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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来源:意榕旅游网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项目经理部(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工种、姓名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切实搞好单位工程按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信守以下合同:

一、甲方下达乙方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消灭重伤、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及火灾事故。

2、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有权拒绝接收上级部门安排的无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对未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责令其立即退场。

2、乙方有权按时接受培训、复训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应对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的正确领导。

三、安全保证措施: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架工、焊工、塔吊工、塔吊指挥工、三机工、司机等工种的工人。

2、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3069-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等规定,接受专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有效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一般为两年进行一次)。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还必须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熟悉作业环境,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确认。

6、作业中应正确使用工、器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移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7、电工应按规定每天记录《电工日常巡视维修记录》,并经项目经理确认,塔吊工、施工电梯操作工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维修记录,特种作业人员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险情应立即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整改。

四、安全奖励与处罚:

1、正确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除通报表彰外,可视情节给予100-400元奖金。

2、防止或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中抢救职工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除通报表彰外,可视情给予200-600元奖金。

3、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按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各执一份,送公司存档一份。 六、本合同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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