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
湘农研〔2020〕27号
为了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位论文规范化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方法»和学位委员会关于全国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精神,在湘农大〔2001〕61号«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暂行规定»和湘农研〔2006〕20号«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学位论文差不多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 差不多要求:
〔1〕差不多论点、结论和建议具有较大的有用价值或理论意义或科学价值;
〔2〕论文内容应能反映作者已把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3〕应能反映作者已把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有制造性的理论、技术方法或创新成果。 〔二〕硕士学位论文 差不多要求:
〔1〕差不多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 〔2〕论文内容应能反映作者把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3〕说明作者已把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
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应有一定的工作量;
〔5〕应有新的见解,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三〕专业学位论文
能表达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该专业〔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差不多要求为相关专业学位类型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章 论文选题与选题报告
一、学位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必须从本学科〔本领域〕动身,符合本学科〔领域〕的选题范畴和具体要求。论文选题应当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或高新技术或重大的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具有一定的有用价值或理论意义,应尽量与指导教师或教研室〔研究所〕教师或本人所承担科研任务相结合,且应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接近学科前沿。自然科学领域专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要考虑到先进性,也要考虑到仪器设备等条件为完成研究提供的可能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专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既要考虑到是否有现实意义、学术价值,是否有社会实践、理论研究的需要。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尽量结合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必须能在学科理论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制造性成果,选题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恰当,既考虑题目的先进性,也要考虑经费、研究条件、论文工作时刻、指导力量等条件的可行性。
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不仅要突出创新的原那么,研究生对选题所涉及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动态、趋势以及新的成就要有较全面的了解;同时要突出先进性和社会需求。
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应直截了当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也能够是一个完整的项目策划、项目设计或技术改造项目,能够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或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的研制与开发。
论文选题应征求导师意见,向导师阐明自己选题的目的与依据,具体题目与导师商量拟定,在取得导师同意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证。
二、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1.选题报告目的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论证选题的意义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而举行的报告会,旨在完善选题内容和保证能顺利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选题报告内容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的内容包括审核和确定学位论文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选题确定以后,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应进一步查阅国内外文献,了解国内外有关研究现状与进展,对搜集的资料做出分析和评述,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提出论文工作打算,写出选题报告。
选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选题依据包括选题的理论依据、实践意义、实际应用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动态并进行分析及选题所依靠的来源〔国家、部委、省、市、自选〕。
〔2〕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内容〔资料来源、实验材料、调查研究方法、要紧分析测试项目、运算方法等〕、研究目标、研究方法〔拟采取的技术路线或方案〕、研究条件〔需使用的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其他研究条件〕、经费预算、研究进度、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预期结果等。
〔3〕特色与创新之处。 〔4〕参考文献。 3.选题报告的时刻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一样最迟在第三学期末进行,博士生选题报告最迟在第三学期初提出,并在专家组或研究生班讨论课上公布论证。
为保证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质量,学位论文答辩应在进行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至少一年以后方可进行。
4.选题报告专家小组的组成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专家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专家小组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专家小组专家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必须有1名以上有博士生指导体会的专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
5.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成绩评定
选题报告专家小组的成员应考察研究生与论文选题有关的近期研究成果,对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1〕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证结果按考评成绩,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档。对论证考评成绩为〝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的选题报告,研究生依照专家小组的综合评议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正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和存档,方可正式进入论文实施时期。 〔2〕论证考评成绩为〝修改后通过〞的选题报告,研究生须依照专家小组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一个月后送交选题报告专家小组确定的专家审定,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实施时期;
〔3〕论证考评成绩为〝不通过〞的选题报告,研究生须在2-3月内重新预备开题报告,由培养学院为其重新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仍未通过者,应终止学籍,作退学处理。
6.选题报告治理
硕士生的正式选题报告最迟在第四学期初交所在学院,博士生的正式选题报告最迟在第三学期末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选题报告确定后,原那么上不应随意改题,如确因专门情形需变动论文题目和差不多内容时,需本人提出书面说明,经指导教师和学位点领衔人签署意见,院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培养学院〔硕士生〕和研究生工作处〔博士生〕备案。
因故推迟选题报告时刻者,需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说明、办理延期报告手续,经指导教师和学位点领衔人签署意见,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备案,并应及时补作选题报告。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完成后,导师和选题报告专家小组应写出综合评议意见,签名认可后、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名,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硕士生〕和研究生工作处〔博士生〕存档,毕业时,一份存学院,一份存研究生个人档案。
