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适应常熟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整合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2002)
3、《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4、《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5、《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
6、《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 7、《江苏、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00]17号)
8、《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的通知》(苏建规 [2002] 35号)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
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 12、《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规[1994]36号) 1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规[1994]533号) 14、《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15、《苏锡常都市圈规划》
16、《苏州市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 17、《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1) 18、《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9、《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常熟岸段水域利用规划报告》(2002)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1、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以促进常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中心,提出合理的发展战略,并在空间上加以落实。
2、满足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协调城乡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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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建中心城区长远发展框架,优化空间布局,重视城镇和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研究城市发展时序,确定各阶段建设重点。
4、建立适应城远发展需求的综合交通体系,合理确定交通发展战略。 5、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形成山、水、城、林融于一体的城市特色景观系统。
6、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4条 规划重点
1、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空间布局。 2、制定长江岸线利用等重点空间管治措施。
3、研究综合交通体系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确定城市合理发展方向和形态,优化布局结构。
4、保护并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结合旅游业发展,塑造城市特色。 第5条 城市规划区
常熟市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136.5平方公里。 第6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1—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展望X年。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7条 经济发展目标
现状 近期 中期 远期 (2000)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258 435 700 1680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 25000 36000 56000 125000 5.9:53.8:40三次产业结构 4::42 3:47:50 2:45:53 .3 外贸依存度(%) 56.8 60 70 8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5531 6700 8500 15000 指标名称
第 社会发展目标
指标名称 城市化水平(%) 每万人拥有小汽车数(辆) 现状 近期 中期 远期 (2000)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47.5 55 60 70 196 400 800 1200 实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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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普及率(部/百人) 移动电话普及率(部/百人)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覆盖率(%)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覆盖率(%)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 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义务教育年制(年) 每万人科技人员数(人) 每千人医生数(人) 18 95 72 25 9 372 2.4 65 25 100 85 30 9 780 3.0 70 35 100 98 40 12 1000 3.5 80 45 100 100 50 12 1500 4.0
第9条 城市建设目标
指标名称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平方米)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升) 人均年生活用电量 (千瓦时) 用气普及率(%) 现状 近期 中期 远期 (2000)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19.9 14.7 2.6 145 370 78 21.5 18 7.0 200 500 96 25 20 10.0 250 750 98 28 25 12.0 280 1200 100
第10条 环境保护目标
现状 近期 中期 远期 (2000)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空气质量指数 0.7 0.6 0.5 0.5 生活污水处理率(%) 60 70 80 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100 工业固废处理处置 100 100 100 100 和综合利用率(%) 指标名称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 城市化目标与战略
第11条 市域总人口 现状(2000年):114万人; 近期(2005年):120万人; 中期(2010年):1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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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2020年):135万人。 第12条 城市化目标
现状(2000年):城镇人口万人,城市化水平47.5%; 近期(2005年):城镇人口66万人,城市化水平55%; 中期(2010年):城镇人口75万人,城市化水平60%; 远期(2020年):城镇人口95万人,城市化水平70%。 第13条 城市化发展战略
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大力发展沿江经济和第三产业,建立适应城市化需求的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节 城镇等级规模与定位
第14条 城镇等级结构
规划期末形成“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的3级城镇等级结构,其中: 中心城市1个:常熟城区;
重点中心镇3个:梅李、海虞、沙家浜;
一般建制镇8个:支塘、练塘、徐市、辛庄、古里、白茆、冶塘、大义。 第15条 城镇人口规模
常熟市城镇规模等级规划一览表(2020年)
城镇 等级 数量 (个) 中心城市 1 重点中心镇 3 一般建制镇 合计 8 12 人口 规模 (万) 60 15 20 95 城镇名称 常熟城区(主城区+港区) 梅李(6.0)、海虞(6.0)、沙家浜(3.0) 支塘(3.0)、练塘(3.0)、徐市(2.5)、辛庄(2.5) 古里(2.5)、白茆(2.5)、冶塘(2.0)、大义(2.0) ——
第16条 城镇职能定位 1、中心城市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的商贸城市和港口工业城市,山水城一体的风景旅游城市。发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建设成为充满活力、适宜人居、富有品位的新兴中心城市。
2、重点中心镇
梅李——市域东北部传统中心镇。积极吸纳城区产业转移,强化工业重镇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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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虞——市域北部新兴中心镇。省级氟化学工业园建设的重要依托,发挥私营经济活力,强化特色产业。
沙家浜——市域南部旅游特色镇。发挥“沙家浜”和“阳澄湖”品牌优势,发展旅游业和水产养殖业,以常昆工业园为基础,加快第二产业发展。
3、一般建制镇
支塘——市域东部商贸重镇,提升副食品批发市场的层次,促进第二产业发展。 练塘——市域西部工业重镇,发挥紧邻区域中心城市无锡的区位优势,塑造常熟市西部门户形象。
徐市——以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为龙头,发展特色农业,发扬化纤之乡的特色优势,促进第二产业的发展。
辛庄——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的骨干作用,突出以生物工程和轻纺为主的产业特色。 古里——城区东部以轻纺、建材、机械为主要特色的城镇。 白茆——突出羽绒制品的优势地位,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 冶塘——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大义——培育以稀土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依托临近城区的优势,全面提高综合实力。
第三节 城乡空间利用
第17条 城乡空间利用原则
满足常熟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规模拓展需求,适时进行小城镇建设空间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空间调整;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划定范围明确、布局合理的生态敏感区,保障空间的可持续利用。
第1 城镇空间组织
以城区为核心,依托水、陆交通线路,形成“中心放射形”市域城镇空间组织。 第19条 城镇建设用地
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9400公顷;重点中心镇镇区建设用地按120平方米/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1800公顷;一般建制镇镇区建设用地按110平方米/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2200公顷。
第20条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规模调整为4570公顷。 第21条 农业用地
耕地总量稳定在6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51300公顷。 第22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按100平方米/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40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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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条 生态敏感空间
常熟重点生态敏感空间包括虞山尚湖风景区、昆承湖环湖地区、长江望虞河口至常浒河口段,生态敏感空间范围内严格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同时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重点空间开发建设管治
第24条 沿江地区 1、范围
沿江公路与长江之间用地,面积约70平方公里。 2、管治要点
岸线利用——常熟市沿江自然岸线全长约35公里,规划港口建设岸线8000米,工业生产岸线6500米,生活岸线1000米,水源保护岸线1500米,过江通道预留岸线1000米,其他为生态保护岸线,长约17000米。
水源保护——宁塘口下游1500米范围为全市区域水厂水源保护地,严格按水源保护要求加以控制。
过江通道——常熟电厂与华润集团之间约1000米范围为过江通道控制岸线,满足苏通大桥和通沪铁路建设要求。
港城关系——妥善处理港口布局与城市建设关系,为港口建设留有充足的陆域用地,完善港口集疏运系统,切实保护城市生活岸线。
长江口整治——配合国家长江口整治工程的实施,白茆小沙固沙成岛后,将主要道路与白茆小沙衔接。
第25条 虞山尚湖风景区 1、范围
由环城西路、虞山北路、书院街、元和路围成的环形区域,面积约35平方公里。 2、管治要点
山、湖、城关系——保证沿湖和环山地区作为公共活动空间,控制视线通廊,使“山”、“水”、“城”真正融为一体。
居民点——疏解区内居民,减少农村居民点数量并降低建筑密度。 功能整合——搬迁区内工厂,禁止湖内的围网养殖行为。
