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话语体系的真正形成,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先秦诸子百家中,重视民之生计疾苦的不在少数,如《左传》、《论语》、《礼记》中均有孔子及其弟子关于请求当时国君轻徭薄赋,使民休养生息的话语,并将其上升到了君民关系的高度;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家学派,主张无为的道家学派,秉持的实际上也是类似的主张。
中国古代民生思想的集大成者,当属儒家另外一位代表人物孟子。按照孟子的观点,民生与王道可谓息息相关,“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民之生计,与土地、政事一样为诸侯统治之要务;“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而生民之道,则在于“制民之产”与“取民有制”,即一方面要发展生产,保障民生,同时也要防止取民无度,财富严重不公。而且,孟子坚信,只有得到人民的支持,才有资格做天下的共主,在其看来,三代之兴亡,仅德与不德而已,天下之得失又系于民众之得失,“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所以汤武之得天下,便是得到为桀纣所失的民众的支持。而其重视民生的经典话语,“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千百年来更是被广为传颂。所以,此时的王道统治合法性论证方式,已经基本摆脱殷周时期的“天命观”,一种新的政治文化观——“民本”观开始形成,而民本的重要内容,即是民生。 孟子之后,汉代思想家贾谊的《大政》一篇,开宗明义即是“闻之以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其名作《过秦论》,更是以秦百万雄师统一六国然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指出秦之所以能统一六国,除了自身的富国强兵,与各国百姓饱受战争之苦渴望早日安定也不无关系,而秦迅速衰败也是由于其残暴统治陷民于水火之中。秦汉之后两千多年,中国的历代统治者、思想家,很多也都认识到了民生疾苦与政权统治合法性的关联所在。所以,《尚书·大誓》中那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才具有了不同寻常的政治文化意蕴。
因此,民本主义和君主主义实际上并不是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是根本对立的两种思想体系。相反,它们在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一起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基本脉络。在中国古代的民生话语中,“民本主义者”即使再强调民生,也没有把国家的统治权给予人民,而仍把这种主权归之于君王,这是传统的“民本主义者”之所以同时也是“君主主义者”的关键所在。君王是国家的最高立法者,“君子者,道法之总要也。”君王不仅是国家的立法者,而且是最高的权力执行者,“天子之位也,是为治统。”唯君王才能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这种君王的主权任何他人不能分享,否则天下就会大乱。
可见,民生疾苦固然成为衡量古代皇权统治合法性的重要因素,即所谓“民为邦本”;但是,邦之主权,仍然属于君主,民生也罢,民本也罢,其中之民,自然只能是“臣民”而非“公民”;“民生”之“生”,基本上也局限于满足物质需要的程度,政治统治的权力分配,是不允许分享和染指的。历代的统治者、思想家,即使把“民”之地位抬的再高,实际上仍然是建立在一种皇权统治的前提基础上的。所以,关于中国古代的民生话语,我们固然应该意识到其中的“民本”成分,但是也应当意识到其是以“臣民”——君主的政治系统构造作为基本前提的,唯有如此,才能充分把握古代“民生话语”背后的政治文化意蕴。
这些,是由历史和国情所决定的。中国经过几千年封建主义统治,一段时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导致社会生产力迟滞不前,国力较之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尚有很大差距。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面临的是一个一穷二白、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工业几乎为零,通货恶性膨胀,经济十分混乱。起步于这样的基础,而且又有多次政治运动的干扰和冲击,我们一直未能改变贫穷的面貌。即使当前,也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且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别。这就决定了中国社保体系只能从低水平起步,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再循序解决“由低到高”的问题。比如,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达到10.37万亿元,同比增长24.8%,从总量来看,不是个小数目。但由于我们人口众多,就算是国家把所有的财政收入都用在福利保障上,也远远达不到欧美国家那样高的福利水平。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国情,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把公平目标放在第一位,社保体系要有普惠的制度安排,以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别,促进实现社会公平、和谐与稳定。也要求把缴费型的社会保险作为社保体系的核心制度,而不能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制度。
三、从中国国情出发,辩证看待西方的“高福利”
21世纪初的中国,一方面,十分注重复兴民生发展史观,挖掘几千年文明中民生解决的哲学理论与文化内涵,并融入执政党的治国理念;另一方面,也十分注重吸收和借鉴世界其他文明中民生解决的经验。“高福利”制度在缩小社会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冲突等方面的作用无疑是积极的,对我们确有一定借鉴意义。但这些措施毕竟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之内,而且种种弊端已形成“民生陷阱”。刚刚出版的《2012中国民生发展报告》指出:“世界面临着三大‘民生陷阱’:发展中国家的‘民生缺失陷阱’、发达国家的‘高福利陷阱’和‘分化陷阱’。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西亚北非的‘阿拉伯之春’警示我们,发展中国家在追寻现代性的过程中必须关注和解决民生及保障民生的制度建设;欧洲债务危机的深化发展,警示人们过度福利的发展模式并非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佳模式;‘占领华尔街’则证明金融资本主义对分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辩证地分析“高福利”制度的利弊,认真其本质属性。
第一,从福利制度看,西方国家实行的“高税收、高福利”,是资产阶级采取的重要改良主义措施,是资本主义社会调节生产关系的重要手段。虽然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减少了对立,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某种作用。但这些只是调节国民收入的一种形式,说到底是一种社会矛盾的“缓冲器”,不可能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的种种痼疾。民主社会主义者推行的模式,以牺牲效率为代价,过分强调社会福利的保障作用,目前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面临难以为继的窘境。经济学家批评说:这种经济患上了“动脉硬化症”,“对劳动缺乏刺激作用”,带来了社会发展的放慢或停滞。加之,实行高福利的资源,主要都来自劳动者所创造的财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想尽办法,直接或间接地把税收负担转嫁到劳动人民身上,而不是像民主社会主义者所说的那样:把收入从富人那里再分配给穷人。
所以,欧洲社会对民主社会主义的批判之声日隆。可以说,这种模式并不是一个成功的范例,中国更不可能效仿。首先,北欧国家的民主社会主义仍然属于资本主义
范畴,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其次,北欧的发展模式和道路是与这些国家的历史和国情分不开的,如历史上受战争破坏少、地处欧洲边缘、国富人少、资源相对丰富以及平民思想传播较为广泛,等等。特殊的地理位置,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等使北欧国家走上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其他国家是不可能复制的。别说在我们这个有十几亿人口、有几千年封建主义传统、经济文化发展比较落后的大国不行,即使在一些条件较好的资本主义国家也行不通。如果盲目照搬照套西方发达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大、高福利主义制度模式,在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的中国,势必大大放慢经济发展速度,乃至会坐失发展良机,扰乱发展战略,甚至导致政治的动荡和政权的瓦解。
