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收文单位 主 旨 安徽水利(蚌埠)和顺地产有限公司 各有关单位 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2013-8-13 编号:JJ-GC- 为加强和顺新里程工程现场管理工作,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和顺新里程工程现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总则
为加强和顺新里程工程现场管理工作,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和顺新里程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图纸会审制度
(一)图纸会审的目的
施工图纸是施工的依据,图纸学习、会审的目的是熟悉和掌握图纸内容和要求;解决各专业、各工艺之间的矛盾与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的错误和遗漏;提出需要或可能的设计变更和洽商意见。
(二)图纸会审的步骤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工程图纸后,按过程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查,并汇总意见。分学习、初审、会审三个阶段。
1、学习
(1)学习的图纸必须是工程部签发的图纸。
(2)工程部签发的图纸由技术资料员接收保管,项目技术负责人签批后发给科室负责人、专业工长。
(3)通过学习要求达到:弄清项目的规模、工序流程、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工序、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质量标准、设计要求、平面坐标及高程,总之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对施工的要求。
2、初审
分专业、工种核对施工图纸和详图。核查有无错误、遗漏、衔接不上等问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
3、会审
(1)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科室人员、专业工长在对施工图分别审查的基础上。集中一起对图纸中的矛盾、差错核对并汇总,同时协商施工配合方面的适宜。
(2)参加由业主(或监理公司)主持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交底和三方的图纸会审会议。
(3)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学习设计交底和三方图纸会审内容。原件由技术资料室立卷归档。
(三)设计变更洽商的提出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必须补充设计、或需要材料代用,可向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洽商书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的目的
在施工之前,对参与的管理人员、班组工人交代操作要求、质量目标,避免发生技术和操作上的错误。
(二)交底的依据
合同条款、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图纸、施工方案与技术组织措施。 (三)交底的部位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工程和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构造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部位。
(四)交底形式
1、会议交底:有书面交底材料,召开会议进行交底; 2、书面交底:有书面交底材料,交予施工班组经常学习; 3、样板交底:样板引路,示范交底; 4、岗位交底:现场操作示范交底。
技术交底必须贯彻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
(五)交底的内容 1、施工操作。 2、设计要求。 3、质量标准。 4、工序配合。
5、新工艺提出的要求。书面资料应由签发人和审核人签字,使用后存入技术资料档案。
6、安全文明施工。(安全专项技术交底单独存档) (六)交底的分级与分工
1、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交底由项目总工主持。 2、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由施工计划科负责主持。 3、单元、工序施工交底由施工员、专业工长负责。
样板引路制度
本制度旨在让项目掌握施工班组的技术水准,预先让施工班组施工的工序产品(样板),经过验收达到项目规定的标准,并能按照此标准或高于此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在进行单元或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班组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某区段或项目指定的工程部位进行施工,施工完成的工序产品由项目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报甲方工程部验收。
1、达到工程部规定的标准要求者,项目可认可该班组具有施工能力,并在以后施工中,班组按此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2、未达到标准要求者,项目要求其增加技术水准,可再次在指定区域段进行施工,若达到标准要求者可进行施工,未达到者,擅自施工者,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处以施工班主5000元罚款)并回复原样,从新进行样板施工。
工程质量否决制度
本制度坚持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为宗旨,加强对质量的管理控制。 1、工程产品的质量必须从组成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加以控制,当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的质量因其他因素无法保证时,项目应制定措施对于干扰因素进行分析并排除,保证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的合格,否则项目应对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重新选定,保证产品的合格。
2、当工程产品质量与项目制定的各种目标(如进度、利润)发生矛盾时,项目应以工程产品的质量为优先考虑前提,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创利润,不重工序抢工期”的无视质量的行为。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的好坏是项目管理水平与文明施工的体现,为此对成品保护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组织、杜绝麻木施工
①充分考虑保证交叉施工,不相干扰为前提条件。 ②防止盲目,不合理赶工期。 ③制定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 2.落实责任、强化交接
①制定成品保护管理措施,做到经济奖罚与责任相连。
②对工程上出现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项目),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各工序间的成品保护责任,强化所有施工人员的责任心。
③工程进入装饰后期,设专人分层、分片看管,以防成品损坏。 ④强化文明施工,落实成品保护措施 3.模板工程成品保护
①模板工程在加工制作、现场拼装过程中,应注意模板板面的保护,不得损伤模板。
②模板起吊过程中,要稳起稳落,注意不要碰撞。拆模时,不得死撬硬砸,模板拆下应及时清理干净,进行整理,涂刷脱模剂。
③模板堆放要垫方木,严禁在水中浸泡。 4.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1)钢筋应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整齐。 (2)绑扎墙柱筋时,搭设临时架子,不准蹬踩钢筋。
(3)楼板钢筋绑扎完毕后,设人行马道,下放马凳,上绑木板,以防将上部钢筋压扁。
(4)水电预留预埋过程中,套丝机下设塑料布,以防油渍污染钢筋。 5.砼工程成品保护
(1)振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2)振捣砼时,模板钢筋要设专人看护。
(3)筏板基础砼浇筑完毕,砼采用棉毡覆盖,浇水养护,防止收缩开裂。 (4)板砼未凝固前,不能上人,尤其是水电预埋人员,不准在砼未硬化前在楼板上撬拔预埋管。
(5)塔吊吊运材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严禁碰撞墙体、柱等。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项目部要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随时检查,并对已完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报送质量验收资料,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入下步施工;
2、凡用于建筑物施工的材料都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复试,向甲方报送材料报验资料,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3、工序开始之前必须通知甲方工程部人员进行预检,预检不合格的项目要认真处理,处理后必须进行复检,并以文字写明复检结果后归档,未经预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擅自施工,施工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处罚计入考核,考核结果报甲方工程部备案。
