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建立优秀的校风、教风,进一步规范教员工的考勤管理,进一步稳固学校的教课、工作次序,保证教育教课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小学教员工管理条例》及 ** 县教育局《对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对于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精神,联合我校实质,特拟订此考勤制度。
一、执行告假报批手续
(1)全体教员工都应自觉恪守学校的考勤管理制度,无论因公因私或因病因事而不可以坚持工作,须由自己书写告假条,执行告假审批手续。一天内由分管主任审批;两天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学校中层领导告假由校长审批。年级部主任告假同时报年级部负责人存案。
( 2)告假申请经同意后,教师及教辅人员持告假条到教育处登记并安排调课;班主任告假还须见告年级部有关负责人;工勤、捍卫人员告假后持假条分别到总务处、捍卫科登记,并合理分配好工作。
( 3)事假要求起码提早一天申请,便于安排工作;状况紧迫来不及告假或执行书面告假手续的,必定要实时电话告假(最迟不得超出当日)。
( 4)无论病假事假,凡不执行告假手续的一律按逃课或旷工处 理。
( 5)教员工因公出差,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并由分管科室调整其所担当的工作。
二、考勤有关规定
学校考勤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 1)事假 :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出十天(法订婚、丧、产假外)每高出一天扣发考勤奖 20 元。
( 2)病假:病假一周以上,须有指定医院诊疗书;病假每学期累计达两个月的扣发一个月的考勤费;病假一学期的不发考勤费; 经判定确因大病、因工负伤、产假等状况不可以上班的,按病假有关规定办理;凡小病、全愈已超出一个月未上班,按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先停发薪资,迫令其限时返岗,不然按私自离岗办理。
(3)以下状况不扣除当月考勤奖:
a、婚假三天(有特别状况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b、丧假(直系家属逝世):县内三天,县外五天。
c、产假:三个月(切合晚婚晚育政策的另加一个月)。 d、教员工儿女成婚准假一天。
e、教员工由学校一致安排因公差或出门参训参会的。
( 4)旷工:未经告假或告假未批而私自离校的;超假又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办理。教师逃课一节、教辅工勤行管人员旷工半天扣除出勤奖 20 元,累计计算。
( 5)依据 ** 县教育局舒教人【 2010】13 号文件规定:
a、凡私自离岗人员的,学校停发薪资,并由书面通知其如期返
岗;放学期仍未返岗的作自动辞职办理,其聘任关系自动排除,县教育局予以除名。
b、深造人员:凡按规定程序参加任职深造的,按深造人员有关
规定办理;凡深造期满未返校工作的,按私自离岗办理,报县教育局,予以除名。
c、严禁教师陪读现象。凡陪读的教师,一律停发薪资,并视其状况赐予相应的办理。
三、考勤方法及结果的使用
学校考勤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 1)教员工的考勤从上课(上班)、早晚自习指导、政治学习等方面查核。
( 2)上课考勤,由教育处负责实行。包含逃课、迟到、早走,按周统计,按月汇总。
( 3)早、晚自习指导考勤由行政值班人员负责,交教育处按月统计。
( 4)政治学习由办公室政教处统计。
( 5)以上查核少勤均按原规定予以扣除必定的考勤奖
( 6)全学期考勤结果将与年关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挂钩。四、本规定自校教代会经过之日起执行。解说权归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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