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莲;龚群
【摘 要】在现代伦理学研究转换中,德性伦理学失去了曾经的地位.而德性与医学密切相关,德性论对医学伦理学的思考和研究可以有诸多贡献.首先介绍了医学与德性的关系,回答了\"医学为何需要德性?\其次简要介绍了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的基本内容,最后从对\"德性\"的内容讨论开始,进而论述了各种德性在医学中的表现和作用. 【期刊名称】《中国医学伦理学》 【年(卷),期】2015(028)006 【总页数】6页(P837-842)
【关键词】德性;亚里士多德;伦理德性;理智德性;明智 【作 者】于莲;龚群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伦理学教研室,北京100872;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伦理学教研室,北京10087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R-052
在医学伦理学的漫长历史中,德性是人们首先关注的内容。不同地域和文化的古典医学伦理都提及医务人员应当具有许多高尚品质。“药王”孙思邈提出“大医精诚”;[1]《希波克拉底誓言》要求医者“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兄弟,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2]
但是,从古典时代无可挽回地逝去开始,德性伦理就失去了主流地位;在数百年的现代化历程中,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衰微和康德伦理学的崛起体现了这种趋势。从大航海时始,小型封闭社团不再是人类生活的主要单位,漫长的全球化进程带来了哲学和伦理学的转向:寻求普遍的标准成为伦理学的目的,例如现代生命伦理学提出四大原则:尊重自主、不伤害、有利和公正原则。[3]59,111,161,219这些都是最低标准,违反了这些就是医学领域内的“不正义”。它的方向和古典医学伦理不同:它并非寻求“最好”的可能,而是寻找不能突破的底线。 那么,医学伦理学的规范时代是否宣告了德性理论的错误或者过时?是否说明德性伦理学对于现代医学和医学伦理学已经没有意义?德性伦理学对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和教学、对于医务人员的医德培养都不可能有所贡献?
诚然,在不太合理的医疗体系和医疗制度下,病人和医务人员的矛盾并非都是医源性的,医务人员常常处在“不可承受之重”的环境中;医患矛盾的原因很多,并非全部都是医务人员道德水平不高导致。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之道固然是解决医疗体系整体的问题。例如“看病贵”是引发医患矛盾的重要诱因,但全然不应该由医务人员负责。医疗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非常高;医务人员的付出并没有获得超额的回报,正好相反,目前我国医务人员的报酬与其付出和社会价值相比较低。但高昂的医疗费用仍然让病人将问题归结于医务人员;医疗的费用问题可以通过医疗保险制度来解决。如果医疗保险不能优化,无论医务人员具备多么高尚的道德,也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在古代,诊疗手段所耗成本不多,医务人员也许能够承担,但现代医学很大程度上依赖仪器,即使医务人员义务劳动,仪器也不可能无成本运转。但是,在制度问题解决之前,医德培养是重要的、必要的。首先,必须理顺制度建设与德性培养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制度为主、德性为辅”?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在任何领域,法律、制度、规范都是必不可少的。但能不能说制度起到了主要的作用,而德性只能起到软性的“影响作用”,在利益面前不堪
