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获悉,2013年我区要继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医保从传统的“保医疗”向“保健康”转变,今年我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5元提高到40元。
2012年,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入51.85亿元用于卫生领域建设,启动实施了224个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区新农合参合人数保持在1236万人,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稳妥推进,农村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有效落实。城乡居民健康指标明显改善,全区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64/10万和11.95%,有力地保障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013年,我区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280元。同时要调整新农合药品和诊疗目录,提高补偿标准,确保实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要扩大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逐步把预防保健、疾病筛查、老年护理和康复服务纳入保障范围。还要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今年,国家人均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5元提高到30元,我区提高到40元,资金总量扩大到近10亿元。今后,要着力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质量,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更新和使用力度,让健康档案“活”起来,作用发挥出来,要合理划分卫生院和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配比例,原则上嘎查村卫生室不低于40%。对基层无力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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