第三章 论文研究工作
1.选题报告确定以后,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查阅国内外文献和了解国内外科研进展情形,对搜集的资料做出分析和评述,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提出论文工作打算。
2.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提倡采取指导教师为主、专家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个论文研究工作应由研究生完成。博士研究生论文一样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如确实需要,并通过批准,可聘请1-2名副指导教师。
3.论文工作期间,研究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进行时期性汇报,同意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的检查和指导。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要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和定期检查,为了及时发觉和解决论文工作过程中显现的问题,研究生应坚持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论文研究进展情形,并在进入论文研究一年后,填写«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指导小组或学位点专家组应听取研究生的一次论文工作中期汇报,审核研究生论文工作原始记录材料,依据选题报告指出差不多取得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是否能达到相应学位的论文要求,以及下一时期的工作重点与努力方向。中期汇报经专家组审核后一周内,交学院备案。汇报未通过者,视情形责成其改进论文研究,或修定选题延期毕业。关于因客观缘故无法完成的选题,应另行选题,并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选题报告。
第四章 学位论文撰写
研究生按照选题报告完成研究工作以后,研究生即可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格式和要求须符合«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第五章 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包括答辩申请、资格审查、论文评阅、论文答辩、论文修改定稿和提交等环节,并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包括答辩申请和答辩资格审查,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环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实施。
〔一〕答辩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把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
5.达到培养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参加一定时数的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
6.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经导师同意认可; 7.答辩申请须在选题报告公布论证并通过一年后方可提出。 〔二〕答辩申请和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前60天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应对论文初稿进行详细的批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可向研究生索要原始资料进行校核。指导教师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预审表»,应向学位点和院学位分委员会介绍论文水平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向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学位点组织论文审查小组,听取研究生论文报告及导师介绍后提出举荐意见,经主管院领导同意,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一式二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湖南农业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术成果登记表»〔一份〕,经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治理部门办理学位论文评阅手续。
〔三〕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由学院完成,需在论文答辩前20天将论文评阅意见书和论文一并送交论文评阅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许多于两名,其中校外的专家至少一名。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术行为规范,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中有成就的专家。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由指导教师与本学位点领衔人协商提名,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同意后聘请相关学科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评阅论文。
评阅人可参照以下八个方面审查论文质量,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按«湖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分表»的论文评分标准评定分数,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⑴ 作者是否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 ⑵ 论文的理论及实际意义;
⑶ 对课题范畴内国内外进展动态、近期要紧文献资料是否有较全面的了解和正确评述;
⑷ 作者的要紧工作成果,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工作中是否有新的见解〔理论分析、实验方法、运算方法、测试技术、数据处理等〕和制造性及论文发表情形。
⑸ 论文的差不多观点是否正确,结果和数据是否可靠,结论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科学;
⑹ 从论文看作者把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情形,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⑺ 写作的逻辑性、技巧、文字、图表是否恰当、治学态度和科学作风以及其他方面的优缺点;
⑻ 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可否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 提早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生源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和新上学位点首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一律实行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制度。由各学院组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双盲评阅。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和学术评语应对学位申请人保密,并密封传递。
论文评阅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三种。 评阅结果全部为〝同意答辩〞的可进行答辩。假设有〝修改后答辩的〞的评阅结果,研究生须在按照评阅专家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后,方可进行答辩。假设有一个〝不同意答辩〞的评阅结果,那么此次申请无效,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四〕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硕士生导师,且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硕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与学位点领衔人协商提名,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签名,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在答辩前应保密。
提倡指导教师不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所指导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评阅人中有1人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能担任。
答辩工作的督查由研究生工作处安排和组织。 2.答辩程序及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集中在每年的5月中旬-6月上旬和11月中旬-12月上旬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由所在学院和学位点组织完成。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和研究生工作处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督查。
