏。
2.3检查各油压、油温、水温、转速等传感器安装可靠;启动电机、充电机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接线紧固;三角皮带无破损、裂损、老化。
2.4检查机油无混燃油或冷却水现象,确认机油液位符合规定。 2.5动态试验:启动电机启动作用良好;柴油机组运转正常,无异声、异振、渗漏,烟色正常;PT泵、调速器、增压器、停机电磁阀作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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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温、油压、水温、转速符合规定;联轴器传动平稳无异声;充电机充电正常。
3.MTU12V183TA12型柴油机 3.1清洁机组外部。
3.2检查机组各部,配件齐全,安装牢固,状态良好;各管系、阀门畅通,无漏油、漏水、漏气;进气阻力指示器显示正常;排油堵、阀无渗漏。
3.3各油压、水温、转速等传感器安装可靠;启动电机、充电机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接线紧固;三角皮带无破损、裂损、老化。
3.4检查机油无混燃油或冷却水现象,确认机油液位符合规定。 3.5动态试验:启动电机启动作用良好;柴油机组运转正常,无异声、异振、渗漏,烟色正常;高压油泵、调速器、增压器、停机电磁阀作用良好;油压、水温、转速符合规定;联轴器传动平稳无异声;充电机充电正常。
4.发电机
4.1清洁发电机外部。检查主发电机与机架连接配件齐全,安装牢固;输出导线绝缘护套无破损。
4.2动态试验:发电机运转无异声,绕组、轴承温升正常;输出电压、频率符合规定。
5.控制屏
5.1清洁控制屏外部。
5.2检查各元器件齐全完整无裂损;仪表校验不过期,误差在精度等级范围内。
5.3动态试验:机组报警功能工作正常;各机组调速系统作用良好;指示灯及仪表指示正确,作用良好;各元器件触点接触良好,动作正确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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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属电器
检查各油箱及水箱传感器、控制(继电)器外观无损伤,安装牢固。充电装置配件齐全,作用良好。各插座、开关无破损,安装牢固,配件齐全。
7.燃油系统
7.1检查油箱配件齐全,无腐蚀,悬吊装置牢固,螺栓无松动,吊耳无裂纹;可视液位镜及液位显示仪油位显示正确;清洁油箱及连接管路,检查管路阀门开启位置正确;系统各部无渗漏。确认燃油油位符合规定,下油箱注油口须加装滤网并锁闭。
7.2检查燃油泵及连轴器、油泵电机固定良好。
7.3动态试验:手摇油泵泵油正常;电动燃油泵手动、自动泵油正常,电机无异音、异振。
8.进、排气系统
8.1检查旋风式滤清器齐全;防护网无破损、腐蚀,安装牢固;进气管道各部分安装牢固,无变形,无漏泄。
8.2启动柴油发电机组,消音良好,排烟顺畅,无漏烟。 9.冷却系统
9.1检查散热器及管阀件安装牢固,无渗漏;清洁散热器滤网,安装牢固。
9.2检查膨胀水箱及补水箱各阀门开启位置正确;水位表及液位显示仪显示正确;各部无渗漏;膨胀水箱水位高于1/2至满水位,补水箱水位高于1/2且不高于3/4水位。
9.3动态试验:冷却风扇运转转动灵活,无异声、异振,空气流向正确;补水泵运转正常。
10.润滑系统
10.1检查机油箱、机电泵、油盘配件齐全,安装牢固。
10.2检查机油箱箱体及管系无渗漏;放油阀无滴漏;油位表清洁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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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排气口通畅无杂物。
10.3动态试验:指示灯显示正常;机油泵运转无异声。 11.24V蓄电池和48V蓄电池
11.1清洁蓄电池箱内外部,检查配件齐全无破损。检查悬吊装置螺栓无松动,吊耳无裂纹;通风器、排水口进风、排水通畅;熔断器状态良好。
11.2清洁蓄电池,安装紧固,无硫化、漏液;接线无松动、断线;电解液相对密度在1.260~1.280范围内,不符时更换;液面高度高于极板10mm~15mm,不足时补加蒸馏水;48V蓄电池电池电压空载不低于48V;24V蓄电池电池电压空载时不低于24V,启动过程中不低于18V。
12.启动电源箱及外接电源线
12.1检查启动电源箱安装牢固,清洁启动电源箱内外无杂物、积尘;指示灯、熔断器安装牢固、无破损;刀闸转动灵活,接触良好;接线无松动、变色、烧损、脱焊。
12.2检查外接电源箱悬吊装置紧固,无开焊裂纹,腐蚀严重时焊修或更换。
13.排气扇
13.1检查电机、扇叶及护网安装牢固;扇叶及护网无变形、破损。 13.2动态试验:电机运转平稳无异声,温升正常;扇叶无磨碰。 二、B级保养检修标准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 在A级保养检修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检修项目: 1.KTA19-G2型柴油机
1.1柴油机空气滤清器滤芯吹尘;清洗燃油粗滤器、磁滤器;更新燃油滤清器、DCA水滤清器、机油及机油滤清器。
1.2测试柴油机冷却液DCA浓度及冰点值符合规定。
1.3检查三角皮带张紧度适中(皮带中部下压正常值为8mm~12mm),不符合时调整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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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TU12V183TA12型柴油机
2.1柴油机空气滤清器滤芯除尘,清洁集尘槽;清洗燃油粗滤器、磁滤器;更新机油、机油滤清器和燃油滤清器的滤芯及密封垫。
2.2测试柴油机冷却液DCA浓度及冰点值符合规定。
2.3检查三角皮带张紧度适中(皮带中部下压正常值为8mm~12mm),不符合时调整或更换。
3.发电机
3.1检查发电机接线盒:打开接线盒,清扫除尘;紧固各接线,检查各接线端子和绝缘层无热损变色、老化现象。测试发电机绝缘良好,接地母线与车体钢结构连接可靠。
3.2检查励磁装置背包:打开励磁装置孔盖,清扫除尘;紧固各接线,检查各接线端子和绝缘层无热损变色、老化现象;清理励磁部分的接插件接头表面,安装后无松动。
3.3检查旋转整流装置:打开旋转整流模块检修孔盖吹扫除尘;检查旋转模块、压敏电阻无发热、变色、老化、裂损现象,螺栓无松动;整流环无变形、断裂。
3.4启机试验:启动机组,帯载试验,各项参数在规定数值范围内。 4.控制屏
4.1清洁控制屏内部,检查控制屏安装牢固,各柜门、锁、销作用良好;配电柜内原理图清晰完整,与机型相符。
4.2主断路器表面及各零件清洁,各部螺钉、螺栓牢固无松动;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线圈无老化、焦化。检查各线路板安装牢固。
4.3检查导线排列整齐,接线无松动、变色、烧损、脱焊;导线绝缘层无老化、破损。
5.燃油系统
检查燃油泵及连轴器,用手转动连轴器电机转动应自如,不扫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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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排气系统
