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收入分配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旅游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我公司员工收入分配实行:“工效挂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模式为:组合工资+奖励工资=员工收入,采取此种模式的期望目标是通过建立一种激励机制,做到兼顾公司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双方利益,从而达到良性循环,共同发展的目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合工资:
1. 一般员工:800元/月+效益工资+工龄工资
注:800元(岗位工资)+100元(当月效益奖)+60元(工龄工资60元/年递增)
试用期为3个月(特别优秀者可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批准,适当缩短),在正式成为本公司员工以前(试期间),组合工资为:500元/月(400岗位工资+效益工资)
2. 专线计调:1000元/月+效益工资+工龄工资
注:1000元(岗位工资)+100元(全勤奖)+100元(当月效益奖)+60元(工龄工资60元/年递增)
试用期为3个月(特别优秀者可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批准,适当缩短),在正式成为本公司员工以前(试期间),组合工资为:700元/月(600岗位工资+效益工资)
2. 经理:1800元/月+工龄工资
注:1300元(岗位工资)+200元(全勤奖)+300元(当月效益奖)+
60元(工龄工资60元/年递增)
试用期为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由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在正式成为本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以前(试用期间),工资为:1000元/月(800岗位工资+200元全勤奖)
二、奖励工资:
1. 业绩提取办法: 按季度为结算单元,每季度末结算提取额,在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内提取。(提取额为扣除团队相应成本(税后)毛利润的30%);
2. 年终奖励:年终以部门整体业绩为考核标准,奖励超额任务部分的10%,分配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三、旅差费规定:
1. 带团人员:省内、外团:30元/人·天(出现团队不包餐或节假日为50元/人·天)。
2. 非带团人员因公出差:省内: 60元/人·天 省外:90元/人·天。
(往、返交通费实报,住宿费按80元/天标准报销)
注:①.聘请外社导游另议;
②.带团人员首尾天数时间超过12小时按1天计算,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③.出差人员若不要旅差补助,可一次性申请或累计调休。
四、加班费规定:
1. 法定假日(如:周六、周日、5.1、10.1等) 30元/人·天。 午餐补助:10元/次
2. 春节: 60元/人·天。
注:加班条件及程序:
①.公司要求加班的情况。
②.申请加班并得到公司批准的。
③.填写加班条,写明何月何日何事报 副总经理或以上审批。
五、员工保险福利待遇
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及公司内部实际情况,试用期满后,公司为每位应聘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按保底基数办理,公司负责交纳其中的65%,个人每月负责交纳其中的35%,个人部分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每年社会统筹保险递增,公司届时将按实际情况处理。
如有其他原应,职工可书面申请不办理社会统筹保险,而申请年底12月份增发一个月工资。(在公司连续工作10个月以上者才可申领)
六、其它奖励(详见公司员工的奖励和惩罚实施细则“第一条第2项内容”)。
以上是我公司员工收入分配的具体实施细则,目的在于鼓励全体员工发挥团队精神、开拓创新、积极创效,同公司共同发展,共同收益。
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郑州旅行家户外野营策划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