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门店的经营行为,维护门店的正常秩序,建立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保障员工和顾客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门店员工在门店工作期间,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任何规定。 第三条 门店员工须按照要求佩戴工作牌,并维护门店形象。
第四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门店排班制度,严格按时出勤,并保持办公室、店铺等工作场所的整洁。
第五条 门店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 门店员工应严禁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七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 门店员工应积极履行职责,尊重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九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店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 工作纪律
第十条 门店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违反工作纪律者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十一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早退晚到,迟到早退者将受到警告或处罚。 第十二条 门店员工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确保门店正常运营,违反值班纪律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三条 门店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岗位,违反工作安排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四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场所私自聚餐、打扑克等影响工作的行为,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五条 门店员工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泄露公司业务资料,违反秘密保密纪律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门店员工应保护公司财产,不得私自挪用、侵吞公司财产,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七条 门店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工作,不得推诿扯皮,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 门店员工应爱护公司公共设施,不得恶意损坏公司财物,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九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参与利用职权违法违纪活动,违反规定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二十一条 门店员工应端正行为举止,不得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言行不检、不文明,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警告或处罚。
第二十二条 门店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等消遣行为,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
第二十三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服装、着装标准,不得穿着不整洁、不得体、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上班,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
第二十四条 门店员工应文明待客,不得对顾客不满,不得进行暴力行为,不得辱骂、打骂顾客,违反规定者将被停职处理。
第二十五条 门店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等活动,不得拒绝或者擅自缺席,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警告或处罚。
第二十六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设置明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疏忽火灾安全,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
第二十七条 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环保制度,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不得破坏环境卫生,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 第四章 处罚措施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门店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员工,门店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处罚措施,主要包括:
(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改正行为。 (二)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违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
(三)记过、记大过:对于严重违规员工,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影响个人的职业发展。
(四)停职处分:对于严重违规员工,给予停职处分,直至开除。
(五)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规员工,将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对于员工的处罚措施,需要经过门店管理层的讨论决定,涉及较大处罚的,需报公司总部审批。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由门店管理层统一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解释权属于门店管理层,如有疑问,可向公司总部咨询。 第三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与公司其他制度、规章相冲突的,以本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为准。
以上为门店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规定,共同维护门店的正常秩序,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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