6.1检查旋风式滤清器无裂损,无堵塞。
6.2检查排气管道、消音器各悬吊(架)及连接处无裂纹、腐蚀、开焊、变形,安装稳固。
7.冷却系统
7.1检查传感器安装牢固。
7.2检查膨胀水箱及补水箱安装牢固,安装吊座无裂纹;补水泵安装牢固。
8.润滑系统
8.1清洁机油泵控制箱内外部;检查箱体安装牢固,柜门锁作用良好。 8.2检查控制箱各元器件安装牢固,外壳无裂损;接线无松动、变色、烧损、脱焊;熔断器容量符合规定;接地线连接正确、牢固。
9.24V蓄电池和48V蓄电池
9.1检查确认蓄电池箱电池检修标记齐全清晰,不过期。
9.2对蓄电池箱调整丝杆、箱门合页(铰链)、箱门手把、防脱挡、滑轮导轨等活动部位进行润滑。
10.启动电源箱
试验48V应急转换24V装置作用良好。 三、C级保养检修标准 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检修内容:
1.1清洁柴油机缸体散热片、冷却风扇、机油散热器、空气滤清器。 1.2更新燃油滤清器,清洗输油泵滤网;更新机油及机油滤清器。 1.3检查进排气门间隙,必要时调整,间隙控制在0.15mm~0.20mm之间。
1.4检查冷却风扇,风扇转动灵活,无卡滞、异声;进、排气管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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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排气管密封环无断裂;空气滤清器滤芯、滤圈无破损;消音器完好,管道畅通;机油散热器无渗漏。
1.5检测发电机定子绕组对地绝缘≥20MΩ。清洁控制箱箱体内外。检查箱体无破损,安装牢固;各元器件安装牢固,熔断器容量符合规定;接线无松动、变色、烧损、脱焊。
1.6启动蓄电池按E2检修相应标准进行检修。 装机检查:
1.7检查柴油机组悬吊装置各橡胶减振器作用良好,无皲裂、松动。 1.8蓄电池箱腐蚀严重焊修或更换;涂打蓄电池检修标记,齐全清晰。对调整丝杆、箱门合页、箱门手把、防脱挡等活动部位进行润滑。
1.9清洁油箱及连接管路。 配套试验:
1.10启机试验,未安装皮带时柴油机应无法启动,皮带安装后车上、车下启动均正常。充电机、停机电磁阀、调速电机工作正常。
1.11机组运转试验,无异声、异振、异常温升,排烟正常;油压表、油温表、缸温表指针应处于绿色扇形区,转速表指示正常;电压、电流、频率显示正常。
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
在A、B级保养检修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检修项目: 2.1 KTA19-G2型柴油机
2.1.1调整气门间隙,在冷态时进气门为0.36mm,排气门为0.69mm。 2.1.2检查柴油机进、排气系统各部无漏气、锈蚀、穿孔;曲轴箱通风器作用良好。
2.1.3检查机组安装底架无裂损、变形,减振器无变形,机组底架安装螺丝无松动。
2.2 MTU12V183TA12型柴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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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柴油机空气滤清器滤芯除尘(每运行1500h须更新滤芯);每第二个C级保养需给飞轮齿圈涂抹适量二硫化钼润滑脂。
2.2.2调整气门间隙,在冷态时进气门为0.40mm,排气门为0.60mm。 2.2.3检查机组各部无裂损、开焊;各部螺拴、螺母无松动,松动时按规定扭矩重新紧固。检查油、水、气各管路、接头、连接法兰处无渗漏;柴油机进、排气系统无漏气、锈蚀、穿孔;曲轴箱通风器作用良好。
2.2.4检查机组安装底架无裂损、变形,减振器无变形,机组底架安装螺丝无松动。
2.3发电机
2.3.1测试主发电机定子绕阻、转子绕阻、励磁机定子绕阻绝缘(测量的发电机不带任何外部引线),冷态绝缘阻值≥30MΩ。
2.3.2主发电机第二个C级保养需对电机前后轴承加ZL-3号锂基脂40g。
2.4控制屏
2.4.1清洁主断路器表面及各零件;检查各部螺钉、螺栓牢固无松动;过流继电器、热保护器、时间继电器参数值设置正确;熔断器规格、型号符合要求。
2.4.2检查导线符号和标记清晰、正确;接地线连接正确、牢固。 2.5燃油系统
2.5.1检查油箱吸气、呼气阀作用良好;油位控制器作用良好。 2.5.2检查油泵电机接线紧固无变色,检测电机绕组对地绝缘≥2MΩ。 2.6进、排气系统
2.6.1清洁集尘箱,畅通排水管。
2.6.2检查联结垫无裂损,橡胶连接管无老化、开裂,管卡无破损、松动、变形。
2.6.3检查车顶防雨帽安装牢固,无裂损、腐蚀、变形,防雨功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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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2.7冷却系统
2.7.1检查冷却风扇及支架无裂纹、腐蚀、脱焊、变形,安装牢固。检测冷却风扇电机绕组对地绝缘≥2MΩ。检查电机接线无松动、变色,护线管良好,管卡紧固;冷却风扇扇叶无变形。冷却风扇电机第三个C级保养须给电机轴承加ZL-3号锂基脂。
2.7.2散热器翅片变形须矫正。
2.7.3清洁顶、侧百叶窗。检查百叶窗动作灵活,防雨盖板无缺损、卡滞,安装牢固;对转轴处给油润滑。
2.8润滑系统
检查机油泵电机接线紧固无变色,检测电机绕组对地绝缘≥2MΩ。 2.9 24V蓄电池和48V蓄电池
2.9.1蓄电池箱体腐蚀、破损严重的进行焊修或更换。 2.9.2检查熔断器规格、型号符合规定。 2.10排气扇
检查排气扇电机接线无松动、变色,检测电机绕组对地绝缘电阻≥2MΩ,护线管破损者更新。
附件11
制动机试验
附件11-1
单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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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基本要求
(1)单车试验器须使用量程为1000kPa、精度等级为0.5级的压力
变送器。单车试验器与被试车辆制动软管连接器用的胶管内径为Φ25mm,长度为1.5~2m。
(2)单车试验器采集系统每半年校验一次,压力变送器每1年检定一次。
(3)单车试验时车辆上的其他风动装置须不影响制动机的正常作用。 (4)装有空重阀时,仅进行空车位试验。
(5)一辆车装有两套及以上制动机时,每套制动机均须进行单车试验。
(6)按规定对单车试验器进行机能检查。 1.2
试验准备
(1)单车试验器的试验压力调至600kPa(以下简称定压)。 (2)在单车试验前,须确认单车试验器机能试验性能良好。 (3)车辆与单车试验器连接前,须排除风源和单车试验器内积水、灰尘。
(4)在制动缸后盖或制动缸管路上及副风缸上分别安装压力变送器。 (5)F8分配阀转换盖板置于一次缓解位(盖上箭头向上)。 (6)加装电空制动装置的客车电器接线无异常或短路。电空制动装置用电空连接线各芯对地绝缘不小于2MΩ。
(7)单车试验器直流电压调至DC80(+2)V。
(8)准备材质为尼龙6、直径为Φ19.5~Φ20mm的实心尼龙球及安装于软管连接器上的实心尼龙球网状回收器。
(9)安装ST1-600型闸调器车辆需准备长度为340mm、宽度为60mm、厚度为15mm、弧度为R460mm的钢垫板1块。
