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加强邮政经营服务和业务宣传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信息产业部(已撤销)
• 【公布日期】1994.09.28
• 【文 号】
• 【施行日期】1994.09.28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邮政
正文
邮电部关于加强邮政经营服务和业务宣传工作的意见
(1994年9月28日)
改善和加强邮政经营服务,是贯彻人民邮电宗旨的体现。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通信服务是邮政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改善和加强经营服务,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破除独家经营、被动服务的官商作风,增强市场意识,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服务管理工作,从而树立更为良好的邮政信誉和形象。
同时,在改善和加强邮政经营服务工作中,要重视宣传工作,加强企业形象和业务宣传,通过经常有效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个方面更加了解邮政、信赖邮政和选择使用邮政业务。
一、关于加强邮政经营服务工作
(一)优化服务局所布局,做到服务环境整洁、优美。
1.邮政局所的设置,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纳入计划,抓紧建设。局所的改造要进一步加快,力争今明两年基本改观。要严格局容局貌管理。
2.邮电营业厅修饰要达到清雅、明亮,展现管理严格和有条理。营业厅不准存放与邮电业务无关的物品。供公众使用和内部使用的设备和机具,要合理定位,放置有序。建立严格的卫生制度,经常保持厅内和周围环境的整洁。坚决消除脏、乱、差。
3.邮电营业厅,一律不准出租柜台、摆设商品摊位和搞多种经营。报刊零售门市和柜台,实行集体或个人承包的,要净化进货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出售违禁出版物。
4.邮电营业厅门前,有条件的要进行绿化。对影响局容局貌、有碍观瞻的商亭、摊位,要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和整顿,恢复和保持邮电局所的本来面目。
5.邮电局所标志要醒目、美观。局名牌、营业时间牌和其它标志牌,都应按照部印发《邮电局所标志规定》的式样、字体、尺寸规格办理,做到规范统一。
(二)改善服务设施,为用户用邮提供便利。
1.邮电营业厅内,供用户使用的写字台、坐椅等基本设施,要保证完备和完好;供用户使用的封装工具、材料,要力求齐全。较大营业厅,要设置综合服务台,主动疏导用户办理业务,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和帮助用户解决使用业务中的困难。邮电营业厅都要办理公用电话业务,并配有相应数量的电话,减少用户等候。
2.邮政信筒、信箱设置的位置与数量,一定要方便用户投寄信函。凡设置的信筒、信箱,都必须按规定标明开取的频次、时刻,按时开取。开取筒箱的人员,发现筒箱损坏应及时维修,并负责随时清理筒箱上的张贴和污物,保持筒箱的完好和外观的整洁。
3.加快营业窗口电子化进程,积极推行微机一台清的综合服务方式,从改善服务手段着手,提高业务处理的时效与质量。
4.业务功能齐全、业务较繁忙和应用微机处理业务的营业厅,应配备必要的空调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使用户使用邮电业务有舒适感。
(三)实行规范化服务,讲文明礼貌。
邮电窗口服务,是用户对邮电的第一印象。做好服务工作,重要的在于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的精神,同时必须还要讲究服务规范和标准,把搞好服务的积极性同实现最佳规范相统一,使用户在使用邮电业务中,既在物质消费上得到满足,也在精神上得到享受。为此,邮政总局已制订印发了《邮政通信服务规范》,作为规范服务和实施服务管理的依据。要求各局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四)建立健全窗口服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服务管理。
1.加强对服务的领导与管理。各级邮电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把经营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视市场需求和服务状况的调查分析,制订改善经营服务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深入开展“树邮电新风、创优质服务”和提高社会满意率的各种服务活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赏罚分明,实施有效的管理,做到常抓不懈。
各级业务管理部门,都要落实具体负责服务管理的人员,明确职责,掌握情况,完善制度,努力推动经营服务工作的开展。
2.要适时推出新的服务项目,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向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要鼓励流动服务和上门揽收,对大用户和重要用户要提供手续简便的预约服务和多功能系列服务。