研究生需在答辩前15天将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举行论文答辩之前,研究生须到研究生处网站〝论文答辩公告系统〞登录,并在各学院领取«学位论文答辩评定表»和答辩海报,答辩海报需在答辩前3天张贴公告,答辩以公布方式进行
论文答辩的程序一样是:
〔1〕宣读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
〔3〕申请人报告论文要紧内容〔20-30分钟〕。 〔4〕答辩委员质疑及研究生回答所提问题。
〔5〕答辩委员会或托付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意见。 〔6〕导师简要介绍研究生背景情形。
〔7〕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依照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论文答辩评定标准对论文作出评判,进行无记名投票,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讨论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8〕答辩委员会宣布投票结果,并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9〕研究生向答辩委员会致谢,答辩终止。
为保证有充分的时刻进行论文答辩,一样每半天最多答辩4篇硕士学位论文或2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要详细记录或录音。
3.答辩决议
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同意方为答辩通过,能够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答辩委员当场做出论文的评定等级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包括论文评语、表决结果和学位授予建议三部分其中,论文评语必须写明结论、论文的价值或创新之处,同时必须指出缺点及修改意见。决议应要求文字精练,行文流畅,表述准确,表达规范性、真实性、科学性。
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答辩委员会签名,须送学院教授委员会初审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各学院可规定学位论文有一定的一次答辩不通过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并作出决议,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须在决议内写明〕。 4.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和提交
获得答辩资格的论文,由研究生本人依照论文评阅人和聘请的答辩委员人数打印相应的份数作为答辩稿,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依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再次修改,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同意后定稿,打印规定的册数并装订,同时还需向学校图书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答辩终止后一周内,学位申请人需打印5份定稿的硕士学位论文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同时提交论文摘要〔带封面,单独成册〕一式3份和论文的电子文档1份,用于学位审定。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包括答辩申请、答辩资格审查、论文评阅、论文答辩、论文修改定稿及提交等环节。
凡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者,一律实行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制度。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由学院组织实施。
〔一〕答辩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把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制造性的成绩;
4.能熟练地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有一定写作能力;
5.达到培养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
的学分,选题报告经公布论证并通过1年半,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6.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经导师同意认可。 〔二〕答辩申请和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前60天向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提交打印好的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应对论文初稿进行详细的批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可向研究生索要原始资料进行校核。指导教师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预审表»,并向学位点和院学位分委员会介绍论文水平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向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学位点组织论文审查小组听取研究生论文报告及导师介绍后提出举荐意见,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湖南农业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术成果登记表»〔一份〕。经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和学院教授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治理部门办理学位论文评阅手续。
〔三〕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工作处组织送5位同行专家进行双盲评阅。学位论文应符合双盲评阅要求,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的姓名、作者简历、致谢等相关信息。
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博士论文评阅人一样应为博士生导师,或为处于本学科前沿的专家〔必须是正高职称〕,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可参照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论文质量,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按«湖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分表»的论文评分标准评定分数,
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⑴ 作者是否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 ⑵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是否做出了制造性成果〔制造性成果要紧表达在:发觉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设计、实验技术上有较大的制造;提出具有一定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新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制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解决过的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的关键问题〕;
⑶ 是否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那么,在理论或实践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意义;
⑷ 是否在本门学科上把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⑸ 是否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⑹ 写作的科学性、逻辑性及其他优缺点;
⑺ 依照上述要求,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是否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等提出具体意见。
论文评阅结果中假设有一个及一个以上〝不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那么此次申请无效,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和学术评语应对答辩学位申请人保密,并密封传递。
〔四〕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或七人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半数以上,且必须有二至三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提名,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在答辩前应保密。
指导讲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论文评阅人中有1人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能担任。提倡指导教师不担任所指导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工作的督查由研究生工作处安排和组织。 2.论文答辩及其要求
