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约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依据
第二条 聘用范围
本公司从业人员依“从业人员退休办法”退休或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以聘约方式聘用人员时,得由聘用部门陈理由,并拟定每月薪津,呈总经理核准以聘任书聘用,并将聘任书副本及聘约人员资料送
第三条 工作报酬
聘约人员概不列入本公司编制,除不参加互助、福利委员会及退职酬劳金分配外;服务满当年度者,年终奖金发给二个月(服务不满当年度者,依当年度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给),“各项津贴给付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津贴、效率奖金分配及其他福利设施的享用均比照本公司从业人员办理。 第四条 管理
第五条 终止受聘
聘约人员因重大事由必须于约定期限前终止受聘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聘用部门。于办妥离积手续后
第六条 解聘
聘约人员于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工作上无法胜任的情形者,聘用部门应呈总经
第七条 实施及修改
聘 约
定 期 契 约 人 员 雇 用 核 定
临 时
表7.1.1
年 月 日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学历 专长 拟分派工作部门 担任工作 工作期间 拟支工资 批示 经理 人事主管 填表
聘 约
定 期 契 约 人 员 雇 用 资 料 表
临 时
表7.1.2
姓 名 学历 现住址 巷 通讯处 巷 报到曰期 年 月 曰 投保曰期 年 月 曰 保险卡号码 雇用期限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部门 担任工作 工资 核准增补 街 市 路 号 配偶 性别 出生曰期 年 月 曰 籍贯 省 市 县 身份证号码 街 市 路 号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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