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职责
一、热情接待,对咨询负责
回答服务对象询问时应当认真热情。咨询问题属于本岗位范畴的应当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本岗位范畴的,要告之服务对象应去的窗口和相关职能部门,并准确告之窗口位置。
二、耐心解释,一次性告知
(一)按照企业服务中心相关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向服务对象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包括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法定条件、申请材料、法定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
(二)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两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四)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理由以及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 严格审查,受理责任制
受理申请事项时,应当进行文书受理登记,详细填写《窗口业务受理进件跟踪表》和《进件交办登记表》,并向服务对象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受理该事项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
任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事项办理,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
四、 积极协调,限时办结完
进驻中心的所有办理事项均应当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已经办结的事项,及时填写好《进件办结登记表》并且和后台工作人员交接好。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受理文件交给后台审批单位,并随时和后台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对于因故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事项,应及时告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协调,并且详细填写好服务超时告知书。
五、 细致工作,认真总结好
正确合理使用各类办公用品和生产工具,注意节约。爱护好个人及公共的办公设备,不得损坏。保持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做到干净、整齐、统一。
严格落实好大厅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要求填写好各种进件、出件和交接表格,做到有进件及时沟通,有问题及时上报。每天下班前认真做好今天的工作做好总结,统一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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