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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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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理论辅导:职业病危害评价

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在各不同阶段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以保证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本文将从评价依据、评价流程、评价内容、工程分析、评价方法、对策措施等方面对职业病危害评价进行分析。

一、评价依据

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各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虽然安全和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各有自己的法规体系,但在职业病危害评价中有一些相同的法规、标准作为依据,例如《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工业企业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等等。

二、评价的流程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流程是:

1.收集各种与评价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适用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提供的各类安全卫生技术、管理文件资料、运行记录,以及现场的安全卫生状况等。

2.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企业的评价要求和评价目的,制定相应的评价计划或评价方案,以指导评价工作按时有序地开展。

3. 在获得充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对物料、工艺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并明确其存在的部位或环节。

4.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划分评价单元或确定重点评价因子,并选择评价方法。

5. 利用选定的各种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或综合评价,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

6. 结合现场或类比现场实际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安全卫生的考虑,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工程技术措施等进行评价。

7. 针对辨识、评价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种合理可行的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包括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

8. 做出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结论。

9. 在评价过程中要对评价报告进行反复的审核、修改、完善工作,确保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质量。

三、评价内容

由于企业危险、有害因素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差异,职业病危害评价侧重对作业环境中可能影响企业职工身体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重点在于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在部分评价内容方面有一定的交叉,比如在厂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方面,都要求: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考虑不同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对厂址的影响;考虑当地气象条件(如风向因素)的影响;新建厂选址应满足有关国家标准中关于防火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包括企业与外部的居民区、周边企业

等的防护距离,企业内部车间、设备装置、办公区、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等。

四、工程分析

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都需要通过工程分析来识别分析生产过程及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两种评价都将从原辅物料、中间产品及产品、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投入等方面进行工程分析,但工程分析的侧重点由于评价内容不同而存在差异。

如对原辅物料、中间产品及产品的工程分析,安全评价关注其易燃易爆性、活性、毒性及腐蚀性,而职业病危害评价关注的是其毒性和腐蚀性。

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的工程分析,安全评价分析其工程技术、工艺过程中各项参数(如温度、压力、速度、流量、材质等)可能导致的设备故障,人、物、环境和管理方面的缺陷可能导致的泄漏、火灾、爆炸和各种人身伤害事故;而职业病危害评价则分析有工人操作的工艺过程或设备设施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溢出或意外泄漏及噪声等危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此外,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更准确地掌握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评价还需要对卫生用室和辅助用室、工时制度等进行分析。

五、评价方法的选择

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相对固定,主要有检查表法、类比法和定量分级法。类比法是目前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的主要评价方法,通过类比项目的职业

卫生调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的检测等来类推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后果及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评价还常利用现场或类比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的检测数据进行定量分级,来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的危害程度。

在采用类比法时,职业病危害评价强调作业场所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和卫生工程措施的类比。在采用检查表法时,职业病危害评价则强调职业卫生工程技术措施、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及职业卫生管理、健康监护等内容的检查。

六、对策措施

对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后,需结合企业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来降低风险。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卫生对策措施的侧重点和针对性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防振、防暑、防湿、防寒、防电离非电离辐射、防生物危害措施等。

但在具体的防护措施方面,安全和职业卫生两种评价有很多重复和交叉的内容,可以互相参考。

1. 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

前期设计或引进技术时,尽量考虑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将大大降低人员与危险物料、设备的接触机会,减少人员在危险场所的工作时间,这是优先考虑的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的措施。

2.增强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质量

增强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质量,降低设备设施的故障率,减少维修或意外故障的机会,也将减少发生事故的几率,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3. 减振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声工艺及设备、合理布置、隔声、消声、吸声、隔振降噪等措施可以达到减振降噪的目的。这不仅能减少对工人听力及其他生理系统的危害,同时也能降低工人的疲劳感,减少出现操作失误的几率和听觉信号使用的差错率,保证工人的安全。

4. 通风除尘、净化措施

粉尘和有毒化学物质不仅会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还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通过设置通风除尘和净化系统,既能保证工作场所粉尘和毒物的浓度符合标准限值的要求,降低粉尘和毒物危害,也能降低工作场所发生火灾、爆炸的风险。

5. 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措施

对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后遗留的危害部分可以通过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来减小其对工人的危害,如佩戴防尘和防毒口罩、耳塞、防静电防护服、防酸防碱防护服等。

6. 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紧急处理

很多的物质不仅有毒,而且易燃易爆,一旦发生泄漏,将可能造成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在外界火源的作用下还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再次波及周边工人的安全。因此,职业

病危害评价要考虑对泄漏出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紧急处理,如采用洗消、收容、稀释、覆盖等方式减少其危害。