(10)装有高度阀、差压阀的客车准备量程1000kPa、1.6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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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
空气制动试验
(1)开放被试车辆两端折角塞门,将单车试验器与被试车辆一端的制动软管连接器相连。车辆另一端制动软管连接器加装网状接收器,然后关闭该端折角塞门。将单车试验器置一位(以下简称置一位)充风,待制动管压力充至定压后,关闭制动支管截断塞门。
(2)将单车试验器置六位,排尽主管压缩空气,开放接收器端折角塞门,打开与单车试验器相连一端的软管连接器,将试验球放入连接器,再将连接器与单车试验器相连。
(3)将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充风,观察试验球是否通过制动主管进入网状接收器。
(4)试验球完整无缺损进入网状接收器,试验合格。
(5)试验球出现缺损但全部进入网状接收器,须更新试验球后重新试验。
(6)试验球没有进入网状接收器或有缺损部分遗留在管路中时,先关闭单车试验器端折角塞门(另一端折角塞门仍为打开状态),再打开制动支管截断塞门,利用制动支管预充的风压将滞留在管系的试验球或缺损部分吹出,更新试验球后重新试验。
(7)试验球或缺损部分由支管风压仍未吹出时,则采取其它措施取出滞留在管系的试验球或缺损部分,分析确定原因并纠正后再进行试验。
(8)试验完毕后置三位,取下网状接收器和试验球。 1.3.2 紧急制动阀试验
将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充至压力稳定后(104分配阀不小于580kPa,F8分配阀不小于560kPa,下同),将紧急制动阀手把移至全开位,分配阀应发生紧急制动作用。合格后将紧急制动阀手把推至关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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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过球试验
并用带有厂、段代号的封印穿以棉线将紧急制动阀手把加以铅封。 1.3.3 制动管漏泄试验
(1)开放被试车辆制动管两端折角塞门,不与单车试验器相连的另一端制动软管连接器加装防尘堵,关闭制动支管截断塞门;装有列尾装置的车辆,打开快速接头体前部截断塞门并在其出口端加堵,再做漏泄试验。
(2)将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制动管压力充至定压并稳定后,单车试验器置三位保压1min,制动管漏泄不大于10kPa。 1.3.4 全车漏泄试验
开放制动支管截断塞门,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充至压力稳定,置三位保压1min,制动管系统漏泄不大于10kPa。 1.3.5 制动和缓解感度试验
(1)制动感度试验
将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充至压力稳定后置四位,当制动管减压40kPa时立即置三位,须达到下列要求:
a)制动机须在制动管减压40kPa之前发生制动作用。从发生局减作用开始,局部减压量不大于40kPa。
b)局部减压作用终止、制动管压力稳定后保压1min,不得自然缓解。 (2)缓解感度试验
单车试验器置二位充风,制动机在45s内缓解完毕。 制动缓解指示器制动、缓解指示正确,显示清晰。 1.3.6 制动安定试验
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充至压力稳定后置五位。 (1)制动管减压170kPa前制动机不得发生紧急制动作用。 (2)单车试验器置三位,制动缸压力稳定后,保压1min,制动管、制动缸及制动缸管漏泄量不大于10kPa。
(3)制动缸活塞行程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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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缓解阀试验
制动安定试验完毕后,在车上拉缓解阀,制动缸须缓解。缓解阀复位。 1.3.8 装用F8型制动机车辆的阶段缓解试验
单车试验器置六位,待制动管压缩空气排空后,将F8分配阀转换盖板置于阶段缓解位(盖上箭头向下)
(1)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压力充至压力稳定后置五位,制动管减压170kPa后立即置三位。
(2)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当制动缸压力开始下降时快速置三位,记为阶段缓解一次。重复上述动作,直到制动缸压力缓解完毕,阶段缓解次数不小于5次。
(3)试验完毕后,单车试验器置六位,待制动管压缩空气排空后,将F8分配阀转换盖板置于一次缓解位(盖上箭头向上)。 1.3.9 紧急制动试验
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充至压力稳定后置六位。
(1)104型制动机在制动管减压100kPa前、F8型制动机减压80~120kPa范围内须发生紧急制动作用。
(2)无空重阀情况下,制动缸最高压力为410~430kPa(F8阀亦可调至470~490kPa)。有空重阀情况下,空车制动缸压力须符合设计值范围。
(3)制动机发生紧急制动作用后10~15s,方可置一位充风缓解。 1.3.10
气路控制箱试验
(1)制动主管(制动管)供风试验
将风源接在制动软管上(在本车为制动关门车状态下试验),将气路控制箱的球阀1、2、3、4置关闭位,打开球阀5、6。此时打开风源总阀,制动主管能正常向生活风缸和空气弹簧风缸充风。当两风缸压力稳定时,空气弹簧、塞拉门、集便器均须正常工作。试验完毕关闭球阀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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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副风缸供风试验
在制动机处于正常状态,副风缸充至压力稳定时,确认气路控制箱的球阀1、2、5、6置关闭位,打开球阀3、4。此时,副风缸须能正常向生活风缸和空气弹簧风缸充风。当两风缸压力稳定时,空气弹簧、塞拉门、集便器均须正常工作。试验完毕关闭球阀3、4。
(3)总风管供风试验
将试验风源接到车辆的总风管上,确认气路控制箱的球阀3、4、5、6 置关闭位,打开球阀1、2。此时打开总风源,总风管须能正常向生活风缸和空气弹簧风缸充风。当两风缸压力稳定时,空气弹簧、塞拉门、集便器均须正常工作。 1.4
电磁阀性能试验
连接单车试验器与被试车辆的电空连接线,取下与相邻车辆连接的电空连接线。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压力充至压力稳定后置三位。 1.4.2 电磁阀动作试验
(1)常用制动电磁阀试验
开常用制动电磁阀,常用制动电磁阀排风口排风,制动管减压,制动机实施制动作用。制动管减压170kPa时关常用制动电磁阀,常用制动电磁阀须停止排风,制动管压力须停止下降。
(2)缓解电磁阀试验
开缓解电磁阀,制动管压力须回升,制动缸须排风,制动机须实施缓解作用。关缓解电磁阀,制动管压力须停止上升。
