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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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危险源辩识与分析 四、群塔作业防碰撞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五、群塔作业防碰撞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六、群塔作业防碰撞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七、群塔作业布置及使用要求 八、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九、附件(塔机布置总平图、立面图)
一、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令第9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令第22号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9)《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10)《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13752-92)
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2)成建委发[2010]256号《成都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3) 成建委[2013]455号)和《关于建筑工地试行成都市塔式起重机安全管
理系统实施细则的通知》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其他
1)锦城QTZ63(5013)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2)本工程施工蓝图及现场实际情况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8.8万 ㎡,包括 栋建筑物,其中2-3#栋为住宅楼,地下 2 层,底板顶相对设计标高 -9.5 m,地上 27 层,标准层高 3 m。
根据实际施工需要,拟安装型塔机 台,详情如下: 塔机编号 1#楼 2#楼 3#楼 示意图:
塔机型号 5013 6015 5013 安装高度(m) 80 102 90 幅度(臂长/m) 50 60 50
三、危险源辨识与防范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具体见下表: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序号 危险源 1 可导致的危险状况 1.作业过程中,两塔进入交叉作业区域,低塔起重臂与高塔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对应的安全措施 1.制定塔机避让规定; 2.障碍灯配置齐全; 3.加强指挥,做好司机上机前的安多塔作业 2.作业过程中,突然停电,风力可能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临近建筑物 1.塔机作业过程中,低塔可能碰撞拟建建筑物; 全交底。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回转的木楔; 2 3 临路作业 4 临电作业 1.加强塔机指挥,控制低塔向拟建建筑物区域作业中的回转动作,提前减挡; 2.低塔施工任务完成后,及时拆除 2. 塔机作业过程中,可能碰回转半径,避开已建建筑物 撞已建建筑物; 3.作业过程中,突然停电,1.起用备用回转刹车电源; 可能碰撞建筑物; 2.塞紧备用回转木楔; 1.严禁场内吊物至路面; 2.由路面向场内作业时,加强指挥和街面行人的疏导,作业时,垂直吊物坠落伤人 起吊到司机视线范围内后,再动小车回到场内,吊物到场内后,才可作回转动作。 1.严格按照临电规范及相关法规操作使用; 1.临近高下线引起触电 2.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安全使用技2.作业区域内有电线杆等 术交底; 3.必要时安排专人看护 4.非工作时间应采取防回转措施
四、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障多塔交叉作业时的安全,各塔机都必须遵循群塔作业 “五让”原则,确保塔机运行过程中,不发生塔机相互碰撞或触碰高压线及已建、拟建建筑物的事故。
1、多塔作业应遵循“五让”规定
1)、低塔让高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低塔应避让高塔。 2)、后塔让先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应避让已在该区域作业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需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或多塔同时运转时,空载塔机应主动避让负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进入相邻的其他工地或本工程其它塔机的主作业区时应主动避让他方塔机。
2、塔机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1)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2)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3)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4)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5)零散物件无容器、散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6)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
7)吊、索具不符合规定、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8)斜挂斜拉、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10)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不吊。
3、其它作业要求工作状态、非工作状态,大风、停电等措施
1)调试塔机回转限位,控制塔机在工作区域内作业。
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蓄电池),工作中突然停电时,自动启动备用电源。
3)每台塔机预备四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制动回转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来电后,再恢复常态。
4)两台塔机非工作状态中,设置地锚,司机下班时,及时将塔机与地锚锚固到位。
5)、根据风向,停机时塔臂顺风向停机。
五、塔机安全运行管理措施
1、参建各方安全职责 (1)、建设单位安全职责:
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2)、安装单位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 (3)、使用单位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塔机安全运行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对塔机施工运行全过程中的安全负面领导责任; 2、负责本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督促机电工长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落实;
3、领导定期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2)、执行经理
1 、对塔机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
2、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实施工作;
3、组织塔机安全作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检查的组织、监督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
5、发生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3)、安全员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机安全作业管理与监督;
2、宣传贯彻相关方针、规章制度,推动本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行; 3、对塔机作业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或失控部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
4、参加机电工长或机电负责人组织塔司、指挥安全例会。 (4)、机电工长
1、本方案经审批后,机电工长应召开会议,对所有塔机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就方案对每位塔机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2、每半月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对塔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国家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就日常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3、每月对塔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对存在特殊危险的专项作业应做专项技术交底;
4、定期对塔机垂直度进行测量;
5、严厉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6、每周对塔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如存在不合格项应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塔机出租单位整改;存在严重不合格的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公司。
(5)、塔吊司机
1、塔司应熟悉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塔式起重机的构造原理、正确的使用方法、保养、维修和基本知识和安全规程,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使用。
2、塔司应爱护机械,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精心操作,努力提高塔式起重机的生产效能,延长使用寿命。
3、塔司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保护机上各种安全限位装置灵敏有效。
4、塔司随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主动熟悉工程概况、工程环境及施工条件、服从指挥,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不擅离职守,不带非机组人员登机,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5、在操作塔式起重机时,如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抢修,并及时报项目动力部门协助处理。
6、夜间群塔作业,必须开启夜间防撞指示灯,进入交叉区范围前必须先留意其他塔机的动态,确认安全后方可缓慢进入。
7、及时填写交和运行记录,定期交机电工长归档。 (6)、塔机指挥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2、指挥应对施工队伍吊转物料及时给予协调和解决,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3、地面指挥与塔司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
4、塔司及地面指挥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脱岗,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由无证人员指挥。
5、地面指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距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
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作业前,塔司应对塔机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塔司应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有问题早发现,不得因维修不到位而发生突发性故障。设备出现故障,塔司须及时报修,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维修保养后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必须放回工具箱
内锁好。
3、指挥人员班前、班中、班后应对吊绳吊具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4、指挥人员应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点位置,能估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作业时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调无误后方可吊运,并应督促挂钩工人及时装、卸料,挂、摘钩,必要时给予一定援助。
5、指挥人员作业时必须指挥到位,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短小物资应用料斗装好;隔物起吊时应放慢速度,注意物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完全离开障碍物才能快速运行。
