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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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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工程承包人(发包人):

劳务分包人:成都双流佳友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资质情况

资金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元瑞国际家具商城 5#楼 工程地点: 双流县九江镇 分包范围:

(1)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乙方从甲方土方开挖后,经过验槽,乙方进入施工程序。

2、乙方施工内容:基础部分、主体部分、浇筑砼、支撑模板、内外墙装饰、砖砌体、散水、屋面、公共部分粘贴、周转材料、垂直运输机具、辅材、钢管租凭、外架搭设。(注:本工程塔吊、龙门架、井子架、搅拌机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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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责任(甲方工作内容)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场地硬化材料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承担费用。 4、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按国家通用条款执行 (2) 5、图纸

5.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两套。 6、项目经理

6.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管理人员各一名,并且有管理资格证件。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甲方在施工前3天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乙方负责保护。

7.3、保证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如应材料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处理方法两种方式: (1)由甲方现场调整至尽量不出现窝工;

(2)确保不能调整时在(三个工作日)甲方按现场实际施工人员给予生活费和补助。计算方式分两种,按市场行情的80%计算,机械停置按标准台班的100%计算,窝工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以乙方上报,甲方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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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甲方未签字的窝工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段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

8、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示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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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凭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8.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 安全措施与检查

9.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 安全防护

10.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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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0.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0.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购买。 11、 事故处理

11.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1.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2 保险

12.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为劳务分包人在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由工程承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2.2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 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 材料、设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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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三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负责处理。

13.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的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或其它要求)。

本工程大型施工机具(如:塔机(出厂年限必须在3年内)、施工电梯或高层门架)由工程承包人出面租凭,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3.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4、 劳务报酬

(一)劳务报酬的构成:(面积约 80000.00 m2),(含地下室) (二)本合同单价包含了管理费、文明施工费、工具费、交通费、等一系列费用。

15、 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5.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除增加部分。

15.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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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5.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6、 劳务报酬单价及支付时间和比例

16.1 本工程所包含的劳务单价为:木工、外架搭设165元/M2(包括:二装支模、外架、防护架、文明施工),钢筋制安:地下室:550元/T,钢筋制安在正负零以上:30元/M2;砼:22元/M3;砖砌体:160元/M3;保

护层:3元/M2;防水保护层及砖支模抹灰:8元/M2;标准层抹灰: 地坪: 屋面: 散水: 外墙: 卫生: 管理费、税收按劳务总价的:6%计取。(电梯井内架、玻璃幕墙不包含在本合同内)

16.2:付款方式:

每月按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后支付到总款的90%;剩余10%在2013年春节前全部付清。(乙方在本工程单价中不包含任何税费及票据) 17、 施工变更

17.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变更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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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7.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7.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8、 施工验收

18.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9 违约责任

19.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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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9.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的五倍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3%的违约金。

19.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倍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19.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10000.00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10000.00元的违约金。规定时间返工、补修、达到验收合格,并且材料自负。 (3)劳务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的其它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不予顺延。

19.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 索赔

20.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材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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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0.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0.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0.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它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15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5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5天内给与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5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5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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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0.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1 争议

21.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两种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21.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2、 禁止转包或在分包

22.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3、 不可抗力

23.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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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3.3 应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应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在3万元以内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责,超出3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50%,劳务分包人承担50%。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环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3.4 应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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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相应责任。 24、 合同解除

24.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承担人工损失和机械,租凭等一切经济损失。

24.2、 如在劳务承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 25、 补充条款: (—)模板工程

本工程现浇构件为一次性成型,如入现浇出现漏摸、爆摸、空洞、梁弯曲、模板下沉等质量事故造成返工。(梁、板、柱、抹灰)由你劳务分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包括材料费)。(承包人在根据本工程质量事故的大小对劳务分包人进行处罚。(200——1000元)。

缺陷处理:现场材料的清理、维修、堆放、保管,乙方自备钢管、扣件等其它周转材料(包括本合同后述内容所约定的辅材);圆盘锯、刨木机、各种小型电动机具、手工用具等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责。

1、认真熟悉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严格按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度计划、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合理使用材料,认真进行模板配制、编号、钻孔、上套管、螺杆、卡具及模板内撑配置、拼缝贴封口胶、嵌密封条、刷脱模剂;精心实施模板组装、支撑、校正、加固,砼浇筑时看护模板,模板支撑架的搭设、加固、拆除及修理。

