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模式(中信银行特色汽车金融产品)
一、准入条件
1. 正式取得一级经销商资格;
2. 公司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 经销商仅经营一种品牌车辆的销售
二、操作流程
1. 厂家、经销商及中信银行签署汽车金融业务合作三方协议;
2. 根据中信银行总行及厂商授信批复严格执行经销商授信流程;
3. 协议规定经销商初始保证金不低于20%,且年授信额度不高于经销商月平均销售额的1.5倍;
4. 每次授信项下合格证要交与我行监管,并根据经销商销售回款不断释放合格证。
“存货质押先票后货”模式
注:适合经销商经营并非一种品牌的车辆
1. 经销商及我行签署合作协议,并规定存货质押率及授信额度;
2. 我行给予经销商一定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向厂商提货,之后经销商以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车辆实物及合格证质押在我行。其中合格证由我行监管,车辆由第三方物流监管公司监管(必须为我行认可的监管公司)。
3. 我行根据经销商的销售回款逐步释放合格证及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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