4、隐蔽工程在被隐蔽之前,必须通知甲方工程部联合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检查要及时,内容要齐全,所检查的项目不得漏缺,检查后立即做好记录,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凡是有几个专业配合的隐蔽工程,如大型设备基础浇灌,在隐蔽前土建单位必须通知专业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合格后进行会签;
5、建筑物的上下水,电气和设备安装好后,要进行试运转,确保各项性能达到要求;
6、对于被检查出工序质量不合格、存在质量隐患的部位,施工单位要立即督促施工班组进行整改。对不按时整改而进行下道工序,甲方将对其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罚款1万元),罚款将在月工程款结算时直接扣除。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针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管理的系列活动,施工单位应针对现场班组实际情况定制管理制度,加强班组管理。
(一)施工单位要要求施工班组进行“三检”活动----自检、互检、交接检。 1、施工单位要求班组开展“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活动;
2、施工单位要求施工班组成员要进行自检、互检、保证本班组施工质量。 3、下道工序班组成员应与上道工序施工班组成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以保证上下工序产品的合格交接。
(二)过程“三检”
1、施工班组成员“初检”即对完成的工序产品进行自检,互检,保证本道工序产品质量。
2、施工员或工区长“复检”,针对施工班组初验合格后的工序产品进行全数检查,以保证工序产品的合格率,报质检员验收。
3、质量检查员“终检”,即对经过“二检”后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以核定该道工序产品的优良率,并报监理人员验收。
4、过程“三检”以验收表形式体现工序产品质量的优良率,区别于“质量评定表”,甲方工程部将不定时对其“三检”工序验收表进行检查,如存在质量问题,负责“三检”质检员负责主要责任,施工员、监理员承担连带责任,将对其个人及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及通报批评。
测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依据
根据我方提供的平面控制网点及水准网点、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按照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对建筑物总体轮廓进行控制,将建筑物的平面尺寸、标高测设到实地上来,对施工期构筑物的变形等进行观测,随时向监理人员提供施工期构筑物情况,为整个构筑物施工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
(二)建立组织保证体系
为了搞好施工的测量工作,项目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测量工作,包括:仪器的操作和数据整理,数据记录、整理和复测工作。同时重要控制线要经质检科复测后,才能以书面形式给施工员和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三)仪器的配置与保养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单位需要配置了相关的观测仪器,在施工前,所涉及的测量仪器须经过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填写测量设备管理卡方可使用。在使用仪器过程中,保证其在规定条件下工作,具备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使其量程、偏移、精度符合要求。有关仪器的标识、检定日期、校核状态以及返还、搬运、贮存、调整、修理、校准、安装和使用的程序都纳入书面文件,目的是保证仪器精度能满足测量的精度要求。
(四)测量工作管理
1、施工前准备工作 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前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所有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项目图纸会审,测量人员应针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认真学习,编制出详细的测量方案,测量人员要弄清楚图纸上的每一个细部尺寸和测量方法。
2、测量放样过程控制
(1)施工测量放样过程中,按“内业预测指导→中间检查→成品检测”的程序控制,实行“测量员放样、复测→施工员复核→质检员复核→技术负责人抽查”层层把关,层层控制。测量员放样时,用专用的记录本记录放样数据,放样数据必须经过两名测量员计算复核正确后才能作为放样依据。测量人员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熟练地操作仪器,以使在测量放样过程中不会因为操作规程错误或仪器误差超过允许范围出错,特别是高层建筑物纵横轴线控制点测设,要从多个角度,多个侧面进行测设,但每种方式测设的结果要一致,如发生不一致的情况,要立即分析原因,使之统一、正确,否则就要重新测设。
(2)测量成果交底
技术交底是测量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技术交底有两个层面:一种是项目总工程师针对工程情况、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设计图纸等对测量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一种是测量人员针对放样的控制点、施工控制网点、各种建筑物的基线等测量成果给施工员、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测量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有效落实,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做到责任到人,有效管理,确保测量成果绝对正确,特别对重要的控制网点在书面交底的同时,还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以防止引用基线出现错误。
(3)测量资料收集、保管
测量人员对测量资料(甲方提供的控制点数值、施工控制网点数值、仪器的保养记录、设备管理卡、放样记录、技术交底、断面测量资料、原型观测资料等)采用专人管理和整理的方式进行管理,严格按贯标要求,对测量资料进行分类,装进不同的档案盒,每个档案盒贴上标签,并编成一个总目录和分目录,以便查询资料时能立即查找。
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都要按照事故上报到有关单位和领导,一般质量事故报到公司(项目)经理,较大的事故要上报到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和总工办;
2、任何质量事故都不允许私自处理,要以文字形式写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和责任人,经过有关人员研究决定后确定处理办法;
3、质量事故的处理要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材 料 进 场 制 度
1、严格按贯标要求,整理和健全各项材料使用情况的记录。
2、由项目材料员负责材料进场的验收和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的收集工作,并及时通知检查人员进行进场复试。
3、项目质检员接到材料员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工作人员,联合对原材料进行复试。
4、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由项目材料员负责现场材料的标识工作。 6、材料进场报验单及时上报甲方工程技术部。
技术复核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网)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2)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3)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4)砖砌体工程:墙身中心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等。 (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铺贴,材料的质量等。 (6)钢筋砼柱、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状、尺寸等。
(7)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8)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5、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我方将组织检查记录及归档情况。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质检科组织验收,重要的工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提前以书面文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质检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自存两份归档。