2、周转材料在现场内二次及多次水平、垂直运输;楼层上的木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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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包括木屑、碎渣等)及时清理干净;拆模后的模板、木材、架料、扣件等所有材料的清理、维修、刷脱模剂、浸油,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分类别、规格堆码整齐。

3、拼缝处墙面、梁、柱面镶嵌密封条,版面拼缝粘密封条,模板的编号、钻眼、上螺栓、上套管及模板内撑的放置,混凝土内实外光,构件无蜂窝麻面、夹渣、缩颈、爆模、露筋等质量通病;若出现质量缺陷,则处以100—500元/处的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合格为止,返工费用有乙方承担。

4、乙方派5—6名有技术和经验的施工人员配合甲方进行施工放线抄平、弹线,有效控制标高及轴线,同时严格模板尺寸、平整度、垂直度,模板施工质量达到清水模板标准,经甲方检查验收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二)钢筋工程

本工程中所有钢筋的制作、安装、焊接(包括竖焊、对焊、间隙焊、电弧焊、预留、预埋件、板凳铁、焊条、焊料)绑扎(包括钢筋保护层垫块(由承包人购买)、铁板凳安装固定)等工作。

1、乙方根据甲方施工方案、措施、进度计划、技术交底、提供充足且运动良好的钢筋制作机械、机具(卷扬机、对焊机、竖焊机、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电弧焊机等)和工具,其费用综合在承包单价内。 2、乙方提供工程所需扎丝、焊条、焊剂,其费用乙方自理,保护层垫块:塑料卡、碎花岗石垫块等由甲方提供;砂浆垫块由甲方提供砂石、水泥材料,乙方现场制作。

3、派人配合进行钢材到工地现场下车,分规格堆码并挂标识牌;场内次转运、堆码,钢筋成品或半成品的垂直和水平运输。(缷钢筋的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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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由甲方负责)。

4、所有钢筋放样工作,乙方提前提供钢筋大样下料单,经甲方审批后方可下料;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专检报验工作,对业主、监理、质检、甲方提出的各种问题无条件及时整改返修。

5、所有预埋铁件、铁马登制安、所有剪力墙钢筋和后浇带钢丝网、止水钢板的固定焊接、钢丝网。(止水钢板材料由甲方负责)。 6、乙方负责钢筋现场加工,钢筋损耗控制在3%以内,超损耗部分按钢筋采购价予以赔偿。钢筋冷拉伸长率乙方不保证。

7、砼浇筑时,木工跟班、钢筋跟班应配合守护、维修、绑扎工作。 (三)砼工程

1、模板的冲洗、润湿等全部操作过程、砼泵机(管)安装拆除清理维护、施工缝清理、架空跳板、架板的搭设、拆除等相关工作。 2、所有现浇梁、板、柱等砼的浇筑捣固及找平压实,包括砼的养护成品保护,养护、保护材料的保管和回收,施工中和完工后的楼面清扫,特别是作好落地砼的及时清理、回收、利用工作。

3、现场搅拌(二装)的所有砼,指构造柱、过梁、垫块、压顶、腰带、雨棚等需要现场搅拌

4、乙方机具包括:现场所需要的大小机械等其它小型机具。 (四)脚手架搭拆工程

1、乙方接受任务后,必须按照川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检查技术规范GJI30-200I”相关构造和德阳市安检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搭建和拆除。

2、本工程所有架子工程搭拆和维护(包括上楼跑梯、安全通道、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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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架、上料及卸料平台、梭槽、挑架、整体提升架)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网、密目封闭防护网、“四口、五临边”、建筑物四周安全防护棚等安全与文明施工设施搭拆。

3、现场搅拌机棚、钢筋棚、机具提升设备和操作员临时工棚搭设。配电箱(柜)遮雨棚罩搭设。龙门架和井架、施工电梯所需架体、平台搭设。安全警示牌及标语牌、张挂、安放。 (五)砌筑工程

1、各种砖、砌块的润湿,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包括各楼层的装卸、水平及垂直运输、砌筑前的基层清理。

2、所有墙体的砌筑,预制过梁的制作、安放;配合其他工种进行管、线、盒、槽、洞的留设;包括应设计变更、交叉作业损坏的一次性修补和堵砌施工洞。

3、砌筑用脚手架的搭设及各种材料的搬运并按指定场地堆码及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包括梭槽铺设及平台铺设、收捡架板等工作。 4、砂浆制作砂的筛选,冲洗,搅拌机前后台运输、计量、搅拌,即直到各工作面的所有垂直、水平运输工作内容(包括场内水泥的搬运)。 5、各部位、各种拉结筋的安放,自身落灰的及时收拾回收利用、楼层清扫、建渣放置于指定地点堆放。

