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它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八
章工程水电费相应项目。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打钎拍底的工程量按基础垫层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 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1)本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桩,CFG桩(水粉煤灰碎石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碎石桩、灰土桩、钢板护坡桩,地基强夯,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地下连续墙,其它9节共77个子目。
(2)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室内打桩、观测桩。
(3)本定额已综合不同土质情况(山区及近山区除外),均执行本定额。对单位工程原桩位打试桩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4)施工中已按照设计要求的贯入度打完预制桩,设计要求复打桩,按实际台班计算。
(5)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及钢板桩运输执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相应项目。
(6)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已综合充盈系数及混凝土超灌量,不包括钢筋用量,另行计算执行第八章钢筋工程有关规定及相应项目。
(7)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施工。
(8)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离心客桩内未包括填充材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9)地下连续墙导墙的挖土、回填土、运土、导墙执行建筑工程有关章节相应项目。
(10)地下连续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外运,发生时另行计算。
(11)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章中相应项目。
(12)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列入其它材料费中。
(13)本章钢板护坡桩是按摊销量编制的,执行中不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离心管桩按设计桩长(含桩尖部分)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应力离心管桩空心部分的体积应扣除。
(2)送桩按实际发生计取,基工程量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以立方米计算。
(3)截预制混凝土桩以根计算。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灰土桩、碎石桩、CFG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体的体积并入到桩体积计算。
(5)人工挖孔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上口截面面积(包括护壁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桩间护壁按护坡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7)打、拔钢板护坡桩按设计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8)锚杆按设计图示孔道长度以米计算。
(9)钢腰梁按设计图纸以米计算。
(10)桩顶连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1)凿桩头按个计算。
(12)泥浆运输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3)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4)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浇注混凝土按连续墙设计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15)地下连续墙的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16)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计算。
(17)土钉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18)喷射混凝土支护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压边已含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第四章 砌筑工程
(一)基础与墙体的划分
1.墙体: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
2.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
3.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应扣除构造柱、圈梁(地梁)所占体积。基础大放肢、丁字岔重叠部分以及管道穿墙洞(面积在0.3m2以内)等已综合在定额内,计算时不扣除,暖气沟挑儋部分亦不增加。
第五章 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
1.箱式基础按满堂基础、柱、梁、墙的有关规定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形基础,肋的高度在1.5m以内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形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高超过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形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有梁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在1.5m以内时,执行梁的相应定额子目;梁高超过1.5m时,单独计算工程量,执行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4.带形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形基础、独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
5.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以外),分别按基础、梁、柱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6.除另有规定外,构筑物的垫层、基础均执行本章垫层、基础相应定额子目。
(二)基础垫层
1.满堂基础垫层按垫层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基础局部加深,其加深部分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并入垫层工程量中。
2.带形基础层:外墙按垫层中心线,内墙按垫层净长线乘以垫层宽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垫层:均按垫层图示面积乘以垫层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
1.满堂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局部加深部分的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中计算。
2.带形混凝土基础:外墙按基础中心线,内墙按基础净长线乘以基础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独立混凝土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杯形基础应扣除杯口所占的体积。杯形基础的灌缝按个计算,定额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重复计算。
第七章 模板工程
(一)、说明
1条形基础的肋高超过1.5m时,其肋执行直形墙定额子目,基础执行无梁式带形基础定额子目。
2满堂基础不包括反梁,反梁高度在1.5m以内时,执行基础梁定额子目;反梁高度超过1.5m时,执行直形墙的定额子目。 (二)基础
1.箱形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2.框架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计算。
3.满堂基础中集水井模板面积并入基础工程量中。
┃序│ │单│ 模板接触面积 ┃
┃ │ 项 目 │ ├──────────┨
┃号│ │位│ m2 ┃
┠─┼──┬──────────┼─┼──────────┨
┃1 │ │ 毛 石 混 凝 土 │m3│ ┠─┤带型├──────────┼─┼──────────┨
┃2 │ │ 无 筋 混 凝 土 │m3│ ┠─┤基础├──────────┼─┼──────────┨
┃3 │ │ 有 梁 有 筋 │m3│ ┠─┤ ├──────────┼─┼──────────┨
┃4 │ │ 无 梁 无 筋 │m3│ ┠─┼──┼──────────┼─┼──────────┨
┃5 │独立│ 毛 石 混 凝 土 │m3│ ┠─┤基础├──────────┼─┼──────────┨
┃6 │ │ 无筋、钢筋混凝土 │m3│ 3.072 3.666 2.197 0.594 2.035 2.107 ┃
┃
┃ ┃
┃
┃ ┠─┼──┴──────────┼─┼──────────┨
┃7 │ 杯 型 基 础 │m3│ 1.836 ┃
┠─┼──┬──────────┼─┼──────────┨
┃8 │满堂│ 无 梁 式 │m3│ ┠─┤ ├──────────┼─┼──────────┨
┃9 │基础│ 有 梁 式 │m3│ ┠─┼──┴──────────┼─┼──────────┨
┃10│ 独立桩承台 │m3│ 1.994 ┃
┠─┼─────────────┼─┼──────────┨
┃11│ 混凝土基础垫层 │m3│ 1.383 ┃
┠─┼─────────────┼─┼──────────┨
0.460 ┃
1.295 ┃
┃12│ 人工挖孔桩护壁 │m3│ 7.651 ┃
┠─┼──┬──────────┼─┼──────────┨
┃13│ │ 5m3 以内 │m3│ 3.209 ┃
┠─┤ ├──────────┼─┼──────────┨
┃14│设备│ 20m3 以内 │m3│ ┠─┤ ├──────────┼─┼──────────┨
┃15│基础│ 100m3 以内 │m3│ ┠─┤ ├──────────┼─┼──────────┨
┃16│ │ 100m3 以外 │m3│ 0.446 ┃
┠─┼──┴──────────┼─┼──────────┨
┃17│ 矩 形 柱 │m3│ 10.526 ┃
1.643 ┃
1.313 ┃┠─┼─────────────┼─┼──────────┨
┃18│ 异 形 柱 │m3│ 9.320 ┃
┠─┼─────────────┼─┼──────────┨
┃19│ 圆 形 柱 │ 7.837 ┃
┠─┼─────────────┼─┼──────────┨
┃20│ 构 造 柱 │ 6.000 ┃
┠─┼─────────────┼─┼──────────┨
┃21│ 基 础 柱 │ 7.899 ┃
┠─┼─────────────┼─┼──────────┨
m3m3m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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