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5)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6)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7)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正式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划分、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方案,并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交底,并且要有书面依据。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编制、交底。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施工员处以书面批评,书面批评文件将直接寄至蚌埠公司,并要求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处罚结果反馈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工程项目是由各种主要建筑材料、辅助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构成的实体,这些材料、构配件本身的质量及其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质量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器材科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组织验收,如违反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的主要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其责任处以书面批评、教育,并在宣传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对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罚结果反馈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严格执行好质量管理最基本的 “三检”制度,对不能执行“三检”制的责任施工员、质检员我方第一次发现项目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项目部对其责任施工员、质检员进行书面批评并公示,并处以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第三次发现将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进行书面批评,书面批评文件将直接寄至蚌埠公司,并要求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处罚结果反馈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凡分部、分项工程要被下道工序所隐蔽,为了防止留下质量隐患和证明其质量等级,必须在被隐蔽之前,对此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要及时,内容要齐全,所有的检查项目不得漏缺,检查完毕立即做好记录,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凡是影响联合验收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责任施工员书面批评、教育,书面批评文件将直接寄至蚌埠公司,并要求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施工员待岗处分,处罚结果反馈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按样板擅自施工,项目部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罚款将在月、季度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施工现场的成品及半成品,项目部要制定好成品保护措施上报工程部并认真落实,对不能认真执行成品保护制度,且造成一定损失的项目部要对技术负责人、责任施工员进行书面批评、教育,对其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
项目的资料员要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完整,并要对工程资料的保管负责,我方将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对于不能及时完成工程资料或在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所保管的工程资料丢失的,项目部要给予责任人书面批评、教育,并公示,对其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或直接换岗。
为调动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我方将每季度评出一到二名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质量责任,按图施工、按规范操作、按制度验收的管理人员,作为工程的“质量管理之星”。评出的“质量管理之星”将下发书面文件对其进行鼓励,文件将寄至蚌埠公司,并要求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处以项目部2000元罚款,罚款将在工程月付款中直接扣除。
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项目部要给予责任人书面批评、教育,并公示,对其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或待岗。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工程部、监理、项目总工联合查看后施工,否则项目部要给予责任人书面批评、教育,并公示,对其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或待岗。
工程部、监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收到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项目部5000元/次的罚款。整改后,若在下次施工中重复出现的,给予双倍罚款。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书面批评,处以项目部10000元/次的罚款。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项目部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项目部1000元的罚款。
防水工程
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要求。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项目部100-200元/次的罚款。
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给予项目部100~300元/次的罚款。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项目部200元/处的罚款。
涂膜防水施工时,阳台、入户花园、卫生间沉箱等处周边根部必须用水泥砂浆抹成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若没达到要求给予项目部100元/米的罚款。
进行涂膜防水时,防水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否则给予项目部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如在基层不符合以上要求擅自进行防水施工的,给予项目部2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折皱、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否则给予项目部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项目部100元/处的罚款。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
钢筋进场时,器材科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且钢筋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否则钢筋将责令退场,质检科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如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钢筋,给予项目部10000元/次的罚款。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罚款。
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项目部1000~5000元的罚款。
钢筋安装时,梁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项目部100~300元/根的罚款。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
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200元/处的罚款。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100元/根。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100元/处。 预留洞口加筋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100元/处。 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20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0~20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10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处。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抗震构造柱或走廊、阳台、楼梯栏杆及屋面女儿墙的钢筋砼小柱的纵筋(统称为插筋),准确预埋,保证其伸人各种梁中(基础梁、主梁、次梁、挑梁、圈梁)内的锚固长度。否则发现一处给予200元的处罚。