一击呢?并非如此。原因是:第一,法律只是一种由国家公权力认可和支持的规范,利益并不是规范内容的唯一来源,道德本身就是法律规范的重要来源,法哲学中有“自然法”学派,“法”也有“良法”“恶法”之分,而判断法律究竟是“良法”还是“恶法”的标准之一正是伦理道德。因此道德并非比法律更“软”,而是更“硬”。第二,人不是机器,并不能像电脑读取指令做出操作那样“读取”法律和规范,完成理想的行为。从规范到现实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条路,就是将外在的要求内化为内在的德性的过程。从反面来说,如果缺乏德性,好的规定也不可能发挥出好的作用,而总会被人找到漏洞。第三,道德行为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模糊性,规范很难清晰、准确地指导人们的行为。我们可以在出现了严重问题时提供查找相关规定来确认,但如果没有严重问题,如何能够判断和追求更优良的医疗服务?例如有两种类似的药物可治疗某种疾患,但效果略有差异,而价格可能相差十倍甚至更多,这时候医生的行为应该如何用规定来指导?对于经济拮据的患者来说,医务人员选取便宜的药物可能更为合适,对于经济状况尚可的患者,他们可能宁愿用昂贵的药物,医生就应当以疗效为第一考量标准。什么叫“一视同仁”难以量化,什么叫做“认真负责”也很难评价;当各种各样的规范出现冲突的时候,更是不仅需要一些具体的德性,更需要根据现实情况,为病人的利益全面考虑,这种能力和习惯也属于德性。
其次,在制度达到较为合理的水平之前,即使医务人员所作所为毫无差错,也可能遭到病人的误会、指责甚至伤害;如果这不仅仅是少数病人及家属的行为,而是出现大量非医源性冲突时,医务人员很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基本利益,例如生命和健康,选择保护自己,随着医疗经验的积累,他们不但不能加深对病人痛苦的理解和同情,反而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变得越来越冷酷,越来越无情。这时候,抽象的道德要求和伦理规范都变得无力,医务人员可能出现两种行为:第一,医务人员必将尽力规避那些规范——并且由于医学的高度专业性和各方的信息不对等性,这种规避
是完全可能的;第二,医务人员将慢慢改变规范,让规范变成保护自己利益、病人迷失其中的繁琐条文。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并非原本道德败坏冷酷自私,但可能造成病人正常的、最低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而在这种情况下,德性培养对这种负面倾向的“矫正作用”就更为重要,德性就成为了抵御制度之恶的唯一力量。当制度造成困境时,改变不良制度,创建更好的制度自然是重要的,但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就像当“扶起倒地老人”成了危险行为时,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更加完善的证据法则、更多的摄像头,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同样的,在医患之间矛盾重重,常常一触即发的时候,更多的法条、更多的免责声明书、更多的摄像头和录音笔可能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激化问题。越是制度存在问题,越需要用德性的引导来对抗恶劣的环境和制度所造成的医务人员“越来越冷酷”的心理倾向。制度永远不可能完美,而德性并不能仅仅为好制度“锦上添花”,而应该能够发挥出好制度的优势、克服坏制度的不足。德性伦理学对医学伦理学来说不仅不应该变成历史的回忆,而且必须发扬光大,指导医学实践。
第三,医学伦理学的目的不是让医学生掌握一些伦理学知识,知晓一些医德原则和规范,让他们在医学伦理学的考试中选出正确答案。当课堂上医学生学到要“救死扶伤,一视同仁”时,他们能够在考试时做出正确的回答,从而通过考试开始医学职业,但这并不能保证在医学实践中每一个通过考试的人都能做到“救死扶伤,一视同仁”;病人需要的不是医生为其背诵原则和规范,他们需要的是医务人员合乎原则和规范的行为。因此,医务人员应该具有的不是医学伦理学的知识,而是良好的行为;而“德性”就是“灵魂的好习惯”,是良善的、稳定的行为习惯。因此,医学伦理学研究和教学不仅仅应该针对怎样设计行为规范,怎样让医务人员具有医学伦理知识,更应该聚焦于怎样让医务人员具有好的行为。
德性伦理学存在于文化、社会与时代里,例如中国的儒家所提倡的“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孝悌”都属于德性,因此有学者认为儒家是一种德性伦理学。
在西方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是最早且最完备地论述德性伦理学的学者,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探讨德性伦理学绕不过的高山。直到20世纪,西方当代伦理学家如麦金泰尔、桑德尔试图复兴德性伦理学,依靠的仍然是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基础和传统。在本文中,集中地考察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对当代思考医学的德性有哪些启示。
