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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考试大纲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

一、课程编号 151401B

二、课程性质 专业必修课

三、编写说明

本大纲根据《法理学》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它是法学专业《法理学》(70学时)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法学本科专业。

四、课程考核要求与知识点

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1、识记:(1)法学的研究对象。

2、理解:(1)法学与与相邻学科的关系;(2)法学教育。

第二章 法学的历史

1、理解:(1)西方法学的发展;(2)中国法学的发展;(3)马克思主义法学

第三章 法学的体系

1、理解:(1)法学的体系;(2)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第四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1、理解:(1)法学方法论;(2)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第二编 法的本体 第五章 法的概念

1、识记:(1)法的定义;(2)法的特征;(3)法的本质;(4)法的分类。

第六章 法的形式与效力

1、识记:(1)法的形式;(2)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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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的要素

1、识记:(1)法的要素;(2)法律规则;(3)法律原则;(4)法律概念

第八章 法律体系

1、理解:(1)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的划分。

第九章 权利和义务

1、识记:(1)权利和义务释义;(2)法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理解:(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运用:(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十章 法律行为

1、识记:(1)法律行为概念;(2)法律行为的特征;(4)法律行为的结构。 2、理解:(1)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7)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1、识记:(1)法律关系概念;(2)特征;(3)分类。

2、理解:(1)法律关系主体;(2)法律关系客体;(3)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3、运用:(1)法律关系主体;(2)法律关系客体;(3)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1、识记:(1)法律责任释义;(2)法律责任的构成。

2、理解:(1)法律责任的类型与实现方式;(2)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责。 3、运用:(1)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责。

第三编 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十三章 法的起源

1、理解:(1)法的起源。

第十四章 法的历史类型

1、理解:(1)法的历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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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法律发展

1、理解:(1)法律发展。

第四编 法的作用和价值 第十七章 法的价值

1、识记:(1)价值和法律价值的概念;(2)法的价值体系。

2、理解:(1)法与利益;(2)法与秩序;(3)法与自由;(4)法与效率;(5)法与正义。

3、运用:(1)法的价值冲突。

第五编 法的运行 第十八章 法的运行释义

1、识记:(1)法的运行。

2、理解:(1)立法;(2)守法;(3)执法;(4)司法;(5)法制监督;(6)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7)法律程序。

第六编 法与社会 第十九章 法与社会

1、理解:(1)法与文化;(2)法与科技和教育;(3)法与政治;(4)法与经济;(5)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2、运用:(1)法与文化;(2)法与科技和教育;(3)法与政治;(4)法与经济;(5)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1、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专业必修课,课程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期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主要采用考勤、作业和平时检测等形式。期末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

2、期末考试命题

(1)本课程考试命题内容覆盖了教学大纲的全部内容;

(2)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为:识记约占22%,理解约占37%,运用占41%;

(3)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比例为:较易占17%,中等占63%,较难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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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课程考试试题类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五种形式,考试试卷题型及其分值分布:

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20个,每个1分,共20分); 第二大题:多项选择题(5个,每个3分,共15分); 第三大题:名词解释(5个,每个3分,共15分); 第四大题:简答题(5个,每个6分,共30分); 第五大题:论述题(1个,每个15分,共15分); 3、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本课程的考核方式为期末闭卷考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成绩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闭卷考试的卷面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

第二部分:小论文占总评成绩的10%;

第三部分:课程讨论与回答问题总评成绩的10%; 第四部分:上课考勤占总评成绩10%。

六、教材及参考书

1、教材

张文显 .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参考书目

[1]葛洪义.法理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E·博登海默.邓正莱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3]伯恩·魏德士.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考夫曼.法律哲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5]谢晖.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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