钢筋工程完成后,必须对作业面的焊渣、垃圾、烟头进行清除,并交接给下道工序,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发现一处罚500元。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对于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好的,做到墙、梁、柱模板拆除后砼表面不需抹灰的,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进行奖励。
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模板应平整,翘曲、烂边的模板应进行修边处理再使用,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科,质检科检查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若甲方及监理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100-200元/处的罚款。
模板拆安装前未涂刷脱模剂及涂刷模板脱模剂时污染钢筋和砼接茬处,发现一处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元/处的罚款。 要求项目部设置清扫口,未按要求设置的,发现一处给予100元处罚。 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100元/处,15mm以上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模板阴阳角拼缝处必须采用企口缝配模,发现一处未按企口缝拼装模板罚100元,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10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O元/处。
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100元/处。
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施工计划科、质检科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100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100元/处。
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平方米。
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100元/处。
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模板工程完成后,必须对作业面的锯沫、木块、垃圾、烟头进行清除,并交接给下道工序,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发现一处罚5000元。
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按照项目部要求砼楼面的平整度做到不需要做找平层的,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进行奖励。
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浇筑仓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排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出现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0~5000元/处的罚款。
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地下室底板、顶板砼面要符合设计要求,如不满足要求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浇筑砼前应检查仓面是否有焊渣、锯沫、木块、烟头等垃圾并清除,浇筑前必须对模板冲仓,否则给予500元/层或500元/施工段的罚款。
浇筑砼10~12小时内用薄膜(棉毡)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
砼养护时间为7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14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5000元/层的罚款。
生活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砼浇筑完成后,施工员对剩余的砼料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并对漏到下层楼面、模板上、脚手架、安全网上的砼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给予1000元/处罚款。
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要求。
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0元/块的罚款。
砌筑砂浆不得直接倾倒在楼面上,必须倒在专用容器内,否则1000元/处 砖砌体日砌筑高度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规范、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0元/处的罚款。
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
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米的罚款。
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结筋的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门窗洞口过梁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现浇过梁的罚款条例按第五节相关条款执行。
2、预制过梁的施工几何尺寸和方案要求的偏差值大于10mm以上的,给予100元/米的罚款;过梁钢筋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给予100元/米的罚款;过梁砼有蜂窝、麻面、平整度差等问题,给予300元/米的罚款。
3、植筋现浇过梁的钢筋植入深度应满足15d,否则给予100元/根的罚款;植筋后钢筋的自由端和纵向钢筋的搭接、焊接长度需满足设计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根的罚款。
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要求砌筑三到四皮实心砖、浇筑砼挡水坎的,给予300元/米的罚款。
砌体工程完成后,必须对作业面的碎砖、灰渣等垃圾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给予1000元/处罚款。
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中的要求。
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抹灰时应提前对基层洒水湿润,若直接抹灰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水泥砂浆符合图纸要求做暗护角,其高度、宽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3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100元/米的罚款;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不足的给予100/米的罚款;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0元/平方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米的罚款。
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条的罚款。
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给予200元/个的罚款,堵洞眼空鼓给予100元/个的罚款;将杆洞凿成深度约20mm的喇叭状,达不到要求的返工重凿,并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
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型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选择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在开工前一个月,项目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设备器材科申报机械设备需用总体计划(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退场时间等)。
项目根据施工生产中的实际情况,依据总体计划编报季度、月度计划(含临时需用的设备、机具、配件等),编报的阶段性计划必须于季度末20日、月末20日前报工程部,若有较大的调整应提前一个月报工程部。
