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保障员工的自由权益和人格不受侵犯,切实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适用范围
适合于公司所有部门,从员工招聘开始到员工结束劳动合同为止的全过程。
三、定义
强迫劳动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指企业在招聘和使用劳工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劳工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迫使用劳工。
四、基本规定
1. 公司尊重员工自由权利,员工享有择业自由、辞职自由、加班自由及行动自由等。
2. 确保员工工作出于自愿,加班出于自愿.
3. 确保没有童工、犯在工厂内工作,确保生产没有分包给监狱劳工。
4. 不向员工收取押金和手续费,不强迫员工购买用于工作的物品. 5. 按照当地法律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员工全部薪酬,支付薪酬的同时向员工提供工资单及标示工资单上的项目。 6. 杜绝为阻止员工离职而扣押员工工资的行为. 7. 不因员工拒绝加班而对员工进行惩戒。
8. 不以为了偿还欠工厂或者第三者的债务强迫员工工作.
9. 所有员工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10. 不以强迫、恐吓、惩罚、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员工劳动。 11. 审核员工身份证原件,留用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由员工自己保存。
12. 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即可自由辞职,并与公司结算工资、办理交接手续。
13. 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强迫工人续签合同. 14. 员工在上班时间里有使用洗手间和厕所的自由。
五、处理程序
出现强迫劳动行为,有二种处理办法。一是按公司《员工投诉管理办法》投诉处理;二是到濮阳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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