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管理规章 版 次 第 一 版 交际应酬费管理办法 制订部门 财 会 部 页 数 第3-1页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交际应酬费用在合理范围内支出,并避免交际应酬费之不当使用, 以达控制该项费用之实际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一)公务应酬 1、公司员工因工作业务需要,宴请或赠礼给相关单位的费用支出( 含节日赠送之礼金)。 (二)其它支出 1、杂项支出款(如招待香烟、饮料)。 2、杂项无据支出款(如公务应酬中客方驾驶员误餐费、餐厅小费等)。 三、内容 (一)适用范围 1、有明确的对象,该对象与公司现行业务有直接关系。 2、重要部门之关键人员,该人员对公司未来拓展之业务有重大帮助。 3、有实际业务之需要,对工作目标之实现有所帮助。 4、对该工作目标之实现无其它更合适之执行方案。 (二)支出标准 1、早餐:每人每餐费用以不超过人民币五十元为准(含烟、酒、饮 料及小费)。 2、中餐:每人每餐费用以不超过人民币一百元为准(含烟、酒、饮 料及小费)。 3、晚餐:每人每餐费用以不超过人民币二百元为准(含烟、酒、饮 料及小费)。 4、赠礼性支出依其实现业务目标之重要性为准,但仍以节约为原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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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管理规章 版 次 第 一 版 交际应酬费管理办法 制订部门 财会 部 页 数 第3-2页 (三)禁止情形 以下情形不得申请交际应酬费用: 1、非为业务目的之必要者。 2、公司已统一购买赠送者。 3、供员工个人所需使用者。 4、同事间之联谊、娱乐费用支出。 5、其它个人费用支出。 (四)申请人资格 1、各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2、由总经理授权之专职对外公关联络人员。 3、因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指定之相关人员。 (五)申请流程 1、正常申请 (1) 使用人须事先填写《交际活动表》(见附件一),向本部门主 管提出申请。 (2)经部门主管认可后,呈报总经理核准。 (3)经总经理核准后,使用人凭交际活动表及现金借款单向财会 单位领款,并于工作执行完毕后之次一营业日检附单据向财 会单位报销。 2、临时性支出 (1) 临时性支出系指客户临时来访、临时会议或公司相关人员在 外工作未经事先安排而临时产生之宴请、送礼等各项支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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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管理规章 版 次 第 一 版 交际应酬费管理办法 制订部门 财会 部 页 数 第3-3页 (2)因临时事情而事先无法填写交际活动表,应先行口头向总经 理或其代理人报备,经核准后方可支付款项,并应于次一营 业日检附单据及时补办正式请款手续。 (3)临时事情,其支出金额在人民币五百元(含)内之交际应酬 费用,且一时无法与总经理或其代理人取得联络,可先行支 出,并于次一营业日补办手续。 3、其它规定 (1)实际支出费用超出交际应酬费用标准时,须提出具体说明, 并经总经理核准,若无正当理由,超支部分不得报销。 (2)未于事先提出申请之交际应酬费用,又不属临时性支出者, 原则上不予核准报销。 (六)预算及控制 1、公司年度交际应酬费用预算,应以业务之需要及营运目标之达成 为主要考量点,据此编列合理预算金额,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 理或其授权主管统筹管理预算并执行。 2、财会部门需于每月结束后,按月列出各部门的交际应酬费用总额 报表提交总经理,有异常情形,总经理得请部门主管说明原因。 3、为达交际应酬费用控制之实际效果,每半年应针对交际应酬费使 用情况进行检讨。 4、每年年度终了,填制《交际费用年度汇总表》(见附件二),就当 年度交际应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做总检讨评估,提出改善结果及 成效报告,作为下一年度编列预算之参考依据。 (七)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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