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6‟54号)及《关于北京市开展2007年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的通知》(京中医政字[2007]68号)精神,我区于2007年8月份向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提出争创申请。为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完成,推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求真务实、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健康的原则,认真落实《北京市中医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医网络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中医药水平和服务能力,让全区群众享受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社区中医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北京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考核标准,制定中医发展规划。狠抓龙头医院建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支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扩大中医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中医双向转诊制度,推进中医药服务全面进入医疗、保健、康复、防病领域,使
中医药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到2007年底,达到北京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考核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8月)
1.区政府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创建标准,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完善各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制定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召开全区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5.举办社区中医药知识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关创建内容、标准和评审考核细则。
(二)实施阶段(2007年8月—9月) 1.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创建工作。
2.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中医医疗保健网络。
3.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在社区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及乡村医生举办中医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在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普及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医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特色诊区建设和业务指导。
4.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特色诊区设施条件。
5.积极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等服务。 (三)自查自纠、评估验收阶段(2007年9月-10月) 1.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确定正式评审验收时间。
3.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大兴区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组长由区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卫生局主要领导和政府办主管领导担任,区卫生局、发改委、建委、人口计生委、财政局、人事局、编办、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广电中心、药监分局、各镇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培训、监督考核及申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中医药特色社区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组织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将社区卫生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区发改委:将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负责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区人口计生委:负责中医药特色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区药监分局:负责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做好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所需资金保障工作。
区劳动保障局:进一步完善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区民政局:将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区人事局:负责完善中医药特色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入中医药特色社区的有关政策。
区建委: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区编办:负责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区广电中心:负责协助做好中医药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政府统一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免费提供业务用房,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创建计划,健全中医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中医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各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创建标准,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认真学习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完善各项措施,并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三)制定相关政策规划。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京发„2006‟1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改革。
(四)落实各项经费。
为保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区财政等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经费,切实为全区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五)加强培训和指导。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及乡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组织非中医专业的社区人员参加中医培训班,在社区内广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满足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成立以区卫生局有关领导为组长的专家指导组,做好对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奖惩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大兴区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曲凤宏副组长:刘成 员:杨福祥 华刘国华任慧勇沈武一李玉清马燕珠曹 燕靳书顺吕广才赵光萍阮培军杜桂玲张春雷宁希全王绍纯石 磊
副区长 区卫生局局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区发改委副主任 区建委副主任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人事局副局长 区编办副主任 区药监分局副局长 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黄村镇副镇长 北臧村镇副镇长 庞各庄镇副镇长 榆垡镇副镇长
石铭远 魏善庄镇副镇长 李士济 礼贤镇副镇长 刘金凤 安定镇副镇长 李建国 青云店镇副镇长 刘桂兰 采育镇副镇长 朱 红 长子营镇副镇长 顾玉宁 亦庄镇副镇长 王长路 瀛海镇副镇长 谢景然 旧宫镇党委委员 潘郁峰 西红门镇镇长助理 李月菊 清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建标 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寇 玲 兴丰街道办事处宣传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主 任:杨福祥 (兼)
副主任:李爱芳 区中医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张保敬 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高艳青 区卫生局中医管理科科长
成 员:辖区内各一、二级医院(卫生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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