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确保公司因生产需要而购进的包装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各种纸盒类包材及说明书。 3.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3.1各种纸盒应符合我司的样品(包括双方确认的材质)或设计稿,并达到相应规格要求及配合尺寸。 3.2 外观要求与检验方法:
3.2.1 表面:纸盒网纹清晰均匀,无明显变形和残缺,成品之间不粘连,糊盒处无脱胶现象;表面气泡≤
0.5mm,正面≤1个,反面≤2个,覆膜均匀、平整。
3.2.2 文字图案:要求与公司样稿相符,文字、图案必须清晰、正确,无缺印、缺字、笔划不全的情形,
小于5号字不误字意;无明显位置偏移、歪斜、重影;无明显印刷套色不准、模糊等缺陷;烫印文字和图案不花白,不变色,不脱落。
3.2.3 色泽:必须符合确认的标准样品,并在封样的上限/标准/下限范围内。
3.2.4 洁净度:成品外观整洁,无明显色条、斑点、脏污等异物沾染。表面色块或白块≤0.5mm,正面≤
1个,反面≤2个。
3.2.5 外包装:包装牛皮纸或其他包装纸不得脏及破损, 小盒以100只为一装箱单位,外包装上须贴上标
签,注明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厂名等,出厂前产品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外观检验方法:以目测为主(部分数据用精确到0.1mm的直尺或卷尺测量),光线充足环境下,以正常视力,
距眼正前方30cm-40cm处进行检查。
3.3功能(物理机械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
3.3.1 套印误差: 主要部位(如图案、文字、标志等处)≤0.30mm,次要部位≤0.80mm. 检验方法:按GB/T 7705-1987中3.4规定进行。 3.3.2 条形码测试:条码等级符合规定。
检验方法:条形码印刷清晰、正确,条色、底色、条高及左右侧空白区宽度符合国标要求,条形码的放大系数必须在0.8-2.0的范围内,条宽偏差在国标要求范围内,易识别,能正常扫描,条高可截短,但必须达到标准条高尺寸的2/3,条码等级不低于1.5。 3.3.3 尺寸: 在双方确认的标准值与公差范围内。 检验方法:用符合精度的直尺测量.
3.3.4 粘贴牢固性:糊口和窗口粘贴牢固,无脱胶现象,脱胶面≤20%。
检验方法: 纸盒成型,不封两端盒盖,用手从彩盒一端粘胶处撕开,粘合面应有80%粘连。 3.3.5油墨耐晒性:符合黄变规定。
检验方法:取样本置黄变灯下二小时,变色情况与空白样对比,1m之内肉眼光线充足时观察无明显变化。 3.3.6复膜牢度:膜边缘不允许上翘、其它位置无气泡。
检验方法方法:将样品入48℃的烘箱内,48小时后看边缘无自动上翘现象。 4、抽样与判定:
4.1以送货批为一批,按照GB2828.1-200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Ⅱ和特殊检验
水平S-3,具体见附表。
4.2 合格批中若在生产时发现有不合格品,根据不合格情况及相关的比例,需方可以要求退回供方或双方协商解决,但主动权在需方。
4.3若出现本标准之外的质量问题,先以封样为标准,再由供需双方商讨标准与范围,并进行完善。 5、 检验规则: 5.1检验项目
5.1.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全项目检验和型式检验三种,出厂强制检验项目具体见附表。 5.1.2全项目和型式检验:按第3点执行。
检验。 检验。
5.2逐批检查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不合格批。 5.3检验的暂停和恢复: 5.3.1检验的暂停:
A、该产品相同的缺陷项连续三批判不合格。
B、该产品同样的缺陷项在一个月中累计5批判不合格。 C、该批产品第二次以同样的缺陷项判不合格。
5.3.2检验的恢复:
暂停检验后,供货方采取措施,提供书面的整改资料等,须公司审批合格后,才可恢复检验。
纸盒质量检验、缺陷、分类、判定检验类别表(附表)
检验类别 标准条款 3.2.1 检验项目 缺 陷 项 目 网纹变形、残缺,覆膜不均,表面 气泡不符 成品之间粘连 缺字、错字、缺印等现象 笔划不全,烫金/银脱落、缺角 3.2外观 要求 3.2.2 文字图案 印刷模糊、渗透、油墨污染、位置偏移、 印刷字体粗细、油墨不均匀或白点 3.2.3 3.2.4 3.2.5 3.3.1 3.3功能(物理机械性能) 3.3.5 备注
1、出厂强制检验:产品出厂时每批须检验的项目。
2、出厂非强制检验:产品出厂时可不做该项目的检验,但型式、全项目检验时必须检验该项目。
3.3.2 3.3.3 3.3.4 色泽 洁净度 外包装 套印误差测定 条形码测试 尺寸要求 粘贴牢固性 油墨耐晒性 与标样比,完全不一样 与标样比,稍有区别 色条、斑点、脏污等沾染,色块、白块与标准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一般)检验水平Ⅱ 主要 次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重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2.5 6.5 2.5 2.5 2.5 1.0 2.5 2.5 2.5 √ √ √ √ √ √ √ √ 次要 6.5 √ 检验水平 判定 AQL 重要 次要 重要 主要 1.0 6.5 1.0 2.5 出厂强制检验 √ √ √ √ 出厂非强制检验 √ 特殊检验水平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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