项目部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班组工作规章制度,设备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项目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项目发生机械事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监理、甲方,不得隐瞒不报。 项目机械员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租赁合同;设备台帐;设备需用计划;机械运转记录;机械设备周检记录;机械设备交记录;机械设备维修记录;机械设备保养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交接清单;设备月租赁结算单等。
对于租用的塔吊,外用施工电梯还应做好下列工作:基础资料(属隐蔽工程需有基础图、测量数据、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后或顶升后的测量资料;技术试验报告;附墙资料(包括附墙图、予埋件图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塔吊、电梯每周、每月的自检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理顺工作关系,保障工程安全,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察、指导。实行建设单位统一监督、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负其责的管理。
4、 各参建单位应密切联系,相互协作,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 成立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协调。领导小组由工程部负责组建,工程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机构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当参建单位及人员变化时,应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建管局工程技术部负责,主要任务是统一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评比,组织并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二)、奖励条例
1、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发生警觉、告知和采取措施的,项目部应制定班组及个人奖励制度上报工程技术部,并严格执行该制度;
2、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及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班组、人员实施奖励;
4、所属单体被省、市、集团公司授予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项目部应给予该单体主要施工班组500-2000元奖励。
5、连续三个月内安全生产活动中,现场无较大安全隐患,进度、质量满足计划要求,文明施工规范,各项安全记录齐全,给予班组、及施工员实施奖励;
6、敢于坚持原则,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7、在每月安全检查中,班组人员进退场登记及时,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齐全、有效,班组人员教育率达100%,现场无较大安全隐患,文明施工满足要求,日常安全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处理的,给予班组奖励,给予负责该班组的施工员、安全员奖励;
8、引进和推广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给予奖励; 9、对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给予奖励。
10、为消除火灾隐患或在火灾事故中积极扑救成绩显着的,给予奖励。 11、发现他人违反本制度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反映的,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三)、处罚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人次;未系帽扣者,罚款100元/人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作业,罚款100元/人,由器材科负责扣除;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绝缘手套、绝缘胶鞋、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人次。
2、进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擅自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人次;施工单位对施工班组人员每月20日-25日进行登记、造册及上交本月人员花名册,不按时上交的,给予500元/次罚款,同时当月结算单不予签字入帐。
3、录用未成年工(指16周岁-18岁周岁),或年龄超过60周岁,或患有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及体检不合格者上岗作业,处500元/人罚款,并责令其退场。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短裤、背心、赤膊及其它有碍操作的,罚款100元/人次。
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对当事人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项目部承担责任和费用。
6、在施工现场吸烟者,处20元/人次罚款。
7、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随地大小便者,处200元/人次罚款。
8、距地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造成后果的
由项目部承担一切责任。
9、施工电梯安全防护门没有关闭的,对电梯司机罚款100元/次。 10、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连墙件、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盖板等)、警示牌、警示标语、照明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1000—5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擅自移动、损坏禁火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处责任人所在班组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由项目部承担,构成犯罪的由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在施工楼层、阳台板、窗台板等及其它高处物体临边放置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且未做防坠落措施的,处500-1000元/次罚款。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3、由高处向下抛掷建筑材料、工具、机具、杂物、垃圾等,处1000元/次罚款,损坏物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4、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清理、整理,每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
15、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违章冒险作业者,视情节轻重处500—5000元罚款。
1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39℃以上高温天气,工人高处、露天作业,处罚5000元。
17、楼层洞口、临边未按要求进行防护的,罚款200-1000元/次。拆除孔洞防护盖板、临边防护栏杆等,作业结束后不将盖板、防护栏杆等及时恢复的,每处罚款1000元/次。
1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视情节轻重处1000—2000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移交机关处理。
19、施工机具、机械无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如搅拌机齿轮无防护罩、圆盘锯无分料器、挡板、电动机具未接PE线等)、机械破损、机械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现场机具违章使用倒顺开关、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等,处200-2000元罚款。
20、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搅拌机等,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名单报项目部备案。未落实专人,对施工单位处以每台200元的罚款。
21、现场起重机械各种限位、保险安全装置等失效缺失的;信号工、班组人员违章指挥及违反“十不吊”原则的(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罚款200—2000元。