(3)保压电磁阀试验(104阀)
开缓解电磁阀,制动缸排风时关缓解电磁阀的同时开保压电磁阀,制动缸须立即停止排风,3~5s后,关保压电磁阀,制动缸须能继续排风。
(4)紧急电磁阀试验(F8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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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试验准备
将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待副风缸压力充至压力稳定后置三位,开紧急电磁阀,制动管压力须快速下降。
(5)电磁阀试验合格后方可做其他电空试验。 1.5
电空制动试验
(1)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和缓解风缸(104阀)压力充至压力稳定。
(2)单车试验器置四位,将制动管减压40kPa后置三位。常用制动电磁阀发生排风作用。
(3)单车试验器置二位充风,制动缸缓解完毕时间小于30s。 1.5.2 制动安定试验
(1)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和缓解风缸(104阀)充至压力稳定后,置五位(F8阀)或104电空位(104阀),制动管减压170kPa,置三位保压。
(2)制动管减压170kPa前制动机不得发生紧急制动作用。 (3)常用制动电磁阀须发生排风作用。置三位保压后,常用制动电磁阀停止排风。 1.5.3 紧急制动试验
(1)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和缓解风缸(104阀)充至压力稳定后置六位。
(2)制动管减压100kPa前(104阀)或80~120kPa范围内(F8阀),制动机发生紧急制动作用。
(3)常用和紧急制动电磁阀同时动作。
(4)无空重阀情况下,制动缸最高压力为410~430kPa(F8阀亦可调至470~490kPa)。有空重阀情况下,空车制动缸压力须符合制造单位设计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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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制动和缓解感度试验
1.5.4 阶段缓解试验(104阀)
(1)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将副风缸和缓解风缸充至压力稳定,置104电空位,制动管减压170kPa时,置三位。
(2)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当制动缸压力开始下降时快速置三位保压。重复上述动作,每次均发生缓解作用,阶段缓解次数不少于5次。 1.6
防滑器试验
(1)压力继电器漏泄试验:单车试验器手把置于一位,制动管压力充至定压后,检查压力继电器及接管各连接处,不得漏泄。
(2)防滑阀漏泄试验:制动管充风至定压后,施行紧急制动。检查防滑阀排风口及各连接处,不得漏泄。 1.6.2 防滑器系统诊断试验
(1)试验前,须清除防滑器故障代码。
(2)单车试验器置一位,制动管充风至定压后施行紧急制动,通过防滑器主机上的按键进行防滑系统的自诊断。
(3)在诊断过程中须听到准确的防滑阀充、排风的声音,并确认快速缓解、制动作用正常。
(4)诊断试验完毕后,防滑器应无故障代码出现。 1.7
总风系统漏泄试验
(1)将单车试验器与总风管软管连接器连接,另一端总风管软管连接器上加装防尘堵,开放总风管两端折角塞门,各阀置双管供风位。
(2)置一位将总风管压力充至600kPa稳定后,置三位保压1min,漏泄不大于10kPa(静态)。 1.8
高度阀、差压阀试验
空气弹簧充风至工作高度时,进行试验。
(1) 高度阀试验:松开调整杆的锁紧螺母,调高或调低调整杆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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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压力继电器及防滑阀漏泄试验
高度阀须有进风或排风作用。
(2) 差压阀试验:将一侧的空气弹簧压力由空气弹簧风表上塞门缓慢排风,使之两侧的空气弹簧压力差超过200kPa,然后关闭塞门停止排风,待空气弹簧压力稳定后,两侧空气弹簧压力差在(150±20)kPa范围内(CW-200K型转向架在(120±10)kPa范围内),合格后排另一侧空气弹簧风压,检查方法及要求同上。 1.9
闸调器试验
(1)减少间隙试验:置一位充风,将试验垫板放入任一闸瓦与车轮间,待副风缸充至压力稳定后置五位,制动管减压170kPa,制动缸活塞行程须缩短。然后置一位缓解。反复制动缓解不超过4次,制动缸活塞行程与原行程之差不大于10mm。
(2)增大间隙试验:置一位充风,缓解后撤出试验垫板,按上述方法操纵单车试验器。第一次制动时,制动缸活塞行程须相应伸长,经2次制动、缓解,制动缸活塞行程与原行程之差不大于5mm。
附件11-2
列车试验
1.试验要求
微控列车试验器须记录各项性能试验结果,记录列车首、尾风压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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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减压速度,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微控列车试验器的执行器与列车制动管间的连接,使用内径Φ32mm的胶管,长度15~20m。与列车总风管间的连接,使用内径Φ25mm的胶管,长度15~20m。
2.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2.1全部试验
(1)试验准备:连接列车制动管和总风管前,必须对系统管路进行排水排尘。在列车制动管尾部达到定压600kPa后,检查列车尾部车辆压力表与尾部测试设备(校对风表)压力差不大于20kPa。
(2)客列尾试验(仅在库列检实施)
a)客列尾试验装置分别与首部、尾部客列尾主机建立连接。 b)首部、尾部客列尾主机查询压力正常。 c)客列尾辅助排风试验
列车制动管达到定压后,减压100kPa保压,分别触发首部、尾部客列尾主机排风。排风须能够分别引起首部、尾部车辆发生紧急制动作用。
(3)漏泄试验(仅在库列检实施)
列车制动管达到定压后,保压1min列车制动管漏泄不大于20kPa。 (4)制动缓解感度试验
列车制动管达到定压后,制动管减压50kPa(试验设备减压速度控制在10~20kPa/s),全列必须发生制动作用,保压1min不得自然缓解。充风缓解,全列在1min内缓解完毕。
(5)制动安定试验
列车制动管达到定压后,制动管减压170kPa(试验设备减压速度控制在25~35kPa/s),确认全列车制动机不得发生紧急制动作用。
制动缸活塞行程须符合规定。
在制动保压状态下,保压1min列车制动管漏泄不大于20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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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总风系统漏泄试验