亚里士多德对德性内涵的理解并不同于现代日常用语中的“美德”,而有着特殊的含义。“德性”的希腊语是“arete”,意为“杰出”;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德性”并非专属于人,任何事物都可以具有“德性”,例如眼睛的德性是看得清楚,马的德性是跑得快;这也体现了亚里士多德哲学作为一个目的论体系的特征:功能_目的_德性具有一致性。人的德性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属人的善就是发挥属人的能力,最高的善就是发挥最高的能力。那么人都有哪些能力呢?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与他的灵魂学说密切相关。
在亚里士多德最核心最清晰也是最全面的伦理学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这样解释德性与灵魂的关系:如果人的活动是灵魂的遵循或包含着逻各斯的实现活动;如果一个什么人的活动同一个好的什么人的活动在根源上同类(例如一个竖琴手和一个好竖琴手),且后者的德性上的优越总是被加在他那种活动前面的(一个竖琴手的活动是演奏竖琴,一个好竖琴手的功能是出色地演奏竖琴);如果是这样,并且说人的活动是灵魂的一种合乎逻各斯的实现活动与实践,且一个好人的活动就是良好地、高尚(高贵)地完善这种活动;如果一种活动在以合乎它特有的德性的方式完成就是完成得良好的;那么,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4]20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灵魂具有三个部分,植物灵魂(营养部分)、动物灵魂(欲望部分)和逻各斯(理性部分)。人的植物灵魂无关乎德性(“好人同坏人的区别则在睡眠时最小”),[4]33而动物灵魂虽然是无逻各斯部分,但它却与逻各
斯部分有着微妙的关系:无逻各斯的部分之中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反抗逻各斯(这造成我们与理性对抗的各种欲望),一部分听从逻各斯,例如人们的自律、节制以及听从劝诫。听从逻各斯的部分就在一定程度上分有逻各斯。属人的德性就是将属人的灵魂能力发挥到最好;根据亚里士多德对灵魂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属人的灵魂的能力不仅仅是逻各斯部分,还有动物灵魂中听从逻各斯的部分。因此,德性也就分为两个部分。
逻各斯是“灵魂肯定和否定真的方式”,具体包括五种,即明智、科学、技艺、智慧/哲学智慧和努斯。逻各斯并非全部与道德生活相关,例如科学、技艺在医学活动中体现为医学研究和临床诊疗;我国传统医学中有许多思想不限于科学和技艺,而包含有哲学智慧的成分。而关于努斯的讨论则更为复杂,它在道德中的作用众说纷纭,在此无需详加讨论。亚里士多德又把灵魂的逻各斯部分分为两类:一类思考不变的事物,一类思考可变的事物。其中科学、哲学智慧和努斯所考察的对象是不变的事物,而明智和技艺的对象则是变化的事物。其中明智的对象就是人的事务,因此,明智与道德生活相关。
可以看到,灵魂中与道德生活相关的部分为两类,这也就决定了德性分为两类。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卷的开始,亚里士多德指出:德性分两种: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这种分类对于我们对德性的认识至关重要。首先,我们要针对两类德性的内容进行分别的讨论;其次,两类德性的来源不同,培养方式也就不同。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三卷和第四卷中,亚里士多德讨论了作为“稳定的行为习惯”的德性——伦理德性,包括勇敢、节制、慷慨、大方、豪迈、无名称、[4]80温和、友善、诚实、机智。接下来亚里士多德谈到了一个特殊的范畴:公正。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有两种含义:守法与平等;守法的公正本身不属于德性,但涵盖着德性的整个范围。亚里士多德关于公正的论述是后世政治哲学的重要思想来源。这些具体的伦理德性都具有一个特点:适度;他们都是过与不及之间的中道。[4]
55而明智则可以帮助我们对于具体情境中什么是中道加以判断。
