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管理公约
为了维护班级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优秀班集体氛围。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公约。
一、考勤规定
1.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为“次”,两次则为旷课一节,超过15分钟为旷课一节记。--2.5分/次;-5分/节。
2.擅自离校、无故不上课、未经请假、请假未批、逾假未归不上课者,每天按旷课10节计算。
3.早操、晚自习、政治学习(班会),集体活动(会议、活动)缺一次按旷课两节记。
4.请假手续。本人需按规定填写书面请假条,辅导员和家长联系办好手续离校。电话请假一律无效,一天内辅导员审批,三天内团支部书记签字,七天内副书记签字七天以上学院审批,星期四之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紧急情况除外),女生还需要女生辅导员签字,每周周末实行计划请假,必须在本周四晚上21:30分前完成所有的签字手续。超过时间不予批准。
5.周末请假规定:黄冈市各县市、黄石、新洲籍每学期周末请假回家两次,超过按缺勤处理;黄州、团风、巴河、鄂州每学期周末请假回家四次,超过按缺勤处理;其他地区学生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回家,特殊情况和家长联系。
—13级建工专业班委会、团支部—
6.学生旷课一至两节写深刻思想汇报,旷课四节次填写《学生转化表》并记入档案,旷操当天早上必须到操场跑步,并记旷课两节。旷课达到一定节数除按本班级管理规定外,同时按《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有关条款给予警告等相关处理。
7.每周如无任何违纪记录的同学给予加分。 +5分/周
以上考勤情况记载纪检委员是第一责任人,详细填写《班级考勤表》,还应在工作笔记上作好详细的登记,当天情况以短信的方式告之辅导员,并在汇总表上登记,每周小汇总一次,每月总汇总一次。
二、纪律规定
1.上课(包括晚自习)必须带书籍、课笔记进教室,认真听讲,不得出现睡觉、听收音机、MP3、玩手机、吃东西、交头接耳、讲话、打睦睡、不按时交作业者、不带书进教室上课者、私自换座位。 -5分/次
2.穿拖鞋、背心、奇装异服进教室者。 -5分/次
3.晚自习保持安静,未经班干同意私自下位或外出者。 -5分/次
3.染发、长发(男生)、戴配饰、纹身(及时改正除外) -5分/次
4.在教室乱涂乱画,乱泼脏水,乱仍脏物者。 -5分/次
5.损坏公物,破坏绿化者。 -5分/次
—13级建工专业班委会、团支部—
6.起哄怪叫,破坏会议、上课、自习等公共秩序者。 -5分/次
7.出口成“脏”,语言不文明者。 -5分/次
8.偷盗<价值30元以下>者。同时按《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有关条款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追究刑事责任。-20分/次
9.教学等公共场所严禁抽烟(校园公共场所、教室、教学楼走廊),严禁酗酒、酒后闹事者。 -20分/次
10.替他人担保,以大欺小、敲诈勒索者。 -20分/次
11.晚寝留宿他人,私藏凶器者。 -20分/次
12.翻墙外出,按校纪校规执行(纪律处分)。 -20分/次
13.阻碍或不配合学生会干部、班干,以及不尊敬、顶撞老师及工作人员展开工作者。 -20分/次
14.带异性进入宿舍者,严重处理,按校纪校规处理(纪律处分) -50分/次
15.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同时按《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有关条款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追究刑事责任。 -50分/次
—13级建工专业班委会、团支部—
16.赌博、玩赌博机、私自钓鱼、游泳者。一经查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同时按《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有关条款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追究刑事责任。 -50分/次
17.勾结校外人员闹事者。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50分/次 并开除。
18.严重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外。同时按《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有关条款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追究刑事责任。 -20分/次
19.每周无任何违纪记录给予加分。 +5分/周
20. 周四团日活动主动发言者。5分/次,上课期间配合教师教学者。5分/次。
21.参加班级、院级活动,各项比赛获奖,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给予奖励。(参与加10分/次;得奖加20分/次)
以上纪律情况记载纪检委员是第一责任人,详细填写《班级纪律情况表》,还应在工作笔记上作好详细的登记,当天情况以短信的方式告之辅导员,并在汇总表上登记,每周小汇总一次,每月总汇总一次。
三、宿舍管理规定
1.每周四寝室卫生大扫除,全院评比,劳动生活委员是第一责任人,未到或未完成或完成不佳者,-5分/次。被院校通报的寝室,所有成员都不得享有评优推优的优先资格。
被表彰的寝室,所有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评优推优的优先资格。10分/次
—13级建工专业班委会、团支部—
2.每晚必须在学生会查寝前回寝室,配合学生会晚寝检查,不在寝室、串寝视同晚归。晚归一次写出深刻思想汇报,同时通报批评,晚归两次填写《学生转化表》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入档案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之学生违纪行为;未归一次写出深刻思想汇报,同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并于当晚找到人。 晚归-5分/次 未归 -15分/次,翻墙出去通宵-25分/次。
3.在寝室用“热得快”、“电炉”、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者、私自在走廊应急灯搭接电线者。 -20分/次
4.未经他人允许乱动他人物品者。 -5分/次
5.同寝室成员关系和睦,有家的感觉。 +10/次
6.如发现寝室未锁门,被盗-20分/次,没被盗-10分/次。
7.每寝室要按周安排值日表,没有完成清洁任务的。 -5分/次
8.周四全校卫生大检查,被学校表彰的寝室+10分/人次,被学院表彰的寝室+5分/次。
9.副班长(纪委)、参与查寝,并作好记载,并于当天以短信的方式告之辅导员,有晚归或未归者记录的寝室,不得参与“文明寝室”评选。
以上宿舍管理情况记载纪检委员是第一责任人,劳动生活委员是第二责任人,详细填写《班级宿舍管理情况表》,还应在工作笔记上作好详细的登记,当天情况以短信的方式告之辅导员,并在汇总表上登记,每周小汇总一次,每月总汇总一次。
—13级建工专业班委会、团支部—
四、考核统计
每位同学的基础分是100分,增减考勤、纪律、宿舍管理三大项分数就是每位同学每月最后的操行量化分,每月的平均分是本学期最终操行分,列入每学期总分进行综合排名。同时此操行分还是评优评先、入党推优、奖助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按相应比例附分。
以上《班级管理公约》解释权归建筑学院建工专业班委会、团支部。
建工班班委会、团支部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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