建设控制——沿风景区外围环路两侧控制50米宽景观绿带,禁止区内的房地产开发行为。
第26条 环昆承湖地区 1、范围
由环城南路、205省道复线、锡太公路、205省道围合成的区域,面积约3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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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治要点
保护水体质量——湖内养殖规模,防止湖水富营养化,禁止沿湖城镇和工业园区直接向湖内以及通湖河道排放污水。
控制公共空间——沿湖控制50~100米公共开放空间,建设环湖景观路和滨湖绿带。 使用功能——环湖地区只允许设置如下功能:教育用地、高档住宅用地、旅游度假用地、保留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其余用地统一作为生态保护用地加以控制。
开辟水上游线——开辟沙家浜至尚湖的水上游览线,串联市域主要旅游资源。
第五节 区域协调发展
第27条 与苏州市区协调发展
协调轨道交通S2线的空间走向、苏虞张一级公路的对接;500kv输电线路平行于现状500kv线路通过市域;常熟港区作为苏州港的组成部分之一,协调与其它港区的关系;联合开发旅游业;配合实施望虞河调水工程。
第2 与无锡市区协调发展
协调锡太公路的空间对接,联合开发旅游业,配合实施望虞河调水工程。 第29条 与南通协调发展 协调通沪铁路过江通道的控制。 第30条 与太仓协调发展
协调轨道交通S3线的空间走向,控制沿江高速公路、沿江公路、沿江铁路、锡太公路的对接;协调常熟港区和太仓港区的关系。
第31条 与昆山协调发展
发挥“阳澄湖”品牌优势,联合发展养殖业。 第32条 与张家港协调发展
协调轨道交通S2线的空间走向,控制沿江高速公路、沿江公路、沿江铁路、苏虞张一级公路的对接;协调常熟港区和张家港港区的关系;500kv输电线路平行于现状500kv线路通过市域。
第六节 社会设施
第33条 教育设施
全面普及幼儿学前三年教育;城区和镇区按2~2.5万人/所的标准设置小学,每所小学规模达到24班以上,合理调整村级小学;高标准实施初中段义务教育,保持初中100%的入学率,按3—4万人/所设置初中,每所初中规模达到18班以上,原则上布置于城区和各镇区,现状少于12班的初中予以撤并;普及高中段教育,城区按6~8万人/所设置高中,各重点中心镇设一所高中,每所高中规模不少于30班;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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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推进全民终身教育;采取合作办校等方式,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第34条 医疗卫生设施
全市医疗机构按市级、镇级、村级进行配置。城区设置市级医院7所,市级医疗保障机构7家;各镇设置一所卫生院,达到三级卫生院标准;各村设置医疗服务站。
第35条 文化设施
城区建设服务于全市域的大型文化设施,镇区建设服务于全镇域的文化设施,以大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为主。
第36条 体育设施
城区体育用地形成市级和居住区级二级布局,设置市级体育设施4处,居住区级体育设施7处;重点中心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进行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主要包括田径场、灯光球场(带看台)、游泳池、训练房等内容;一般镇配置规模达3000平方米左右的体育活动中心一处;集中的农村居民点设置小型体育场地,配置篮球场和文体活动室,满足居民日常锻炼需要。
第七节 市域基础设施
第37条 综合运输体系 1、公路
建成沿江高速公路、苏嘉杭高速公路,形成“一横一纵”的高速公路布局;建成沿江一级公路、锡太公路、苏虞张一级公路,完善204国道、205省道、锡虞公路、外环路,构筑“一环三横两纵一联”的一级公路网络。
2、内河航道
建设东、南环城航道,沟通望虞河、申张线、苏虞线、白茆塘和常浒河,提高通航能力。
3、长江岸线
芦福沙~望虞河口为氟化学工业园生产岸线;望虞河口~常浒河口为生态保护岸线;宁塘口~常浒河口为水源保护地和生活岸线;常浒河口~徐六泾口为常熟港建设岸线;徐六泾口~金泾塘口为散货专用港区岸线,另预留过江通道工程岸线;金泾塘口~白茆塘口为远景预留岸线。
4、铁路
沿江铁路平行于沿江公路经过,线路用地控制宽度为200米;在梅李和海虞之间设主城区站,为客货混合站;在新港南侧设港区站,为货运站。
在苏通大桥西侧预留通沪铁路过江隧道,在徐市与沿江铁路接轨。 5、客运轨道交通
苏州轨道交通S2线沿205省道入境,沿锡太公路、205省道复线,经辛庄镇、沙家浜镇至主城区,出城后沿204国道至张家港市;S3线沿204国道至太仓市,并进一步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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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至上海嘉定。
第3 供电系统 1、用电负荷
全市最高负荷达到2100MW左右,220KV等级容载比取1.7,总主变容量需3570MVA。 2、电源
在市域西部建设500KV常熟变,电源引自500KV张家港变和500KV斗山变。 3、220KV电网
新建220KV练塘变,主变容量2×180MVA,市域西南部电源; 新建220KV虞东变,主变容量3×180MVA,主城区电源; 新建220KV金桥变、周泾变,主变容量均为2×180MVA,港区电源; 扩建220KV董浜变,增主变容量1×180MVA,市域东片电源; 新建220KV熟南变,增主变容量3×180MVA,主城区电源; 新建220KV聚沙变,主变容量2×180MVA,梅李及周边地区电源; 新建220KV承湖变,主变容量2×180MVA,市域东南片电源; 保留220KV谢桥变,主变容量为2×120MVA,主城区电源。 4、高压线路走廊
500KV高压线路走廊不小于60米,220KV高压线路走廊不小于30米,110KV高压线路走廊不小于15米。
第39条 供水系统 1、用水量
总用水量为122万M3/日。 2、区域水厂
以第三水厂为区域供水厂,规模为120万M3/日,占地30公顷,水源取长江水。 第40条 供气系统 1、用气量
生活用天然气需求量为81万立方米/年,工业用天然气需求量约为23000~25000万立方米/年。
2、天然气门站
在莫城境内建设二级天然气门站。 3、天然气管网
主城区外环路上布置DN400的天然气环网,向东北沿通港路敷设DN400中压管至梅李、港区,向西北敷设DN300中压管至大义,向西敷设DN300中压管至冶塘,向西南敷设DN300中压管至练塘,向东南敷设DN300中压管至沙家浜,向东敷设DN300中压管至古里、白茆、支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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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41条 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的商贸城市和港口工业城市,山水城一体的风景旅游城市。
第42条 人口规模
现状(2000年):34.8万人,其中主城区29.5万人,港区5.3万人; 近期(2005年):42.0万人,其中主城区35.0万人,港区7.0万人; 中期(2010年):48.0万人,其中主城区40.0万人,港区8.0万人; 远期(2020年):60.0万人,其中主城区50.0万人,港区10.0万人。 第43条 用地规模 现状(2000年):41.5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32.0平方公里,港区9.5平方公里; 近期(2005年):58.5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40.5平方公里,港区18.0平方公里; 中期(2010年):70.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47.0平方公里,港区23.0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94.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59.8平方公里,港区34.2平方公里。
第五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44条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北至长江,西至望虞河,西南、南、东南侧分别以外环航道南段、昆承湖、苏家滃、外环航道东段、常浒河、沿江铁路、苏嘉杭高速公路、通港路、白茆塘为边界,总面积约315Km2。
第45条 空间形态
将港区作为城区的组成部分之一,形成港城一体的“双城式”空间形态。 第46条 发展方向
主城区以通港路和海虞北路为发展轴主要向东北和北发展;港区生活性用地在原浒浦和碧溪基础上相向发展,临江工业主要向东发展。
第47条 土地使用性规定
在已勘明的主城区用地内,老城以北的用地基本为适宜建设用地;老城以南至昆承湖周边地区属于轻度淤泥质土地区,不宜安排大型公建项目;尚湖与虞山中间地段位于虞山山体陡石易震滚区域,禁止建设。
第4 布局结构
主城区以内、外环城绿带和6条放射状的滨河绿化带为框架,形成“两个中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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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片区,山水城融为一体”的布局结构;港区以汽渡路、过江通道为分隔,形成带状组团式布局结构。
第49条 功能分区 1、主城区
①古城区:护城河以内用地。以商业、旅游、文化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城市中心之一,以传统民居为特色的居住区。
②城北片区:古城以北,常浒河西北部用地。包括城市新中心、集中居住用地和西北工业区,是主城区跳出古城的主要增长区域。
③东北片区:外环路东北,常浒河与运河路之间用地。以高新技术产业和中高密度住宅为主的综合区。
④城东片区:古城以东,常浒河、青墩塘、外环路之间用地。以文化、体育功能为主,预留行政中心用地,兼有一定居住功能。
⑤东南片区:古城东南,青墩塘、横泾塘之间用地。外环路以内是以中、低密度住宅为主的居住区;外环路以外是以一类工业为主的工业区。
⑥西南片区:古城西南,横泾塘以西用地。外环路以内主要为招商城用地,以大型批发市场为主,兼有一定居住功能;外环路以外集中布置大专院校用地。
⑦虞山尚湖风景区:外环路、虞山北路、书院街、元和路围合的区域,以保护自然山水为主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港区
①西组团:汽渡路以西用地,形成以居住和公共设施为主的综合性功能区。 ②中组团:汽渡路与过江通道之间用地,形成以深水公用港区和以能源、新型建材、橡胶制品为主的生产性功能区。
③东组团:过江通道以东用地,形成以造纸、精细化工、纺织、机械为主的生产性功能区。
第六章 城市建设用地
第一节 居住用地
第50条 发展目标
实现“居者有其屋,户均一套房”的目标,规划居住用地243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0%,人均建设用地40.7平方米,其中主城区2070.6公顷,港区369.1公顷。
第51条 居住用地标准与比例
低层住宅区人口毛密度80人/公顷,占地≤35%;多层住宅区人口毛密度300人/公顷,占地≥55%;小高层住宅区人口毛密度500人/公顷,占地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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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条 居住用地布局 1、主城区
以环城路、海虞北路、外环路、福山塘、常浒河、青墩塘、白茆塘、横泾塘为界,将主城区居住用地划分为10个片区:
主城区居住用地开发控制一览表
开发强度控制 居住 可容纳 平均 序号 名称 用地面积 低密度 中密度 中高密度 居住人口 人口密度 (ha) (%) (%) (%) (万人) (人/ha)1 古城区 92 100 0 0 3.0 326 2 西北居住区 361 30 70 0 8.0 220 3 中心居住区 243 10 65 25 8.0 330 4 城北居住区 303 30 60 10 7.5 250 5 东北居住区 271 0 90 10 8.5 310 6 文化片区居住区 45 0 0 100 1.0 220 7 琴湖居住区 204 45 55 0 4.0 200 8 东南居住区 235 40 60 0 5.0 210 9 城南居住区 113 70 30 0 1.5 130 10 西南居住区 204 60 40 0 3.5 170 合计 2071 34 58 8 50 240 注:1、低密度指以低层为主,中密度指以多层为主,中高密度指以小高层为主;
2、古城区虽为低层住宅,为保持古城风貌,建筑密度较高,因此人口密度较大; 3、文化片区内虽均为小高层住宅,但为了保持楔形绿地的通透性,建筑密度较低,因此 人口密度较低。
2、港区
以常浒河为界,将港区居住用地划分为2个片区:
港区居住用地开发控制一览表
开发强度控制 居住 可容纳 平均 序号 名称 用地面积 低密度 中密度 中高密度 居住人口 人口密度 (ha) (%) (%) (%) (万人) (人/ha)1 浒浦居住区 160 30 70 0 4.3 268 2 碧溪居住区 209 25 75 0 5.7 272 合计 369 27 73 0 10 270 注:1、低密度指以低层为主,中密度指以多层为主,中高密度指以小高层为主。
第53条 中小学配置
按6~8万人设置一所高级中学,每所高中36~48班,占地面积不少于4公顷;按3~4万人设置一所初级中学,每所初中30~36班,占地面积不少于3公顷;按2万人设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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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小学,每所小学不少于36班,占地面积不小于2.5公顷。
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
第条 用地指标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99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6%,人均建设用地16.6平方米,其中主城区835.4公顷,港区162.1公顷。
第55条 城市中心
主城区采取双中心模式,古城中心以传统生活性服务业为主,新中心南起昭文路、北至长江路、西起漕河泾、东至文化路,总用地规模约1平方公里,以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为主。
港区建设城市副中心,位于常浒河东侧,融行政、商贸、文化等功能于一体,占地规模约0.5平方公里。
第56条 行政办公用地
主城区保留现状海虞北路沿线行政办公用地,在楔形绿地内昆承路以西、泰山路以东预留行政中心用地;港区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布置于中心路东侧、纬五路北侧。
第57条 商业金融业用地
主城区保留古城内商业设施,逐步改造为以步行为主的传统商业空间,控制规模扩张;保留海虞北路沿线金融设施;新增商业金融业用地集中布置于新城市中心区内。