亚里士多德不仅对德性的来源、内容和不同类型作出了阐释,也对不同的德性之不同的培养方式作出了阐释。亚里士多德说,“德性分两种,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理智德性主要通过教导而发生和发展,所以需要经验和时间。伦理德性则通过习惯养成,因此它的名字‘道德的’也是从‘习惯’这个词演变而来。”“德性却不同:我们先运用它们而后才获得它们。这就像技艺的情形一样。对于要学习才能会做的事情,我们是提供哪些学会后所应当做的事来学的。比如,我们通过造房子而成为建筑师,通过弹奏竖琴来成为竖琴手。同样,我们通过做公正的事成为公正的人,通过节制成为节制的人,通过做事勇敢成为勇敢的人。这一点也为城邦的经验所见证。立法者通过塑造公民的习惯而使他们变好。这是所有立法者心中的目标。如果一个立法者做不到这一点,他也就实现不了他的目标。好政体和坏政体的区别也就在于是否能做到这一点。第三,德性因何原因和手段而养成,也因何原因和手段而毁丧。这也正如技艺的情形一样。”[4]36“简言之,一个人的实现活动怎样,他的品质也就怎样。所以,我们应当重视实现活动的性质,因为我们是怎样的就取决于我们的实现活动的性质。从小养成这样的习惯还是那样的习惯不是小事。正相反,它非常重要,或宁可说,它最重要。”[4]37
那么,我们首先面对的问题是,在医德中,作为伦理德性的具体德性有哪些?然后,我们来看明智在医务活动中发挥作用,以及它们可能的培养方式。
根据亚里士多德对德性的定义,医务活动中的德性也就应该是能够让医务活动发挥得好的品质。我们首先可以对亚里士多德德性表中的伦理德性进行考察,看它们对良好的医学活动的意义。
勇敢。亚里士多德将“恐惧和信心方面的适度”称之为勇敢。勇敢并非无恐惧,如果对于不可怕的东西无恐惧,那么自然与德性无关;如果对于可怕的东西无恐惧,那么不是无知迟钝就是可耻(例如对于要受指责和刑法无所畏惧)。“勇敢”是敢
于面对高贵的死,[4]78它这样地选择和承受是因为这样做是高贵的,不这样做是卑贱的。因此,亚里士多德在讨论中,“勇敢”特指战场上的勇敢。但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在医学研究中还是在临床诊疗都和真正的战场没有区别,它同样是生与死的激战之所。死亡有时候威胁着病人,有时候直接威胁着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医学中的勇敢既可以表现在医学研究中的探索精神,也可以表现在诊疗中深入险境的勇气。每一个医学进步都是人们极大勇气的表现。几乎所有的医学研究和医务活动都是在与疾病抢夺病人的生命;在日常的临床诊疗中,医务人员也常常会遇到险境。在防治传染病疫情中,医务人员冲上第一线需要巨大的勇气。在我国抗击“非典”中,无数医护人员表现出了极大的勇气,有的甚至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在防控埃博拉疫情中,也有许多医务人员奋勇当先,奔赴第一线。医学中的勇敢德性也必须是适度的,如果过分莽撞,那么可能牺牲的是病人的生命;而在严格防护就可以避免的危险面前却疏忽大意,即使威胁的是自己的生命,也很难称之为美德。
慷慨和大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研究并未着眼于医学实践,而是针对城邦治理和良好公民培养的研究。因此,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大方主要是指为了城邦花大钱,对象不是个人,而是国家治理。应用到医务领域中我们可以想到,医学研究和医疗条件的改善(无论是更新医疗器械还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都需要投入大量金钱,如果忽略了这一点,不切实际地要求医务人员“无私”“奉献”,一国之医学事业是不可能有所提高和改善的。而慷慨指的是日常生活中不汲汲于小利,在医务活动中体现出对于病人可能的经济帮助,不以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为工作的唯一目的,更不能有对金钱的狂热追求。因为如果这样,势必会出现糟糕的情况:对病人差别对待,甚至只愿意为富人提供医疗服务,只愿意在条件好、待遇高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而贫困落后地区则缺医少药、无人问津。对金钱无限的追求甚至可能导致为病人开“大处方”,拿“回扣”、索取“红包”等。因此,医务人员必
须免于对金钱的贪婪,如果医生贪婪,那么毫无疑问是病人的灾难。
温和。温和是怒气方面的适度,不及则为懦弱,过度则为暴躁。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面对一些病人的过激言行,一味地要求医务人员退让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德性。仅靠医务人员的德性来化解这些矛盾也是不可能的,需要完善的制度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但不可否认,无论何种制度,要良好运行都需要身在其中的人具备良好的德性。