3.要有计划的培训在岗窗口人员,提高窗口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从今年开始,要按照《邮政通信服务规范》有关内容,定期对在岗窗口人员的服务状况进行考核评定,实行合格者凭证上岗,不合格者离岗进行培训。经培训的不合格者,应予调
换工种,并且要形成制度。
4.严格服务考核,奖优罚劣。要定期对窗口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服务礼仪、服务时效与质量的考核,开展评优活动,实行个人收入与服务优劣挂钩,在利益分配上拉开档次,以激励人人关心服务,人人搞好服务。
5.建立和完善内部检查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发挥监督检查对服务的促进和约束作用。各级业务管理部门和视检部门,都要认真履行抓服务的职责,加大抓服务工作的力度,做到服务管理工作到位。同时,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要聘请社会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网络,及时收集和分析他们反馈的信息,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
6.要加大对企业经营服务考核的力度,在现行的部对省局经营承包责任有关服务质量考核项目中,拟增加社会满意率的指标,以利益机制驱动服务的改善和提高。
服务,是邮电永恒的主题,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的工作。当前,在邮政经营服务工作中,特别要狠抓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如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硬性汇转储,乱收费和搭售推销业务;责任逾限影响邮件传递速度;邮件查询中的久查不复、久拖不赔;服务环境脏、乱、差;服务态度的生、冷、硬、顶以及具备通邮条件的住宅楼房不能及时通邮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争取在短时间内抓出明显成效。
二、关于加强邮政业务宣传工作
(一)要树立宣传引导消费的观念,重视和搞好企业形象和邮政业务的宣传。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社会对企业形象和产品认识与了解的程度,关系到企业声誉,也关系到市场的占领与业务的发展。因此,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要加强宣传工作,重视宣传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增加宣传的投入,扩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通过经常的、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公众了解邮政事业的发展和优势,了解邮政经营业务和服务水平,从而更加信赖邮政,选择使用邮政业务。
(二)建立业务宣传的组织体系。邮政业务宣传要上下结合协调进行,形成宣传网络,最大限度地扩大覆盖面,并有组织、有计划的经常进行。因此,邮政总局和各级通信业务部门,都要明确担负业务宣传工作的责任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的开展。业务宣传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了解市场态势,提出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策划宣传方式,选择宣传时机,检查宣传效果,总结交流宣传经验。
(三)要保证宣传经费的供给。宣传经费应实行计划管理。邮政总局和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业务开发、发展的情况及经营策略的需要,按年度编制宣传工作计划(包括宣传主题、宣传内容与方式、宣传的步骤与时间以及经费预算等)。宣传计划应履行批准手续,一经批准,宣传经费应予保证。新业务开发的宣传经费列入相关新业务开办费内解决,以后纳入年度宣传经费计划。全国统一性的宣传经费,由邮政总局负责安排解决,地方性的宣传经费,由各地自行安排解决。
(四)讲究宣传方式与宣传效果。邮政业务宣传,要充分利用邮政自身的场所和发挥广泛直接接触公众的优势进行。邮电局所的宣传设施要正规、新颖,较大的营业厅应采用电子视屏设备,城市繁华地带应悬挂霓虹灯,并充分利用邮政通信建筑物进行企业形象和
各种业务宣传,邮电局所不准宣传非邮电业务的宣传广告。
另外,要特别重视利用各种新闻传播媒体进行宣传,如:作广告,开辟邮电业务专栏、撰写稿件和接受采访等,强化宣传的深度与广度,力求最佳的宣传效果,取得较好的回报。
各局要在实践中探索检验宣传效果的一套具体方法,以利于及时检查总结和不断改进宣传工作。
(五)邮政总局要抓紧制订有关业务宣传的制度规定,按时提出全国统一性的业务宣传提纲和计划,指导和协调各地宣传工作的开展。并有计划地组织对业务宣传管理人员和美工设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宣传专业人员的素质,逐步形成一支宣传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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