港区商业金融业用地布置在中心路两侧,呈街坊式布局。
结合城市片区规划7处居住区级中心,其中主城区5处,港区2处。
整合招商城用地,提高层次,扩大规模,增强区域影响力;在环城路与外环航道之间、老204国道两侧建设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占地约1平方公里;按500米半径设置农贸市场。
第5 文化娱乐用地
主城区文化娱乐设施集中布置于古城区和文化片区内,古城区文化设施应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重点建设传统特色文化一条街(北门大街至书院街)和一条河(琴川河),串联文物古迹和博物馆、图书新馆、影剧院等大型文化设施;文化片区内建设会展中心、科技馆、文化艺术中心等大型文化设施。保留现状文化设施,改造为美术馆、社会文化中心等功能,满足居民文化生活需要。 港区文化娱乐设施布置在纬四路南侧、滨河路东侧,包括影剧院、文化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科技馆等综合功能。 结合城市各居住区中心建设居住区级文化设施,共7处,每处占地面积不少于2.5公顷。
第59条 体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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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用地形成市级和居住区级二级布局。
市级体育设施包括常熟市体育中心、海虞北路体育中心、招商城体育中心和港区体育中心共4处。新建常熟市体育中心,位于文化片区内,占地约公顷,包括体育场(3万座)一座、体育馆(8000座)一座、国际标准游泳池(1500座)一座及辅助练习场地;完善现状海虞北路体育中心,占地6公顷;新建招商城体育中心,占地4.5公顷;新建港区体育中心,位于常浒河东侧,占地15公顷,包括标准运动场、体育馆(2000~4000座)、游泳馆、训练中心等。
布置居住区级体育设施共7处,每处占地面积不少于3公顷。 第60条 医疗卫生用地
医生人数达到每千人4名,床位数达到每千人9张。
规划市级医院7所,完善市一院、市二院、市五院、市六院、市中医院;在环城路东北角新建一所综合性医院,占地16公顷;在常浒河西侧新建港区中心医院,占地10公顷。
规划市级医疗保障机构7家,包括市妇幼保健所、精神病防治院、传染病防治院、皮肤病防治院、采供血机构、医疗急救中心、口腔病防治机构。
布置社区医疗卫生设施5处,每处占地面积不少于2公顷。 第61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保留常熟高专用地;中专和职业教育用地布置于文化片区内;高等教育用地布置于昆承湖西北角,占地面积120公顷;港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布置于中心医院北侧和港区中心北侧。
第62条 文物古迹用地
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保护各类文物古迹用地(详见第十章)。 第63条 社会福利用地
在主城区城北地区新建社会福利中心,占地约10公顷。
第三节 工业用地
第条 布局原则
主城区以一类工业为主,港区以临江工业为主。 第65条 用地指标
规划工业用地231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6%,人均工业用地38.6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工业用地885.6公顷,港区工业用地1428.2公顷。
第66条 用地布局 1、主城区
东南工业区:集中布置在外环路以南、205省道复线以东、外环航道两侧,以一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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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为主,用地规模约7平方公里;
东北工业区:集中布置外环路以外、通港路以南,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用地规模约0.9平方公里;
西北工业区:集中布置外环路以外、报慈北路以西,以二类工业为主,用地规模约6平方公里。
2、港区
西一片区:汽渡路以东、徐六泾以西用地,规模约0.8平方公里,以新型建材为主; 西二片区:徐六泾与过江通道之间用地,规模约4.5平方公里,疏港路以北为电厂发展用地,疏港路以南以加工工业为主;
东一片区:过江通道与金泾塘之间用地,规模约4平方公里,以造纸和钢铁工业为主;
东二片区:金泾塘与白茆塘之间用地,规模约9平方公里,以精细化工、纺织、机械为主;
其它工业用地:以原浒浦镇、碧溪镇工业为基础,发展为港口大工业配套的加工工业和传统劳动密集型工业。
第67条 现状工业调整
主城区外环路以内工业企业对居住无干扰的可保留,有污染又无发展潜力的置换为其它用地,有发展潜力的逐步外迁至规划工业用地,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第四节 仓储用地
第6 用地指标
规划仓储用地17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人均用地2.9平方米,其中主城区仓储用地36.4公顷,港区仓储用地136.8公顷。
第69条 用地布局 1、主城区
主城区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布置于东南工业区、西北工业区和招商城内。 2、港区
保留现状保税仓库、华润石化公司等仓储用地,新增仓储用地主要结合港口用地布局,物流中心东侧布置为物资转运服务的仓储用地。
第五节 特殊用地
第70条 军事用地
保留现状军事用地。虞山尚湖风景区中心的汽车连应用地扩展,条件成熟时迁出风景区。
第71条 保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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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现状看守所用地。
第七章 综合交通体系
第一节 对外交通
第72条 用地指标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26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人均用地4.4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对外交通用地20.5公顷,港区对外交通用地246.2公顷。
第73条 沿江港口
常浒河口~徐六泾口:布置万吨级通用泊位7个;
徐六泾口~过江通道:在现状电厂码头基础上向西扩建一个3.5万吨级泊位; 过江通道~金泾塘口:在现状华润码头和芬欧汇川码头之间增建万吨级石化码头2个、万吨级多用途杂货码头6个。
第74条 航道
新建主城区外环航道(5级);保持望虞河、申张线、苏虞线现状5级航道标准;整治常浒河、白茆塘,提升为5级航道;在主城区东南工业区布置内河港池1处,面积5公顷;主城区外环航道以内河道调整为生活性河道,与绿地系统建设相协调,体现城市特色。
第75条 高速公路 1、沿江高速公路
在主城区与港区之间经过,在与海虞北路、通港路相交处设置互通立交。 2、苏嘉杭高速公路
从港区中部、主城区东侧经过,在与通港路、支王公路、204国道相交处设置互通立交。
二条高速公路交汇处设置枢纽立交,用地控制为1.5公顷。 第76条 干线公路 1、主城区对外公路
包括205省道、205省道复线、204国道、锡虞线、沪宜公路等,均为一级公路。 2、港区对外公路
主要为沿江公路,一级公路。 第77条 客运汽车站 1、主城区
布置汽车客运站2处,分别位于新建路和招商东路交叉处、黄河路和海虞路交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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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分别为4.8公顷和1.8公顷。
2、港区
布置汽车客运站1处,位于纬四路东端,占地4.2公顷。 第7 物流园区
规划物流园区2处,其中招商城物流中心位于招商城南侧,占地13公顷;港区物流中心位于通达路和疏港路交叉处,占地15公顷。
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
第79条 客运交通
优先鼓励公交发展,有序引导小汽车发展,严格控制摩托车发展,逐步取消燃油助力车。
第80条 客运交通模式
公交占20-25%,小汽车占15-20%,摩托车占5-8%,自行车占25-35%,步行占20%-25%。 第81条 用地指标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516.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1%,人均25.3平方米,城市道路网络密度达到4.2公里/平方公里。
第82条 主干道 1、主城区主干道
主干道采用“方格网”形式,形成“八横五纵”布局。“八横”分别为灌河路、运河路、黄河路、珠江路、枫林路、青墩路、沙家浜路和招西路—招东路;“五纵”分别为虞山北路—北门大街—书院街—元和路、报慈路、新建路、海虞路和昆承路。
2、港区主干道
主干道采用“方格网” 形式,形成“三横七纵”布局。三横分别为疏港路、新港路——纬四路、碧浒路;七纵分别为常浒路、通江路、中心路、兴业路、电厂路、长春路、通达路。
3、港城联系道路
港城之间通过3条主干道联系,分别是通港路、运河路延伸接新港路、昭文路延伸接兴业路。
城市主干道一览表
序号 实用大全
道路名称 起点—终点 长度 宽度 面积 横断面 标准文档
(米)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9352.15 5333.48 17876.4通港路 碧浒路-规划区边界 3 灌河路 望虞河边-昆承路 53.91 海虞路 灌河路-外环南路 9249.74 珠江路 虞山路-昆承路 3512.16 枫林路 虞山路-外环东路 4879.76 新港路 宝安路-滨河路 1965.24 纬四路 滨河路-通港路 1099.71 纵一路 疏港路-问张路 1697.79 外环东路-204改线昭文路 段 2794.06 报慈北路 灌河路-珠江路 3988.63 报慈南路 珠江路-环城北路 824.21 长江路 虞山路-外环东路 5123.77 汽渡路 滨河路-通港路 1658.59 电场路接线 疏港路-问张路 2650.18 长春路 规划区边界-通港路 3862.38 通达路 规划区边界-通港路 4657.03 运河路 望虞河边-昆承路 6511.96 外环北路 虞山路-黄河路 6670.9 虞山路 外环北路-环城北路 4256.26 外环东路 外环北路-外环南路 7983.53 北门大街 环城北路-泰安街 835.63 书院街 泰安街-环城南路 922 元和路 环城南路-外环南路 4609.48 沙家浜路 书院街-外环东路 4801.47 新建路 沙家浜路-外环南路 2916.5 招西路 元和路-新建路 1000.97 招东路 新建路-海虞路 1127.32 昆承南路 新建路-环西路 4162.9 常浒路 新宝路-四平路 2321.41 碧浒路 常浒路-兴业路 3916.11 中心路 汽渡路-碧浒路 3490. 疏港路 汽渡路-福照路 11188.6 通江路 新宝路-四平路 2760.91 昆承路 黄河路 灌河路-外环南路 虞山路-外环东路 (米) 7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40 40 40 40 40 40 40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公型式 顷) 65.47 A 32.00 B 107.26 B 32.72 C 55.50 C 21.07 C 29.28 C 11.79 C 6.60 C 10.19 C 16.76 15.95 3.30 20.50 6.63 10.60 15.45 18.63 23.44 24.02 15.32 28.74 3.01 3.32 16.59 17.29 10.50 3.60 4.06 14.99 8.36 14.10 12.57 40.28 9.94 C D D D D D D D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主干道横断面形式一览表
序号 代码 1 2 3 4 A B C D 等级 主干道 主干道 主干道 主干道 宽度 人行道 70 60 50 40 2*10.8 2*10.8 2*5.8 2*4.5 非机动车 车行道 2*5 2*5 2*5 2*3.5 两侧 分隔带 2*6.5 2*1.5 2*1.5 2*4.5 机动车 车行道 分隔带 2*11.7 2 2*11.7 2 2*11.7 2 15 0 实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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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 主干道 36 2*2.5 2*3.5 2*4.5 15 0 第83条 古城交通疏解
构筑古城外围双环路系统,“一环”为枫林路、海虞路和沙家浜路,为主干道环路,将城市南北向穿越交通引向古城外围;“二环”为现状环城路,为次干道环路,服务于古城外围地带的穿越古城的交通需求。
第84条 社会停车场
规划社会停车场总用地60公顷,人均1平方米。
主要社会停车场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面 积 1.0公元和路停车场 元和路和沙家浜路交叉处 顷 1.5公商海路停车场 桑园路和商海路交叉处 顷 1.0公白雪路停车场 白雪路和招东路交叉处 顷 1.0公新中心区西停车场 主城区 珠江路和琴湖路交叉处 顷 1.0公新中心区南停车场 昆承东路和枫林路交叉处 顷 0.8公新中心区北停车场 长江路和昆承东路交叉处东侧 顷 1.2公车站东停车场 黄河路和海虞路交叉处东侧 顷 1.0公新马路停车场 新马路和通泰路交叉处东侧 顷 1.0公纬五路停车场 港区 纬五路和中心路交叉处北侧 顷 3.0公港区东停车场 疏港路东端,轨道站西侧 顷 名 称 位 置
第85条 常规公共交通
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密度达到2.5~2.8公里/平方公里,公共汽车拥有量达到12辆/万人。
主城区布置公共交通场站2处,分别位于招商城地区和北部新区,每处占地6.0公顷;港区布置公共交通场站1处,位于纬六路和中心路交叉处,占地6.0公顷。
第86条 轨道交通 1、线路走向 S2线由南侧入主城区后,经昆承路、黄河路、海虞北路出城沿204国道改线段至张家港市,从昆承路与黄河路交汇处接支线,沿通港路、中心路、疏港路至港区轨道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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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S3线由昆承路与富春江路交汇处起始,沿富春江路、204国道至太仓市。 2、站点设置
在黄河路和昆承路、富春江路和昆承路交叉处设置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占地1公顷。 中间站按1000~1500米间距设置,每处占地0.2~0.3公顷。 3、轨道停车场
在港区东侧、疏港路尽端布置轨道交通停车场,占地8公顷。
第八章 绿地系统
第87条 绿地指标