友善。友善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他人感受的顾忌——如果一切以他人感受为准则为谄媚,一切都不顾及他人感受则为乖戾。医务人员的工作直接与人打交道,许多医务人员认为,病人来医院就是治病的,治好了对方的目的就达到了,自己的任务也就完成了,这难道不是病人的首要利益吗?健康和生命确实是病人的首要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病人没有其他的感受。当医生声音粗暴地询问病情、做出诊断、交代治疗时,即使处理在医学上正确,也可能深深伤害病人的心,甚至引发医患纠纷。一个乖戾的医务人员即使医术高明,也不可能得到病人的衷心喜爱,即使病人无可奈何,那些话语和动作制造的痛苦也本可免去。病人都会害怕碰到乖戾的医生或者护士,这会在他们身体的痛苦上雪上加霜。自然,医务人员也不可谄媚,附和病人的一切想法和要求,这样一来丧失了医务人员的自主性和人格,也可能对病人不利。 机智。亚里士多德特地将“在生活的休息中”“有品位地开玩笑”也列为美德,[4]122如果什么玩笑都开,而缺乏教养和节制,就会破坏医务人员在病人心目中的形象;如果拿病人的痛苦和隐私开玩笑,这毫无疑问会让加剧病人的痛苦,毁掉病人的信任;如果医生从来不开玩笑,那就像亚里士多德所说,“那些从来不开玩笑、也忍受不了别人开他玩笑的人被看作是呆板的和固执的。”[4]122这样的作风可能阻碍医务人员与病人的沟通,甚至让病人产生畏惧之心。而适度地开玩笑则可以缓解病人的紧张和焦虑,让病人在更加轻松舒适的情况下接受治疗,完成康复。如今有医生提出“话疗”,即对于病人来说,言语的交流对病情的缓解大有
裨益,而较好地发挥“话疗”的作用毫无疑问需要“机智”的德性。
羞耻。羞耻并不是一种德性,而是一种感情,它能够帮助少年人改正错误。羞耻对于少年人是好的,但好人和年纪大的人不应当羞耻:因为他们不应当去做令人羞耻的事。在亚里士多德的讨论中,羞耻似乎仅仅指对于自己已经发生的行为的评价,但根据我们的经验,人们会因为对某些行为感到羞耻而避免为之;人们甚至会对尽管并非自己直接负责但与自己有联系的行为感到羞耻,例如当听说有医务人员收取“红包”时,当听到社会普遍对于医务人员评价降低时,即使自己并没做错什么,还是感到痛苦的羞耻感。因此,对错误的行为感到羞耻应当是保持优良德性的终身品质。在医学界也许有一些丑恶现象,如果能够引导医务人员对这些错误行为的羞耻感,并且出于这种感情,自己不为或者阻止他人,都是医德培养的重要一环。 公正。首先,作为守法的公正应当是每一个医务人员的德性。熟悉和遵守医事法是每个医务人员必要的德性。其次,当我们对医务人员提出“一视同仁”的救治要求时,其内涵就是作为平等的公正。每个病人都有得到救治的权利,正如前文所说,人在医生面前比在法律面前更为平等。根据病人的、职业、道德水平或者各种各样的原因区别对待是违背医德公正要求的。至于分配上的公正,可能是医疗资源分配的问题,这往往并非第一线的医学研究人员和临床诊疗人员的工作,而是医疗机构中的行政人员的工作,或者是一个国家的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的策略,事实上对病人的福祉也至关重要。
亚里士多德所列举的德性表并不周延,也不封闭。亚里士多德只是做出了建议性的讨论,我们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可能有别的重要德性。但存在亚里士多德没有提到的其他德性并不意味着那些德性就不是一般的伦理德性,也不意味着它们就不符合亚里士多德对德性一般性质和实现、培养方式的讨论。我们必须首先考察,某些“医德”是否仅仅对于医务人员来说是德性,对一般人来说就不是德性? 例如,从古到今,我们都常常听到医生要“救死扶伤”“无私救治”“以病人的利
益为我最高目标”,那么,医学中的德性是否包括一项特殊的内容:无私?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指出“伦理德性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能力,那么它们就必定是品质。这样我们就从种类上说明了德性是什么。”[4]45既然“每种德性都既使得它是其德性的那事物的状态好,又使得那事物的活动完成得好(因为有一副好眼睛的意思就是看东西清楚)”,“那么德性就必须是以求取适度为目的的。[4]46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归纳:“过度与不及是恶的特点,而适度则是德性的特点。”[4]47这一点对于我们讨论医学的德性至关重要。 医务活动确实具有特殊性,首先,它是不同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一个人能够独自完成的活动,因此必然涉及病人利益与医务人员自我利益的冲突和排序问题;其次,医务活动面对的是人的健康与生命,这是人与人之间最为平等的层次,可以说,人们在医生面前比在法律面前更平等,每个人都理应得到医疗服务,都有健康的权利,即使一个明天就要执行死刑的犯人,今天患上疾病或者自杀,医务人员仍然要出于人道主义予以全力救治。医务人员并不能以自己的利益为由拒绝救治。但这是否能够支持医务人员“无私”的德性呢?
