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员考核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档案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一)、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在公司领导的安排下,负责组织完成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和使用工作;
2、在上述条件下,将本公司的档案资料及时归类,并加以标识; 3、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开展档案的借阅工作,及时登记,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技术档案的接收、排列、编号、存放及档案室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
1、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未能组织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将扣发工资5元/次;
2、将收集的资料未及时归类和标识,将扣发工资5元/次; 3、未按公司《档案借阅制度》规定进行档案借阅工作,登记不及时,没有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将扣发工资50元/次;
4、对相关技术资料保管不及时、不安全,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将扣发工资50元/次;
5、对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将扣发工资10元/次。
综合档案室 2015.9.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