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学院决定将实践创新学分纳入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对象和学分要求
按照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本科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完成4学分“实践创新”学分;鼓励飞行技术专业及各专科专业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计入选修课学分(不超过2学分)。
二、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
创新活动是指除第一课堂外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科技文化活动。凡在各类校级以上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演讲比赛、辩论比赛等)、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按本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三、创新学分的认定程序
(一)学生个人取得的创新活动成绩或成果由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申报时填写《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实践创新奖励学分认定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时间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二)申报的创新学分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确认同意后,填写认定意见,并由二级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一学年申报一次。毕业学生的创新学分申报可在每年4月后申报。
(三)由教务处进行审核,教务处按有关规定认定后,学生即可获得实践创新学分。
(四)在对申报的创新学分认定上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此认定为最终认定。
(五)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考核标准
各单位对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都要进行考核。凡取得成绩的应参照“考核标准一览表”评定学分。
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国家级一等奖 1、 获得各级数学建模竞赛奖励; 2、 获得各级电子设计竞赛奖励; 3、 获得各级演讲比赛奖励; 竞 赛 活 动 4、 获得各级辩论比赛奖励; 5、 获得各级数学竞赛、物理竞赛奖励; 6、 获得学院、二级学院、学院团委、社团组织的各类科普、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竞赛奖励; 7、 其他竞赛奖励参考执行。 1、专业性学术期刊并被检索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与 交 流 论 文 2、中文核心学术期刊 3、公开出版学术期刊 4、全国性报纸、刊物 5、省级报纸、刊物 6、国际性学术会议 7、全国性学术会议 8、学院级报纸、刊物 9、校内报纸、刊物 10、院级学术会议 11、二级学院学术会议 国家级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 省部级一等奖 省部级二等奖 省部级三等奖 学院级一等奖 学院级二等奖 学院级三等奖 二级学院级竞赛获奖 团委社团级竞赛获奖 1-3名 1-3名 1-3名 1-3名 1-3名 1-3名 1-3名 1-3名 1-3名 1-3名 1-3名 一等奖1-15 名 1、国家级 科 研 成 果 二等奖1-15 名 学 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0.5 20 10 8 7 5 10 5 3 3 2 1 20 18 依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减1分。 2人合作按2:1分配学分;3人合作按2:1:1分配学分。 2人合作按6:4分配学分;3人按5:3:2分配学分。 1、 每个奖项的成员限3人; 2、 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均取得相应等级学分。 备注 三等奖及以下1-15 名 17 一等奖1-8 名 2、省部级 二等奖1-8 名 三等奖及以下1-6 名 3、学院级 一等奖1-5 名 二等奖1- 5 名 17 10 8 8 7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三等奖及以下1-5 名 4、专利 主要完成人 一般成员(限3人) 主要完成人 一般成员(限2人) 学 分 6 10 6 5 2 4 2 2 2 2 2 2 备注 有专利证书 5、小发明、小创造 科 研 活 动 实 验 活 动 专家认可 1、在科研中取得重大成果(有总结报告) 2、参与教师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有总结报告) 3、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科研,完成计划任务(有总结报告) 1、自拟实验方案进行实验,实验有结果,并完成实验报告 2、设计、制作小产品 3、自制、改制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等 4、参加学院实验创新课选修,考核成绩合格 指导教师认可 指导教师认可 社 1、参加社会调查和实践活动,撰写出调查报告(2000字以上) 1 会 2、参加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并撰写心得体会(2000字以上) 1 实 0.5-2 践 3、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达到学校要求 1、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表现突出 2、获得各类各级认证证书 其 它 3、获得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奖励 4、其他可认定的实践创新活动 0.5 0.5-4 0.5-4 0.5-4 备注:1、同一项目可多次计分者,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学生获得的文体活动类创新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审核表
学生姓名 二级学院 学 号 专 业 申请事由 申请依据及申请学分数(另附有关文字材料及证书等证明材料) 申请学分 建议学分: 班级 二级学院认定意见 专家认定意见 建议学分: 学院教务处 认定意见 认定学分: 学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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