城市绿地面积1388.9公顷(主城区936.1公顷,港区45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8%,人均用地23.1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797.8公顷(城区675.5公顷,港区12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5%,人均公共绿地13.5平方米。
第8 城市公园 1、主城区
规划布置公园8个:
常熟市主城区规划公园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名称 虞山公园 方塔公园 琴湖公园 昆承公园 文化公园 黄河公园 通港公园 城北公园 面积 位 置 (公顷) 现状虞山公园和烈士陵园合并 8.5 在现状用地扩大和整理修缮 3.7 在原琴湖公园原址向湖东,南岸扩建 95.4 昆承湖以北,昆承路以西,招商城以东 19.1 文化片区西侧的三角地带 50.2 规划昆承路以东,城北汽车总站以西,黄河路以南 17.6 城区外环路与通港路交叉口以西 10.9 城北居民区商业中心西南角 12.2 性质 综合性公园 纪念性公园 观赏休闲公园 综合性公园 综合性公园 观赏休闲公园 综合性公园 观赏休闲公园 注:以上公园面积中包括水面面积。
2、港区
规划布置公园4个:
常熟市港区规划公园一览表
序号 名称 1 2 位 置 面积 (公顷) 3.8 32.8 性质 观赏休闲公园 综合性公园 河西公园 常浒河以西 河东公园 常浒河以东 实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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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滨江公园 常浒河口上游至宁塘口 62.2 大桥公园 位于苏通大桥进入常熟段 70.0 综合性公园 综合性公园 注:以上公园面积中包括水面面积。
第条 街头绿地
1、沿福山塘、常浒河、青墩塘、白茆塘、横泾塘、元和塘布置滨河绿带,宽度为20-120米。
2、沿环城路布置绿化带,宽度大于10米;沿外环路布置绿化带,宽度大于30米;沿主干道利用小块空地建设点状街头绿地,每块面积不小于0.4公顷。
3、在城市新中心、文化片区中心地带、招商城桑林路以南、港区商业中心布置绿化广场,每处占地面积大于3公顷。
第90条 防护绿地
沿江铁路两侧各控制100米宽绿化带;沿江高速公路和苏嘉杭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100米宽的绿化带,同时控制立交用地;沿205省道、205省道复线、沿江公路、323省道、204国道、通港公路两侧各控制50米宽绿化带;沿城区六条主要河道以外的其他河流两侧各控制不少于10米的防护林带;二类工业与成片居住用地之间控制30米以上绿化隔离带。各类基础设施按其防护要求设置隔离绿地。主城区主要沿外环路、昆承路、福山塘、黄河路、长江路、青墩塘、白茆塘控制高压走廊,港区沿通港路、徐六泾控制高压走廊。
第91条 生产绿地
主城区西北角、港区汽渡路西侧、通港路立交西侧各布置一处生产绿地,规模分别为70公顷、30公顷、90公顷。
第92条 生态绿地
利用主城区东北角两条发展轴之间用地,建设近郊湿地公园,占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保护白茆塘入江口上游江边湿地,占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
第九章 空间景观
第93条 城市开放空间系统 1、主城区
突出“一山”、“二环”、“三湖”、“六带”的城市开放空间系统。“一山”即虞山;二环”指环绕古城区的内环景观带和沿外环路的外环景观带;“三湖”指尚湖、昆承湖、琴湖及其环湖地区;“六带”分别是沿福山塘、常浒河、青墩塘、白茆塘、横泾塘、元和塘的滨河绿带。
2、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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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强调各功能区之间的绿化隔离空间,主要包括汽渡路与纬六路之间的绿化隔离带和苏通大桥及通沪铁路两侧的防护绿带。
第94条 城市景观风貌分区 1、主城区
古城风貌保护区:护城河以内用地,完整保存古色古香的传统风貌。 古城风貌协调区:古城周边用地,保持与古城风貌的高度协调。
新型生活风貌区:古城外围生活用地,与古城风貌呼应,反映常熟地方特色。 现代中心风貌区:城市新中心,展现现代化形象。
现代生产风貌区:环路外围工业区,塑造花园式产业园区风貌。 旅游休闲风貌区:依山傍湖区域,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风貌。 2、港区
港口工业风貌区:沿江工业区,展现现代化港口工业风貌。 滨江生活风貌区:港区生活区,体现滨江城市特色。 第95条 景观轴线 1、横向景观轴
主城区以西侧的虞山和东侧的楔形绿地为起始点,通过“引线街——东门大街——泰安街”沿线绿化景观带的串联,形成东西向的以绿化为主体兼有古城传统街巷风貌的景观轴线。
2、纵向景观轴
主城区以昆承湖为起点,沿新莲路——白雪路——红旗桥路——县南街,经招商城至古城中心区,构筑以人文景观为主题的景观轴线。
第96条 景观道路
1、方塔街:以人行为主导的景观道路。
2、海虞路:既考虑车行又考虑人行的景观道路。 3、昆承路:以车行为主导的景观道路。 4、疏港路:以车行为主导的景观道路。 第97条 景观视廊
主城区重点控制以方塔、辛峰亭、中心地标为焦点的视线通廊,强化城市的识别性。 第9 建筑高度分区
严格控制区:古城区范围,建筑层数控制在2~3层。 低层通透区:滨湖、环山地带,建筑层数控制在4层以下。
高层引导区:新城市中心区、港口副中心区、海虞路主要节点、昆承路主要节点布置高层建筑,形成“两点两线”高层建筑集中区。
一般高度区:其它区域,生活性建筑一般在6层以下,生产性建筑一般在4层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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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条 城市标志
主城区内古城区以方塔为标志,虞山风景区以辛峰亭为标志,城市新中心以商业建筑群为标志,文化片区新建中心标志,招商城以大型交易广场为标志;港区以苏通大桥为标志。
第十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100条 城市历史文化价值
1、山、水、城融为一体的独特格局和空间形态,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典范,素有“七溪流水皆通海,十里青山半入城”之美誉。
2、古城以虞山和方塔为制高点,构成起伏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基本保持着明清时代和谐统一的整体风貌。
3、古城内保持着众多尺度宜人的传统巷弄,形成收放有致的街道空间,充满浓厚的生活气息。
4、拥有包括古墓葬、古遗址、传统民居、古典园林、名人故居、古桥、古河道、石刻以及旧址等类型丰富的文物古迹。
5、历史上经济文化发达,艺术流派纷呈,传统工艺精美,加上丰富的时岁节日和独具特色的地方名产,形成内涵深厚的文化传统。
第101条 保护原则 1、综合性原则
从宏观控制到具体整治,从物质文化遗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层次、分类别提出保护措施。
2、协调性原则
以保护为主,适应现代城市功能和生活需求,处理好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3、延续性原则
保持古城原有的空间形态和街坊格局,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原貌,延续城市发展脉络。
4、重点性原则
在保护古城整体风貌的基础上,加大对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古迹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力度。
5、参与性原则
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旅游业和丰富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相结合。 第102条 保护重点
1、保护山、水、城一体的空间格局; 2、保护古城区整体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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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护琴川河传统民居保护区、西泾岸传统民居保护区、南泾堂传统民居保护区等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
4、重点保护和整治翁氏故居、言子专祠、方塔、言子墓、仲雍墓、燕园、曾园、赵园、言子故居及墨井、脉望馆、唐氏宅园和荷香馆张宅等12处文物保护单位;
5、保护以虞山琴派、虞山画派、虞山印派、虞山诗派为代表的传统艺术,以红木雕刻和工艺花边为代表的传统工艺。
第103条 宏观保护措施 1、明确发展方向
主城区主要向北和东北发展,减少新区建设对古城区的交通压力和环境压力。 2、调整功能布局
启动城市新中心和文化体育中心建设,疏解古城中心功能。 3、整治外围水系
沿主要放射状水道两侧控制20米以上的绿化带,突出城市放射状水网结构特色。 4、疏解穿越交通
贯通南北向的海虞路和昆承路,利用沙家浜路西延段、枫林路、海虞南路构成古城外围主干道环路,疏解古城交通压力。
第104条 古城区保护 1、保护整体格局
保护“十里青山半入城”的空间形态,突出虞山、方塔两个制高点,构成古城区平缓的天际轮廓线。
2、明确功能定位
以商业、旅游、文化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城市中心之一,以传统民居为特色的居住区。 3、调整用地性质
搬迁工厂,适当外迁行政办公、医疗卫生、教育等功能用地,增加旅游服务设施。 4、降低人口密度
人口规模控制在2.8万人左右,人口毛密度降到120人/公顷以内。 5、控制建筑体量
居住建筑控制在3层以下,沿主要街道(红线宽度24米以上)两侧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16米,其它公共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6、协调建筑风貌
建筑色彩以白色为主,檐口及屋面采用青色或灰色,对古城区原有建筑采取保护、保留、改善、整修、整治5种方式进行控制。
7、增加绿化空间
公共绿地面积增加到29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 8、完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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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古城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供气、环卫等基础设施,满足古城居民现代生活需求。
第105条 视线通廊保护 1、保护以方塔为焦点的视线通廊
自言子墓道眺望方塔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下;自书台公园眺望方塔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自塔弄西弄口仰望方塔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现有建筑高度;自枫泾塘桥眺望方塔的视线通廊内扩大绿地面积;自楔形绿地眺望方塔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自永济桥眺望方塔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2、保护以辛峰亭、虞山为焦点的视线通廊
自赵园眺望虞山、辛峰亭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自据树弄西弄口眺望辛峰亭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以下;自含晖阁西巷口眺望辛峰亭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9米以下;自楔形绿地眺望虞山、辛峰亭的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以虞山为对景的城市主、次干道尽端山体一侧农居应逐步迁出,留出视线通廊。
3、保护方塔与辛峰亭之间的视线通廊 严禁在其通廊范围内插建高于16米的新建筑。 4、其他视线通廊保护
常浒河与青墩塘之间的扇形地带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古城与虞山、尚湖、昆承湖之间地区及城市与虞山交接地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昆承路以西严格控制高层建筑的数量和选址,保持自虞山南麓眺望方塔时背景空间平缓的天际轮廓线,突出方塔的视觉焦点地位。
第106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 1、琴川河传统民居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东至河东街,南至阁老坊,西至焦桐街、言子桥,北至环城北路,包括言子专祠建设控制区、燕园建设控制区和六弦河、七弦河地带,面积约12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环城东路,南至阁老坊,西至县南街、北门大街,北至环城北路,包括方塔园周边地区,面积约57公顷。
环境协调区:古城区,面积约2.3平方公里。 保护、整治与利用要点:保护燕园、言子专祠、蒋炯宅、灵公殿戏楼、亦爱庐、邑学畔池、李氏义庄、琴川河等文物保护单位;保存河东街、通江路、六沿河、七沿河、辛峰巷、言子桥、焦桐街、学前街等传统街巷格局;整治琴川河沿岸两侧民居;将新苑地建筑装饰公司改造为传统民俗博物馆,与燕园联成一体,共同对外开放。
2、西泾岸传统民居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东至书院街,南至翁府前-荷香馆,西至白虎弄,北至中巷、西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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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塘,面积约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书院街,南至环城西路,西至白虎弄,北至西门大街,包括曾园、赵园,面积约18公顷。
环境协调区:古城区,面积约2.3平方公里。
保护、整治与利用要点:保护脉望馆、曾园、赵园、太平军候裕田公馆、笛在明月楼、沈石友宅、荷香馆等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翁府前、东面店弄、西面店弄、角里、荷香馆等传统街巷格局;连通曾园与赵园二个古典园林,之间地带规划为园林式常熟历代著名画家艺术展览馆;临书院街一侧纵深20米宽地带改造为传统民居形式商业建筑,但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
3、南泾堂传统民居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东至粉皮巷,南至琴川河-祝家河,西至书院街,北至山塘泾岸,面积约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县南街,南至南门大街-祝家河,西至书院街,北至县西街,面积约18公顷。