同〝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答辩决议、论文修改定稿、答辩材料及学位论文提交〞的规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并在决议内写明,可在一年内修改再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博士学位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术水平,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答辩委员会能够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答辩后一周内,学位申请人需打印5份定稿后的博士学位论文交研究生工作处,同时提交1-3千字的详细论文摘要〔带封面,单独成册〕一式3份和论文的电子文档1份,用于学位审定。
第六章 学位论文的抽检和评优
论文抽检包括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和国家及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将按照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来实施。对抽查评议结果的处理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每年举行一次,评选工作按照«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与资助方法»进行。
第七章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治理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申请专利、技术转让、成果推广、科技档案治理、学术交流等各个治理环节中,各有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各尽其责,按规定做好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保密工作。
〔一〕治理机构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涉密工作治理由学校保密委员会领导,校保密委员会授权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治理工作。各学院选派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为学院的审密负责人,报校保密委员会和学校学
位评定委员审定通过。
学校主管保密工作的部门应配合有关业务部门做好和谐、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各学院应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密工作切实纳入日常治理工作。校、院研究生治理部门应与图书馆、档案馆互相配合,督促研究生严格遵守涉密学位论文的治理。校、院科研治理部门应主动配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院教授委员会及研究生治理部门,一起做好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工作。
〔二〕密级审定 1.审密负责人
各学院审密负责人,应按照学校的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慎重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审定密级并确定具体保密期限。审密负责人定期做好密级调整和解密工作,并将论文密级调整情形及时送交图书馆、档案室,以便按时变更论文的密级。审定密级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密级范畴和法定程序进行。同时,审密负责人还负责对往届论文密级的复审,及时调整密级或解密。密级调整意见及时送交研究生工作处、图书馆、综合档案室等部门,以便按调整后的密级进行治理。
2.密级划分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划分为三级:内部、隐秘、隐秘。 密级为内部级的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中有预备据之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的科研项目相关技术的论文。
密级为隐秘、隐秘的论文,是指论文背景源于保密科研项目、课题或涉及保密内容的论文。
凡属内部、隐秘、隐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由学院学位论文审密负责人审定。 〔三〕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要求
1.研究生撰写涉密学位论文时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涉密论文在保
密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布。研究生应与导师充分协商,慎重、认真、负责地填写〝密级〞栏,在论文答辩前完成密级审定,报院、校研究生工作治理部门备案。
2.涉密论文的答辩,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技术职务要求与非涉密论文要求相同,但不再聘请校外人员(参与涉密论文研究课题的校外人员除外)进行评阅和参加答辩。论文作者、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等人员,对有关论文内容应负保密责任。
3.论文被确定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后,研究生须将学位论文分别写成正本和副本两个部分。
论文正本公布,用于论文评阅、答辩及材料正常报送。
论文副本是对正本的补充和说明,仅包含不能公布的技术细节、数据、图表等,论文副本在保密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布。论文副本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同正本要求〕及涉密内容等,封面右上角须注明具体密级和保密期限,各密级的最长保密年限及书写格式规定如下:
内部 年〔空白处填写保密年限,不超过5年〕 隐秘★ 年〔空白处填写保密年限,不超过10年〕 隐秘★ 年〔空白处填写保密年限,不超过20年〕
4.各学院在报送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时,将涉密论文题目、作者、导师等相关信息报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核,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工作处备案,以便于监督检查。
〔四〕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归档要求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科技档案要求送交图书馆、综合档案室存档,按涉密论文储存。待解密后按公布论文分送和储存。 1. 论文印刷版归档要求
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直截了当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版〔正、副本〕学位论文原件正、副本各1册,复印件正、副本各4册;按以下要求送交所在院研究生治理部门,再由各院分送学校有关部门存档。存档要求如下:
〔1〕正本印刷版的归档按公布论文归档要求执行,归档情形如下:
博士学位论文:原件1册、复印件4册,存档部门: ·研究生处:原件1〔转交校档案室〕,
复印件3〔1册存研究生处,其他分送国家图书馆和中
国
科学技术情报所各1册〕
·校图书馆:复印件1
硕士学位论文:原件1册,复印件4册,存档部门: ·学 院:原件1〔转交校档案室〕,
复印件2〔1册存学院,1册转交中国科学技术情报所,〕 ·研究生处:复印件1 ·校图书馆:复印件1
〔2〕副本印刷版归档要求同原涉密论文归档要求,即:
博士学位论文副本原件1册交研究生处转校档案室。副本复印件4册交研究生处。
硕士学位论文副本原件1册交学院资料室转校档案室。副本复印件4册,提交学院资料室储存,待解密后按正本要求分送有关部门。
2.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要求
论文正本的电子版,由作者本人直截了当通过校园网提交校图书馆,也能够从校图书馆主页,选择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进入或从学位论文报盘系统直截了当进入。
论文副本的电子版,不得在网上提交。论文作者须以软盘或光盘形式直截了当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给图书馆;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方法见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说明〞。
3.各学院在报送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时,将涉密论文题目、作者、导师等相关信息报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核,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工作处备案,以便于监督检查。
第八章 其 他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参照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规定和评阅标准执行。
2.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等专业学位论文工作按照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或专业研究领域〕的论文规定和评阅标准执行。
3.学位论文研究成果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利用学校的资源和条件完成的,著作权为作者和学校共有,作者在发表或鉴定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时必须以湖南农业大学为第一或并列第一署名单位,如署并列第一完成单位者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与学校及第一完成单位签订合同。
4.本工作治理规定公布之日起实行,往常有关文件与本文件相悖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说明。随着我国学位制度的不断完善,本规定的个别条款将依照有关法律、文件以及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最新规定适时进行必要的修改。
二○○九年八月三十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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