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安全研究
张君枫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辽宁大连116052)
摘 要:随着网络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购物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上购物的行列。但是,这种购物形式在给大家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弊端和隐患。首先分析我国网上购物的现状与安全问题,其次阐述影响网上购物的安全因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网上支付;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TP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1-0260-02
1 网上购物现状
中国的电子商务起步比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并不慢,网上购物在此环境之下迅速发展起来。根据艾瑞咨询集团统计数据,2008年下半年网上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750.8亿元,较2008上半年增长41.4%,同比2007下半年增长113%。整体来看,2008年网络购物交易额规模突破千亿大关,达1281.8亿,相比2007年增长128.5%。由此可见,我国的网络购物市场日趋繁荣。与此同时,网上购物的安全性问题也日益突出。网上交易大多数以小金额为主,网上购物的安全性是影响网上交易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网上购物与传统的购物形式不同,消费者不能真实接触产品,购买的决心不是很强烈。多数消费者对网上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
以及交易安全等方面存在疑虑,同时网上购物的欺诈问题十分严重。网上购物在线投诉网上,每天都有很多消费者的投诉。如网上买的是新书,而快递公司送到的却是旧书;鞋的尺寸不合适,而店家却以各种理由不给退换;把钱打给了商家之后被告知缺货,而货款却不给退等等。由此可见,网上购物的安全问题十分复杂和严峻。
2 影响网上购物的安全因素
(1)诚信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在网络支付中双方互不相见,难以客观地判断对方的信用等级,致使网络支付双方对对方的信用产生怀疑,也因此阻碍了网络支付的发展。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为:①通过网络进行诈骗;②商品质量低劣;③交货延迟;④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⑤客户隐私受到侵害。
综合来看,诚信缺失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①网络经销商的诚信认证力度不足。电子商务活动刚起步的时候,对某些网站的审查不全面,导致一些信誉度低的网站进行商务活动,一些不法网站利用网上交易骗取客户的信任,给顾客造成利益的损失,网上交易的诚信度得不到保障。
②客户的知情权难以保证。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的不足之处在于交易双方不能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顾客对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只是感性认识和想象。因此对购买商品的质量也就不能鉴定,只有当货物到达顾客手中时,才知道商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
③部分企业网上交易的条件不够完备。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并不是只需要网络技术的发展就能顺利展开的,它需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相配套,是一个系统的流程。但是目前有些
网站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他们只有在网上发布信息的功能。当顾客从其网站订购商品后,它没有完备的物流体系做保障,顾客迟迟收不到货物。
(2)网上支付问题。大部分人不愿意网上支付,主要还是觉得没有安全感。导致这个问题出现主要由以下因素造成:
①网络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信息化水平偏低。虽然国内主要商业银行都建立起了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构架和服务内容上,仍然离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由于在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网上支付技术水平低,市场规模小,造成大部分客户在网上交易时仍不得不采用“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办法。
②客户对网上支付业务的认同度低。网上支付主要是无形的数字化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在网络上进行资金的结算。很多人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缺乏熟练掌握和运用,往往对网上支付的概念是模糊的,认识不清,因此,对网上支付会感到不放心而难以接受。另外,目前网络宽带和支
付网关启动和连接缓慢也是影响人们观念转变的主要障碍。
③安全问题尤为突出。随着黑客行为的日益泛滥,针对网上支付的网络攻击犯罪事件屡见不鲜,特别是网上银行病毒、假冒银行网站和信用卡泄密等事件的出现,使得安全性成为人们选择网上支付时的首要考虑。
④网上银行系统尚欠规范,模式有待完善。尽管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都提供了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但缺乏统一的规范,大多系统表现为将传统的柜台业务电子化、网络化,而缺乏创新,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网上支付业务的需要。
(3)法规不完善。
由于网上支付是一种正在发展的虚拟的金融支付方式,司法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尚未形成一致的看法,除已颁布的《电子签名法》外,立法基本上是空白。作为网上支付工具的数字现金和数字支票的法律效率缺乏界定,这是数字现金和数字支票网上支付系统难以在我国实现的主要原因,对客户能否采取相适应的网上支付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另外,我国现有法律还没有涉及到网络交易的法律责任条款,一旦出现未经授权的网上支付,而造成网上客户受损,商家、客户和银行的合法权益就无法从法律上得到保证。特别是网上交易的业务数据有易更改和失效性的特点,而对重要交易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时间、保存方式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除此之外,网上支付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怎样监管网上支付的业务、如何对洗钱和偷税等网上犯罪进行防止和制裁,这些问题都亟待制订相关法律。因此,网络购物呼唤相关、法规的出台来保障自身的健康发展。
3 网上购物安全问题的解决办法
(1)提高电子商务活动的诚信度。
①建立健全网络销售商的认证力度。认证中心是一个负责发放和管理数字证书的权威机构,它是对交易双方进行身份认证的机构。通过认证中心的认证,可以确保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以及经销商身份的合法性。让那些无销售资格的经销商不能进行网络销售,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②经销商应提高所售产品及自身的透明度。经销商在介绍商品的时候尽量细致贴切地描述商品的特征,让顾客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另外,经销商还应当把企业的经营范围等一系列特征描述清晰,给客户以信任感。商家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
高自己的诚信指数。
③充分发挥的主导作用,尽快建立网上交易诚信机制。应该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电子商务的诚信评级制度,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诚信评价机制。可以借鉴传统消费市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经验,设立“网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对网上购物实行统一监管。
④消费者要提高网上购物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购物时,应该在自己熟悉的网站或者信誉度较高的网站进行购买。消费者要认真分析网络经销商的平台的真实性,以及服务质量的优劣,购物前应该仔细阅读购物条款,对购物凭证应妥善保留,消费者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尽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在和个人进行网上交易时要检查其交易的信誉度。
⑤进一步完善与网上购物相配套的物流体系,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如果销售商不能提供配套的物流体系,所作的服务承诺都是空话。因此建立系统化、网络化的物流配送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2)网上支付的技术支持。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CA)、安全电子交易技术(SET)和安全套接层技术(SSL)迅速发展并逐步完善,为网上交易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完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经实施。消费者可用手写签名、公章的电子版、秘密代号、密码或自己的指纹、声音、视网膜结构等为凭证,在网上付钱、交易或转账,电子签
名将获得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网络行为的安全性。这部法律颁布将对我国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面对网上购物环境的错综复杂,只有电子签名法是不够的,必须尽早完善网上交易法律法规,用明确的法律法规
对网上交易进行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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