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1.5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平江区接待中心工程 施工单位 金土木建设集团华宁工程有限公司 工序名称 脚手架拆除 交底内容: 1. 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②.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③. 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④. 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 拆脚手架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步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③.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④.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JGJ130-2001的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 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各构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②. 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JGJ130-2001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堆放。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接受交底人,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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