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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团、优干、优团支部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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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团、优干、优团支部申报通知

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文件

宜学院青发〔2012〕5号

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迎接建团九十周年,表彰我校各级团组织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弘扬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全面发展。校团委决定在“五· 四”期间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共青团员:

1.凡团籍在我校一年以上的在校学生,均有评选资格;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道德素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3.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做到不缺席、不迟到,努力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具有严谨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5.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期交纳团费,按时过团组织生活。优秀共青团干部:

1.模范遵守团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和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团的工作。在工作中积极努力,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的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班风、学风建设;

2.熟悉、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成绩;

3.工作中敢于创新,勇于实践; 4.担任团干部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5.其它条件参照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先进共青团总支、先进共青团支部:

1.符合达标、创优条件,即:有一个健全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可行的基本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团费收缴制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花名册、团的会议、活动记录);

2.团员组织生活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内容和形式上有突破、创

新;

3.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全年集体未受到全校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罚,在团委组织的各项评比中名列前茅;

4.团组织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团员组织观念强,班风、学风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名额分配

院别 经济与管理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法学院 政府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体育学院 矿业与安全工程学院 合 计 优秀团员干部 43 27 24 37 16 18 14 13 17 30 19 17 22 26 5 328 优秀团员 97 69 50 75 25 36 25 25 32 53 45 33 36 41 6 648 2.评选步骤:

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统一组织。以支部为单位,按评优条件提出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经团支部审核,报团总支和党总支审定,最后报校团委批准。每个团总支原则上推荐一个支部作为优秀团支部候选支部(超过20

个团支部的学院可以推荐两个候选支部),团委按各团总支的申报材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团总支将按照《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团总支考核细则》进行评选。

三、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均由校团委张榜公示,并予以表彰。

评选工作在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团总支在4月25日前将所有材料上报校团委,过期将不再受理。

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6日

报 送:校级领导,党委委员。 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6日印

(印20份)网发

主题词:共青团工作 评选先进 2011-2012年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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