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3年8月施工图设计文件,提出以下建议,请贵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送审稿)
1.说明书中,第“4.2”条变更依据及理由中:“(4)全线隧道由连拱改为分离式”:以专家初审意见为依据,以节约投资,避免浪费为理由。为实际修改后的五座短隧道情况如下:
石门隧道:隧道长166米,分离式路基长3130米;
大峪隧道:隧道长163米,分离式路基长1917米;
石界岭1#隧道:隧道长225米,石界岭2#隧道:隧道长224米,
1#+2#分离式路基长2556米;
安沟隧道:隧道长259米,分离式路基长1699米。
宜据各个隧道的具体情况,在节约占地的前提下,进行经济比较后,合理选择隧道形式。
2.交点JD5、JD6、JD7、JD19、JD38,A值均小于R/3 ,宜调整,(不符合规范“9.2.4.<2>.③”要求)。
3.变坡点K58+483.59∽终点K58+685.74,长度211.5米不应为坡长,因与下段进行顺坡衔接,只能为部分坡长;不能将该段长度列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的“最短坡长”中;而对该设计指标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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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变坡点K58+211.5与变坡点58+483.59,坡长271.59,纵坡+1.10%与下一纵坡+1.55%,坡差仅0.45%,坡长短,坡差小。建议将K58+483.59退至K58+360,纵坡不变,K58+360与K57+570变坡点相接;
5.(1)核查说明书“3.1”中,罗列的断链5处桩号;
(2)核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最短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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