7. 采光照明措施

作业场所的采光照明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减少对工人视力的影响,以及因光线不足、视线不良造成的操作失误。

8. 标志

安全标志、职业卫生周知卡等现场标志,都能起到警告、警示、提醒、指令等作用,减少工人的违章或失误,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9. 管理措施

在管理方面,采取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卫生培训、提高工人的素质和技能、落实责任制、制定各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措施,能进一步保证生产的安全和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企业的安全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目前基本都在同一部门或专职、兼职人员身上。因此,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可以互相补充、配合,使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产生效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

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

构)提供以下资料:

1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2 )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3 )其他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程序见附件 1 。

2.3 准备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

初步工程分析;

2 )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

3 )编制预评价方案。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

③ 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

④ 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

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工程分析;

2 )职业卫生调查;

3 )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

2 )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

3 )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晶、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

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4 )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5 )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 )拟设置的卫生设施;

7 )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转贴

2.4.2 职业卫生调查

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2.4.2.1 收集资料

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应收集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前运行期间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资料。

2.4.2.2 类比调查

对新建建设项目,应选择同类生产企业进行类比调查,内容如下:

1 )选址

同类建设单位自投入使用以来,其选址与国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协调情况。

2 )总平面布置

同类建设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居住区、废弃物处理、辅助用地的分布,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布置、运行、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

3 )职业病危害现状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因素种类、性质,近年来工作场所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平均浓度(强度)。

4 )职业病防护设备

同类建设单位防毒、防尘、防高温、防寒、防湿、防噪声、防振动、防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各类防护设施配置和运行效果。

护耳用品、防护口罩、防护服、急救箱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休息室、卫生间、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卫生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5 )职业病发病情况

同类建设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发生的情况,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案例(包括原因、过程、抢救、整改措施)。

6 )组织管理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人员设置。

7 )专项经费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备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情况。

2.4.3 分析和评价

2.4.3.1 评价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主要评价标准见附件 2 。采用评价标准时应注意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2.4.3.2 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检查表法、类比法与定量分级法相结合原则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1 )检查表法

依据评价标准、规范,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有关内容与国家标准、规范符合情况。

2 )类比法

利用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监测、统计数据、类推拟评价的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3 )定量分级法

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性、劳动者接触时间进行综合考虑,计算危害指数,确定劳动者作业危害程度等级。

依据有关标准,新建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同类企业类比调查,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根据已有测定资料,分别取得劳动者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等数据,计算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指数。计算方法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对目前尚无分级标准的和或无类比调查数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等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等,结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配置方案,预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2.4.3.3 评价内容和指标

2.4.3.3.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资料,确定建设项目各评价单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描述其理化特性、毒性、对人体危害、工作场所最高容许浓度、接触人数、接触方式,评价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

2.4.3.3.2 选址、总平面布置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

2.4.3.3.3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1 )采用无毒、低毒或避免劳动者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

2 )在生产许可的条件下,隔离含有害作业的区域,使其避免对无害区域或相互之间的污染和干扰;

3 )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布置在工作地点机械或自然通风的下侧;

4 )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热作业应设在建筑物的最上层;热源应尽可能设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有天窗下方。

2.4.3.3.4 建筑物卫生学要求

1 )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设计要求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 )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发散车间应利于通风散热;高湿车间应设置防湿排水设施,防止顶棚滴水和地面积水。

3 )建筑物采光、照明符合现行《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等。

2.4.3.3.5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主要包括:

1 )除尘设施

2 )排毒净化设施

3 )通风换气设施

4 )事故应急设施

5 )噪声控制设施

6 )防暑设施

7 )防寒设施

8 )防湿设施

9 )振动控制设施

10 )非电离辐射防护设施

11 )电离辐射防护设施

2.4.3.3.6 应急救援设施

2.4.3.3.7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4.3.3.8 卫生设施

2.4.3.3.9 职业卫生管理

2.4.3.3.10 职业卫生经费概算

2.5 预评价报告编制

预评价报告编制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汇总、分析各类资料、数据;

2 )做出评价结论,完成预评价报告。

2.6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按规定格式编写(格式见附件 3 ),其主要内容包括:

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法;

2 )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

3 )对建设项目选址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作业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

响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主要产生环节、对人体的主要职业危害、可能产生的浓度(强度)及其职业危害程度预测等;

4 )对拟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分析及评价,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

5 )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

6 )评价结论:对评价内容进行归纳,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的建议,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2 评价方案编制

评价单位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预评价报告内容和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情况编制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评价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价目的、依据和范围;

2 )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

3 )现场调查与监测的内容与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4 )组织实施计划与进度、经费安排。

3.3 现场调查

评价单位在接受评价委托后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职业卫生学调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3.1 生产过程的卫生学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 )化学因素(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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