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诊药房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妥善保管医生处方权的签字留样和医务科下发的处方审批文件及通知。
二、按规定准时开窗,每个窗口无论有无病人,应保证有工作人员在其岗位。
三、夜班交接时,应填写好交接班记录,认真清点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其他贵重药品,发现问题,当班者和组长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科室负责人协商处理。做好清洁卫生。
四、提供准确、快捷的划价和调配服务,减少患者排队时间及排队人次。尽力做到病人取药等候时间每人次不得大于10分钟;排队人次每个窗口不得多于 15 人;在每日取药高峰期阶段增设窗口和增加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病员取药等候时间。
五、收方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六、配方时,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人员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及用药量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八、急诊药房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九、要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十、药房组长应有计划的向库房请领药品,认真做到即要保证药品供应,又要避免积压造成过期、变质带来的经济损失,不得使用未经库房入库验收的药品。
十一、注意药品保管条件,确保药品质量。发药时逐一认真检查。不用、不发过期、霉烂、变质药品,如遇有可疑药品,应停止使用并及时请示报告。效期药品到期前三个月书面报告库房,提前一个月下架退库。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
十二、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进行药品数量统计,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急诊药房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禁止吸烟,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工作进入状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十四、非本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得借药、换药。每日工作完后进行室内清洁、整理,每周大扫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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