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在古代,医务人员提高医学水平、维持自身生存也需要资源。例如,我们不可能要求医务人员在病人需要输血的时候献血,要求医务人员在病人需要器官的时候捐器官,要求医务人员在病人缺乏诊疗费的时候分文不取。这样必然导致医务活动不可持续。如果医生诊疗一个病人就要倾家荡产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即使每一个医生都拥有无怨无悔这样做的决心,下一个病人谁来治疗呢?如果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理论,这样极端的要求不可能是德性。德性是适度,当病人需要诊疗费的时候,医生可以慷慨解囊,予以一定资助;当病人有威胁到自己利益的行为时,医生仍然以病人的救治为第一位责任,宁愿自己受些委屈,毫无疑问属于“适度”的范围。而且这些将病人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前的行为也往往都可以归属于一些具体的美德,例如慷慨、豪迈或者勇气。因此,将“利他”“无私”纳入
医德,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固然,德性不同于规范,不是每个人都应该和可以达到的要求,但就“无私”而言,它并非一个很少人达到的要求,而是一个完全不必要的要求。
可以看到,严格说来,医德并不是于、不同于一般德性的“特殊德性”。当然,对于不同的医务活动,最需要的德性可能不一样。对于急性病人的恐慌、焦虑和急躁,医务人员应当更多地表现出温和的德性;对于慢性病,需要医生的耐心、细心地解说和叮嘱;精神科可能需要对病人更多的理解和包容;儿科可能需要对病人更多的友善,肿瘤科可能更加需要医务人员的坚强意志。这些德性仍然并非“特殊德性”,它们在普通人身上仍然是德性,它们与医学知识和技术也没有关系。这些德性只是在不同的医学和医务领域的重要性不同,表现于医学活动之中的行为不同。 探讨完伦理德性,让我们来看在发挥伦理德性过程中所需要的德性:明智。明智属于理智德性,能够帮助医务人员判断何为过度,何为不及,如何去做才是适中的德性。在逻各斯的不同部分中,有的关注不变的事物(例如科学),医学知识就属于这一类,一个年轻但聪慧刻苦的人可以掌握渊博的知识,甚至在理论上提出重要的医学创新和发现,但很难拥有高超的医学技艺和足够的明智让他恰当地处理医患关系,因为技艺与明智一样,都与可变的事物——实践相关。这也就是医学领域“专家”总是和“老”字相连的原因:恰当的医学处理需要经验。人们往往能够认识到,技艺需要时间的磨炼,但对于医德的培养也需要经验却并没有过多关注。刚刚入行的青年医务人员往往体力充沛,而且充满热情,经历世事较少,比较单纯,对病人非常尽心。但是,一方面,刚入行的热情和单纯难免带来过度的行为,却没有带来良好的效果,让病人也不知所措,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要么可能姑息病人一些不恰当心理,使医务人员自己陷入进退两难之中;要么在病患并不那么体谅的情况下倍感委屈,进而心灰意冷,放弃许多理想和信念,甚至在打击之下转行。但是,亚里士多德指出,一方面,理智德性的培养需要经验;另一方面,它不像只
能够在少年时期通过习惯化来培养的伦理德性,明智可以通过教导来增强。因此,明智德性可以也应该成为医学伦理学研究和教育的内容。
我们不应当将“德性伦理学”误会为“学做圣人”之学,将德性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对立起来,认为有了规范就不用再讲德性;或者认为讲德性就是忽视规范的作用,就是只进行道德说教而不采取有力的手段,更不应当将这些误解作为在当代医学伦理学研究中不再谈论德性的原因。前文通过对德性伦理学的鼻祖——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进行介绍和分析,说明这些其实是误解和偏见,不应当阻碍我们,使我们继续忽略德性伦理学这一宝库。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对人的状况做了非常现实的考察,对德性做出了许多有意义的描述和论断,启示我们在医学伦理学中讲德性也不是对医务人员提出过高的道德要求;正好相反,德性伦理学对所有人的情况对做了考察,也指出了不同的德性培养路径。在医学伦理学教学和研究中,我们往往非常强调:医学活动面对的是人,而不是机器,也不是没有感觉的生理组织。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要让医务人员“将病人当作人”,首先要“将医务人员当作人”。这句话的含义是,并不是有了规范,医务人员就可以像机器读取指令一样完成操作、达到要求;医务人员良好的行为依靠的不是完美的规定、严密的法律和持续的诉讼这些外在的压力。医务人员良好的行为需要的是内容丰富的医学德性,靠的是长期但必需的德性养成。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应该开启我们在医务人员德性方面进一步的研究和思考。无论是在德性的性质上,在德性的内容上还是在德性的应用和培养方式上,德性伦理学对现代生活仍然具有非常现实而且普遍的指导意义。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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