环境协调区:古城区,面积约2.3平方公里。
保护、整治与利用要点:保护彩衣堂、永忍堂张宅、宠洪文宅、赵氏雕花小厅等文物保护单位;保存报本街、南泾堂、午桥弄、六房弯、南市里、小塔前等传统街巷格局。
第107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1、保护重点
重点保护翁氏故居、言子专祠、方塔、言子墓、仲雍墓、燕园、曾园、赵园、言子故居及墨井、脉望馆、唐氏宅园、荷香馆张宅等12处文物保护单位,迁出其中其它功能设施,保持原使用性质,或辟为纪念、文化展览设施,对外开放。
2、易址迁建
恢复因常熟市中学扩建而拆除的缪少村宅和张氏“爱日精庐”,分别迁建至荷香馆与健康弄交界处东北部和虞山大戏院东侧,功能分别转变为常熟民风民俗展览馆和常熟评弹艺术馆。
3、新增项目
将老年大学、健康巷11号住宅、少年之家、庞薰琹故居、屈氏住宅、东门大街民宅等6处古建或时期的建筑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10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1、巷弄
保护通江路、辛峰巷、紫金街、七弦河和六弦河两侧巷弄、西仓前下塘、山塘泾岸、南赵弄、青龙巷、庙弄、东言子巷、言子桥、南市里、南泾塘、午桥弄、青果巷、焦桐巷、周神庙弄、河东街等传统巷弄的名称、尺度以及两侧院墙形成的连续界面,主要为步行和非机动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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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道
恢复琴川河的一~五弦河,再现“一琴七弦”的独特景观;打通琴川河南北部的断头河,使之与护城河连通,并治理水体环境,使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整治内护城河与西城河。
3、古树名木
严格保护现存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移植。工程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合理利用现存的古树名木,将其结合进环境设计中,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的,应同时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的同意。
4、古井
保留现存古井,形成公共开敞空间,维持亲切融洽的生活氛围。 第109条 口述及其它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 1、艺术流派
在脉望馆内设立虞山古琴艺术馆,除陈列展览外,同时作为虞山琴社活动室,传承古琴艺术;在庞熏琹故居内设立虞山书画社,作为其固定活动场所;在西泾岸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选择传统民居作为虞山印社活动场所,并展示成员作品;在南泾塘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选择传统民居作为虞山诗社活动场所。
2、传统工艺
在荷香馆张宅内设立常熟传统工艺馆,陈列红木雕刻和花边艺术,展示传统工艺的传承,同时作为特色旅游纪念品出售。
3、时岁节日和地方习俗
组织开展传统风俗活动,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增加旅游活动项目。 4、地方美食
保持特色,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旅游业发展。 第110条 保护规划实施措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的要求,健全在历史城区内进行项目建设和文物保护单位维修的论证、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
2、建立市统一领导下的各行政部门联合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城市建设和名城保护的重大问题。
3、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及时编制详细规划,作为规划管理依据,同时完善专家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组织,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4、建立名城保护专项基金,保证对文化遗产保护投入的制度化。 5、逐年实施对濒临损毁古建筑的抢救工作和重点地段的环境整治工作。 6、加强对常熟近代建筑的研究和整理工作,保持城市发展的历史连续性。 7、合理利用古城资源,开设艺术流派展示馆、传统工艺专题馆和老年活动中心,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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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化旅游景点,增加民间社团活动场所。
8、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工作,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使名城保护获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第十一章 旅游规划
第111条 旅游资源
以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尚湖、昆承湖、长江、沙家浜芦苇荡为特色的自然旅游资源,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沙家浜近代史、招商城服装市场、白茆山歌为特色的人文景观资源。
第112条 旅游发展战略
以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建设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基点,建立布局合理的旅游体系,带动第三产业全面发展。
第113条 旅游发展目标
将常熟建设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修学、商务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胜地。
第114条 旅游发展原则
坚持旅游开发与城市建设一体化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有机整体性原则。 第115条 旅游总体布局
形成“一个中心、三条廊道、五大分区、七大节点” 旅游总体布局。 第116条 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沿海虞路建设常熟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第117条 景观生态廊道
通港路景观生态廊道:以道路为依托,两侧设50至200米的绿化带,建设风景防护林;
古城——沙家浜景观生态廊道:以昆承湖水上游览线为依托,强调滨湖绿化带建设和环湖开发项目类型控制;
沿长江景观生态廊道:以农田和林地为主,由基本植被框架、一般绿色斑块、绿色景观斑块和绿色景观通道组成。
第11 旅游功能分区 1、沙家浜水乡风情旅游区
以史迹、芦荡风光为特色,重点建设沙家浜史迹展览区、芦苇荡风景游览区、昆承湖滨湖度假区、沙家浜集镇旅游购物区,形成融休闲度假、传统教育、美食购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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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并体现水乡特色的旅游区。
2、虞山——尚湖风景旅游区
以湖光山色、文化生态为特色,突出虞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文化景观的主体地位,保持尚湖生态型田园风光格局,将其建成以生态调节为主要功能、以自然山水为主要特色的集人文和自然生态为一体的旅游胜地和大型城郊公园。
3、古城文化旅游区
以历史人文、古城风貌为特色,保护古城整体风貌、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以北门大街和琴川河串联主要景点,发展文化访古游。
4、招商城商贸旅游区
以商贸购物、地方名产为特色,改善景观形象,提升整体品位,开辟旅游商业步行街,与古城区紧密相联,形成旅游购物体系。
5、沿江风貌旅游带
以大江风貌、港桥景观为特色,配合苏州市沿江旅游走廊规划,结合苏通大桥建设和港区综合开发,开发沿江自然风光带,丰富滨江景观,形成自然观光、文化景观与工业旅游融为一体的特色旅游区。
第119条 旅游节点
沙家浜游客服务中心、虞山游客服务中心、尚湖游客服务中心、古城区游客服务中心、招商城旅游购物中心、常熟港游客服务中心、苏通大桥游客服务中心。
第120条 旅游线路 1、陆上游线
主城区——沙家浜——唐市古镇;主城区——梅李——港区——白茆——古里——主城区。
2、水上游线
尚湖——昆承湖——沙家浜;尚湖——望虞河——长江;古城——白茆塘——长江;长江沿线。
第121条 旅游客源市场
以长江三角洲为核心,以沪、苏、锡为重点客源市场,以南通为潜在客源市场,吸引周边城市居民前来休闲度假,争取向东北、华北、华南、西北和西南拓展,适时开拓国际市场。
第122条 区域协调发展
以上海为龙头,依托苏州、无锡,联合南京、杭州,开展区域合作,融入旅游大市场。
第123条 旅游资源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自然旅游资源,遵守国家有关文物法规,保护人文旅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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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杜绝破坏性建设。
第124条 旅游业要素协调 1、旅游交通
以公路为重点,利用沿江高速公路和苏嘉杭高速公路引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方向游客,利用苏通大桥引入苏北方向游客,形成对外旅游交通运输网,增强区域运输功能,提高常熟的可达性;发挥沿江铁路和苏州市轨道交通网的运输能力,吸引上海、南京、苏州等方向的游客;完善城区与景区、景区与景区、景点与景点之间的交通网络,增加多种类型的旅游交通工具,形成便捷的内部旅游交通体系。
2、旅游住宿
实行总量、结构调整的发展,适量建设四、五星级饭店,重点发展二、三星级旅游饭店,普遍完善经济型旅馆,形成高、中、低档协调配套,适应国际、国内旅游需求的住宿设施。
3、餐饮娱乐购物
弘扬饮食文化精髓,提高文化娱乐设施档次,合理布局旅游商品购物点,改善城市旅游环境,丰富游客旅行生活,增加旅游总收入。
4、旅行社及旅游信息港
提高旅行社接待服务水平,加强旅游信息港建设,扩展现有旅游主页,建立常熟市专业旅游网站,开通旅游网络电子商务,实现食、住、行、游、购、娱的网络化操作。
第十二章 市政公用设施
第一节 给水工程
第125条 用水量标准
1、人均生活综合用水指标:400升/人·日;
2、工业地均用水指标:主城区120 M3/公顷·日,港区250 M3/公顷·日; 3、市政及其它用水量:按总用水量的15%计。 第126条 用水量
1、生活用水量:主城区20万M3/日,港区4万M3/日,合计24万M3/日; 2、工业用水量:主城区10.6万M3/日,港区38.2万M3/日,合计48.8万M3/日; 3、市政及其它用水量:主城区4.6万M3/日,港区6.3万M3/日,合计10.9万M3/日;
4、总用水量:主城区35万M3/日,港区48.5万M3/日,合计83.5万M3/日。 第127条 水源
常熟市给水水源统一取长江水,取水口设在新港浒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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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 水源地防护措施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水域宽100米,陆地宽200米范围内为水源保护区,按照一类水源保护地执行。
第129条 水厂
以第三水厂作为区域供水厂,规模120万M3/日,占地30公顷,供应主城区规模为30万M3/日,供应港区规模为50万M3/日;保留第二水厂7.5万M3/日规模,作为主城区补充水量。
第130条 输水管网
主城区沿通港路、昭文路布置主要输水管,管径分别为DN1400、DN1500;港区沿通港路、疏港路布置主要输水管,管径分别为DN1200、DN1000。
第131条 配水干管
沿城市主要道路布置给水系统主干管,主城区管径为DN1000-DN1200,港区管径为DN800-DN1000。
第132条 加压站
在主城区入口处设置给水加压站,保留第一水厂作为局部加压站。
第二节 排水工程
第133条 排水制度 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134条 污水指标
生活污水由生活用水量的80%计;工业污水由工业用水量的70%计;市政及其它污水由其用水量的30%计。
第135条 污水量
1、生活污水量:主城区16万M3/日,港区3.2万M3/日,合计19.2万M3/日; 2、工业污水量:主城区7.4万M3/日,港区26.7万M3/日,合计34.1万M3/日; 3、市政及其它污水量:主城区1.4万M3/日,港区1.9万M3/日,合计3.3万M3/日; 4、总污水量:主城区24.8万M/日,港区31.8万M/日,合计56.6万M/日。 第136条 污水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中三级标准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收集系统。
第137条 污水管网
污水管网布置分三大系统,分别是:主城区城北污水管网系统、城南污水管网系统、港区污水管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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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 污水泵站
污水管线埋设深度达到5米时或跨越河流等障碍物时设置污水提升泵站。 第139条 污水处理厂
主城区布置2座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规模15万M3/日,占地15公顷,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常浒河;城南污水处理厂规模10万M3/日,占地10公顷,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白茆塘。
港区布置一座污水处理厂,位于疏港路和长春路交叉处东北角,规模32万M3/日,占地25公顷,处理达标后尾水通过排江干管排入长江。
第三节 供电工程
第140条 电厂
常熟电厂位于港区徐六泾入江口下游,装机容量2400MW,占地1.9平方公里。 第141条 用电量指标
居住用地:主城区180kw/ha,港区150kw/ha 公共设施用地:250~350kw/ha