6、所有阳台、女儿墙的构造柱、压顶砼的浇筑、养护。

7、乙方必须派2名有技术和经验人员密切配合甲方抄平放线、弹线。 (六)装饰及内外抹灰工

1、本工程装饰含内外抹灰、楼地面;屋面。散水;各项工程的辅助工作,筛砂、发水、润湿、基层清理;所有材料的现场二次转运、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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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工作。

2、室内抹灰及相关工作用脚手架搭拆。

3、所有地坪(总平内容除外)、屋面、水泥砂浆、面层、砼的成品保护、养护工作。养护材料的保管回收。

4、塔吊、龙门吊、施工电梯及周边、搅拌机前后台建渣卫生清理及文明施工工作。

5、施工配合:门窗后塞口、水电洞口、箱盒周边、管线槽等按各负其责的原则施工后,按正常工序要求,乙方在抹灰时按常规进行一次性收边补烂;乙方一次性作好后,其他单位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修补费用由损坏的单位承担。 (七)临时设施搭建

按施工方案要求修建工程所需房屋、道路及场地平整硬化、局部护壁、隔离栏(网)搭拆、围墙、沟、池、井、周边设施等,产生的费用单独计价,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施工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施工期间为强化安全、质量、文明生产意识,乙方必须建立现场管理班子,根据工程情况配备主办工长、模板、钢筋、砼、装饰工长、质量员、安全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管理。

2、甲方负责工程总体安全管理,落实三级教育;乙方配合对进场班组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保证教育。

3、本工程文明工地要求施工乙方必须确保承担范围内的作业面达到文明施工要求,收捡清除建渣或材料、工具时,必须装袋打包从楼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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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吊运下楼至甲方指定地点按文明施工要求堆放,严禁往外或楼外抛掷,否则从重处罚。乙方必须保证每天住宿房间、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被子、鞋袜、衣帽及工具用具摆放整齐,达到规范化、变准化的要求。 (九)乙方自备机具及材料、劳保用品如下:

1、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防护罩、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绝缘手套、筒靴、手电筒、雨衣等)。

2、劳务作业中使用的扎丝、铁丝、钉子、焊料、封口胶、泡沫密封条、脱模剂、隔离剂等辅助材料。 二、施工工期

验收时间:工程以合理进度计划为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延后一天罚款1000元/天;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延期除外。 三、质量等级:合格

1、乙方接受任务后,由甲方工长向乙方班组长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并办理工序交接记录。

2、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均认定的合格标准。

3、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影响质量的现象屡教不改者将进行重处,并令其退出现场。

4、所有现浇模板制安拼缝严密不漏浆,梁柱接头不得有缩颈现象,剪力墙垂直、平整,天棚板拆模后平整度应达到不摸灰(局部找补处理)直接刮腻子的要求,且表面平整度5mm以内(两米靠尺检测)。 5、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现行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振捣密实,不能有蜂窝、麻面、孔洞,绝对不允许出现漏振现象,表面平整(压实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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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遍),不得有水纹及露筋裂纹现象,成型良好且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浇筑时对钢筋及预埋管线保护,严禁踩踏负筋。砼楼面必须大于水平,平整度符合要求,卫生间压光且能直接作防水层,大面积压实平整压纹顺直,水平误差≤5mm。

6、乙方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减少工程作业项目内容,如:混凝土成型好直接刮腻子减少抹灰、混凝土面层收光减少砂浆层、墙体平整减少砂浆层等,甲方不扣减乙方费用。 四、综合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对现有的施工图中劳务分包内容(即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全部分包内容)实行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承包(即综合单价劳务包干),除后续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核订单、工程签证所增加各种费用由甲方负责按同期劳务市场均价予以计价之外,在该工程图纸和合同约定承保范围内施工任务均由乙方完成。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计时工,技工150元/工日,普工120元/工日。 五、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发生违章或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所发生的处罚金额,甲方直接在保证金中扣抵。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本工程的劳务、材料、机械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的实际支付有监督权,乙方上报工资发放明细表。

3、施工中乙方应确保施工工程质量一次达标,每违反一次,甲方有权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六、安全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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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文明、标化现场。具体由施工员、安全员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违章作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特殊工种的职业防护,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施焊过程应当设有防火、放光污染措施。

3、乙方所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办理国家规定流动人口应办理的各种证件、手续、乙方必须自觉执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4、若乙方不重视安全、违章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其它涉及安全事项,按工地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2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27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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