列车总风管压力达到550~620kPa时,确认列车总风管系贯通良好,全列(静态)保压1min,总风管漏泄不大于20kPa。
2.3 简略试验
列车制动管达到定压后,机车制动阀减压100kPa,保压1min,列车管漏泄不大于20 kPa。确认最后一辆车制动后,进行缓解并确认制动机缓解作用良好。
2.4 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
列车制动管达到定压后,减压100kPa,制动保压状态下,持续5min内任一车辆不得自然缓解,且每分钟内的漏泄量不大于20kPa。
2.5 由车辆乘务员负责的站折列车制动机试验
对无客列检作业的站折列车,须利用本务机车按照列车制动机全部试验的减压标准(分别减压50 kPa、170 kPa)进行制动机试验,由车辆乘务员对尾部最后一辆客车的制动、缓解状态进行确认。
减压50kPa时须发生制动作用,保压1min不得自然缓解。充风缓解时,须在1min内缓解完毕。
减压170kPa时全列车制动机不得发生紧急制动作用,保压1min列车制动管漏泄不大于20kPa。
2.6持续一定时间的全部试验,包括全部试验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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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铁路机车车辆工厂、车辆段、客整所、跨局客列检、检修车间简称代码
铁路机车车辆厂简称及代号 序号 1 2 3 4 5 厂名 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南车二七车辆有限公司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南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简称 唐厂 中国南车二七公司 中国南车四方股份公司 中国南车成都公司 中国南车四方代号 铸造代号 101 102 103 104 TS EC SF CD 备注 新造、厂修 配件 新造、厂修 厂修 厂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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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厂名 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北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南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南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广州铁道车辆机械厂 北京南口轨道交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机车车辆机械厂 天津机车车辆机械厂 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简称 有限公司 代号 铸造代号 备注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同厂 兰厂 南车长江株洲分公司 长客 长客修 中国南车资阳公司 南方汇通公司 中国南车洛阳公司 二七厂 南车长江铜陵分公司 广厂 南配 昌配 天配 济厂 中国南车浦镇公司 中国南车石家庄公司 太厂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21 122 123 131 132 141 142 DJ LJ ZC CC ZJ GC LJ EQ TJ KC NP CP TP JJ PC JC TY 配件 配件 配件 新造、厂修 厂修 配件 配件 配件 配件 配件 配件 配件 配件 配件 配件 新造、厂修 配件 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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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厂名 任公司 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武汉分部 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柳州机车车辆厂 牡丹江机车厂 中国北车集团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北车齐齐哈尔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沈阳客车厂 宝鸡工程机械厂 沈阳铁道制动机厂 青岛四方庞巴迪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简称 南车长江武汉分部 西厂 中国南车眉山公司 中国南车戚墅堰公司 中国南车株机公司 柳厂 牡厂 沈厂 齐厂 沈厂 代号 铸造代号 备注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151 153 155 161 173 175 181 182 183 184 191 192 201 202 AC XC MS QS ZZ LZ MJ SY QC SY HC DL SK BJ SZ 配件 厂修 配件 配件 配件 厂修(属柳局) 配件 机车 配件 配件 配件 配件 厂修(属沈局) 配件 配件 新造 哈尔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哈厂 连厂 沈客 宝机 沈制厂 南车BST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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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路客车车辆段简称及代号表 局别 哈尔滨 沈阳 北京 太原 呼和浩特 郑州 武汉 西安 济南 上海 南昌 广铁 南宁 成都 昆明 兰州 简称 哈 沈 京 太 呼 郑 武 西 济 上 南 广 宁 成 昆 兰 车辆段名称 齐齐哈尔北车辆段 三棵树车辆段 长春车辆段 沈阳车辆段 天津动车客车段 北京车辆段 太原车辆段 包头车辆段 郑州车辆段 武昌客车车辆段 西安车辆段 济南车辆段 合肥车辆段 上海车辆段 南昌车辆段 福州车辆段 广州车辆段 长沙车辆段 南宁车辆段 成都车辆段 重庆车辆段 贵阳车辆段 昆明车辆段 兰州车辆段 类别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客 简称 齐北 三 长 沈 津 京 原 包 郑 武 西 济 合 沪 昌 福 广 沙 南 成 渝 贵 昆 兰 A02 A06 B81 B02 F08 F02 Y02 E02 Z02 H02 X02 J04 S06 S08 N02 N04 G04 G02 L02 D02 D04 D06 K02 V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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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