工业用地:主城区300kw/ha,港区250kw/ha 仓储用地:50kw/ha 对外交通用地:200kw/ha 道路广场用地:25kw/ha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00kw/ha 绿地:1kw/ha 特殊用地:200kw/ha 第142条 用电负荷
总用电负荷达到966MW,平均负荷密度为9900 KW/KM2。其中:主城区最高负荷达到610MW,平均负荷密度10000 KW/KM2;港区最高用电负荷达到356 MW,平均负荷密度9700 KW/KM2。
第143条 供电电源
主城区供电电源为220KV虞东变和熟南变,主变容量均为3*180MVA;港区供电电源为220KV周泾变和金桥变,主变容量均为2*180MVA。
第144条 变电所
1、主城区规划布置110kv变电所9座,分别是: 西郊变:3*40MVA 东郊变:3*40MVA 方塔变:3*40M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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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桥变:2*31.5MVA 规划1#变:3*50MVA 规划2#变:3*50MVA 规划3#变:3*50MVA 规划4#变:3*40MVA 规划5#变:3*50MVA 2、港区规划布置110kv变电所5座,分别是: 碧溪变:3*40MVA 碧南变:3*40MVA 东张变:3*40MVA 吴市变:3*40MVA 浒浦变:3*40MVA 第145条 电压等级
采用220kv、110kv、35kv、10kv四个等级。 第146条 供配电网架
1、500KV线路采用架空敷设,高压线路走廊不小于60米。 2、220KV线路采用架空敷设,高压线路走廊不小于30米。
3、110 KV线路古城区内埋地敷设,其它地区采用架空敷设,高压线路走廊不小于15米。
4、35KV线路尽可能采用电缆埋地敷设。
5、10KV及以下线路均采用电力电缆沿道路东侧和南侧埋地敷设。
第四节 电信工程
第147条 发展目标
电话主线普及率为60%,公用电话为2部/百人,人均函件量为20件/人·年。 第14 电话指标
居住用地:主城区150门/ha,港区80门/ha 公共设施用地:30~60门/ha 工业用地:15门/ha 仓储用地:10门/ha 对外交通用地:20门/ha 道路广场用地:5门/ha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0门/ha 绿地:1门/ha 特殊用地:30门/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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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条 电话容量
城区主线电话容量达到40万门,其中主城区为34万门,港区为6万门。 第150条 局所网点
利用现状邮政局作为全市邮政服务中心,开办各项邮政业务;利用现状电信局作为全市电信服务中心,开展各项电信业务;在居民集中的地方结合公建设置邮政和电信服务网点,综合开办邮政、通信及报刊杂志零售等业务。
第151条 电信线路
电信线路均采用通信电缆穿排管沿道路埋地敷设,原则上沿路西和路北敷设。
第五节 广播电视工程
第152条 发展目标
广播电台调频节目达到8套;实现市域有线电视联网,城区住户有线电视入网率达98%,农村住户有线电视入网率达90%以上。
第153条 有线电视终端指标 居住用地:100只/ha 公共设施用地:50~100只/ha 工业用地:5只/ha 仓储用地:10只/ha 对外交通用地:50只/ha 道路广场用地:1只/ha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0只/ha 绿地:1只/ha 特殊用地:50只/ha
第1条 有线电视终端容量
城区有线电视终端达到37.3万只,其中主城区达到29.4万只,港区达到7.9万只。 第155条 广电线路
城区有线电视线缆全部埋地敷设,与电信线路同侧。
第六节 供热工程
第156条 供热方式
工业区采用集中供热,生活区不考虑集中供热。 第157条 热负荷指标
主城区为25T/km2·h,港区为12T/km2·h。 第15 热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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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为100~125T/h,港区为200~250 T/h。 第159条 供热分区
主城区分为西北工业区和东南工业区2大片区,港区以金泾塘为界,分为东、西2大片区。
第160条 热电厂
主城区分别在东南工业区和西北工业区内建设热电厂,规模均为三炉两机(3*75T煤粉炉+2*12MW汽凝机);港区热源分别为常熟发电厂热电厂和芬欧汇川纸业公司热电厂,规模分别为三炉两机(3*75T/h煤粉炉+1*12MW抽凝机+1*6000KW背压机组)和四炉三机(4*75T/h煤粉炉+2*12MW抽凝机+1*6000KW背压机组)。
第161条 热力网系统
供热管道采用高支架,过河及道路采用桁架形式,净高不少于6M。
第七节 燃气工程
第162条 燃气消耗水平
居民用气气化率达100%,居民耗热定额2930MJ/人·年;民用气与工业用气比例为2: 8。
第163条 气源 “西气东输”天然气。 第1条 气源结构
以天然气为主(占95%),以液化气为辅。 第165条 供气规模
城区天然气需求总量约为24000万立方米,其中主城区需求总量约为16800万立方米,港区需求总量约为7200万立方米。
第166条 供气方式
通过箱式调压方式直接供应用户。 第167条 天然气门站
在莫城设常熟市二级天然气门站,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 第16 燃气管网
由苏州市一级门站至常熟二级门站铺设次高压干管,管网压力0.6~1.6Mpa;由常熟二级门站至城区采用中压一级环网,管径DN300~DN500,管网压力0.2~0.4Mpa;在主城区及港区主干道路上敷设天然气中压二级管网,管径DN200~DN300;由中压管网经调压后接至用户,管网压力0.05~0.1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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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环境卫生设施
第169条 环卫发展目标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垃圾容器化收集率100%; 3、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 4、水冲式公厕率100%; 5、清运作业机械化率95%; 6、道路清扫机械化率50%; 7、净菜进城比例30%; 8、垃圾综合利用率20%。 第170条 废弃物产生量
1、生活垃圾日平均产生量为600吨,年产生量为21.9万吨,高峰日产生量为840吨。
2、医疗垃圾日平均产生量为4000公斤,需环卫部门处理的建筑垃圾日平均产生量为10吨。
3、粪便日平均产生量为480吨,年产生量为17.5万吨。 第171条 垃圾收集方式
主干道采用垃圾袋装化与后装式压缩车配套收集运输,直接运达垃圾处理场;居民区采用分类袋装化定时收集与垃圾箱收集相结合的方法。
第172条 垃圾中转站
按1.5平方公里/座的标准设置垃圾中转站,共需55座左右,每座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日转运量为25吨。
第173条 垃圾处理场
扩大南湖垃圾处理场和杨家垃圾处理场规模,日处理能力达到300吨。 第174条 公共厕所
按2500~3000人/座的标准设置公厕,商业区公厕间距300~500米,一般道路公厕间距800米,新建居住区公厕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厕设置总数为170~250座,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全部采用水冲式,达到二类以上标准,考虑无障碍设计。
第175条 粪便处理
粪污水全部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厂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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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
第176条 环境质量目标
大气、噪音分别达功能区标准,水体环境质量优于国家标准Ⅲ类。 第177条 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水环境综合整治
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控制污染物总量;采用清淤、换水等方法,治理现有污染河流;控制渔业和畜禽养殖污染。
2、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推行集中供热,加强工业废气和机动车船尾气治理,加强城乡绿化。 3、声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扩大机动车禁鸣范围,严格控制城区河道船舶噪音;加强夜间施工和娱乐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4、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
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综合利用和管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第17 环境保护措施 1、行政保障措施
将生态市建设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结合,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制度。
2、法制保障措施
加强以执法为主体的法治建设,依法实施环境管理和生态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3、经济保障措施
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投入份额,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常熟市生态建设的资金支持,同时制定优惠,引导和鼓励企业、民众投入生态市建设。
4、技术保障措施
加强环境科学研究,实行以资源节约型和高新技术为重点的产业升级,推进有利于生态市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环保系统自身建设。
5、宣传保障措施
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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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
第一节 防洪规划
第179条 防洪标准
城区整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河流设防水位为4.46米;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日雨260mm二天排出。
第180条 防洪堤
长江防洪堤按长江达标工程建设;河流防洪堤顶高5.5米,顶宽4米,内外坡比1:2。 第181条 建筑标高
新建房屋室内地坪达到4.5米,道路路面高程不低于4.2米,圩口闸门顶高程达到4.8米。
第182条 防洪措施
1、对现状工程进行整理和除险加固; 2、建设大包围;
3、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并采取回灌措施,控制地面沉降;
4、制订“先排后引、东排西引”的换水方案,促进河水流动,改善城区水环境; 5、强化规划管理和水政执法力度,城区开发建设禁止填河塞浜; 6、城区防洪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保证经费投入。
第二节 消防规划
第183条 消防安全布局
1、城市新建建筑以一、二级耐火等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建造四级建筑。 2、合理划分城市防火区域,每个防火区域面积宜控制在10公顷左右,并保持安全间距。
3、主城区严格控制新建易燃易爆工业项目。
4、城市河流上游地区不得设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储用地,铁路货运站、港口仓储区应设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用仓储基地,易燃易爆物品码头距其它码头、桥梁、水利等设施不小于150米。
5、城市商业区至少有两个出入口与城市主干道相接,出入口处应留有适当的集散地和足够的停车场(库),区内大型公共建筑应有环形消防通道。
6、地下建筑出入口、排烟口应与地面建筑保持一定防火间距。 第184条 消防站
主城区共设置8座消防站,保留现状中心消防站提升为特勤消防站,改造其它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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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为普通型标准消防站,新建2座特勤消防站、3座普通型标准消防站和全市火灾通讯调度指挥中心;港区设置4座消防站,其中特勤消防站1座,普通型标准消防站2座,水上消防站1座。
第185条 消防通信 1、有线通信
消防指挥中心集中接警,能同时受理同一市话用户呼入两起火警信号为原则。 2、无线通信
城市管区覆盖网通信半径不小于30公里,火场指挥网通信半径不小于1公里,灭火战斗网通信半径不小于0.5公里。
3、计算机通信
建立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相配套的计算机系统。 第186条 消防给水
利用城市给水管网,以同一时间火灾次数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小于70L/S为标准。
第187条 消火栓
主次干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道路宽度大于60米时,在两侧布置;每只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
第18 消防道路
消防道路与城市道路统一建设;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高、宽不小于4.5米;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距离不宜超过80米;消防道路宽度单车道不小于3.5米,双车道不小于7米,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道路上空构筑物净高不小于4.5米。
第三节 抗震规划
第1条 抗震设防标准
一般建、构筑物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建、构筑物提高一个等级设防。
第190条 防御目标
