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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矿长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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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矿长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各种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公司下达矿井年度安全指标完成情况,并根据全矿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全年坚决杜绝死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轻伤事故。 4、抓好全矿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健全矿井培训机制,完善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基本素质。

5、参与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协调处理各种重大隐患,组织分析、追查、追究各种事故,参与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坚持“四不生产”的原则

6、经常深入现场,负责定期组织全矿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和帮教。

7、督促各部门组织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

8、督促落实矿井安全费用足额提取,有计划地投入,并对安全费用工程或项目进行检查。

9、建立和完善特殊工种、一般工种台帐、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检修台帐、各种传感器校核台帐及事故记录。

10、协助公司分管领导抓好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奖惩

1、全年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轻伤1人次罚300元(医疗费2000元以上为认定标准)。

2、工程质量达到规程标准奖200元,否则,罚100元。 3、每月不得少于三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并有隐患整改的记录和台帐,否则,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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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月不得少于2次《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工人行为规范的学习培训,否则,差一次罚30元。

5、对发现的“三违”行为未及时制止和帮教罚30元/次。 6、矿井安全费用没有足额提取或挪作它用,一次罚30元。 7、各种台帐、表格、记录填报不合格,一次罚20元。 三、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分管领导一份,签订责任人一份。

公司分管领导: 签订责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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