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考核评估类型
1.1 本公司员工的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晋升考核、定期考核。
1.1.1 试用转正考核:由用人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予以正式聘
用。
1.1.2 晋升考核:由直接主管对拟升职人员进行考核,并经过再上一级的确认。 1.1.3 定期考核:每年年中或年底执行。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工作业绩及工作
表现进行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1.2 员工考核将作为试用期满转正调薪、晋升、调薪、培训、降职及其他的依据。
第二条 考核评估内容
2.1 考核评估分为干部考核评估和员工考核评估两种。
2.1.1 干部考核评估:指对领班级以上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估,考核内容包括税前利
润、销售额、毛利额、经营开支、人力成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
2.1.2 员工考核评估:指对领班级以下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
度、工作效率、合作精神、服务意识等。
2.2 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延长及辞退”。
2.3 考核工作由直接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奖惩记
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评估级别及标准: 评估总分 91——100 86——90 76——85 60——75 60分以下(不含60分)
评估级别 优秀 良好 合格 延长 辞退 工资定级 提前转正/晋升/加薪 提前转正/晋升 提前转正 延长 辞退 第三条 考核的作用
3.1 人事考核旨在通过考核,为员工提供工作反馈,使其扬长避短,提高工作质量;
同时为公司员工升迁、奖惩、培训等作人事决策。
3.2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人员配置、薪金调整、升迁、
奖惩等方面。
3.3 所有考核都要秉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出现舞弊、弄虚作假、打感
情分等现象。
3.4 被考核者对考核成绩不满的,可向人事部申诉,经人事部协调后仍不满意的,
可申诉至公司总经理处,最高可申诉至公司董事会。
第四条 晋升
4.1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由直接主管推荐或自荐,经过考核评估,并经人力
资源部审核,报店长或总部批准,予以晋升。
4.1.1 员工在原职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且符合上一级岗位的任职资格要
求,经部门领导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店助(主管)以下员工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店长以上员工报总经理审批,经理以上员工报董事会讨论审批。 4.1.2 员工完成晋升职位所需的教育与培训。 4.1.3 诚实、正直、态度积极。
4.2 晋升的员工将有一至三个月的晋升评估期。在此期间,员工仍执行原职位的
工资福利标准。
4.3 晋升评估期表现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颁发任命书,工资和福利从当月起按
新职位标准执行。
4.4 晋升评估期表现不合格者,晋升将被取消,返回原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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