当城市遭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的震害时,人民生活基本正常;在遭遇超越设防标准的震害影响时,维持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第191条 次生灾害防治
1、深入宣传地震次生灾害知识,进行防震安全教育,增强防灾意识。
2、调整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的布局,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足够的隔离带。 3、对现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设施进行抗震鉴定、加固及合理处置,增设必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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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设施。
第192条 工程抗震措施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且抗震设防要贯穿建设的全过程。 2、近期重点完成城市生命线系统、要害部门、易产生次生灾害的主要用房的抗震加固;远期全面完成各类建(构)筑物及工程设施的抗震加固。
3、旧城改造应降低人口和建筑密度,完善安全疏散通道,增加公共绿地和其他空旷场地作为避震疏散场所。
第193条 避震疏散
1、主城区分为8个避震疏散区,港区分成3个避震疏散区。
2、利用公园、体育场所、学校、小区绿地、广场、停车场作避震场所。
3、疏散道路两侧房屋高度应给以,保证震时主干道有双行车道,次干道有单行车道,支路有抢险通道。 第四节 人防规划
第194条 城市战略地位
常熟为东西、南北交通枢纽,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第195条 防护目标
贯彻“长期准备,平战结合,重点建设”的方针,建设完善的城市防护体系和人防工程体系,提高城市防护抗毁能力,保存战争潜力;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节约土地资源;重点布局在城市中心区和居住区。
第196条 城市总体防护 1、严格控制居住建筑间距;
2、保持道路畅通无阻,两侧建筑退足道路红线;
3、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基地建设管理,控制隔火带,减少次生灾害发生。 4、建设专业消防队伍,加强遇袭后的消防力量。 第197条 人防工程
1、根据战时30%人口留城、留城人员掩蔽率100%、人均0.5平方米面积,应修建人防工程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所有十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含3米)的民用建筑必须建设满堂式防空地下室;结合城市建设,由市人防办统一建造1~2个面积为1~2万平方米的骨干人防工程;住宅小区按建筑面积的2%统一建设人防工程; 3、地下空间平时可利用作为地下商场、车库、娱乐设施等用途; 4、指挥工程布置于市地下,通信工程布置于邮电楼、信用联社、供电局大楼地下,医疗救护工程布置于城区重要医院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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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 基础设施防空
主要基础设施管线应建于地下,保证战时能正常运转;市政公用工程枢纽避开重度和中度破坏区,并拟订防护措施和抢修方案。
第199条 储备设施
物资保障工程分散布置于商业中心、货运站场地下;利用虞山,在不影响其景观的前提下,建设一处战时物资保障工程设施。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护
第200条 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1、城市主要功能区安排在安全地段,并注意发挥绿地抵御自然灾害的作用,安排总量适宜、分布合理的绿地系统。
2、潜在地质灾害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不得随意翻建、改建、扩建;新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在地质灾害相对重的地区;在其他地质灾害影响程度相对较小的区域内进行建设应根据有关专业部门要求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达到有关要求后,规划管理部门再行审批。
3、加强地下水的监测、分析,控制沉降区内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回灌量。
第十五章 郊区
第201条 郊区范围
郊区范围包括城区、海虞、梅李、沙家浜与唐市合并后的全部、辛庄与莫城合并后的全部、古里与淼泉合并后的全部,总面积约690平方公里。
第202条 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郊区范围内人口增长到103.5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77.3%,城镇人口达到80万人,其中城区人口为60万人,周边镇人口为20万人,乡村人口为23.5万人。
2、用地规模
郊区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19.4平方公里。 第203条 空间布局
形成以城区为核心,城镇空间集聚、生态空间开敞的现代都市空间格局。 城区外围以绿色空间为主,是城区基础设施与区域基础设施的交接地区,为大型基础设施布点提供用地,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城区周边有海虞、梅李、沙家浜、辛庄、古里等镇,将海虞、梅李、沙家浜作为重点中心镇培育,海虞、梅李镇区人口规模达到6万人,沙家浜镇区人口规模达到3万人。保持主城区、港区、梅李、海虞之间的生态隔离空间,控制蔓延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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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条 生态建设
高度重视区内生态空间和绿化廊道建设。以主城区绿地建设为中心,干线公路、铁路、河道绿色通道为经纬,农田防护林绿地为网络,将城区绿地系统与周边风景林地、沿湖生态林带、交通走廊隔离绿带和农田保护区相结合,形成点、线、面、片、网的整体绿化系统。
重点建设5处永久性风景旅游和生态保护绿地:虞山尚湖风景区、环昆承湖生态林、沙家浜芦苇荡风景区、宁塘口水源保护区、白茆塘口湿地保护区。
对望虞河、福山塘、常浒河、青墩塘、白茆塘、横泾塘、元和塘、张家港等骨干河道以及高等级道路、铁路等主要交通线每侧建立一定宽度的防护林带,形成绿色屏障。
第205条 基础设施
扩大南湖垃圾填埋场和杨家垃圾处理场规模;保留现状殡葬设施,优化环境,维护虞山尚湖风景区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
第206条 规划原则
1、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4、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贯彻落实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207条 规划期限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期限保持一致,到2005年。 第20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把常熟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科教发达、环境优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2、具体目标
常熟市近期建设目标一览表
指标名称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 2000年 258 25000 2005年 435 36000 实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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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3.8:40.3 外贸依存度(%) 56.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5531 城市化水平(%) 47.5 每万人拥有小汽车数(辆) 196 固定电话普及率(部/百人) 移动电话普及率(部/百人) 18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 95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 72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25 每万人科技人员数(人) 372 每千人医生数(人) 2.4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 19.9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平方米) 14.7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2.6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升) 145 人均年生活用电量(千瓦时) 370 用气普及率(%) 78 空气质量指数 0.7 生活污水处理率(%) 6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率(%) 100 三次产业结构 4::42 60 6700 55 400 65 25 100 85 30 780 3.0 21.5 18 7.0 200 500 96 0.6 70 100 100
第209条 建设重点
1、促进房地产业有序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2、启动主城区新城市中心、文化片区、港区中心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加文化、体育设施,满足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3、实施外环路以内的“退二进三”工程,促进工业园区发展壮大。 4、扩建沿江港口,完成高速公路和连接线建设,改善城区对外交通条件。 5、建设昆承路、珠江路、疏港路等主干道,完善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6、突出滨河绿化带和景观道路建设,增加公园用地,完善出入口道路两侧绿化建设,美化城区环境。
第210条 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城区人口规模42万,其中主城区35 万,港区7万。 2、用地规模
城区建设用地规模58.5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40.5平方公里,港区18平方公里。 第211条 空间形态
将港区纳入中心城区范围,形成“双城式”空间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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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条 发展方向
主城区生活用地主要向东北方向发展,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建设东南工业区和西北工业区;港区主要以疏港路为伸展轴向东发展。
第213条 居住用地
主城区依次建设东北居住区、东南居住区和城北居住区;港区重点建设中心附近居住区。
第214条 公共服务设施
主城区启动新城市中心,建设新区商业服务设施;启动文化片区,建设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社区学院;古城区建设市图书馆。
港区建设新中心区,包括行政管理中心和商业服务设施。 第215条 工业用地
主城区建设东北部新龙腾工业园,主要发展高新科技产业,用地规模约0.9平方公里;启动东南工业区、西北工业区建设;逐步搬迁主城区外环路以内的工业企业。
港区重点建设西一片区、东一片区和东二片区长春路以西部分。 第216条 绿地
主城区继续整治虞山入城地区,建设外环路绿化带和福山塘、青墩塘滨河绿带,建设新城公园和海虞文化公园,修复古城内赵园、曾园,扩建尚湖主入口绿化。
港区重点建设常浒河滨河绿带和苏通大桥桥头公园。 第217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重点完善西泾岸历史文化保护区,修缮脉望馆和荷香馆张宅,分别设立古琴艺术馆和传统工艺馆,迁建爱日精庐和缪少村宅,分别设立评弹艺术馆和民风民俗馆。
第21 风景区保护
迁出山湖过渡核心地带农村居民点,配套建设虞山森林公园绿化工程、湖滨游览服务区、中心休闲观光区、虞山北入口和尚湖南入口,严格控制湖体围网养鱼,避免水质富营养化。
第219条 交通设施
建成苏嘉杭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锡太公路、苏虞张公路常熟段、苏通大桥南接线、205省道常熟复线段,改造沿江公路、通港路、常浒线,构建高标准公路网;新建主城区外环航道,整治申张线和常浒河,完善水运交通网;扩建常熟港5万吨级码头,扩大吞吐能力。
建设昆承路、富春江路、泰山路、华山路、淮河路、疏港路、常春路、通达路等主次干道,改造或扩建珠江路、琴湖路、新颜东路等主次干道,进一步优化主城区及港区道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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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条 市政公用设施 1、给水工程
总用水量48.9万M3/日,其中主城区26.1万 M3/日,港区22.8万M3/日,扩大第三水厂规模至50万M3/日。
2、排水工程
总污水量32.9万M3/日,其中主城区17.9万M3/日,港区15.0万M3/日。主城区扩大城北污水处理厂规模至6万M3/日,占地5公顷;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规模4万M3/日,占地4公顷。建设港区污水处理厂,规模6万M3/日,占地5公顷。同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和泵站等设施。
3、供电工程
城区总用电负荷为694325KW,同时系数取0.6,计算负荷为416594KW, 平均负荷密度为7120千瓦/平方公里,按负载率70%计算,视在功率需580MVA。
主城区新建110KV1#、2#、3#变,扩建西郊变、李桥变、方塔变,主变容量达433MVA,电源引自220KV虞东变;港区新建110KV碧南变、浒浦变,扩建碧溪变,主变容量达240MVA,电源引自220KV周泾变。
4、电信工程
全市电话主线普及率为35%,城区主线普及率为45%,全市电话主线容量为48万门,城区为23.2万门,其中主城区为20万门,港区为3.2万门。
5、燃气工程
