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工程所在地的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四)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相关资料;
(五)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六)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施工项目应急预案。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对资料的完整有效情况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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