局别 乌鲁木齐 青藏 特货公司 简称 乌 青 特货 车辆段名称 乌鲁木齐车辆段 西宁车辆段 郑州分公司 柳州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 粤海公司(海口车辆车间) 汕头车辆段 肇庆客运段 广州铁道车辆厂 柳州机车车辆厂 类别 客 客 机保 机保 机保 简称 乌 宁 郑保 柳保 广保 海南 汕 肇 广厂 柳厂 W02 Q81 T62 T64 T65 G09 G08 G10 115 175 代号 其他 备注:客车车辆段运用车间只能有四种名称,即运用车间、库检车间、乘务车间、客列检车间,其中运用车间须至少包括库检专业。车间名称前可根据情况加地名。
全路客整所简称及代码 序号 局简称 段简称 单位名称 简称 代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哈 哈 哈 哈 哈 哈 哈 哈 沈 沈 沈 沈 沈 沈 沈 沈 三 三 三 三 齐北 齐北 齐北 黑河 沈 沈 沈 沈 沈 长 长 长 哈尔滨客车技术整备所 三棵树客车技术整备所 佳木斯客车技术整备所 牡丹江客车技术整备所 齐齐哈尔客车技术整备所 加格达奇客车技术整备所 海拉尔客车技术整备所 黑河客车技术整备所 沈阳北客车技术整备所 沈阳客车技术整备所 锦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赤峰客车技术整备所 大连客车技术整备所 长春客车技术整备所 白城客车技术整备所 通化客车技术整备所 哈 三 佳 牡 齐 加 海尔 黑河 沈北 沈 锦 赤 连 长 白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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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局简称 段简称 单位名称 简称 代号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沈 沈 京 京 京 京 京 京 京 呼 呼 呼 呼 郑 郑 郑 济 济 济 上 上 上 上 上 上 上 上 上 上 上 上 上 南 南 长 长 京 京 京 京 京 京 津 包 包 集通 集通 郑 郑 郑 济 济 济 合 合 合 合 合 合 合 合 沪 沪 沪 沪 金温 昌 昌 通辽客车技术整备所 图们客车技术整备所 北京客车技术整备所 北京西客车技术整备所 石家庄客车技术整备所 承德客车技术整备所 张家口客车技术整备所 邯郸客车技术整备所 天津客车技术整备所 呼和浩特客车技术整备所 包头客车技术整备所 哲里木客车技术整备所 锡林浩特客车技术整备所 郑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新乡客车技术整备所 洛阳客车技术整备所 济南客车技术整备所 青岛客车技术整备所 烟台客车技术整备所 徐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合肥客车技术整备所 南京客车技术整备所 南通客车技术整备所 安庆北客车技术整备所 扬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阜阳客车技术整备所 泰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杭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上海南客车技术整备所 上海客车技术整备所 宁波客车技术整备所 温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南昌客车技术整备所 鹰潭客车技术整备所 辽 图 京 京西 庄 承德 张家口 邯郸 津 呼 包 哲里木 锡林浩特 郑 新 洛 济 青 烟 徐 合 浦 南通 安庆 扬州 阜 泰州 杭 沪南 沪 宁波 温州 昌 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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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局简称 段简称 单位名称 简称 代号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南 南 南 南 广 广 广 广 广 广 广 广 广 宁 宁 宁 宁 宁 成 成 成 成 成 成 昆 昆 兰 兰 兰 乌 青 青 太 太 昌 昌 福 福 广 广 广 沙 沙 沙 肇 汕 汕 南 南 南 南 沿海 成 成 渝 渝 贵 贵 昆 昆 兰 兰 兰 乌 宁 宁 原 原 九江客车技术整备所 赣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福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厦门客车技术整备所 广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广州石牌客车技术整备所 深圳北客车技术整备所 衡阳客车技术整备所 怀化客车技术整备所 长沙客车技术整备所 肇庆客车技术整备所 汕头客车技术整备所 东莞东客车技术整备所 柳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北湖客车技术整备所 湛江客车技术整备所 桂林客车技术整备所 北海客车技术整备所 成都客车技术整备所 攀枝花客车技术整备所 重庆客车技术整备所 江北客车技术整备所 贵阳客车技术整备所 后巢客车技术整备所 昆明客车技术整备所 昆明西客车技术整备所 兰州客车技术整备所 嘉峪关客车技术整备所 银川客车技术整备所 乌鲁木齐客车技术整备所 西宁客车技术整备所 格尔木客车技术整备所 太原客车技术整备所 大同客车技术整备所 九 赣 福 厦 广 牌 深北 衡 怀 沙 肇 汕 莞 柳 南 湛 桂 北海 成 攀 渝 渝北 贵 后巢 昆 昆西 兰 嘉 银 乌 宁 格 原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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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局简称 段简称 单位名称 简称 代号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太 西 西 西 武 武 武 武 武 专 原 西 西 西 武 武 武 武 武 专 临汾客车技术整备所 安康客车技术整备所 西安客车技术整备所 宝鸡客车技术整备所 武昌客车技术整备所 汉口客车技术整备所 信阳客车技术整备所 襄阳客车技术整备所 宜昌客车技术整备所 专运客整所 临 安 西 宝 武 汉 信 樊 宜 专 全路客车列检所名称及代号表 局别 哈尔滨 段别 齐齐哈尔北 三棵树 长春 客车列检所名称 齐齐哈尔客车列检所 满洲里客车列检所 哈尔滨客车列检所 长春客车列检所 沈阳北客车列检所 沈阳 通辽客车列检所 沈阳 沈阳客车列检所 丹东客车列检所 山海关客车列检所 北京 北京 天津 太原 呼和浩特 郑州 武汉 太原 包头 集宁 郑州 武昌 北京客车列检所 北京西客车列检所 石家庄客车列检所 天津客车列检所 太原客车列检所 呼和浩特客车列检所 二连客车列检所 郑州客车列检所 武昌客车列检所 代号 52701 50101 52302 50601 50802 54601 50801 53501 54201 55401 55901 58301 