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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设计文件接收、图纸会审管理规定

来源:意榕旅游网
制度编号:Q/9HJ/GD16-2017

设计文件接收、图纸会审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文件接收与发放、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的管理,强化图纸会审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其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承揽的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接收与发放、施工图纸会审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设计文件接收与发放、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由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四条 设计文件接收与发放

(一)设计文件属于《文件控制程序》中的技术文件。根据合同规定或与顾客商议结果确定设计文件的接收渠道、接收方式和份数。设计文件的标识为设计单位的发图章、图签、图纸编号,其有效性的判断应依据项目部建立的设计文件的动态登记台帐及设计文件的最新变更版次状态。项目部/专业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设计文件的接收、发放、标识,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二)凡顾客、总包单位、施工监理、设计院等有关单位提供给项目部的各种工程技术文件由项目部/专业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统一接收和分发,应及时对工

程技术文件的接收和分发按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及日期予以登记;并留存备查。

(三)技术文件的确认、审批、分发程序:项目部/专业公司技术部门收到技术文件后,报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再上报项目部/专业公司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施工单位。

(四)当设计文件发生变更时,项目部/专业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将“设计变更”,按照设计文件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设计文件的使用者,负责在设计文件上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处注明变更编号和日期。具体执行《变更管理规定》。

(五)当设计文件被替代或作废/失效时,项目部/专业公司技术部门负责按照设计文件的发放范围进行通知并收回,对其加以“作废”标识。

(六)对接收的密级技术文件,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七)为避免技术文件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项目部/专业公司技术部门;发放时按指定名单发放技术文件。

(八)除按合同规定向有关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外,工程项目部现场应至少保存两套完整的技术文件,由技术部门按专业统一保管;保存的技术文件原则上不外借,内部借阅需报项目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对所借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安全性负责。

第五条 图纸审查

(一)项目部接到图纸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学习、了解设计意图、工艺设备特点、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准备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工种之间的配合关系及现场情况。

(二)图纸审查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2)地质资料是否齐全;

(3)分期供图时间表能否满足进度计划要求; (4)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5)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 (6)专业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7)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8)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规定;

(9)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 (10)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

(11)材料来源是否有保证、能否代换;

(12)图中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 (13)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4)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

(15)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的问题;

(16)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7)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第六条 图纸会审

(一)在图纸会审之前1~2天,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有关人员进行内部图纸预审,将问题集中后,参加正式的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由顾客单位主持,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就设计意图、施工工艺、技术要求、注意事项等介绍和交底,解答有关问题。

(三)根据实际情况,图纸可分阶段会审,当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下一步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四)参加图纸会审的人员作好会审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汇总整理后,交设计、顾客、监理单位代表和参加会审的人员签字认可,形成正式文稿,作为施工图预(结)算依据和指导施工的依据。

(五)对于“重、大、特、新”项目,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通知公司技术部门参加图纸预审和图纸会审。

(六)图纸持有人应将图纸会审内容标注在图纸上,注明修改人和修改日期。 (七)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1)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2)所有施工生产所需的图纸(包括标准图和复用图)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

(3)工程所采用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质量文件是否明确;

(4)图纸的各部尺寸,中心线,标高,坐标等是否统一,准确无误,各项说明及附表是否清晰明确;

(5)建筑、结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防腐、保温等各专业施工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

(6)各种预留孔、洞,予理件的位置、标高、规格、数量等是否准确; (7)土建的基础图与设备底座是否吻合;

(8)设备管口的方位,接管规格与管道安装图及土建基础图是否吻合;

(9)设备、管道、支架、吊架、管廊、电缆槽架,栈桥及钢结构等的坐标、标高是否准确一致;

(10)各类管道、电缆等的布置是否合理,坐标、标高是否准确; (11)各种材料的型号,规格是否清楚、明确,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采用特殊材料和新材料的要求;

(12)各专业工程的设计是否便于施工操作和经济合理。 (八)图纸会审记录内容

(1)工程项目的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3)图纸会审的地点(地点要具体) (4)图纸会审的时间(年、月、日) (5)会审记录内容

1.业主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九)图纸会审记录的发放 按第四条(1)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在工程开工以前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二)项目部技术部门应定期检查图纸会审内容执行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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