配合“西气东输”工程的建设,新建天然气二级门站,主城区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0%,用量达3500万立方米,港区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0%,用量达5000万立方米。
6、供热工程
工业区采用集中供热,主城区建设东南工业区热电厂,规模为2*75T煤粉炉+1*12MW汽凝机;港区热源来自常熟发电有限公司,热电厂规模定为三炉两机,即3*75T/h煤粉炉+1*12MW抽凝机+1*6000KW背压机组,供汽量为80~125T/h。
7、消防设施
主城区中心消防站改造为特勤消防站,另2座消防站改造为普通型标准消防站,新建1座普通型标准消防站;港区新建1座特勤消防站。
8、垃圾处理
扩建南湖垃圾处理场和杨家垃圾处理场。
第十七章 远景发展构想
第221条 展望年限 展望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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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条 发展目标
把常熟建设成为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拥有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文明的综合素质体系、优良的生态环境、优越的人居环境的现代化城市。
第223条 人口与城市化
市域总人口保持在135万左右,城镇人口增加到115万左右,农村人口减少到20万左右。
第224条 城市人口规模
城区总人口80万左右,其中:主城区55万人,港区15万人,梅李10万人。 第225条 城市用地规模
总用地规模控制在13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主城区70平方公里,港区45平方公里,梅李20平方公里。
第226条 城市空间形态
总体上呈“一城三点”带状组团式结构形态,形成主城区、梅李、港区3大组团。 第227条 城市发展方向
主城区向东北和向北适当拓展;港区发展问张公路以南、沿江铁路以北、通港路以东、苏嘉杭高速公路以西的用地;梅李向通港路西北方向扩展。规模扩张趋于稳定,以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为重点。
第22 城市布局结构 1、主城区
完善城市综合环境,东北扩展部分(约5平方公里)外侧布置工业、市场等生产性用地,内侧布置生活性用地;北侧扩展部分(约5平方公里)以报慈北路为界,东侧布置生活性用地,西侧布置生产性用地。
2、梅李
以通港路为界,南侧以生活性用地为主,北侧以生产性用地为主。 3、港区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大致以徐六泾为界,东侧布置生产性用地,西侧布置生活性用地,白茆小沙发展为深水公用港区。
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229条 加强规划管理
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城市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强调分类指导,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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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条 树立经营城市观念
依靠制度创新,将城市的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本、资源推向市场,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市场运作。
第231条 完善土地市场
实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搞活二级市场,促进土地有序流转。深化房地产用地制度改革,开展对各类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全面推行招标、拍卖出让等运作方式。
第232条 强化规划监督
政务公开,发挥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广大市民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信访、申述受理和复议程序。
第233条 深化规划编制
本规划批准施行后,应在其指导下,及时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下一层次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以贯彻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
第十九章 附则
第234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专题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35条 本规划是指导常熟市城市建设的法律性文件,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规划的局部调整和重大变更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236条 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和总体规划以下各层次规划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237条 本规划由常熟市组织实施,常熟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23 本规划自江苏省批准之日起施行,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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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1 2 类别名称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水域 风景区用地 其 远景发展用地 村镇建设用地 中 林地 耕地 面积 2(万m) 31467.2 9398.7 22068.5 2255.7 3639.5 3774.7 1636.8 1905.9 8855.9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 100.0 29.9 70.1 7.1 11.6 12.0 5.2 6.1 28.1 3 附表2
常熟市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 2(万m) 占城市建设用地 (%) 人均 2(m/人) 1 R 2 C 3 M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1504.1803.2439.居住用地 5 2 7 36.3 30.8 2 6.0 43.2 42.9 4 0.7 公共设施用地 438.0 5 72.4 9 97.5 1 0.6 9.8 10.6 12.6 13.6 1 6.6 行政办公用地 83.0 81.7 124.3 2.0 1.4 1.3 2.4 1.9 2.1 商业金融业用地 174.0 3 13.4 4 38.5 4.2 5.4 4.7 5.0 7.6 7.3 文化娱乐用地 17.9 26.7 41.7 0.4 0.5 0.4 0.5 0.6 0.7 体育用地 6.9 16.5 116.4 0.2 0.3 1.2 0.2 0.4 1.9 其中 医疗卫生用地 .8 25.4 34.1 1.3 0.4 0.4 1.6 0.6 0.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90.7 98.0 230.8 2.2 1.7 2.5 2.6 2.3 3.8 文物古迹用地 2.2 2.2 2.2 0.1 0.0 0.0 0.1 0.1 0.1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8.5 6.2 9.6 0.2 0.1 0.0 0.2 0.2 0.2 1184.1660.2313.工业用地 4 8 8 28.6 28.4 2 4.6 34.0 39.5 3 8.6 实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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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7 8 9 W T S U G D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121.4 1 .3 1 73.3 2.9 2.6 1.8 3.5 3.7 2.9 158.2 1 84.3 2 66.7 3.8 3.1 2.8 4.5 4.4 4.4 1516.512.4 7 92.0 4 12.4 13.5 1 6.1 14.7 18.9 2 5.3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22.9 2 08.5 2 87.8 3.0 3.6 3.1 3.5 5.0 4.8 1388.绿地 91.0 4.7 9 2.2 7.9 14.8 2.6 11.1 2 3.1 其中:公共绿地 .9 312.4 7 97.8 2.2 5.3 8.5 2.6 7.4 13.5 特殊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14.6 14.6 14.6 0.4 0.2 0.2 0.4 0.3 0.2 4147.58.9398.100.100.100.119.139.156.3 8 7 0 0 0 2 4 6 合 计 备注:现状(2000年)人口34.8万人;
近期(2005年)人口42万人:
远期(2020年)人口60万人。
附表3
常熟市主城区建设用地构成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 2(万m) 占城市建设用地 (%) 1 R 2 C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1325.1562.2070.居住用地 2 7 6 41.4 38.6 34.7 公共设施用地 394.2 493.7 835.4 12.3 12.2 14.0 行政办公用地 69.3 63.2 102.4 2.2 1.6 1.7 商业金融业用地 149.5 267.1 371.3 4.7 6.6 6.2 文化娱乐用地 15.0 22.2 31.5 0.5 0.5 0.5 体育用地 6.9 13.3 97.9 0.2 0.3 1.6 其中 医疗卫生用地 52.1 19.2 24.0 1.6 0.5 0.4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90.7 98.0 196.5 2.8 2.4 3.3 文物古迹用地 2.2 2.2 2.2 0.1 0.1 0.1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8.5 8.5 9.6 0.3 0.2 0.2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734.8 813.9 885.6 23.0 20.1 14.8 101.4 68.6 36.4 3.2 1.7 0.6 3 4 5 6 7 8 9 M W T S U G D 16.4 18.7 20.5 0.5 0.5 0.3 1008.道路广场用地 422.4 603.6 0 13.2 14.9 16.9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00.0 125.6 168.2 3.1 3.1 2.8 绿地 90.5 345.4 936.1 2.8 8.5 15.7 其中:公共绿地 .4 261.8 675.5 2.8 6.5 11.3 特殊用地 14.6 14.6 14.6 0.5 0.4 0.2 实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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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城市建设用地 3199.4046.5975.100.100.100.4 8 4 0 0 0 备注:现状(2000年)人口29.5万人;
近期(2005年)人口35万人:
远期(2020年)人口50万人。
附表4
常熟市港区建设用地构成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 2(万m) 占城市建设用地 (%) 1 R 2 C 3 4 5 6 7 M W T S U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179.居住用地 3 240.5 369.1 18.9 13.3 1 0.8 公共设施用地 43.8 78.7 162.1 4.6 4.4 4.7 行政办公用地 13.7 18.5 21.9 1.4 1.0 0.6 商业金融业用地 24.5 48.3 67.2 2.6 2.6 2.0 文化娱乐用地 2.9 2.5 10.1 0.3 0.2 0.3 体育用地 0.0 3.2 18.5 0.0 0.2 0.5 其中 医疗卫生用地 2.7 6.2 10.2 0.3 0.3 0.3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0.0 0.0 34.3 0.0 0.0 1.0 文物古迹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449.1428.工业用地 6 846.9 2 47.4 46.8 4 1.7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20.0 85.7 136.8 2.1 4.7 4.0 141.8 165.6 246.3 15.0 9.2 7.2 90.0 188.4 508.4 9.5 10.4 1 4.9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22.9 82.9 119.6 2.4 4.6 3.5 实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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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G D 绿地 其中:公共绿地 特殊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0.6 119.3 452.8 0.1 6.6 13.2 0.6 50.6 122.3 0.1 2.8 3.6 0.0 0.0 0.0 0.0 0.0 0.0 947.1808.3423.100.100.100.9 0 3 0 0 0 合 计 备注:现状(2000年)人口——5.3万人;
近期(2005年)人口——7万人:
远期(2020年)人口——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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