第二,从分配制度看,西方国家实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没有触动和改变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制度,因而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分配不公和对立的问题。在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基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二是资本家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三是预算拨付的经费。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由统治阶级给予的福利,实际上是由资产阶级通过赋税把工资收入者的劳动力价值中的一部分集中在国家手中,再以福利的形式进行分配,以满足社会劳动力生产生活的需要。因而它就始终无法改变资本主义社会在社会财富分配上必然不断拉大的两极分化现象,更谈不上与社会主义公平分配的趋同。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就是以劳动为尺度,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公正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它使收入与劳动者的实际贡献量基本相符,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在价值取向上,我国的分配制度也强调公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十七大报告再次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初次分配也要注重公平’,这一理念有利于缩小我国居民间的收入差距。 第三,从经济制度看,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在坚持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根本前提下实行的。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资本家与地主手里,而人民大众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由于西方国家都是在坚持私有制的前提下推行这种经济,不可能改变工人被剥削的雇佣地位,也不可能赋予劳资权利平等。它只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社会改良。我国在所有制结构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所处的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结合的原则,而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模式。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本质上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顺应了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正如马克思在《党宣言》中所指出:“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私有化作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不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和发展目标。世界上实行私有化的国家和地区近200个,其中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只占极少部分。许多国家发展的经验表明,私有化并不一定带来经济发展。在我们这样一个资源相对匮乏、民族与人口众多、经济和文化不发达、不平衡的国家,如果搞私有化,在某些地区少数人就会更快地富起来,而大量的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必然导致严重的分化,发生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阶级冲突,人民将为此付出痛苦和流血的
代价。在关系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果没有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早晚有一天会为国际垄断资本所控制,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稳定也难以保障。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才能使大多数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逐步实现的目标,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西方“高福利”制度,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协调了效率与公平的冲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主义内在矛盾。但是,这种福利制度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始终无法克服其自身所面临的问题。相反,“高福利”制度的完善促使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地积累,它在不断否定自我的同时,预示着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我国当前面临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曾经出现过,只不过他们凭借其强大的技术优势和历史积累,逐步将某些问题成功转化或化解了。可以说,中国的问题不是所为,解决好这些问题也绝不是只有在资本主义框架下才能完成。加之,民主社会主义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主张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否定工人阶级领导,主张资本主义多党制。这些与科学社会主义存在着根本的对立,在中国绝对行不通。前车之鉴不可掉以轻心,拉美发展中国家曾经想以“福利赶超”模式获取人心,结果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既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民生问题也积重难返;如今,高福利再次将欧洲发达国家拖入主权会务危机旋涡之中,福利制度已不可持续,而民生问题也日益严重。其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定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情国力实际,循序渐进地解决和改善,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建国以来中国民生发展的历程和路径表明,中国民生发展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其独特的渐进发展模式。这一发展模式,既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又注重保障民生与经济增长间的和谐关系,既没有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盲目追求民生高速发展,也没有一味发展经济忽视民生,而是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特征合理制定民生发展战略,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从而获得可持续发展。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们既要充分借鉴世界各国民生发展经验,更需吸取变革世界中“民生陷阱”教训,建立在自身文化传承与自主创新的坚定基础上谱写民生新篇。包括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无数事实证明,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凝聚党心民心、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矢志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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