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公文写作时,应注意一些格式的排序,同时避免在文中出现相同标题的文字。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公文写作格式排序:
1. 机关公文标志
- 机关公文标志是指机关名称、成文日期、文号等信息。
- 一般按照“机关名称 成文日期 文号”的顺序排列于公文上部中央位置。
2. 拟稿部门或个人的署名
- 署名是指公文的拟稿部门或拟稿人的名称。 - 署名一般出现在机关公文标志下方,靠左对齐。
3. 收文单位及日期
- 收文单位指公文的发送对象,日期指文件的接收日期。 - 一般出现在署名下方,靠左对齐。
4. 正文
- 正文是公文的主要内容,应按照规定格式书写。
- 正文内容根据具体需要进行分段,每段首行空两个字符。
5. 附件
- 附件是指公文所附带的相关材料或文件。
- 附件一般在正文结束后,留一定的空白行后开始列举。
6. 单位全称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 单位全程及通讯地址包括公文发出单位的正式名称和通信地
址。
- 联系电话包括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等。 - 这些信息一般出现在公文左下方。
7. 签发人与签发日期
- 签发人是指对公文审核通过并签署的人员。 - 签发日期是指公文签署的日期。
- 签发人与签发日期一般出现在公文右下方。
8. 印章
- 印章是指公文上的机关印章。
- 印章一般出现在公文左下方,与单位全称等信息对齐。
在实际写作中,还应根据具体要求和公文类型的不同作适当的调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