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暂行办法

民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暂行办法

来源:意榕旅游网


市民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暂行办法1、总则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发挥信息支撑、舆论宣传和服务保障作用,实现信息宣传工作“争先进位”,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一)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的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宣传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和成就;宣传我市民政系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宣传民政战线先进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2)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坚持真实准确、快速及时、言简意赅的原则;坚持分工合作、规范运作的原则。二、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一)**市民政局成立民政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的筹划协调、检查考核、总结表彰。民政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信息办),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民政信息宣传日常工作协调办理。其主要职责是:1、指导和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民政信息宣传工作。2、收集、整理市民政局和基层民政系统报送的政务信息,按规定呈批、发布、报送民政信息。3、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及部署,及时提出政务信息报送要点和新闻宣传重点选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