55001 58101 64401 64302 57101 5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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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客车列检所 襄阳客车列检所 西安 济南 西安 济南 西安客车列检所 安康客车列检所 济南客车列检所 聊城客车列检所 徐州客车列检所 合肥 上海 上海 金温公司 南昌 南昌 福州 局别 段别 广州 南京客车列检所 合肥客车列检所 阜阳客车列检所 杭州客车列检所 上海客车列检所 上海南客车列检所 温州客车列检所 南昌客车列检所 鹰潭客车列检所 福州客车列检所 厦门客车列检所 客车列检所名称 广州客车列检所 广州东客车列检所 深圳客车列检所 广铁 长沙 长沙客车列检所 株洲客车列检所 衡阳客车列检所 怀化客车列检所 汕头 南宁 南宁 成都 成都北 成都 重庆 贵阳 昆明 昆明 龙川客车列检所 南宁客车列检所 柳州客车列检所 成都客车列检所 成都东客车列检所 广元客车列检所 重庆客车列检所 重庆北客车列检所 贵阳客车列检所 六盘水客车列检所 昆明客车列检所 57502 68001 57301 62301 56101 56103 56201 56401 68801 68802 59301 59501 59502 81002 59401 59402 67101 67102 代号 60401 66401 66402 60001 60002 60101 60501 66503 60701 60601 62701 62702 62401 62101 62102 66001 66003 6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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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客车列检所 兰州 兰州 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西 西宁 银川客车列检所 嘉峪关客车列检所 乌鲁木齐 青藏 乌鲁木齐客车列检所 哈密客车列检所 格尔木客车列检所 西宁客车列检所 61501 61502 61301 65301 65101 61901 61601
全路客车检修车间简称及代号表
车间名称 三棵树检修车间 三棵树轮轴车间 三棵树空调检修车间 齐齐哈尔检修车间 沈阳客车修车车间 沈阳客车修制车间 长春修制车间 北京修车车间 北京西修车车间 太原检修车间 太原轮轴车间 包头检修车间 郑州检修车间 武昌检修车间 西安检修车间 济南检修车间 昆山检修车间 合肥检修车间 局别 哈尔滨 段别 三棵树 齐齐哈尔北 沈阳 北京 太原 呼和浩特 郑州 武汉 西安 济南 上海 沈阳 长春 北京 太原 包头 郑州 武昌 西安 济南 上海 合肥 简称 三 三轮 三空 齐 沈 长 京 京西 原 原轮 包 郑 武 西 济 昆空 合 代号 523 529 530 527 508 506 554 559 581 930 643 571 575 573 561 698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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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 南昌 福州 长沙 广州铁道车辆厂 南宁 重庆 成都 昆明 兰州 广铁 南宁 成都 昆明 兰州 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 青藏 西宁 徐州检修车间 南昌检修车间 福州检修车间 长沙检修车间 广州铁道车辆厂轮轴车间 广州铁道车辆厂客车段修车间 南宁检修车间 重庆检修车间 成都检修车间 昆明检修车间 兰州检修车间 兰州空调检修车间 乌鲁木齐检修车间 西宁客车检修车间
徐 昌 福 沙 广轮 广 南 渝 成 昆 兰 兰空 乌 西宁 562 594 671 600 909 604 607 621 627 634 615 620 653 628
附件13
全路发电车应急加油点设置表
加油点 郑州 长沙 贵阳 济南 南京 南昌 鹰潭 兰州 西安 包头 重庆 衡阳 怀化 嘉峪关 山海关 通辽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备注 备注:1.各路局及站、段按应急加油点的布局要求,进一步完善空调发电车加油站,配备应有设备,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措施。应急加油点的管理模式可因地制宜,但必须由车辆调度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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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加油地点各有关单位接到列车要求补油电报时,应积极组织、密切配合,尽快完成列车在本站的补油工作,并负责做好加油时的安全防护工作。途中补油原则上不得摘挂发电车加油。
3.列车发电车乘务员应积极配合途中补油工作,保证在站停时间内完成补油作业。
附件14
全路普速车站集便器站台吸污点设置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吸污点 哈尔滨 沈阳北 大连 北京 北京西 天津 太原 太原南 郑州 汉口 武昌 襄阳 襄阳东 西安 济南 青岛 徐州 建设情况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已建成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已建成 陇海下行、京广上行已建成 京广上行已建成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陇海上行已建成 京沪下行、胶济上行已建成 已建成 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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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上海 上海南 杭州 南昌 鹰潭 福州 厦门 广州 广州东 深圳 深圳东 成都 重庆北 贵阳 兰州 银川 乌鲁木齐 格尔木 已建成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沪昆、京九下行已建成 正在建设中 已建成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正在建设中 注:标明接车方向的站台吸污站,也可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双向接车。
附件15
客车标记速度规定
1、标记速度按照车型分类
