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流程图(预算股)
申请单位
提出申请、提供材料
材料不齐或不合申
请条件,退回材料,
一次性告知理由
新成立单位、单位分设、单位搬迁、单位名称变更、开设专户、开户银行变更者可填写银行账户申请表,提出开设银行账户或变更银行账户的申请。
1、县编制委员会批复新成立单位、单位分设的相关文件。2、变更银行账户者需提供开户行账户注销证明。3、银行账号年检、升位需提供原账户批准开设的相关材料。4、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不 | 预算受理责任人审核材料 | 预算股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申请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 |
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1 人工作日内办结。 | ||
局领导审核批准 | 对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开户须填制《武强县事 | |
业行政单位开设银行结算账户申报表》,经预算股审核,报主管审批。 |
预算股责任人盖章办理
监督部门事后监督
局纪检组
红色、黄色、蓝色分别为一、二、三三个等级
经局领导审定后,预算股1个工作日内予以盖章办理。经人民银行审批盖章后,
留财政局预算股备案。从单位上报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定范围内适时公开
按规定开户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县财
政、监察、审计、人行四部门将对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户及执行财经法规情
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按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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