22、塔吊、人货电梯、爬架、悬挑式脚手架等安拆作业期间须安排专业人员现场监控,安拆现场负责人须现场指挥,无指挥人员、监控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塔吊、人货电梯安装后安装班组未申报,未申请验收,违章指挥擅自投入使用的,罚施工单位5000元,造成后果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24、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进入现场安装完之后,需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就使用的,罚款1000元;五级以上大风进行安拆、升、降标准节作业,罚款1000元。
25、吊装作业无信号传递,指挥员无证上岗,每发生一项,罚款1000元。 26、现场的电气以及主要机械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不得随便乱接、开启使用,否则,处1000元/次罚款。造成电气线路烧毁或机械故障以及安全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27、电器、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机具等,未经验收通过而使用的,罚款50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8、吊篮未经负荷试验即投入使用;吊篮内施工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吊篮上,而不挂在二次保护绳上;吊篮内使用的电焊作业无防止打伤钢丝绳的措施;吊篮内使用的电源无防止人员触电的保护措施的,罚款500—2000元。
29、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应设专人监控,无监控人员其罚款20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0、高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无操作平台的,对其每处罚款500元。 31、施工楼栋无施工通道,要求项目部对其个人罚款500元/人。 32、卸料平台、脚手架等处材料堆放超载,塔吊、人货电梯运输超载的,处罚500—2000元,造成机械故障以及安全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33、乙炔瓶、氧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罚款200元。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或无防晒棚,未采取防倾倒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4、使用电气焊或明火作业要注意用火安全,将动火地点易燃物品清理干净、配备灭火器材、设看火人,如不按规定执行,由此引起火灾的处罚施工单位2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机关处理。
35、动火后须确认无余火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离开,如不按规定执行,处500元罚款。
36、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未配置消防器材的、警示标识,处100—2000元罚款;在其旁边吸烟动火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机关处理。
37、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明火取暖,违者处以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8、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不得随意拉闸断电,拉闸断电影响施工的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39、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给予施工单位1000元罚款,项目部并对其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40、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无检查记录资料的,将对其进行书面批评、教育,文件将寄至蚌埠公司,对其进行个人罚款处罚,处罚结果报工程技术部。
41、施工技术人员(区域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对现场安全隐患未督促班组整改的,项目部应对其进行书面批评、教育、罚款。
42、施工现场(包括高处作业)材料堆放混乱,未堆放整齐或堵塞通道(电源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每处处罚1000元。
43、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
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平、立网不连续封闭的每缺少一处,处以200元罚款;架体竹笆片数量不足的,每少一层罚500元;竹笆片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处以200-500元罚款。
4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场供电线路未实行三箱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现场配电箱、开关箱未加门上锁,电箱内电气开关不安规定设置、进出线零乱,未按规定设置末端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线不使用绝缘子,架空高度不符合要求,电线老化多处有接头破损或宿舍、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以及违反有关用电规定等,处以2000元罚款。
45、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谩骂、威胁、打架斗殴的,对双方施工人员或班组一律处2000-5000元罚款,并责令负责人对当事人予以辞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赔偿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班组自行处理并承担,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46、散布谣言、制造事端,致使内部发生集访、群访事件,影响项目部正常工作秩序,处责任人5000-10000元罚款。
47、公司及上级有关单位进行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检查不合格,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500元—5000元罚款。
48、因安全存在隐患被下令停产整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款2000元。
49、对甲方、监理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指令不落实,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的,事故隐患屡纠屡犯或屡纠不改的,处罚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将由甲方安排自行进行整改,产生的费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按双倍扣除。因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后果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5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填写罚款单,当月直接工程款中扣除。个人罚款由项目部实行,处罚结果报工程部。
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检查人员
工程部工作人员、监理部工作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安全员等。
二、安全检查形式 1、定期检查
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②施工单位安全员每日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③施工单位要求班组长每日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开展一次班前安全讲话,对班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不定期检查
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的不同时期、不同要求,不定期对所辖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工程部工作人员、监理部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不定期安全检查。 3、专项检查
对涉及到塔吊安拆、施工电梯安拆、起重吊装、基坑支护与降水施工、脚手架搭拆、临时用电安装、模板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工程部工作人员、监理部工作人员将随时对其进行专项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①、包括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以及夏、冬、雨季期间施工的安全检查。
②、项目经理每次至少组织一次该项安全检查。
③、工程部工作人员、监理部工作人员将随时对其进行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复查 1、安全检查记录
(1)各类经常性检查及季节、节假日检查情况可记录在相应的“施工日志”上。
(2)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的检查记录在“项目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本”上并记录在当日的安全信息日报上。
