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班人数:
设计、美术(普通班)为25人;雕塑为20人,艺术学系班级为40 人;外语、计算机文化课、体育为50人;文学、马列、公共史论为60人。
在教师暂时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因教学需要组班人数可适当突破,但原则上一个班最高不超过同类标准班人数的50%;最低不得少于同类标准班人数的60%。
二、教师年额定教学工作量、课时费标准
专业课教师外语计算机文学马列史体育课程教课时费标准 教师职称 年额定教学课程教师教论课程教师师教学工作(元/学时) 工作量 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 量 资深教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180-280 140-220 150—230 200—250 230—260 230—290 230—300 160—240 210-260 240—270 240-300 240—310 120 85 65 45 30 240—300 190—240 280-320 220—250 280—350 220—280 280—360 220—290 三、课时量统计计算办法
1、课时统计以课表课时为准.各系部如对课程表所列课程(任课教师)调整,须经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意、备案。擅自调动者无效。
2、专业课课时计算办法
(1)专业课班级不考虑学生人数系数,以自然班为基数计算课时量。 (2)一名教师同时给两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1。5倍计算。
(3)一名教师同时给三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2倍计算。 (4)主讲教师与助教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1/2。 (5)多名教师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平均数. (6)艺术学系的设计、绘画课等也依据此计算办法执行。
3、共同课(含社科部与艺术学系教师对全院学生开设的公共史论课程)课时计算办法。
(1)学生人数在标准班以下的按一个标准班计算。
(2)以标准班人数为基数,每增10名学生,课时系数加0。1,最高系数为2。
4、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程课时计算执行共同课标准,同一课程同一时间段内上课只考虑学生系数,不计算班级系数。(各系自开的专业史论课作专业课计,不执行此款规定)。
四、课时费计算
外语、计算机课程课时费系数为1.25,文学、马列、史论(含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课程课时费系数为1.20,体育课程课时费为1。15,其他课程不计算课时费系数。
五、课时费每学年统计计算一次。
教务处 2004年6月17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 -200 学年教师工作量统计
姓名 职称 系部 在本部门教学工作量统计 学 时 数 班 级 数 学生 人数 人数 系数 班级系数 难度系数 课程名称 班级 上课日期 合计 在其他系部教学工作量统计 学 时 数 班 级 数 课程名称 班级 上课日期 学生 人数 人数 系数 班级系数 难度系数 合计 ` 系部统计 任课教师签字: 系办公室签字: 系主任签字: 教务处审核 2004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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