序号 车型 标记速度 转向架型号 CW-200、CW-200K、SW-200、SW-220、1 25T、19T 160km/h SW-220K、AM96、PW242、PW242-K、PW-200、PW-200K、PW250-M、PW250-T CW-200系列、TW-160D、TW-200、209HS、CW-1系列、CW-2系列、SW-1602 25K、19K、25Z、25C 140km/h 系列、SW-200系列、SW-220系列、PW-200系列 3 25G、25B、25、25A、24、120km/h 206、206G、206P、209、209T、20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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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22(23) 4 209PK、211系列、212、CW-200 100km/h 202、203、205型系列 22(23) 备注:时速160km/h及以下动车组(25DT、25DD、25DK型)客车根据装用转向架的型号,确定标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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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客车配属年报
客车保有量一览表
单位: 制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辆 车 KD(12V135) KD(CUMS) KD(MTU) KD 路用 数 种 合计 YZ YW RZ RW CA XL RYZ RYW 其 2× 3× 3× 3× 2× 3× 2× 帕金 他GW SY WX 其车型 200 200 300 300 500 300 480 斯 他 杂型 21 31 18 18A 19 19A 19K 19T 22 22集空 22单空 23 23集空 23单空 22翻新 23翻新 25A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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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车 数 种 合计 YZ 车型 25B普通 25B单空 标准25G 25G锅炉 25G-600V 25C 25Z 25K 25K-600V 25T 25T-380V 25T-BSP 25型双客 25K双客 25Z双客 25型DD 25型DT 总计 KD(12V135) YW RZ RW CA XL RYZ RYW 其他 KD(CUMS) KD(MTU) KD 路用 备注 2× 3× 3× 3× 2× 3× 2× 帕金 GW SY WX 其200 200 300 300 500 300 480 斯 他 批准: 审核: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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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1 按表中车种、车型相对应填写。 1.2 19K、19T型为高级软卧车。
1.3 22、23、25B型集空为发电车供电的空调客车。
1.4 22、23、25B型单空为本车发电机组供电的空调客车。 1.5 25G锅炉为25G型装有取暖锅炉的空调客车。 1.6 25C为韩国进口客车。 1.7 25Z为准高速客车。 1.8 25K为快速客车。 1.9 25T为提速客车。
1.10 25G-600V、25K-600V为DC600V供电客车。
1.11 25型DD为动车组的动车,25型DT为动车组的拖车。 1.12 车种中未涉及的填其他项。
1.13 路用车中:GW为公务车; SY为试验车;WX为维修车和各种检测车;未涉及的车种填其他项。
1.14 发电车:装用12V135柴油机的填在“22集空”项内;用于25G型、25G锅炉、25、25A型列车的填在“25G”项内;用于25C型列车的填在“25C”项内;用于 25K、25Z型列车的填在“25K”项内;用于25型双层列车的填在“25型双客”项内;用于25K双层、25Z双层列车的填在“25K双客”项内。
171
附件17 客车报废年报
客车报废汇总表
单位: 制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辆 车 数 种 合计 YZ 车型 总计 YW RZ RW CA XL RYZ RYW KD 路用 其他GW JY SY EX 其他备注 批准: 审核: 制表: 172
附件18 客车报废表 附件18-1 客车报废记录单
配属局 鉴定日期 转向架 制造工厂 报废原因 部位 车体 配属段 报废地点 供电制式 制造年月 车种 车型 车号 上次厂修 超过使用寿命 自然磨耗过限 腐蚀破损过限 重大事故 大事故 破损情况 车底架 车钩 缓冲装置 转向架及 走行部分 制动装置 电气装置 其他 173
客车破损情况照片 (正面) (侧面) (主要破损部位) (主要破损部位) 客车报废 补充理由 车辆段(厂) 鉴定意见 段(厂)长: 主管段(厂)长: 车辆段(厂) 报废鉴定 技术负责人: 成员签字 主管工程师: 驻段(厂) 验收室 主任签字 路局意见 车辆处长 签字
174
年 月 日批准
附件18-2 客车报废核准表
配属局、(集团)公司: 制造 工厂 最近一次厂修时间 客车基本情况 报废原因 转向架 供电制型式 式 序号 车种 车型 车号 配属段 制造年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配属局、(集团)公司签章 部核准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75
附件18-3 客车报废汇总统计表
单位: 制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车种 路YZ YW RZ RW CA XL RYZ RYW KD 其合计 备注 用配属 他 单位 总计 批准: 审核: 制表: 176
附件19 车辆维修记录簿(车统-81) 配月日 属局配属段上次定检时间 车次 运行区间 车种 车型 车号 A4或大厂A2或A3 修 A1 不良处所 处理 修理地点 检查及 处理者 签名 说明:进行不摘车修更换较大配件时填写此簿。 177
附件20 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
年 月 日 时 分 库列检主任 签字 乘务主任 签字 运用副段长 签字 车种 车型 车号 需加修之 交车乘务员 不良部位 签字 库列检工长签字 处理结果 处理人 签字 验收人 签字 接车乘务员 签字 附注 乘务员入库交接
178
车种 车型 车号 需加修之 不良部位 发现者 签字 库列检工长签字 处理结果 处理人 签字 验收人 签字 接车乘务员 签字 附注 库 列检 发现 车种 车型 车号 需加修之 不良部位 发现时间 库列检工长签字 处理结果 接车 乘务员 签字 附注 乘务员接车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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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乘务员签到簿(车统-84) 月日 往车次 时间 姓名 通知者 姓名 通知 里程单 号码 发行 里程单 人签章 月日 返车次 时间 姓名 接收 里程单 人签章 记事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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