2、隐患整改、复查
(1)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时间、复查人员,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有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2)被检查施工单位、个人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停工通知单》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检查部门或人员进行复查。
(3)检查人员应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员要签名,整改合格才能销案。如整改不合格,应责令被查项目暂停施工继续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安全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七、责任追究
对安全检查制度不履行或履行不够,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从严、从重处罚。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1、工地所用的新工人及计划外用工入场时必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2、施工单位主要对其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内容为: (1)、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及现场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2)、项目(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施工单位应要求班组长对其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及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为: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三)、有春耕、秋收、十一、春节等有关节日的前后,施工单位安全员要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以提醒操作人员,无论在任何时期,只要在现场操作都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彻底消除思想麻痹松懈情绪。
四)、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大家都要了如指掌。做到现场防护到位,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佩戴齐全。
五)、对工程将收尾阶段时,要加强对工人进行不少于二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因此期间项目上对工程防护的部位要进行各项防护设施拆除。如果拆除再加上后期工人思想情绪不稳定,由此对工人还要进行强化安全教育。
六)、对项目管理人员应利用管理会议的时机,针对工程进度状况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并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
七)、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司索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司机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凡经培训发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单位必须登记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在册。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在工程开工之前,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并会同相关人员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2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2.3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计划科人员负责编制,并由项目总工审核,并报监理部审核,工程部审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它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采用“四新”等工程。
2.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聘请专家组对其进行论证,项目部应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经总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部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创文明工地管理办法
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开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1、新里程工程各参建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活动。建精品工程,创文明工地”是各参建单位必须努力的目标,“创文明工地”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建精品工程”,实现“建精品工程”是“创文明工地”的最终体现。
2、成立工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工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活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齐心协力,把文明建设工地创建工作做好做实。领导小组由工程部牵头,监理部、项目部等单位共同参加。参建单位及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3、各项目部、监理部应分别成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组织机构,领导本单位的文明建设工地创建工作。
4、各参建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创建文明建设工地活动。
5、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同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发现不足及时弥补整改。
6、工程部除认真落实好自身创建文明建设工地工作外,应对监理部、各项
目部的创建文明建设工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7、 监理部除认真落实好自身创建文明建设工地工作外,应对各项目部的创建文明建设工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按照监理权力进行严格管理。
8、各项目部是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主体,必须有严密的组织措施、科学的管理手段、合理的资金投入,并主动接受工程部、监理部的管理,确保创建文明建设工地工作顺利进行。
9、创建文明建设工地领导小组或工程部不定期对各参建单位创建文明建设工地活动进行检查,各参建单位应主动接受检查。
10、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 11、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部门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防止灾情继续恶化,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抢救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若是因抢救工作而需要移动现场的,则一定要做好明确的标志或拍照后方可移动。
2、轻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材料如实上报一份至工程部备案。
3、重伤或死亡事故则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各种方便。
4、对于各类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5、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人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6、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工程会议制度
1.对于甲方召开的工程会议、监理召开的监理会议和各项专题会议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缺席、迟到、早退,会议期间随意走动交头接耳者,将采取经济处罚措施,处以200-500元/人.次。
2.经会议决后统一布置的任务,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实施,对完成事项执行不力或未有效落实的,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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