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一个民族的象徵,是一个国家整体形象的代表,每一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尊重国旗,爱护国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的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凝聚力,强化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开展每週升旗活动,特制定《升国旗及国旗下讲话制度》。 一、升旗制度
时间:每週一早上9:35集合,7:40升旗
组织:四五年级轮流负责,每班选升旗手一人,护旗手两人,教师国旗下讲话每週一人。
组织方法:每学期开学时,各班上报升起手和护旗手名单,大队辅导员利用课余时间对3名同学进行训练。 二、国旗下讲话制度
每週一升国旗后,学校举行国旗下讲话,均由大队辅导员负责组织。 1、除寒假、暑假和双休日外,每日应升挂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若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2、每学期开学时,先由校长进行国旗下讲话,总结上学期的优点,提出新学期的任务,然后再由各个中队依据时间月份分别来进行国旗下讲话。 3、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所有在场师生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少先队员应敬队礼,目送国旗上升,其它学生和老师应脱帽行注目礼。 4、国旗受损或汙染、褪色应予更换。正常情况下,每学期更换一次。 5、每週的值週中队负责本週的国旗保管和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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