6、驾驶室严禁用明火取暖,并应配备完好的灭火器;驾驶室的玻璃要经常擦拭以保持视线清楚,人离机时必须关闭取暖器。
7、塔司、指挥人员应相对固定;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间调换。
8、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雷电频繁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并切断总电源开关。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保安全。
七、群塔布置及使用要求
1、多塔塔臂防碰撞措施塔吊的位置及安装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布置及安装。
(1)、在有建筑物的场所,塔机的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
(2)、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如果受条件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见表
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5 1.0 1~15 3.0 1.5 20~40 4.0 2.0 60~110 5.0 4.0 220 6.0 6.0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 (3)、多塔在同一区域安装时,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低位塔机臂架端部与高位塔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最高
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4)、塔机布置的最小空间距离应参照以下公式核算,必须保证安全距离不小于0.6m。
最小定位尺寸≥起重臂端部与基础(塔身)中心距离C1或平衡臂D1+安全距离0.6m+外架宽度(若有外架或外架后拆除时)。
塔身、起重臂、平衡臂平行于建筑物下降时,均应有一定安全距离,定位时,参照下式计算:
最小定位尺寸≥塔机各部结构宽度(从中线起计算)+安全距离+外架宽度(若有外架或外架后拆除时)。
2、塔机运行要求
(1)、平面布置时应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相邻塔吊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塔机回转时覆盖面尽可能少重叠或不重叠。
(2)、塔机垂直运输时应能穿越现场施工构件,确保不同几何尺寸的物件有足够的间隙距离提升到需要的作业平台。
(3)、塔机应有足够的高度,在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高度和吊物高度以及安全限位高度后,应有足够的垂直距离保证各种不同几何尺寸未见进行水平运输。
(4)、塔机相互间的距离应错开,确保吊钩在最大高度回转时不相互碰撞。
(5)、避开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如相邻建筑和高压架空线路等),在危险距离内应进行隔离防护。
(6)、坚持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由于中心位置塔机受周围塔吊的影响和制约较多,因此居中塔机应尽可能保持在高位,并保证其技术性能最好。
(7)、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间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也必须大于2m。
(8)、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协调方案要求。
(9)、将塔吊相交的区域设为吊装警戒区,并设立明显标志。 (10)、在吊装警戒区,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a、低塔让高塔原则:低塔在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b、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
d、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的塔机。
e、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f、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3、现场管理
(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修保养人员的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
(2)、合理进行施工组织。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
(3)、健全报告检查制度。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
(4)、加强联络、通讯管理。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5)、加强指挥管理。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6)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
a、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操作。
b、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信号,以提醒其他作业人员注意。
c、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物料,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或金属箱体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起吊的物料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细长物料,最少捆扎两个点,并且在整个吊运过程中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d、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的档位。传动装置作反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在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停急开。
e、吊运物料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物料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物料吊离地面1米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都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继续操作。
f、在起吊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用低速操作,严禁利用高速限位装置停车。
g、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物料,当物料下降距离接近就位距离约1米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h、起重机行走到距限位开关碰块约3米处,应提前减速停车,严禁利用限位停车。
i、作业中平移起重物料时,物料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米。
j、作业中临时停电或停歇时,必须将物料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无法升降物料,则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处理措施。
k、作业中遇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1 恶劣天气如:大雾、大雪、大雨、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2 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
3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
4 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短股、打结或出槽; ○
5 各传动结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
6 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
7 起重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等。 ○
l、司机必须做到:作业前做好列保工作;作业中专心操作,不得离开操作位置;停止作业前,应放下吊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断电关门上锁。
m、操作人员必须明确当班作业任务和程序,作业前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空载试运行,确认运转正常,安全可靠,且作业范围内的障碍物已排除,方可开始作业,根据起吊物重量和运吊距离,正确调整塔吊悬臂,作业中严禁越档操作。
n、作业完毕下班时,将每个开关拨至零们,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任何人员上塔吊、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塔吊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开线附近施工时,凡与塔吊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九、 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项目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保证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有效、正确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其他各种救援措施,最大幅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
安全事故救援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及相关班组负责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组长职责
组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为: a、决定是否启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b、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决定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决定是否启动上一级预案,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c、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d、决定应急撤离,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e、负责确定救援工作的终止 f、负责上报事故。 (2)、副组长职责
a、保持与总指挥的直接联络,协助总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b、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c、事故现场实行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d、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不断加以改进。 e、监督、指导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小组的行动。 f、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2、危险源的防范与监控
(1)、针对存在的危险源,落实应对措施,并由专职安全负责人袁清波负责记录针对危险源的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
(2)、进一步完善危险源辨识工作,从技术和管理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应急响应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由项目部质安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市安监站或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如果塔机在作业时相撞,造成塔机倒塌、重物坠落等意外事故,在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紧急采取如下措施:
(1)、应尽量在短时间内切断电源,以防电缆漏电造成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由安全员负责。
(2)、如有人员伤亡,紧急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立即报警请求120急
救中心救助。由组长负责。
(3)、封锁事故现场。由副组长责。
(4)、如果塔机相撞,由于外界撞击力造成塔身或塔臂交形,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厂家及有关部门(公司工程部、公司技术部、设备租赁公司等)对其进行处理,由组长负责。
(5)、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方案,总结经验教训,由组长负责。 报警电话:
火警:119
九、附件
1、塔机布置总平图 2、塔机布置立面图
救护:120 110 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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